证券代码:300898 证券简称:熊猫乳品 公告编号:2021-024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星期五)14:30 2、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 1688 弄 6 号楼熊猫乳品商务中心一楼 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副董事长郭红女士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7,972,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4,000,000 股的 54.81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6,74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4,000,000 股的 53.8266%;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227,2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124,000,000 股的 0.9897%。 (二)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227,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4,000,000 股的 0.98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4,000,000 股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 人,代 表 有 表 决 权 的 公 司 股 份 数 合 计 为 1,227,200 股 , 占 公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124,000,000 股的 0.9897%。 (三)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 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7,964,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93%;反对 7,3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0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7,964,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93%;反对 7,3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0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7,964,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93%;反对 7,3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0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7,964,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93%;反对 7,3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0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7,953,7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28%;反对 18,5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72%;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 东表决 情况 :同意 1,208,700 股 ,占中 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 份的 98.4925%;反对 18,5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5075%;弃权 0 股, 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7,964,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93%;反对 7,3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0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 东表决 情况 :同意 1,219,900 股 ,占中 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 份的 99.4051%;反对 7,3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949%;弃权 0 股, 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7,962,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50%;反对 10,2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5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7,964,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93%;反对 7,3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0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柯琤、胡诗航 (三)结论性意见: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