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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熊猫乳品: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5-20  

                        证券代码:300898           证券简称:熊猫乳品         公告编号:2021-025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1、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7 日披露的《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编号:2021-024)。
    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4,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
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5
月 2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5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定安澳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作恭、李锡安和李
学军父子;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公
司董事的郭红、周文存,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林文珍、占东升、陈平华、吴震宇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在此期间有派息、送
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上述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对减持底价履行相应调整程序。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建兴东路 650-668 号
    咨询联系人:徐笑宇
    咨询电话:0577-59883129
    传真电话:0577-59883100
七、备查文件
    1、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