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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月明: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0-12-09  

                        证券代码:300906             证券简称:日月明                公告编号:2020-006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的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4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411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变更为8000万元,公司股本
由6000万股变更为8000万股。
    2、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11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股
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以最终
工商审批登记为准)。
    3、公司原经营范围为:铁路机械及配件、工程机械及配件、交通运输的开发、制造、
加工;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相关综合技术服务;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
的租赁;城市轨道及铁路测控系统技术开发、推广、咨询服务;铁路工程测量服务、铁路
工程技术服务;铁路养护维修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铁路机械及配件、工程机械及配
件、交通运输的开发、制造、加工;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相关综合技术服务;电子元器
件、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的租赁;城市轨道及铁路测控系统技术开发、推广、咨询服
务;铁路工程测量服务、铁路工程技术服务;铁路养护维修业务;原材料、产品、技术及
服务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
最终工商审批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现将《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
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
止。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于【 】年【 】月【 】日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   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经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公
   第三条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股)【 】 股,于【 】年【 】   万股,于【2020】年【11】月【5】日
                 月【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业板上市。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铁
                 为:铁路机械及配件、工程机械   路机械及配件、工程机械及配件、交
                 及配件、交通运输的开发、制     通运输的开发、制造、加工;计算机
                 造、加工;计算机软、硬件开发   软、硬件开发及相关综合技术服务;
                 及相关综合技术服务;电子元器   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
                 件、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的   备的租赁;城市轨道及铁路测控系统
  第十三条
                 租赁;城市轨道及铁路测控系统   技术开发、推广、咨询服务;铁路工
                 技术开发、推广、咨询服务;铁   程测量服务、铁路工程技术服务;铁
                 路工程测量服务、铁路工程技术   路养护维修业务;原材料、产品、技
                 服务;铁路养护维修业务(依法   术及服务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经营活动)。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
  第十六条
                 面值。                         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一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股,均    公司股份总数为【8000】万股,均为
  第十九条
                 为人民币普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第二十三条      程的规定,收购公司的股份:     定,收购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司合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或者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东权益所必需。                  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购公司
             公司股份的活动。                股份的活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
                                             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
             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    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    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
             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    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
             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    限制。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   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个月时间限制。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持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   有的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   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
             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   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
             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    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
             法承担连带责任。                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
                                             带责任。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计划;                          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第四十条    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资本作出决议;                  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    (十)修改本章程;
             决议;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十)修改本章程;              务所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    (十二)审议公司在一年内单次或累
             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计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
             (十二)审议公司在一年内单次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或累计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    (十三)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
             的事项;                        外)金额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且
             (十三)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    5%以上的关联交易;
             供担保除外)金额在人民币        (十四)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一条
             1,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    规定的担保事项;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十五)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二条
             的关联交易;                    规定的交易事项;
             (十四)审议公司与公司董事、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发    事项;
             生的关联交易;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    (十八)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
             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
             (十六)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    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
             二条规定的对外投资事项;        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项授
             (十七)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    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用途事项;                      (十九)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十八)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十九)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定的其他事项。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
             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    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提供担
             供的任何担保;                  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二)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其    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象提供的担保;
第四十一条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
             (三)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其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
             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    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
             50%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3,000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万元;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人提供的担保;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    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本章程规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定的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担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保情形。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及    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五项
             本章程规定的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通过的其他担保情形。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
                                             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
                                             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
                                             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半数以上通过。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
                                             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
                                             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
                                             比例担保,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
                                             项情形的,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公司发生对外投资(含委托        公司发生对外投资(含委托理
             理财、对子公司投资)、购买或    财、对子公司投资,设立或者增资全
             者出售资产交易,达到下列标准    资子公司除外)、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等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    议: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
             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
             高者为计算数据;                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
             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
             额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第四十二条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 万
             过人民币 300 万元;             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    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金额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5000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     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
             币 3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    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除另有明确约定外,前述交易包
                  除另有明确约定外,前述交   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
             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    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
             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租入或租
             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财务资   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
             助;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     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
             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   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
             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   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
             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   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
             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   资权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
             协议;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前   其他交易。前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
             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   含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燃
             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   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
             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   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
             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   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
             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在内。
                 若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购买         若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购买或出
             或出售该股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   售该股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
             表范围发生变更的,该股权对应   生变更的,该股权对应公司的全部资
             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营业收入视为   产和营业收入视为上述交易涉及的资
             上述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和与交   产总额和与交易标的相关的营业收
             易标的相关的营业收入。         入。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
                                            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
                                            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
                                            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在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
                                            前,会议主持人应向出席会议的股东
                                            说明本章程规定的关联股东回避制度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   并宣布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的名
             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   称、现场出席会议除关联股东之外的
             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   股份总数。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
             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   应参与投票表决,如该关联股东参与
             股东的表决情况。               投票表决的,该表决票作为无效票处
                 在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理。
             表决前,会议主持人应向出席会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有关联关系股东
第八十三条   议的股东说明本章程规定的关联   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如下:
             股东回避制度并宣布需回避表决   (一)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与某股东
             的关联股东的名称、现场出席会   有关联关系,该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
             议除关联股东之外的股东和代理   召开之日前向公司董事会披露其关联
             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关系;
             数。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应   (二)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
             参与投票表决,如该关联股东参   事项时,大会主持人宣布有关关联关
             与投票表决的,该表决票作为无   系的股东,并解释和说明关联股东与
             效票处理。                     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关系;
                                            (三)大会主持人宣布关联股东回
                                            避,由非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审议、表决;
                                            (四)关联事项形成决议,必须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五)关联股东未就关联事项按上述
                                            程序进行关联关系披露或回避,在不
                                               影响按照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统计的
                                               表决结果时,该决议仍然有效。若因
                                               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未回避表决而影
                                               响表决结果,有关该关联事项的一切
                                               决议无效,重新表决。
                                                    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名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监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如下:
                                               (一)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
                                               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提
                                               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提名候
                                               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董
                                               事人数。
                                               (二)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
                                               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股东代
                                               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提案。提名候
                                               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监
                   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事人数。
               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
                                               (三)监事会中的职工监事由公司职
               会决议。
                                               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董事候选人可以由公司董事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四)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
               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提
                                               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
               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候选
第八十六条         监事候选人由股东代表和本
                                               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独立
               章程规定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
                                               董事人数。
               成。监事会中的非职工监事可由
                                                     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书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
                                               及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出
               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
                                               具的愿意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监
               东提出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
                                               事的承诺书应在召集股东大会前七日
               举产生,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
                                               提交给本公司董事会。
               (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
                                               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
                                               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
                                               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
                                               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
                                                    本条中所指的董事、监事及董
                                               事、监事候选人不包括应由职工代表
                                               民主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及董事、
                                               监事候选人。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
               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    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
               续,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    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
第一百一十条   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    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
               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    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
               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    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
               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    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
               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    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
               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    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
               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    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
               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    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
               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    而定,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当少于
               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3 年。
                    董事会在作出关于与关联
                                                    董事会在作出关于与关联人发生
               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
                                               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
               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人民
                                               保除外)金额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币 1,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决策时,应当聘
               的关联交易决策时,应当聘请具
                                               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中介机构,
               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者审计,并将
               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
                                               该交易报股东大会批准。与日常经营
第一百二十二   估或者审计,并将该交易报股东
                                               相关的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者评
               大会批准。
    条                                         估。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
               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
               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
                                               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
               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
                                               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
               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
                                               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
               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
                                               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
               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
                                               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
               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
                                               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
                                               知方式为:电子邮件、电话、传真、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邮寄或专人送达。通知时限为:会议
第一百三十一   的通知方式为:电子邮件、电      召开 3 日以前。如遇情况紧急,需要
    条         话、传真、邮寄或专人送达。通    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董事会
               知时限为:会议召开 3 日以前。   可以随时通过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
                                               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
               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
                                               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
               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
第一百三十七                                   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
               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
                                               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
    条         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
                                               作出说明性记载。
               载。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
                                               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存,保存期限为 10 年。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
               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
第一百六十条   责管理人员;本章程或董事会授    总经理应制订总经理工作细则,报董
               予的其他职权。总经理应制订总    事会批准后实施。
               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
               实施。
                   公司有本章程第二百一十四        公司有本章程第二百一十五条第
第二百一十六   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    (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本章
    条         修改本章程而存续。              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须经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百一十四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百一十五条第
              条第(一)项、第(二)项、第    (一)项、第(二)项、第(四)
              (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    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
              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    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 15 日内成立清
              起 15 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    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董事或者
              算。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
              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    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
              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    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    进行清算。
              算组进行清算。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第二百三十五 业板上市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条      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报南 起生效。
              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之
              日起生效。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以上内容以工商管理部门
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411 号《验资
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