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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月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04-22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公司经营管
理,控制风险,保证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
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结合公司的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以及自身特点和发展需要,制定了一
整套贯穿于公司生产经营各层面、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不断地及时补
充、修改和完善,使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不断趋于完善,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
循。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
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及原则

                                    -1-
(一)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公司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
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政
策有序运行;


3、建立良好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
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4、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了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子公
司的各项业务、岗位及人员;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
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公司治理结构、机构设置、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
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
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在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时,以适当的成本实现
有效控制。


三、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2-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
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机构、企业文化、人
力资源管理、目标管理、风险识别、评估及应对、信息与沟通控制、监督控制、
资金管理、采购和费用及付款活动控制、销售与收款活动控制、实物资产管理控
制、研发管理控制、关联交易的控制、担保的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控制、重大
投资的控制、信息披露的控制。


1、内部环境


1.1 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西日月
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公
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按《公司


                                 -3-
章程》规定,确立了“三会”对财务、投资、生产经营及人事管理等各方面的重
大决策程序及内部控制制度。“三会”相互牵制、行使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
职责,保证公司内部管理的有效性。同时董事会聘任独立董事,建立了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并且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依据相关工作流程,履行职责,实施权利,进行表决或发表相应意见。


   2020 年,公司根据法规要求和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1.2 组织机构


    公司经营实行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制,设置了市场中心、销售中心、研发中心、
物料计划中心等部门以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顺利执行。根据公司的
战略规划,公司制订了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制定了各部门岗位职责。各职能
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相互监督。公司在生产经营、
资金管理、人员安排、财务核算等重大方面,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进行监督和管理。


1.3 企业文化


    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遵循“诚实做人、科学成事”的原则,坚持将企业文化与
发展战略有机结合,打造适应企业发展的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使员工自身价值
在企业发展中得到充分体现。公司通过定期绩效考核,开展价值贡献奖评选,对
各种企业文化活动给予组织保障,推动形成了企业积极向上、务实进取的企业文
化环境,公司企业文化已得到员工的高度认同,员工精神面貌有了良好的提升,
并起到促进公司发展和指导员工行为的作用。公司通过多年发展的积淀,构建了
一套涵盖理念、价值观、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的企业文化体系,是公司战略不断
升级,强化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支柱。


1.4 人力资源管理




                                   -4-
    公司建立了《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手册》等管理
制度,建立了基于战略的薪酬绩效管理、内部职称晋升、技术价值分享等激励机
制,并建立了畅通的员工沟通渠道。公司根据经营业绩增长,逐步提高员工待遇,
并不断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重视员工的健康与安全。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社
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规定,为公司员工及时足额缴纳“五险一金”。


2、目标管理及风险控制


2.1 目标管理


    公司经营活动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建立和完善符合
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建立良好的企业内部经营环境,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舞弊行为,
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
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2.2 风险识别、评估及应对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实施策略,结合行业特点,建立了系统、有效的风险评
估体系。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准确识别内部风险和
外部风险,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并及时应对已识别的风险。


3、信息与沟通控制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关于信息与沟通相关管理规定,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
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传递范围。公司利用内部信息平台,做好信息的筛选、
核对、分析、整合,制度更新、重大业务信息、企业文化信息等能够及时且有效
传递,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公司建立了《专题分析会议相关制度》,保证及时、
有效地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公司在内部信息平台建立“协作管理”等内部信息
沟通渠道。各部门加强与政府组织、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客户等单位的沟通和
反馈,并通过市场调查、网络传媒等渠道,及时获取外部信息。


                                  -5-
4、监督控制


    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履行对公司管理层的监
督职责,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


    2020 年,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内
部审计工作制度》,公司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财务信息的
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
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5、重点业务控制活动


5.1 资金管理


    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手册》等规章制度,对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
程序,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出纳、审
批、稽核由不同的岗位执行,保证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实现岗位之间相互制约,
加强款项收付的稽核,以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5.2 采购和费用及付款活动控制


    在采购管理和控制方面,公司对供应商的评估与选择、后续管理、采购需求
预测与计划采购申请与审批、采购核价、合同订立、到货验收入库、采购付款、
存货领用、存货保管、存货核算、存货报废与处置等各环节流程和授权审批,均
在《生产及采购管理手册》等制度中作了详尽规定,并有效执行在供应商评估、
采购、货物验收和存货仓储保管由不同部门执行,保证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并
制定了标准化的采购合同文本。审计部不定期对采购流程执行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与评估,上述措施有效降低了采购成本,避免采购舞弊现象,增强企业的市场应
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5.3 销售与收款活动控制

                                  -6-
    在销售管理和控制方面,公司对销售需求预测、销售定价及收款方式、产品
交货、收款发票开具等各环节流程和授权进行审批,并通过应收账款分客户、分
合同进行账龄分析,并对各客户实行定期对账方法,对应账款进行动态风险管理,
均在《销售管理手册》中作了详尽规定。公司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发展要求,
及时调整市场策略,提高市场预测的准确性,积极构建稳定、畅通和有效的营销
渠道,不断拓展业务领域和营销平台,加强供、产、销交流和衔接;通过对业务
部门和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培训与跟踪,进一步提升企业市场开拓能力和营销
管理水平。


5.4 实物资产管理控制


    公司根据《财务管理手册》、《资金管理制度》、《生产及采购管理手册》
等制度,加强对库存现金、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等资产
管理和控制。在采购、验收、入库、领用与发出、盘点、保管等各环节进行全程
动态监管,以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合理确认存货价值,防
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根据《财务管理手册》和《固
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对固定资产申请、审批、购置、验
收、盘点、内部调拨、报废清理等全过程实施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5.5 研发管理控制


    公司制定了《研发管理手册》,对研发项目立项、预算、实施、评审、验收、
技术资料保管和知识产权申请与保护等工作流程及授权审批作了详尽的规定,强
化了研发工作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市场开拓和技术进步的
要求,不断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积极建立技术交流、合作和应
用推广平台,并将选拔和培养核心技术人才作为企业的重要工作。公司通过
制定和实施《全流程增量绩效管理办法》制度,鼓励新技术和新产品创新,
激励优秀技术人才。


                                   -7-
5.6 关联交易的控制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审批权限、信息披露程序等作了详尽的规定。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开、公正、公允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5.7 担保的控制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对外担保决
策制度》,在遵循合法、自愿、互利、安全原则基础上,严格防范担保风险。报
告期内公司没有为股东、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和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
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5.8 募集资金使用的控制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专
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及审批程序、用途调整与
变更、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5.9 重大投资的控制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对外投资管
理办法》,对公司对外投资的投资类别、投资对象以及相应的决策程序、决策权
限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公司坚持审慎原则,通过前期的实地考察、调研、可行性论证,并根据投资
规模、投资前景等制定投资建议书,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8-
5.10 信息披露的控制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制定了信息披露流程,明确了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范围、责任,建立了
较为有效的内外部信息沟通和反馈渠道,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和办理
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公司能够切实履行作为公众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守
信息披露规则,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有效。


    内部控制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战略风险、资金风险、市场风险、
投资风险、质量风险、安全生产风险、人力资源风险、技术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并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
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利润总额潜在错   错报≥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的 3%≤错
                                                         错报<利润总额的 3%
       报         5%                 报<利润总额的 5%

 资产总额潜在错   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0.5%≤ 错报<资产总额的
       报         1%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0.5%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                                定性标准

                                     -9-
                 (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   对已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重大缺陷
                 (3)   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4)   已发现的重大缺陷在合理时间内未加以整改。
                 (1)未按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重要缺陷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财务处理没有建立或没有实施相应
                 的控制机制。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认定方法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直接损失金额   直接损失金额≥资     资产总额的 0.5%≤直接 直接损失金额<资产
               产总额的 1%          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1% 总额的 0.5%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                                    定性标准
                 (1)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
                 损失;
   重大缺陷      (3)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4)内部控制评价的缺陷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有效
                 整改;
                 (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1)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轻微处罚;
                 (2)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重要缺陷
                 (3)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缺陷;
                 (4)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10 -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
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制定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充
分考虑了行业特点和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形成了较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
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错误和舞弊,保证公司经营的
正常有序进行,保证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公司将继续强化内控建设,完善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
险水平等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随着经营状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规范,
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陶捷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2 日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