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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月明: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2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
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及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
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
形。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阶
段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多方面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
相匹配。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1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劵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专项
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
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来,该审
计机构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
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其 2021 年为我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所完全具备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
据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
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公
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公司治理的规范
性文件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运作规范健康,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部
风险。我们对《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2021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及运行情况。
    六、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
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
能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管勤勉尽责,促进公
司提升整体经营效益。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以及 2022 年度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   工                   蔡小培                 万晓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