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明:关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亲属短线交易的公告2023-03-07
证券代码:300906 证券简称:日月明 公告编号:2023-003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亲属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7 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志勇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
的情况说明》,获悉王志勇先生父亲账户于 2022 年 1 月至 2023 年 3 月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部分交易行为构成短线交易,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向王志勇先生了解,王志勇先生父亲账户本次短线交易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成交价格
序号 交易时间 交易方向 成交数量(股) 成交金额(元)
(元/股)
1 2022 年 9 月 15 日 买入 1,000 23.60 23,600.00
卖出 4,100 23.50 96,350.00
2 2023 年 3 月 6 日
卖出 900 23.65 21,285.00
王志勇先生父亲于 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9 月合计买入公司股份 5,000 股,其中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买入公司股份 1,000 股,2023 年 3 月初,王志勇先生父亲辞世,王志勇先生亲
属于 2023 年 3 月 6 日将上述 5,000 股公司股份全部卖出,2022 年 9 月 15 日买入的 1,000
股公司股份和 2023 年 3 月 6 日卖出的交易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王 志 勇 先 生 父 亲 股 票 账 户 2023 年 3 月 6 日 卖 出 公 司 股 份 的 平 均 交 易 价 格 为
(96,350+21,285)/5,000=23.527 元/股,则 2022 年 9 月 15 日所买入的 1,000 股公司股份
所得收益为 23.527×1,000-23.60×1,000=-73 元(计算方法:卖出交易均价×卖出交易数
量-买入交易均价×买入交易数量),本次操作未获取收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志勇先生父亲账户不持有公司股票。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在获知上述短线交易行为后高度重视,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
志勇先生及其亲属积极配合。公司对本次事项的处理和解决措施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
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
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
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
王志勇先生亲属的交易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构成短线交易。本次短线交易未形成获利,
不存在回收所得收益的情形。
2、经了解,王志勇先生亲属将其父亲股票账户所持公司股份卖出,系因其父亲辞世,
银行账户、股票账户等各类账户需要办理销户处理,进行上述交易前,王志勇先生亲属未告
知王志勇先生,王志勇先生也未向其亲属介绍公司的经营情况。此次交易不存在利用短线交
易或内幕信息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形。
王志勇先生承诺:本人及亲属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关于禁止短
线交易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严格管理自身和近亲属证券账户,勤勉履行自
身义务。
3、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王志勇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