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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创达: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深汕汇创达增资方式调整为以募集资金出资方式的核查意见2020-12-2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深汕汇创达增资方式调整为以募集资金出资
                               方式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创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有关规定,就汇创达拟对全资子公司深汕特别合作区汇创达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汕汇创达”)增资方式调整为以募集资金出资方式之事项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子公司增资出资方式调整前的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6,000 万元对深汕特别
合作区汇创达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12 月 5 日刊登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尚未对深汕
汇创达增资。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
市汇 创 达 科技 股份 有限 公 司首 次公 开发 行股 票 注册 的批 复》 (证 监 许可
[2020]2622 号)同意注册,汇创达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226,666
股 , 每 股 面 值 1.00 元 , 发 行 价 格 29.57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745,952,513.62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9,398,871.8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686,553,641.8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划至公司指
定账户,2020 年 11 月 16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事
项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701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
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其中:预计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使用额
      1     深汕汇创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40,679.33            40,679.33
      2     深汕汇创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110.70              5,110.70
                     合计                   45,790.03            45,790.03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对子公司增资出资方式调整事项说明

     深汕汇创达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前述使用自有资金对
深汕汇创达增资的方式调整为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6,000 万元
对其增资的方式,增资后深汕汇创达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汇创达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500MA4WL3BN4B

     注册资本:4,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明

     公司住所: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标准工业厂房 8 号楼 2 楼 A-68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7 年 05 月 23 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电子开关、金属薄膜按键、导光膜、背光模
组、数码配件、皮套键盘;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进出
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深汕汇创达 100%股权。

    失信执行人情况:深汕汇创达资信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二)主要财务数据

    深汕汇创达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2019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2,686.56                  9,807.17
    负债总额             8,787.32                   5,902.99
     净资产              3,899.24                   3,904.18
      项目       2020年1-9月(未经审计)            2019年度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4.94                     -58.03


    五、增资的来源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
资是基于公司实施相关募投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
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
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六、增资完成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增资的募集资金将存
放于深汕汇创达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专门用于深汕汇创达募投项目建设资金
需求。公司及深汕汇创达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规范
使用募集资金。

    七、本次增资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深汕汇创达增资方式调整为以募集资金出资方式的议案》,
为了更加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并提高公司现金流质量,公司拟将原来以自有资
金人民币 6,000 万元对深汕汇创达进行增资的方式变更为拟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6,000 万元对深汕汇创达进行增资。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对深汕汇创达增资方式调整为使
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6,000 万元对其增资的方式,并用于实施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
略和长远规划,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该项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
及决策程序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
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
公司将对全资子公司深汕汇创达增资方式调整为以募集资金出资。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深汕汇创达增资方式调整为以募集资金出资方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深汕汇创达增资方式的调整是基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进程、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
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
不利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由使用自有资金对深汕汇创达增资方式调整
为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资。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汇创达本次将对全资子公司深汕汇创达增资方式
调整为以募集资金出资方式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
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汇创达本次拟将
对全资子公司深汕汇创达增资方式调整为以募集资金出资方式的事项,没有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