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创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对汇创达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22 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汇创达由保荐机构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 股(A 股)股票 25,226,666.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9.57 元。 截至 2020 年 11 月 13 日止,汇创达共募集货币资金 745,952,513.62 元,扣除与 发行有关的费用 59,398,871.82 元,募集资金净额 686,553,641.80 元。 截至 2020 年 11 月 13 日止,汇创达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701 号”验资报告验证 确认。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汇创达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38,291,890.67 元,其中:2020 年度公司支付中介发行费用 59,398,871.82 元;公司于募集资金 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72,432,626.05 元;支付深 汕汇创达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基建项目 6,460,392.80 元。收到募集资金账户利息 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产生的净收入 1,208,293.46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结余余额为人民币 608,868,916.39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汇创达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经汇创达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汇创达分别在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滨河时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与保荐 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对募集 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 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一次。 根据汇创达与保荐机构签订的《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 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银行应当以传真方 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募集专户的支出清单。 汇创达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深汕汇创达增资方式调整为以募集资金出资方式的议案》, 为了更加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并提高公司现金流质量,公司拟将原来以自有资金 人民币 6,000.00 万元对深汕汇创达(全称为深汕特别合作区汇创达科技有限公 司)进行增资的方式变更为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6,000.00 万元对深汕汇创达进行增资,对增资方式的调整是基于汇创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进程。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汇创达的全资子公司深汕 汇创达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河时代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与保荐机构签署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 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 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一次。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51074051162 242,998,297.75 278,977,200.24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司深圳石岩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15775977920083 51,107,000.00 47,830,717.44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司深圳香蜜湖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55917015910718 406,793,300.00 278,521,391.51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司深圳滨河时代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55939496910707 --- --- 司深圳滨河时代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15020986270080 --- --- 司深圳香蜜湖支行 合计 700,898,597.75 605,329,309.19 注: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 608,868,916.39 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期末余额为 605,329,309.19 元,二者相差 3,539,607.20 元,系以下原因形成: 1、2020 年 11 月 24 日,公司以中国银行石岩支行超募资金专户资金 5,181.25 万元购入大额存单(面额 5,000.00 万元,起息日为 2019 年 12 月 6 日,利息 181.25 万元),该大额存单作为募集资金专户下的子账户管理。2020 年 12 月 29 日, 公司自一般账户将资金 5,181.25 万元转入到超募资金账户予以置换。 2、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河时代支行募 集资金专户资金 10,000.00 万元购入大额存单(面额 10,000.00 万元,起息日为 2020 年 11 月 30 日)。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以不折价方式将上述大额存单 进行转出。 3、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财务人员因操作失误,将应转入招商银行滨河 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深汕汇创达增资款 6,000 万元,误转入深汕汇创达一般存款 账户,并支付募投项目工程款 6,460,392.80 元,该增资款余额 53,539,607.20 元存 于一般存款账户。 报告期后,公司做出以下纠正措施: 1、2021 年 3 月 2 日公司将 5,000.00 万元大额存单进行了转让,本金及利息 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同时将前期转入的置换资金 5,181.25 万元从募集账户转出 到一般账户。 2、2021 年 2 月 3 日将误转入深汕汇创达一般户的 6,000.00 万元增资款全额 退回到募集资金账户。 上述事项发生后,保荐机构及公司对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全部资金流水进行了 核查,未发现其他类似情况。公司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与问责,保荐 机构要求公司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学习和执行力度,公司管理层组织财务部 人员加强学习《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和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支付流 程进行进一步完善,加强募集资金专户的识别、募集资金审批单价的专项归集、 专项标记、专项审批和募集资金使用日记账的管理,杜绝该类事项再次发生。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汇创达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存在的问题 汇创达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除上 述误操作及在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通过有关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前进行现金管理(2020 年 11 月 24 日、11 月 30 日购买合计 15,181.25 万元大额存单)的整改事项外,未发现其他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 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汇创达《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3198 号《深圳市 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汇创 达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汇创达 2020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银行账单核对 等多种方式,对汇创达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 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 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 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 情形;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除“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存在的问题”披露的情况外,汇创达严格执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能有效执行监管协议,未发现其他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 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上述整改事项发生后,发行人积极纠正,已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工作。发行人 后续的现金管理工作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进行。报告期内,未发现其他 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督促发行人积极纠正上述整改事项,并对发行人进行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的专题宣讲。保荐机构认为,上述整改事项,不属于主观故意或恶意行为, 不构成对内控制度有效性的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 形或者重大风险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张玉仁 吴 昺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总额 745,952,513.6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8,291,890.6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8,291,890.6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2) =(2)/(1)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募集资金发行费用 否 59,398,871.82 59,398,871.82 59,398,871.82 59,398,871.82 100.00 完成 --- --- --- 2.深汕汇创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否 406,793,300.00 406,793,300.00 75,560,330.20 75,560,330.20 18.57 未完成 --- --- 否 3.深汕汇创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51,107,000.00 51,107,000.00 3,332,688.65 3,332,688.65 6.52 未完成 ---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17,299,171.82 517,299,171.82 138,291,890.67 138,291,890.67 超募资金投向 1.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 --- 65,000,000.00 65,000,000.00 --- --- --- 未完成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65,000,000.00 65,000,000.00 --- --- --- 未完成 --- --- --- 合计 582,299,171.82 582,299,171.82 138,291,890.67 138,291,890.6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不适用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高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展情况 6,500.00 万元人民币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暂未使用超募资金 6,500.00 万元人民币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不适用 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自有资金投入 72,432,626.05 元,其中深汕汇创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69,099,937.40 元,深汕汇创达研发中心建设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目 3,332,688.65 元。2020 年 12 月 2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 72,432,626.05 元自筹资 换情况 金进行了置换,其中深汕汇创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置换 69,099,937.40 元,深汕汇创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置换 3,332,688.65 元。该事项已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出具大华核字[2020]009381 号专项报告鉴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不适用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和用于购买大额存单。 募集资金使用中存在如下事项: 1、在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通过有关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前,发行人存在通过购买大额存单的方式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2、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财务人员因操作失误,将应转入招商银行滨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深汕汇创达增资款 6,000 万元,误转入深汕汇创 达一般存款账户,并支付募投项目工程款 6,460,392.80 元,该增资款余额 53,539,607.20 元存于一般存款账户。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做出以下纠正措施: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1、2021 年 3 月 2 日公司将尚未到期的 5,000.00 万元大额存单进行了转让,本金及利息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同时将前期转入的置换资金 5,181.25 题或其他情况 万元从募集账户转出到一般账户。 2、2021 年 2 月 3 日将误转入深汕汇创达一般户的 6,000.00 万元增资款全额退回到募集资金账户。 上述事项发生后,保荐机构及公司对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全部资金流水进行了核查,未发现其他类似情况。公司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与 问责,保荐机构要求公司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学习和执行力度,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就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了专项宣讲。公司管理层 组织财务部人员加强学习《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和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支付流程进行进一步完善,加强募集资金专户的识别、募集 资金审批单价的专项归集、专项标记、专项审批和募集资金使用日记账的管理,杜绝该类事项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