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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创达: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1-08-25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作为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
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调查,现作出说明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
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者
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
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的情形。

     2、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
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建军                    马映冰                     袁同舟




                                                      2021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