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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创达: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2021-12-10  

                        证券代码:300909             证券简称:汇创达         公告编号:2021-049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
                                 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汇创达”或“甲方”)
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因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汇创达,证券代码:
300909)自 2021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
交易日。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即在 2021 年 12 月
24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2 号—停复牌业务》等相
关要求披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交易预案,并申请复牌。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公司证券最晚将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同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事项的
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关事项的风
险和不确定性。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
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
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标的资产
    东莞市信为兴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为兴”或“乙方”)100%股权。
    1、企业名称:东莞市信为兴电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901374283
    3、法定代表人:段志刚
    4、成立日期:2012-02-23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注册资本:3,500.00 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凫山祥新街 61 号
    8、经营范围:研发电子连接器;产销:精密电子连接器、电子配件、五金配件、
汽车零配件、自动化设备及配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二)主要交易对方的名称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初步确定为信为兴的全体股东,包括段志刚、段志军、深
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信为通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华业致远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交易对方”或“丙
方”)。丙方分别持有乙方相应的股权,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段志刚                              1,890.00          54.00
    2      段志军                                630.00          18.00
    3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25.00          15.00
           东莞市信为通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4                                            280.00          8.00
           (有限合伙)
           苏州华业致远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
    5                                            175.00          5.00
           业(有限合伙)
                    合计                       3,500.00           100

    (三)交易方式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信为兴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四)本次交易意向性文件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交易对方签署了意向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标的:丙方分别或共同地向甲方转让其所持的乙方合计 100%的股权。
    2、交易价格:乙方 100%的股权整体估值暂定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且估值浮
动区间不超过 10%,最终估值以尽职调查后的审计或评估结果为估值参考基础,并由
各方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协商后确定。
    3、支付方式:甲方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丙方支付股权收购
价款,具体支付方式以各方正式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为准。
    4、业绩承诺:基于乙方现有的业务基础以及未来盈利预测情况,经友好协商,
各方初步商定乙方 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4,000 万元,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4,400 万
元,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4,800 万元。上述净利润是指标的公司合并报表中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最终承诺的净利润以甲方聘请的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并
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的细节方案将在停牌期间进一步协商确定。


    三、拟聘请中介机构情况
    公司拟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拟聘请北京市
康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截至
公告披露日,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尚未确定,公司将尽快聘请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
推进本次重组工作,并按照承诺的期限披露符合相关规定的重组文件。


    四、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
程序,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五、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董事会盖章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
    2、本次交易各方签订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3、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股票交易未达到“128 号文”标准的说明;
    4、交易对手方关于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情形的说明;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