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汇创达: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2-04-26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及《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
规章制度,作为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防范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
行了调查,现作出说明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
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者
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
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的情形。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
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
展阶段、经营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
司未来发展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且同
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及文件,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
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事项。


    四、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
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事项。


    五、关于《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换届选举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李明先生、董芳梅女士、王懋先生、赵久伟先生作为本次提
名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
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
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推选上述候选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换届选举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张建军先生、唐秋英女士、孙威先生作为本次提名的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张建军先生、唐秋英女士、孙威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3 名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
方可进行表决。


    八、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薪酬方案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现状相吻合。有利于强化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更好地为公司服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
酬方案,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是以正常
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降低汇率波动
风险为目的,公司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及子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
施切实可行。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十、《关于 2022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等事项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提高融
资效率,促进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
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
内,本次对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
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建军                    马映冰                     袁同舟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