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创达: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2022-05-24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鉴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段志刚、段志军、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
信为通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华业致远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东莞市信为兴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拟向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李明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人作为上
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就本次交易作出如下承诺:
1. 本人已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
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
2. 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
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
3. 本人保证所披露或提供信息和文件以及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与承诺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同意对所披
露或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4.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本人同意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
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
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并申请锁
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授权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
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5. 在本次交易持续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时披露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之签字页)
全体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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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明 董芳梅 王 懋 赵久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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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军 唐秋英 孙 威
全体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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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 军 赵伟宇 朱启昌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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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 瑶 许文龙 任 庆
2022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