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汇创达: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2022-05-24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汇创达”)拟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段志刚、段志军、东莞市信为通达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为通达”)、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飞荣达”)及苏州华业致远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华业致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东莞市信为兴电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信为兴”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及与之相关的全部权益,同时向汇
创达控股股东李明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股权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
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不涉及需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或者有关主管部
门的批复文件。就本次交易中尚待履行的报批事项,公司已在《深圳市汇创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草案)》中进行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
晰,不存在权属纠纷,未设置任何质押和其他第三方权利或其他限制转让的约定,
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3、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继续
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
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
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4、(1)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与信为兴能够在产品销售、原材料采购、
生产管理等各方面产生协同效应,上市公司能够进一步拓展产品种类、获得新的
利润增长点。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
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
交易不会新增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为进一步规范重组后上市公司的关联
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交易对方段志刚、段志军、信为通达出具了《关于
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
易、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之盖章页)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