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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创达: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7-08  

                          证券代码:300909             证券简称:汇创达         公告编号:2022-071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7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2 年 7 月 8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7 月
8 日上午 9:15 至 2022 年 7 月 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爱群路同富裕工业区 2-2
栋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明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3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101,229,2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151,359,994 股的 66.879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所持股份 90,766,7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9.967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所持股份 10,462,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 6.9123%。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共 19 人,代表的
股份总数为 1,956,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为 1.2924%。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1,218,15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0%;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26%;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条件的议案》
    股东李明先生、深圳市众合通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董芳梅女士为关
联股东,回避此项议案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9%;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26%;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
    股东李明先生、深圳市众合通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董芳梅女士为关
联股东,回避此项议案表决。
    3.01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概述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9%;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26%;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02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概述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9%;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26%;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03   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发行价格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9%;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26%;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04   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发行数量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9%;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26%;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05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发行价格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9%;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26%;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06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发行数量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9%;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26%;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0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9%;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26%;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08   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9%;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26%;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09   过渡期损益安排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9%;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26%;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10   业绩承诺与补偿情况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9%;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26%;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11   减值测试与补偿情况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9%;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26%;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12   超额业绩奖励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9%;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26%;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
议案》
    股东李明先生、深圳市众合通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董芳梅女士为关
联股东,回避此项议案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9%;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26%;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股东李明先生、深圳市众合通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董芳梅女士为关
联股东,回避此项议案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9%;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26%;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股东李明先生、深圳市众合通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董芳梅女士为关
联股东,回避此项议案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9%;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26%;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等相关规定的议案》
    股东李明先生、深圳市众合通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董芳梅女士为关
联股东,回避此项议案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9%;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26%;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相关规定的议案》
    股东李明先生、深圳市众合通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董芳梅女士为关
联股东,回避此项议案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9%;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26%;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试行)>相关规定的议案》
    股东李明先生、深圳市众合通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董芳梅女士为关
联股东,回避此项议案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9%;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26%;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股东李明先生、深圳市众合通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董芳梅女士为关
联股东,回避此项议案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9%;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26%;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价不存在异常波动的议案》
    股东李明先生、深圳市众合通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董芳梅女士为关
联股东,回避此项议案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9%;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26%;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议
案》
    股东李明先生、深圳市众合通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董芳梅女士为关
联股东,回避此项议案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9%;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26%;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协议的议
案》
    股东李明先生、深圳市众合通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董芳梅女士为关
联股东,回避此项议案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9%;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26%;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股东李明先生、深圳市众合通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董芳梅女士为关
联股东,回避此项议案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9%;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26%;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本次交易承诺方补充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股东李明先生、深圳市众合通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董芳梅女士为关
联股东,回避此项议案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9%;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26%;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议案》
    股东李明先生、深圳市众合通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董芳梅女士为关
联股东,回避此项议案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9%;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26%;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
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股东李明先生、深圳市众合通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董芳梅女士为关
联股东,回避此项议案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9%;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26%;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股东李明先生、深圳市众合通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董芳梅女士为关
联股东,回避此项议案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9%;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26%;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
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股东李明先生、深圳市众合通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董芳梅女士为关
联股东,回避此项议案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9%;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26%;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股东李明先生、深圳市众合通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董芳梅女士为关
联股东,回避此项议案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9%;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26%;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股东李明先生、深圳市众合通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董芳梅女士为关
联股东,回避此项议案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9%;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26%;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议案》
    股东李明先生、深圳市众合通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董芳梅女士为关
联股东,回避此项议案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9%;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26%;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
关事宜的议案》
    股东李明先生、深圳市众合通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董芳梅女士为关
联股东,回避此项议案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4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9%;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9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26%;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7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汪宇玮律师、廖璐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
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