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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创达: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300909             证券简称:汇创达         公告编号:2023-027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
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投资金额及期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金额不超过 2,000 万美元(交易
币种为非美元时,按照实际交易汇率折算成美元进行额度统计)的远期外汇交易业
务,任一时点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 2,000 万美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
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
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200 万美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
超过 2,000 万美元。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以交易时点计算)。
     投资场所: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机构,交易场所与本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
     投资目的: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持续影响,通过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
成本或效益,降低公司成本及经营风险。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
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履
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
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金额不
超过 2,000 万美元(交易币种为非美元时,按照实际交易汇率折算成美元进行额度
统计)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日常远期外
汇交易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的背景与目的
    目前公司外币结算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总主营业务收入的 64%以上,2022 年外币
结算金额约 9,000 万美元,预计公司出口业务稳定。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
不仅会影响公司进口业务的正常进行,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也会造成较大影
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持续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开展远期外汇交
易业务,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效益,从而降低公司成本及经营风险。
    公司采用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
金的汇率变动风险,其中,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是套期工具,进出口合同预期
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降
低汇率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
对冲的经济关系,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二、交易的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及场所:
    公司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
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港币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
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
等业务。
    投资场所: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机构,交易场所与本公司不存
在关联关系。
    2. 交易金额:
    本次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金额不超过 2,000 万美元(交易币种为非美元
时,按照实际交易汇率折算成美元进行额度统计)。上述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
共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
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
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200 万美元,预
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2,000 万美元。
    3. 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况。
    4. 授权期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以交易
时点计算)。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远期外
汇交易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上述外汇交易业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与银行的外汇远期交易业务,是从锁定外汇交易成本的
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稳定境外收益,符合公司的
实际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为规避
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本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有必要根
据自身实际情况,开展以锁定外汇成本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以实际主营业务展开的,不是以盈
利为目的的投机性套利交易,可以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增强公司财
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针对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能会存在的风
险,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
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交易业务具有可行性。因此,公司开展远期外
汇交易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但是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
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
会造成延期交割并导致公司损失;
    3、银行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违约,则公司不能
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4、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
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
    2、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低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机构选择具
备资质且信用度较高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3、加强公司外汇业务相关人员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的学习与培训,
严格执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授权部门和人员应当密切关注
和分析市场走势,持续跟踪远期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远期
外汇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4、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
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
风险处理程序,充分控制交易风险;
    5、公司审计部定期对远期外汇交易进行合规性检查。


    五、会计核算政策及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
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
权业务进行财务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及《关于<2023 年度远期外汇交易计划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
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日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
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为目
的,公司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及子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
该事项决策程序及公司编制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
期外汇交易业务。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
提下,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变动风险,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不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
业务。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会议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
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与银行的外汇远期交易业务,是从锁定外汇交易成本
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稳定境外收益,符合公司
的实际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管理制度》,针对远期
外汇业务内部管理的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
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5、《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