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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龙互连: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4-2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龙互连”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兆龙互连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
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为公司及
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
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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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
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
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
施。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拟使用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
自有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
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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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
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
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在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10,076.00 万元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
未到期余额 7,076.00 万元。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
                                   3
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
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符合
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
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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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   磊                      杨斐斐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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