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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龙互连: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2022-07-08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首次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
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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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4、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
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7 月 8 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以 7.6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 9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5.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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