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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发服务: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2021-04-24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1-023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0,865.98万

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30.51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308.40万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

21,058.36万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45,962.05万元 ;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4,029.77万元,

资本公积金余额为45,984.81万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盈利状况良好,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

展的经营成果,在保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红利35,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

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30,000,000股。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

后年度分配。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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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关

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

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

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

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后提

出的,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

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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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

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

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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