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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发服务: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4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

作为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

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

作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

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 2021 年度的关联交易预计均基于市场化原则

进行,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项关联交

易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




       张建军                 廖森林                 曹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