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服务: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21-04-2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或“本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服务”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
——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特发服务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0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8.7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95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2,603.77 万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4,346.23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汇入公司。另扣除已实际发生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
他发行费用 1,089.59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43,256.63 万元。上述资金
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验〔2020〕3-141 号《验
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自有资金
账户用于支付其他发行费用金额为 4,466,981.15 元。2020 年度未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0 年末,募集资金余额为 43,899.53 万元,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85,930.54 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
为 439,081,213.55 元(注)。
1
注: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前,已实际发生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
他发行费用 1,089.59 万元,按规定应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其中本公司已用
自筹资金支付其他发行费费用金额为 73.87 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2020 年 12
月,公司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支付其他发行费用金额为
446.70 万元,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金额为 642.89 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心区支行”)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在中心区支行下属支行福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
别为:773174320153、758874314861、760174316607)。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深圳分行”)和国泰君
安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
号分别为:8110301012500557685、8110301013700557790)。三方监管协议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
在问题。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华支行 773174320153 4,548.8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华支行 758874314861 5,009.4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华支行 760174316607 11,331.9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8110301012500557685 3,690.2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8110301013700557790 19,327.65
合 计 43,908.12
2
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未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各
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表如下:
3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43,256.63 -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度(%)(3)= 定可使用状
资金投向 资总额(1) 入金额 效益 预计效益 重大变化
部分变更) 总额 金额(2) (2)/(1) 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1.物业管理市场拓展 否 19,323.79 19,323.79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建设期为 3
2.信息化建设 否 5,008.50 5,008.50 - -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年
项目建设
3.人力资源建设 否 4,548.00 4,548.00 - -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期为 4 年
4.物业管理智能化升级 项目建设
否 3,689.48 3,689.48 - -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和节能改造 期为 3 年
5.补充流动资金 否 1,950.00 1,950.00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4,519.77 34,519.77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1.暂未确定投向 否 8,736.86 8,736.86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8,736.86 8,736.86 - - - - - - -
合计 - 43,256.63 43,256.63 - - - - - - -
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无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36.86 万元。公司超募资金的用途等情况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超募资金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无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无
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不适用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无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43,908.12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5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特发服务 2020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518Z0233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认为:“特发服务公司 2020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特发服务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国泰君安证券通过访谈沟通、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特发
服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
内容包括:查阅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到账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
关报告等资料,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认为:特发服务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具体使
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
6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7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 磊 周 聪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