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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发服务: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1-04-24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1]518Z0233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1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7




                              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1]518Z0233 号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服务公司)董事

会编制的 2020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特发服务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特发服务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创业板上市公

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是特发服务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特发服务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1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
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
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特发服务公司 2020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特发服务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为特发服务公司容诚专字[2021]518Z0233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1 年 4 月 22 日




                                      2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相关格式
指引的规定,将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0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8.78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46,95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2,603.77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4,346.23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汇入公司。
另扣除已实际发生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1,089.59 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43,256.63 万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天健验〔2020〕3-141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
于支付其他发行费用金额为 446.70 万元。2020 年度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2020 年末,募集资金余额为 43,899.53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8.59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43,908.12 万元(注)。
    注: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前,已实际发生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1,089.59

万元,按规定应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其中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其他发行费费用金额为

73.87 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2020 年 12 月,公司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支

付其他发行费用金额为 446.70 万元,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金额为 569.0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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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
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
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
行(以下简称“中心区支行”)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在中心区支行下
属支行福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773174320153、758874314861、
760174316607)。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
简称“深圳分行”)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签
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
8110301012500557685、8110301013700557790)。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华支行           773174320153                       4,548.8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华支行           758874314861                       5,009.4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华支行           760174316607                      11,331.9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8110301012500557685                   3,690.2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8110301013700557790                  19,327.65
               合计                                                      43,908.12



    三、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未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各项目的
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4
   2.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




                                     5
   附表 1: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总额                                                                         43,256.63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 集 资 金 承 调整后投资 本 年 度 投 截 至 期 末 累 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 年 度 实 现 是否达到预 项 目 可 行 性 是 否

          投向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物业管理市场拓展        否                   19,323.79    19,323.79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信息化建设              否                    5,008.50     5,008.50                                               建设期为 3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人力资源建设            否                    4,548.00     4,548.00                                               项目建设期为 4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4.物业管理智能化升级和节 否                                                                                         项目建设期为 3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689.48     3,689.48
能改造

5.补充流动资金            否                    1,950.00     1,95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4,519.77    34,519.77

超募资金投向

1.暂未确定投向                                  8,736.86     8,736.8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8,736.86     8,736.86

          合计                                 43,256.63    43,256.63

                                                                                        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无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无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36.86 万元。公司超募资金的用途等情况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用进展情况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超募资金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无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无
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不适用
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无
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不适用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43,908.12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无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