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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发服务: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1-06-17  

                        证券代码:300917          证券简称:特发服务         公告编号:2021-039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1,517,03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1670%,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之日起 6 个月。

     2.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21 日(星期一)。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并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75,000,000 股,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1,333,05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1.3330%,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78,666,95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8.6670%。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1 年 6 月 8 日,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

总股本增至 130,000,0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3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为 27,862,96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1.4330%,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02,137,03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8.567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网下发行部分采

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的限

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

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提供违

规担保。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21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5750 户;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517,03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1670%;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本次申请解除 剩余限售股
 序号        限售股类型
                                (股)          例       限售数量(股) 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
  1                             1,517,035      1.1670%       1,517,035      0
             下配售限售股
                注:截至 2021 年 6 月 10 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不含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

          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

          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股权结构变动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

          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2,137,035     78.5670       -       1,517,035       100,620,000     77.4000
   首发后限售股            1,517,035      1.1670       -        1,517,035              0        0.0000
   首发前限售股           97,500,000     75.0000       -           -            97,500,000     75.0000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3,120,000      2.4000       -           -             3,120,000      2.4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7,862,965      21.4330   1,517,035       -            29,380,000     22.6000
        总计             130,000,000    100.0000       -           -           130,000,000    100.0000
                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创业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特别规定》,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在承诺的持

          有期限内,可以作为出借人参与证券出借。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

          资产管理计划,即中信证券特发服务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和中信证券特发服务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统称

          “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数量为 3,250,000 股

          (含转增股)。其中截至 2021 年 6 月 10 日,资产管理计划已出借且尚未归还的

          获配股份为 130,000 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上述股份归还后重新计入限售流通

          股 。 剩 余的 可 出借 的 获配 股 份计 入 首发 后 可出 借 限 售股 。 资产 管 理计 划 的

          3,250,000 股本次未到解限期,待解限期满后再行申请解除限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

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 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