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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发服务: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0-26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

规定,作为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

谨的工作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

查,现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均基于市场化原则进行,价格公平、

合理,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

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

当回避表决。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




       张建军                 曹   阳                  廖森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