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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秦装备: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清滨)2022-04-22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清滨)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朱清滨作为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秦皇岛天秦
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
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
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 11 次,实际出席 11 次,本人均亲
自出席;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需要列席的股东大会,均亲自出席会议,
无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
议和股东大会。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
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利用自己的专
业知识和能力,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情况、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独
立、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
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情况,认真审阅历次董事会的议案内容,依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的立
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意见的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独立
                                    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2021 年 1 月 14 日                                           同意
                       第十次会议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
                                    意见。
                                    1.关于公司与秦皇岛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
                     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9 日                  委员会拟签订《投资       同意
                     第十一次会议
                                    合作协议》的独立意
                                    见。
                                    1.关于 2020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独立意见;
                                    2.关于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独立意
                                    见;
                                    3.关于 2021 年度董事
                                    薪酬方案的独立意
                                    见;
                                    4.关于 2021 年度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                  独立意见;               同意
                     第十二次会议
                                    5.关于 2020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独立意见;
                                    7.关于 2020 年度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况、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21 年半年度
                     第三届董事会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2021 年 8 月 18 日                                           同意
                     第十五次会议   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2.关于 2021 年半年度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独立意见。
                                     1.关于续聘 2021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
                                     认可意见;
                                     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
                      第三届董事会   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
2021 年 9 月 29 日                                           同意
                      第十七次会议   点和调整投资结构的
                                     独立意见;
                                     3.关于续聘 2021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
                                     意见。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关于继续使用部分      同意
                      第十九次会议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独立意见。
    三、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成员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1 年度参加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五次。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
督作用,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和核查工作。
2021 年,审计委员会重点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 年半
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2020 年度审计报告、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履行对内部控
制的指导和监督职责,发挥了审计委员会专业水平。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利用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
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
先对资料进行审核、对重大事项进行了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三)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决议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
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
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会计师
交流,督促公司按照规范要求推进财务、审计工作。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发生。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如加
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
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
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
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
运作。
    以上是本人 2021 年度担任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
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2022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
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朱清滨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