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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秦装备: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6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
解,基于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我们认为: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
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
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事项。
       二、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的
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调整不变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内
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事
项。
    三、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2 年半年度,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
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权益的情形发生。
    2022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
计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情况,未发生任何违规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      ——————         ——————
             朱清滨            孙孝峰               孙涛




                                              2022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