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秦装备: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0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
解,基于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提高资金利用率,减少公司资金占用
,优化财务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开展票据池业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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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清滨 孙孝峰 孙涛
2022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