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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秦装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清滨)2023-03-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清滨)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朱清滨作为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秦皇岛
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秦皇岛天秦装
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
场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 9 次,实际出席 9 次,本人均亲
自出席;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本人在参加会议前,认真阅读、详细研究和调查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
料。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各项议案均独立负责
的发表意见,并就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与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沟通。本人认为公司董事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2022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议,均投出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人就公
司 2022 年度以下事项发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意见的事项            意见类型
                     第三届董事会第 1. 关 于 聘 任 公 司 高级 管 理
2022 年 1 月 28 日                                                      同意
                       二十次会议   人员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4 月 20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 1.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            同意
                      二十二次会议  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及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股 本预
                                    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专项 报 告
                                    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6.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
                                    方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 2022 年度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8.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办 理 以 简 易程 序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股 票的 独 立
                                    意见;
                                    9.关于 2021 年度控股股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他关 联 方
                                    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况 专 项
                                    报告的独立意见;
                                    2. 关 于 调 整 部 分 募集 资 金
                     第三届董事会第 投 资 项 目 计 划 进 度的 独 立
2022 年 8 月 24 日                                                    同意
                     二十五次会议 意见;
                                    3.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1. 关 于 开 展 票 据 池业 务 的
2022 年 9 月 30 日                                                    同意
                     二十六次会议   独立意见。
                                    1. 关 于 使 用 部 分 超募 资 金
                                    永 久 性 补 充 流 动 资金 的 独
                     第三届董事会第 立意见;
2022 年 12 月 9 日                                                    同意
                     二十八次会议   2. 关 于 继 续 使 用 部分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及 自 有 资金 进 行
                                    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三、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成员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2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
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2022 年度,本人主持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有关重大财务信息披露进行了内部审核、阅读,保证公司重大财务
信息的完整、真实;并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履行
对内部控制的指导和监督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
时提交审计报告。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会议
的机会,与公司管理层深入交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执行
情况等,还积极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通过独立、客观的专业判断,积极有效
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2022 年度,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
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对涉及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
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
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四)其他工作情况
    1.2022 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2022 年度,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2022 年度,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发生。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
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
力。
       2023 年,本人将继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朱清滨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