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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秦装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孝峰)2023-03-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孙孝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孙孝峰作为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秦
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
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
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2 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 9 次,实际出席 9 次,本人均
亲自出席;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本人在参加会议前,认真阅读、详细研究和调查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
材料。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各项议案均独立
负责的发表意见,并就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与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沟通。本人认为公
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2022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
行了认真审议,均投出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人
就公司 2022 年度以下事项发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意见的事项
                                                                         类型
                     第三届董事会第   1.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独
2022 年 1 月 28 日                                                       同意
                     二十次会议       立意见。
                                      1.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第三届董事会第   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4 月 20 日                                                         同意
                     二十二次会议     6.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独
                                      立意见;
                                      7.关于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独
                                      立意见;
                                      9.关于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8 月 24 日                    划进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二十五次会议
                                      3.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9 月 30 日                    1.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二十六次会议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
                     第三届董事会第   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12 月 9 日                                                         同意
                     二十八次会议     2.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三、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成员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2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
职责。
    2022 年度,本人主持召开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关于修订<薪酬管理
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
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切实充分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022 年度,本人参与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议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同时,对相关人员聘任、选举的程序进行监
督。
    2022 年度,本人参与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有关重大财务信息披露进行了内部审核、阅读,保证公司重
大财务信息的完整、真实;并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进行了
审议,履行对内部控制的指导和监督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
审计的情况下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
关制度的规定,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战略决策提出
意见,保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会
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详实地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
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及
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为公司风险防范和合规
经营提出合理化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2022 年度,对董事会审议决策
的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对涉及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建设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
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四)其他工作情况
    1.2022 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2022 年度,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2022 年度,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发生。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
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
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
益的保护能力。
    2023 年,本人将继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
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提高公司董
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孙孝峰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