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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秦装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涛)2023-03-31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孙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孙涛作为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 9 次,实际出席 9 次,本人均亲
自出席;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本人在参加会议前,认真阅读、详细研究和调查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
料。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各项议案均独立负责
的发表意见,并就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与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沟通。本人认为公司董事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2022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议,均投出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人就公司
2022 年度以下事项发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意见的事项           意见类型
                     第三届董事会第   1.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2022 年 1 月 28 日                                                     同意
                     二十次会议       员的独立意见。
                                      1.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4 月 20 日                    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二十二次会议
                                      2.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 积金 转增 股本 预案的
                                      独立意见;
                                      3.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 用情 况专 项报 告的独
                                      立意见;
                                      5.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6.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
                                      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 提请 股东 大会 授权董
                                      事会办 理以 简易 程序 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独立意见;
                                      9.关于 2021 年度控股股东、
                                      实际控 制人 及其 他关 联方资
                                      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 与使 用情 况专 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2.关于 调整 部分 募集 资金投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8 月 24 日                    资项目计划进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二十五次会议
                                      3.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1.关于 开展 票据 池业 务的独
2022 年 9 月 30 日                                                   同意
                     二十六次会议     立意见。
                                      1.关于 使用 部分 超募 资金永
                                      久性补 充流 动资 金的 独立意
                     第三届董事会第   见;
2022 年 12 月 9 日                                                   同意
                     二十八次会议     2.关于 继续 使用 部分 闲置募
                                      集资金 及自 有资 金进 行现金
                                      管理的独立意见。
    三、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成员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提
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2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
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2022 年度,本人主持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议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同时,对相关人员聘任、选举的程序进行监
督。
       2022 年度,本人参与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关于修订<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关于制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切实充分履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解,同时保持与公司董事、高管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
联系,充分发挥本人法律专业优势,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密
切关注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2022 年度,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
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对涉及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
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
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四)其他工作情况
       1.2022 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2022 年度,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2022 年度,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发生。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
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
力。
       2023 年,本人将继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孙涛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