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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安鑫创: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2020-12-22  

                            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一、股份公司设立前的股本演变情况

  (一)发行人前身华安鑫创控股(北京)有限公司的设立

    发行人前身为华安鑫创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有限”),由
何攀、肖炎和杨磊共同出资设立。

    2013 年 1 月 25 日,华安有限全体股东通过并签署《华安鑫创控股(北京)
有限公司章程》。

    同日,北京中诚恒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中诚恒平
内验字(2013)第 04-036 号),确认全体股东已缴纳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08
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针对此次验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了复核并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出具了“大华核字[2018]004776 号”《验资复
核报告》。

    同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向华安有限颁发了注册号为
110000015588625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中: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
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 16 号五层 D585 房间;法定代
表人为何信义;注册资本为 5,008 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
般经营项目: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技术
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设计、制作、代理、
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销
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文化用品、体育用品、
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
品)、日用品、家用电器、工艺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非金属矿石、金
属矿石、金属材料。”

    设立时,华安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4-3-1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何攀                  2,554.08           51.00         货币
     2                  肖炎                  1,602.56           32.00         货币
     3                  杨磊                    851.36           17.00         货币
               合计                           5,008.00          100.00          --


    出于业务开展便利的需要,华安有限设立之初确定的注册资本数额较高,何
攀、肖炎和杨磊虽具有一定的个人财富积累,但无法在短时间内一次性拿出注册
资本等值的现金。因此,何攀、肖炎和杨磊通过向北京富国天成商贸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富国天成”)借贷资金的方式设立华安有限。

    (1)富国天成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说明及确认意见签署日,富国天成(2013 年 5 月更名为“北京鸿盛
广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北京鸿盛广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7691660437J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 2 号院 2 号楼 2 层 209
   法定代表人         王峰
    注册资本          1,210 万元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研;企业形象策划;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出租办公用房;
    经营范围          物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9 年 7 月 6 日
    经营期限          2009 年 7 月 6 日至 2029 年 7 月 5 日
    登记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经营状态          在业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情况           北京中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60.00%
                                     王峰                            40.00%
                      执行董事、经理:王峰
   董监高情况
                      监事:王玉芝


                                            4-3-2
       (2)富国天成的历史沿革

       富国天成设立时的法定代表人为何朝武,经营范围为“销售建筑材料、装饰
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机械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其设
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何朝武                               5.00                    50%
  2                   路洪亮                               5.00                    50%
                合 计                                    10.00                    100%


       2011 年 2 月 1 日,富国天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增加新股东北京
信诚永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2011 年 11 月更名为华信世纪置业(北京)有限公
司),同意注册资本增加至 1,21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200 万由北京信诚永达投
资顾问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缴。本次增资完成后,富国天成的股东及股权结构
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何朝武                            5.00                0.41%
 2                          路洪亮                            5.00                0.41%
 3       北京信诚永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200.00                99.18%
                      合    计                           1,210.00               100.00%


       2012 年 9 月 17 日,富国天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北京信诚永
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富国天成 99.18%的股权转让给股东路洪亮。本
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富国天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何朝武                                 5.00                       0.41%
 2              路洪亮                             1,205.00                      99.59%
           合    计                                1,210.00                     100.00%


       2012 年 9 月 28 日,富国天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路洪亮将其
持有的富国天成 99.18%的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北京乐新锐檬广告有限公司。本次
股权转让完成后,富国天成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4-3-3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何朝武                            5.00              0.41%
 2                     路洪亮                            5.00              0.41%
 3         北京乐新锐檬广告有限公司                  1,200.00          99.18%
                 合    计                            1,210.00         100.00%


       2013 年 5 月 17 日,富国天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名称变更为“北
京鸿盛广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同意股东路洪亮将其持有的富国天成 0.41%的
股权转让给新股东王殿鹤,股东何朝武、北京乐新锐檬广告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
有的富国天成 0.41%的股权、99.18%的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北京中引人力资源服务
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富国天成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殿鹤                            5.00              0.41%
 2       北京中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1,205.00          99.59%
                 合    计                            1,210.00         100.00%


       2019 年 7 月 11 日富国天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王殿鹤将其持有的 0.41%的
股权转让给新股东王峰,股东北京中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28.25%的股权转让给王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富国天成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
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峰                          346.80           28.66%
 2       北京中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863.20           71.34%
                 合    计                            1,210.00         100.00%


       2019 年 12 月 6 日富国天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股东北京中引人力资源服务
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11.34%的股权转让给王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富国天
成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峰                          484.00           40.00%
 2       北京中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726.00           60.00%



                                        4-3-4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    计                            1,210.00                  100.00%


       (3)富国天成的主营业务

       在富国天成原法定代表人何朝武持股期间,富国天成主要提供公司设立垫
资、投资咨询服务等。

       (4)借贷给何攀、肖炎和杨磊的资金来源

       富国天成借贷给何攀、肖炎和杨磊的资金系富国天成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

       (5)何攀、肖炎和杨磊与富国天成的关系

       何攀、肖炎和杨磊与富国天成及其股东、主要负责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
系。


  (二)2015 年 12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12 月 1 日,经华安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何攀将其持有的公司 51%
的出资份额,即 2,554.08 万元,以 2,554.0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何信义。同日,何
攀与何信义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15 年 12 月 22 日,华安有限全体股东通
过并签署了更新后的《华安鑫创控股(北京)有限公司章程》。

       2015 年 12 月 24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向华安有限换发了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12061289514G 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华安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何信义           2,554.08                51.00       货币
        2               肖炎            1,602.56                32.00       货币
        3               杨磊             851.36                 17.00       货币
              合计                      5,008.00               100.00         --


       2015 年 12 月,何攀出于办理美国移民手续(后变更为办理美国永久居留权)
及赴美陪护家人的考虑,将其持有的华安有限全部股份转让给何信义。前述股权


                                     4-3-5
转让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已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

      为保证发行人股权明晰,2018 年 11 月,何信义及其配偶费泽学与何攀及其
配偶汤雯签署《协议书》,确认 2015 年 12 月何攀将所持全部华安有限的股权转
让予何信义,以及 2017 年 5 月何信义将所持部分华安有限的股权转让予何攀,
两次转让均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各方确认了两次转让涉及的股权转让
款未支付完毕的部分,由何攀豁免何信义支付剩余款项,作为家族内部的财产赠
与,对此双方配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人,对于股权转让款的豁免均不存在
异议。

      何信义、何攀系父子关系,何攀系何信义独子,前述股权转让价款支付义务
的豁免系家族内部财产安排且得到了双方配偶的确认,具备合理性。


  (三)2017 年 5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5 月 2 日,经华安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何信义将其持有的公司 16%
的出资份额,即 801.28 万元,以 801.2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予何攀。同日,何攀
与何信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同日,华安有限全体股东通过并签署了更新后
的《华安鑫创控股(北京)有限公司章程》。

      2017 年 5 月 9 日,华安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北京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通州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华安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何信义                1,752.80           35.00     货币
  2              肖炎                 1,602.56           32.00     货币
  3              杨磊                   851.36           17.00     货币
  4              何攀                   801.28           16.00     货币
             合计                     5,008.00          100.00      --


      由于何攀放弃了移民美国的计划改为获取美国永久居留权,且其绝大多数时
间参与到华安有限的日常经营管理之中,经与何信义协商一致,何攀于 2017 年
5 月受让了华安有限 16%的出资份额。本次股权转让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已

                                    4-3-6
于 2017 年 5 月 9 日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


  (四)2017 年 6 月,第一次增资及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6 月 23 日,经华安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华安有限增加注册资本至
5,842.67 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 834.67 万元分别由银川君度尚左股权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 15,000 万元的价格认缴出资 500.80 万元、上海联创永沂二期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5,000 万元的价格认缴出资 166.93 万元、
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3,000 万元的价格认缴出资 100.16
万元、苏州大得宏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 1,700 万元的价格认缴出资 56.76
万元、西藏泰润文教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300 万元的价格认缴出资 10.02 万
元,每 1 元新增注册资本的认购价格均为 29.95 元;

    同时,股东肖炎将其持有的华安有限 46.3704 万元出资以 1,250 万元的价格
转让给刘坚、25.9674 万元出资以 7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许瑞瑞、18.5481 万元出
资以 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常伟、5.5644 万元出资以 1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姚津
忠、3.7096 万元出资以 1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马晓静、22.9997 万元出资以 62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加泽北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每 1
元注册资本的转让单价均为 26.96 元;

    同意股东杨磊将其持有的华安有限 3.7096 万元出资以 100 万元的价格转让
给刘坚、54.4203 万元出资以 1,467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于洋、9.5708 万元出资以
25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曹续秋、9.5708 万元出资以 25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肖宇维、
22.2578 万元出资以 6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蕾、5.4903 万元出资以 148 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刘好、7.4193 万元出资以 2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孙艳秋、77.1603 万
元出资以 2,08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加泽北瑞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每 1 元注册资本的转让价格均为 26.96 元。

    同日,各方分别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华安有限全
体股东签署了《华安鑫创控股(北京)有限公司章程》。

    2017 年 6 月 5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
[2017]000571 号”《验资报告》,确认华安有限新增的注册资本已实缴到位。


                                   4-3-7
      2017 年 6 月 23 日,华安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北京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通州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华安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何信义                   1,752.80             30.00     货币
 2               何攀                     801.28              13.71     货币
 3               肖炎                    1,479.40             25.32     货币
 4               杨磊                     661.76              11.33     货币
         银川君度尚左股权管理合
 5                                        500.80               8.57     货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联创永沂二期股权投
 6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166.93               2.86     货币
                 伙)
         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
 7                                        100.16               1.71     货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加泽北
 8       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00.16               1.71     货币
                 伙)
          苏州大得宏强投资中心
 9                                            56.76            0.97     货币
              (有限合伙)
 10              于洋                         54.42            0.93     货币
 11              刘坚                         50.08            0.86     货币
 12             许瑞瑞                        25.97            0.44     货币
 13              陈蕾                         22.26            0.38     货币
 14              常伟                         18.55            0.32     货币
         西藏泰润文教产业投资管
 15                                           10.02            0.17     货币
               理有限公司
 16             曹续秋                         9.57            0.16     货币
 17             肖宇维                         9.57            0.16     货币
 18             孙艳秋                         7.42            0.13     货币
 19             姚津忠                         5.56            0.10     货币
 20              刘好                          5.49            0.09     货币
 21             马晓静                         3.71            0.06     货币
              合计                       5,842.67            100.00      --


      本次增资过程中,相关法人或机构股东(甲方,具体包括银川君度、上海联

                                      4-3-8
创、上海祥禾、苏州大得、西藏泰润)、发行人(乙方)、及何信义(丙方)、何
攀(丁方)还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的补充协议》,其中关于业绩对赌的主要内
容具体如下:

    “1.1 乙方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实现净利润伍仟伍佰万元
(55,000,000.00 元),2018 年实现净利润壹亿叁仟伍佰万元(1.35 亿元)。

    1.2 业绩补偿

    如果乙方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或 2018 年任一业绩未达到承诺水平
的 90%,则就每一实际业绩未达到承诺业绩指标的情况,丙方及/或实际控制人
均应对甲方予以补偿。甲方有权选择下述任何一种补偿方式或者两种补偿方式的
组合:

    1.2.1.1 如果甲方选择的补偿方式为丙方及/或实际控制人以零价格向甲方
转让丙方及/或实际控制人所持乙方股权(股份),则丙方及/或实际控制人转
让的股权(股份)数量=甲方届时持有的乙方股权(股份)总数×(承诺的业绩
指标÷实际实现的业绩指标-1)。

    1.2.1.2 如果甲方选择要求丙方及/或实际控制人对甲方予以现金补偿,则现
金补偿金额=甲方的投资款× (1-实际实现的业绩÷承诺的业绩指标)。现金补偿
的资金来源为丙方或实际控制人的自有资金,自有资金不足的,在乙方将可分配
利润分配给全体股东时,由乙方直接将应分配给丙方的分红支付给甲方予以补
足,或者丙方收到分红后,将其分红所得支付给甲方予以补足。如果上述分红仍
不足以弥补业绩补偿款,则甲方就不足部分仍有权向丙方及/或实际控制人追
偿。

    1.2.2 对甲方的业绩补偿在次年 4 月 30 日前实施完毕。

    如果在甲方选择本补充协议第 1.2.1.1 条约定的股权补偿的情况下,股权转
让未能按期完成(以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为准);或者在甲方选择
本补充协议第 1.2.1.2 条约定的现金补偿的情况下,如果业绩补偿款未能按期足
额支付完毕,则就逾期金额,甲方有权按年利率 20%加收罚息。如果逾期期间不
为整数年的,则按实际逾期天数相应折合罚息利率,例如,逾期天数为 300 天,


                                   4-3-9
则罚息利率为 300/365×20%。在甲方选择本补充协议第 1.2.1.1 条约定的股权补
偿的情况下,上述逾期金额参照第 1.2.1.2 条所列的现金补偿公式计算,即逾期
金额=第 1.2.1.2 条所列的现金补偿公式计算的现金补偿金额×丙方及/或实际控
制人应补偿而未能如期补偿给甲方的股权占丙方及/或实际控制人应补偿股权
的比例 。

    1.2.3 因实施业绩补偿而发生的股权转让等不受增资扩股协议中关于股权转
让相关约定的约束。

    1.3 业绩调整和认定

    1.3.1 在丙方和实际控制人承诺乙方业绩期间,如果乙方实施增资或类似的
股权稀释安排导致甲方持股比例下降,则上述业绩补偿相应自动调整,以保持甲
方所持股权对应的承诺业绩指标不降低。如有自动调整情形,以上业绩补偿涉及
的业绩指标均按照自动调整后金额计算。

    自动调整后的承诺业绩相关指标自动调整前的承诺业绩相关指标×(乙方
实施增资或类似安排前甲方持股比例÷乙方实施增资或类似安排后甲方持股比
例)。

    1.3.2 上述业绩补偿计算中实际实现的业绩数据,以乙方半年度/年度财务
报表为准。乙方财务报表应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对审计报告(初审结果)持有异议的,甲方可以自行选定具有从事证券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复审。复审结果的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与初审结
果的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相比负差在百分之十(-10%)以内,则以初审结果
为准,复审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负差在百分之十(-10%)以上,则以复审结
果为准,复审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对复审结果有异议,则甲乙双方共同指定一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再审。初审结果和复审结果分别与再审结果进行比较,
如初审结果的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更接近于再审结果的,则以初审结果为最终
认定数;反之,则以复审结果为最终认定数;如再审结果是初审结果和复审结果


                                 4-3-10
之平均数,则以再审结果为最终认定数。再审费用由甲方及丙方按持股比例承
担。”

    针对上述《增资扩股协议的补充协议》,银川君度、上海联创、上海祥禾、
苏州大得、西藏泰润已分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何信义、何攀签署了解除协议。《增
资扩股协议的补充协议》及相关项下的业绩承诺、业绩补偿等权利及义务均已完
成解除,业绩补偿未实际执行。


  (五)2017 年 8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7 年 7 月 23 日,华安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由各发起人按照各自在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
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同日,华安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书》,一致同意根据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17]007816 号”《审计报告》,以华
安有限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经审计净资产 31,304.16 万元为基数折股,其中
5,842.67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折合为 5,842.67 万股,其余 25,461.49 万元计入资本
公积,各发起人持股比例不变。

    同日,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开元评报字[2017]381 号”的《华安鑫
创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净资产价值评估报
告》,华安有限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的评估值为 33,275.32 万元。

    2017 年 8 月 5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
[2017]000607 号”《验资报告》,确认各发起人的出资已经足额缴纳。

    2017 年 8 月 8 日,华安鑫创各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一致同意整体变更设
立股份有限公司,并通过了《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7 年 8 月 18 日,华安鑫创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北
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换发的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华安鑫创的股权结构如下:




                                   4-3-11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何信义                    1,752.80             30.00    净资产
  2                何攀                        801.28           13.71    净资产
  3                肖炎                    1,479.40             25.32    净资产
  4                杨磊                        661.76           11.33    净资产
         银川君度尚左股权管理合伙
  5                                            500.80            8.57    净资产
             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联创永沂二期股权投资
  6                                            166.93            2.86    净资产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
  7                                            100.16            1.71    净资产
             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加泽北瑞
  8                                            100.16            1.71    净资产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大得宏强投资中心(有
  9                                             56.76            0.97    净资产
                 限合伙)
 10                于洋                         54.42            0.93    净资产
 11                刘坚                         50.08            0.86    净资产
 12              许瑞瑞                         25.97            0.44    净资产
 13                陈蕾                         22.26            0.38    净资产
 14                常伟                         18.55            0.32    净资产
         西藏泰润文教产业投资管理
 15                                             10.02            0.17    净资产
                 有限公司
 16              曹续秋                          9.57            0.16    净资产
 17              肖宇维                          9.57            0.16    净资产
 18              孙艳秋                          7.42            0.13    净资产
 19              姚津忠                          5.56            0.10    净资产
 20                刘好                          5.49            0.09    净资产
 21              马晓静                          3.71            0.06    净资产
               合计                        5,842.67            100.00      --


  (六)2017 年 9 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7 年 9 月 15 日,华安鑫创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华安鑫创股本增加至 6,000.00 万元,新增 157.33 万股。新增股本中:由
黄晨、黄锐光和曹续秋分别以现金 550 万元、3,350 万元和 100 万元认购新增部
分的 18.3627 万股、111.8454 万股和 3.3387 万股,合计认购 133.5468 万股,增


                                      4-3-12
 资价格为每股 29.95 元;同时,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3.7832 万股。同日,黄晨、
 黄锐光、曹续秋与发行人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

       2017 年 9 月 29 日,大华会计师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783 号”《验资报
 告》,确认截至 2017 年 9 月 27 日止,新增股本对应的出资已经实缴到位。

       2017 年 9 月 20 日,华安鑫创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北京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通州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华安鑫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何信义                   1,759.7754            29.3296     货币
 2                 何攀                    804.4688             13.4078     货币
 3                 肖炎                   1,485.2875            24.7548     货币
 4                 杨磊                    664.3936             11.0732     货币
        银川君度尚左股权管理合伙企
 5                          注             502.7930             8.3799      货币
              业(有限合伙) 1
        上海联创永沂二期股权投资基
 6                                         167.5943             2.7932      货币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               黄锐光                    112.2905             1.8715      货币
        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
 8                                         100.5586             1.6760      货币
              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加泽北瑞投
 9                              注         100.5586             1.6760      货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苏州大得宏强投资中心(有限
 10                                         56.9859             0.9498      货币
                  合伙)
 11                于洋                     54.6366             0.9106      货币
 12                刘坚                     50.2793             0.8380      货币
 13              许瑞瑞                     26.0734             0.4346      货币
 14                陈蕾                     22.3486             0.3725      货币
 15                常伟                     18.6238             0.3104      货币
 16                黄晨                     18.4358             0.3073      货币
 17              曹续秋                     12.9601             0.2160      货币
        西藏泰润文教产业投资管理有
 18                     注                  10.0599             0.1677      货币
                  限公司 2
 19              肖宇维                         9.6081           0.1601     货币



                                       4-3-13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20              孙艳秋                         7.4495           0.1242     货币
 21              姚津忠                         5.5821           0.0930     货币
 22               刘好                          5.5118           0.0919     货币
 23              马晓静                         3.7248           0.0621     货币
              合计                       6,000.0000            100.0000      --

 注:1)2019 年 5 月 5 日名称变更为“宁波君度尚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
 2020 年 9 月 1 日名称变更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加泽北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2020 年 11 月 19 日名称变更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加泽北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3)2019 年 10 月 17 日名称变更为“菏泽宏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自 2017 年 9 月华安鑫创增资完成至本说明及确认意见签署日,公司股本及
 股权结构没有发生变化。




                                       4-3-14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本演变情况的确认意
见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阅读前述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
情况的说明,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4-3-15
(本页无正文,为《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
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之签章页)


全体董事:




             何   攀              何信义                     肖   炎




             刘景泉               李     伟                  刘   峥




             梁武彬




全体监事:



             李庆国               何岩岩                     孙湉湉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牛晴晴               张     龙                  邹忠成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