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安鑫创: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1-16  

                        证券代码:300928         证券简称:华安鑫创        公告编号:2021-004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出具“证监许可[2020]3386
号文”《关于同意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同意华安鑫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已于 2021 年 1 月 6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 38.0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61,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84,961,334.2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6,038,665.77 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867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
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
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
                                                                 额

         前装座舱全液晶显示系统研发升级
  1                                            24,076.84        24,076.84
         项目
  2      后装座舱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目          11,063.79        11,063.79
  3      座舱驾驶体验提升研发中心项目           9,893.34         9,893.34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55,033.97        55,033.97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603.87万元,扣
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12,569.90万元,
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其他项目投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
超募资金3,75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83%,以满足公
司日常经营需要。

      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
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承诺
      针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承诺如下: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
的 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
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使用超募资金 3,750 万元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二)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
超募资金 3,75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
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超募
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75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3,75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
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75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3,75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