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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安鑫创: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武彬2021-04-15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梁武彬)

    本人作为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0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
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
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本人现就 2020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参加 8 次董事会,
实际参加 8 次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2020
年度本人共列席股东大会 4 次。履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
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
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对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
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不涉及需要独立意见的情形。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
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
的规定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1、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就公司
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的责任和义
务。

    2、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
职资格情况,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积
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3、本人作为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
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配合监事会薪酬与
考核活动,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在新冠疫情背景下,本人仍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检
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股东会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并提出改进和完善意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
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查阅所需的相关资料,
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
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持续的监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保证公司 2020 年的信息披露
工作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坚守独立原则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就相关问题和管
理层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推动企业持续发展。同时,积
极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和丰富自身的专业知识水平,切实
做好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工作。

       六、其他工作

    1、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 2020 年度任职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本人认为,公司对于
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
断。

    2021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
求,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并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梁武彬
                                         2021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