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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安鑫创:国金证券关于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跟踪报告2021-04-1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华安鑫创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成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保荐代表人姓名:邱新庆                 联系电话:021-6882680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是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4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8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7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不适用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不适用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不适用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自愿锁定、       是               不适用
流通限制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2.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控股股东和其他主要股东关于持股意向
                                           是               不适用
及减持意向的相关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
                                           是               不适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并
                                           是               不适用
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重大信息
披露违法行为的购回和赔偿承诺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
                                           是               不适用
期回报的承诺
7.承诺主体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
                                           是               不适用
施的承诺

8.公司主要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
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       是               不适用
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0.公司主要股东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11.实际控制人关于承租的部分房产尚未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承担潜在损失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12、公司创始股东关于承担历史沿革出资
                                        是            不适用
相关事项潜在损失的承诺

13、实际控制人关于承担香港华安控股、
                                        是            不适用
香港创得通投资备案相关潜在风险的承诺
14、实际控制人关于承担员工社保、公积
                                        是            不适用
金缴纳相关潜在风险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不适用
 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   成                       邱新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