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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安鑫创: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2021-04-15  

                           证券代码:300928        证券简称:华安鑫创       公告编号:2021-027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分别制定了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津贴)方案,上述方案已提交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其中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津贴)方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方案由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表示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津贴)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
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津贴)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津贴)方案自相关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
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7.5 万元/年(税前)。

    3、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管理岗位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外,不再领取监事津
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按其在公司任职的管理岗位
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
业地区薪酬水平,可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
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该议案的审议程序和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薪酬
方案。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