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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安鑫创: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15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
着向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有效发挥
了监事会职能。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监事会,审计通过了 25 项议案。会议
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的事项如下:

    1、2020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预计公司 2020 年度银行贷款并提供抵押担保和接受关联方担保
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上市申报的三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最近一期末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评估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11)《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议案》;
    (12)《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差异比较的议案》;
    (1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
案》。

    2、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 1-3 月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的议案》。

    3、2020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关于修订〈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议案〉的议案》。

    4、2020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5、2020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6、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上市申报的三年一期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最近一期末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评估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5)《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议案》;
    (6)《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差异比较的议
案》。
    7、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 1-9 月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的议案》。
       二、对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
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经检查,监事会认
为: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或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0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
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目前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相关信息无重大遗漏和虚假
记载,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0 年度
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确认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
的。

    3、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
产流失的情况。2020 年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法》的
各项规定执行,并未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的行为。

    4、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
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
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依法对公司运作、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对公司财
务进行监督检查,保持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沟通,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防范
经营风险,从而更好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2、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加强会计审计和法律金融知
识的学习,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拓宽专业知识和提
高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更加规范化运作。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