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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鑫创: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2021-10-29  

                        证券代码:300928             证券简称:华安鑫创            公告编号:2021-053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
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
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
    经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会 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出 具 “ 证 监许可
[2020]3386 号文”《关于同意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已于 2021 年 1 月 6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
行价格 38.0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61,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 不 含 增 值 税 ) 人 民 币 84,961,334.23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676,038,665.7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大华验字[2020]000867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
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 676,038,665.77 元,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
                                                                    投入额

承诺投资项目

 1      前装座舱全液晶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目          24,076.84          24,076.84

 2      后装座舱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目                11,063.79          11,063.79

 3      座舱驾驶体验提升研发中心项目                 9,893.34           9,893.34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超募资金投向

 1      补充流动资金                                 3,750.00           3,750.00

 2      尚未明确用途注                               8,819.90           8,819.90

                       合计                         67,603.87          67,603.87

       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精电(深圳)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对
外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750 万元超募资金与宁波启迈及精
电(深圳)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情况

       为了优化资源配置、加快研发进度、提高募投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发
展规划,拟新增全资子公司未来汽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来汽
车”)、桂林鑫创未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鑫创未来”)作为上述募
投项目“前装座舱全液晶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
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
                募投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前装座舱全液晶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目          公司        公司、未来汽车、桂林
                                                         鑫创未来
    本次增加募集资金实施主体,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也不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和新设控股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将为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别开立专项资金账
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订四方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本次新增实施主体未来汽车和桂林鑫创未来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未来汽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26579534R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天安数码城 2 号楼 A 座 401
法定代表人:        张龙
注册资本:          26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2 月 6 日
                    一般经营项目: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
                    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
经营范围:          动;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五金
                    交电、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建
                    筑材料、化工产品、日用品、家用电器、工艺品、服装、
                    鞋帽、针、纺织品、非金属矿石、金属矿石、金属材料;
                    许可经营项目是:汽车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


公司名称:          桂林鑫创未来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300MA5MX3LF02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桂林市七星区七里店路 122 号湖塘总部经济园 C5 栋
法定代表人:        何金彪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11 月 21 日
经营范围:          汽车产品的研发、设计及销售(许可审批项目除外);
                    汽车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
                    机系统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
                    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组织文学文艺交流活动;销
                    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许可审批项目
                    除外)、五金交电(电动车、摩托车除外)、文化用品、
                    体育用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化工产品(危险化学
                    品除外)、日用品、家用电器、工艺品、服装、鞋帽、
                    针纺织品、国家允许经营的矿产品、金属材料;投资管
                    理、资产管理(许可审批项目除外);企业管理;经济
                    信息咨询(证券、期货咨询除外)。


    三、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未来汽车、桂林鑫创未来为“前装座舱全液晶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
目”的实施主体,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也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
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有利于充分发挥各实施
主体的业务优势、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保障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来汽
车、桂林鑫创未来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装座舱全液晶显示系统研发升级项目”
的实施主体。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经过审慎考虑并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优势
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更好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未改变项目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
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未改变募
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内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
司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主体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主体。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事项已进行了必要
的可行性研究,并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
的实质内容,符合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故意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