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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安鑫创: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4-15  

                        证券代码:300928        证券简称:华安鑫创        公告编号:2022-016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2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
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何攀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刘峥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公
司健康稳定发展。全体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独立董事李伟先生、梁武彬先生和刘峥女士分别向董事会
递交了《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
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何攀先生代表管理层所作的《2021 年度总经理工
作报告》,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紧密围绕 2021 年度工作计划与目标,认真贯彻
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战略部署及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良好地完
成了公司年度工作任务。审议通过了总经理何攀先生提交的《2021 年度总经理
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
定,同意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1 年年度报告摘
要》同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
要求,也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
险的控制。公司在各方面建立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中国
证监会及深交所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6,000,000 元(含税)。
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
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董事会认为此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更好的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编制了《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本议案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
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专业审计机构,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
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根据 2022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何攀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决定
聘任张彧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副总经理、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补选
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
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鉴于本议案与所有董事利益相关,全部为关联董事,无法形成决议,故直接
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
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综合授
信额度。该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直至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银行实际授
信额度可在总额度内相互调剂。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何攀先生和董事、股东
肖炎先生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
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的本金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
元。关联董事何攀先生、何信义先生、肖炎先生回避表决。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在
上述授信额度内自行调整确定申请融资的银行及其额度,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
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
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
情况分批次向相关银行办理有关授信融资等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
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将 “前装座舱全液晶显示系统研发
升级项目” 的建设期截止时间调整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会
议室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