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鑫创: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 码: 300928 证券 简称: 华安 鑫创 公 告编 号:2023-032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分别制定了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上述方案鉴于与所有董事利益相关,全部为关联董事,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的薪
酬方案直接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的薪酬方案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津贴)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失效。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
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7.5 万元/年(税前)。
3、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管理岗位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外,不再领取监事津
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按其在公司任职的管理岗位
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
业地区薪酬水平,可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
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该议案的审议程序和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薪酬
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