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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安鑫创: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6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 年,作为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在 2022 年度工作中,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独立公正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出席各项会议,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现将我们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大会,我们对历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大
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刘峥        7           4              3              0           0           1


李伟        7           6              1              0           0           1


梁武彬      7           6              1              0           0           1


         会议召开前我们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研究决策事项,了解公司经
   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议上,对提交董事会的全
   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认真行使表决权。2022 年,我们任职独立董事期间的各项议案均
            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且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
            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勤勉审慎地履行职责,就相关议案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同意
2022 年 8 月 4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理的独立意见。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超募资 同意

2022 年 8 月 4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金投资车载液晶显示模组及智能座舱显示系统智

                                               能制造项目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 同意

                                               认可意见;

                                               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

                                               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4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

                                               意见;

                                               6、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7、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的独立意见;

                                               8、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

                                               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9、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 同意

                                               前认可意见;
2022 年 8 月 4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

                                               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4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1、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同意


                                               1、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同意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4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及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业委员会,我们分别在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中任职。2022 年,公司共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4 次战略委员会、1 次提名委员会,我们作为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主要成
          员,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
          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内部制度,对公司管理层提供的财务状
          况、内控管理情况、薪酬与考核等相关议案进行审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作为专
          业委员的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     实际参   应参加      实际参   应参加次   实际参加    应参加次   实际参加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刘峥               5        5           1        1          -           -          1           1


    李伟               -        -           -        -          4           4          -           -


   梁武彬              5        5           1        1          -           -          1           1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我们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现场考
     察和调研,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通过通讯、面谈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
     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重点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我们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
     监督和检查,在履职期间内,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披露相关文件,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我们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
     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2 年度公司能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信息。

            2、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我们积极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认真听取公
     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
     料,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资料,并运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
     断,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我们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加强自身的
培训和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
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及思想意
识。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未有发生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决
策,为公司健康发展建言献策。经自查,我们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我们声明与承
诺事项未发生变化。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我们履
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2023 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责,加强对相关法律规则及制度的学习,不断
提升自身履职能力,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督促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为董事
会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
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峥、李伟、梁武彬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