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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辰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3-11  

                        证券代码:300933           证券简称:中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3 月 10 日(星期三)上午 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3 月 10 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10 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10 日(星期三)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环科园氿南路 8 号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新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杜南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225,760,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389%。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225,76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3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 2 人,代
表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合 计 为 2,010,500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4385%。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2,01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8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
为 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
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76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0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1%;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76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0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1%;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76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0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1%;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76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0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1%;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76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0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1%;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76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0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1%;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76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0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1%;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76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0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1%;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76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0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1%;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5,76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0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1%;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谢发友律师、贾婷婷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