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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辰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1-04-1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辰电缆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融资事项

    2021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

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结合公司融资情况,进一步节约资金成本,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总授

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1、授信额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及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通过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方式为其中不超过 6.5 亿元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亦将视银行等金融机构

实际要求需要,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2、授信期限为一年,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3、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

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等,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

展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部分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拟申请授信单位                    申请授信机构                 授信额度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17,000(敞口)
                                                          8,000(2021 年第一次临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
                                                          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
                                                          7,000(2021 年第一次临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
                                                          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里   5,600(2021 年第一次临
                   牌支行                                 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5,000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8,000
     公司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5,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3,00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3,000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   2,900(2021 年第一次临
                   支行                                   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
                                                          3,000(2021 年第一次临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
                                                          5,000(2021 年第一次临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
                   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陵城区支行                 13,000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             6,000
山东聚辰电缆有限
                   德州陵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
     公司                                                         3,400
                   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陵城支行                200
                            合计                                  95,100


    上述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 9.51 亿元,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金融机构实

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另外 2.49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或子公司在授



                                           2
信期限内适时安排向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出具相关决

议,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银行授信融资业务

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质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

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

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事项

    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基于上述公司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公司控股股

东中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辰控股”)、实际控制人杜南平先生和其他关

联方宜兴市金鱼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鱼陶瓷”)拟根据金融机构的实际需

要为公司提供担保。

    关联董事杜南平先生、张茜女士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

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将回避表决。本次担保事项决议有

效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关联方姓               注册地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名/名称                  住所       (如适用)     (如适用)
                                                                 实业投资、电线电
                                                                 缆产业投资、环保
                                     有限责任公
中辰控股   47208.35   宜兴市新街街                               产业投资、农业投
                                     司(自然人投    杜南平
有限公司   万人民币      道南岳村                                资、文化产业投
                                     资或控股)
                                                                 资;利用自有资金
                                                                 对外投资(国家法



                                      3
                                                             律法规禁止限制
                                                             的领域除外);钢
                                                             铁、五金、环保设
                                                             备、耐火材料、耐
                                                             火陶瓷制品的销
                                                                   售
                                                             日用陶瓷、园林陶
                                                             瓷、陈设艺术陶瓷
宜兴市金                              有限责任公             的制造。(依法须
           3000 万人   宜兴市丁蜀镇
鱼陶瓷有                              司(自然人投   范汉祥   经批准的项目,经
             民币        汤渡村
 限公司                                资或控股)             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宜兴市高塍镇
 杜南平     不适用     梅家渎村吴家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渎 300 号

    (二)关联方与中辰股份关联关系如下:

    中辰控股持有中辰股份 48.80%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杜南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中辰控股

32.10%股份,通过宜兴市达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中辰控股 0.85%

股份,为中辰控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杜南平先生通

过中辰控股间接持有公司 16.08%股份。

    金鱼陶瓷是中辰控股控制的二级子公司,杜南平先生为其实际控制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中辰控股、金鱼

陶瓷为公司关联法人、杜南平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上述关联方本次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0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 2021 年

度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12

亿元,视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要求需要,由公司关联方中辰控股、金鱼陶瓷和杜

南平先生为公司提供担保,并免于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或提供反担保。在以上



                                      4
额度范围内,具体担保金额、期限等事项以公司、关联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

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相

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接受关联担保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本次接受关联担保的目的是为了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

展和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为公司现阶段更好的发展提供

基础支持。

    (二)本次接受关联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体现了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能够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对公司业务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五、2021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 年年初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中辰控股、杜南平先生除为公司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提供无偿担保外,未与公司发生其他任何关联交易;金鱼

陶瓷未与公司发生任何关联交易。

    六、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履行的审批程序

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

品种和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合计审批结果为准,具体使用金额由公司根据实际经

营需求而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关联方中辰控股、金鱼

陶瓷、杜南平先生拟根据金融机构的实际需要为公司提供担保,关联董事杜南平



                                   5
先生、张茜女士回避该项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12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

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和执行效率。公司

关联方中辰控股、金鱼陶瓷、杜南平先生拟根据金融机构的实际需要为公司提供

担保,并免于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或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对公司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

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

稳健经营,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

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同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议案。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和执行效率;公司

关联方中辰控股、金鱼陶瓷、杜南平先生拟根据金融机构的实际需要为公司提供

担保,并免于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或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此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系为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有利于

公司稳健经营;公司关联方中辰控股、金鱼陶瓷、杜南平先生拟根据金融机构的

实际需要为公司提供担保,并免于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或提供反担保,体现了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6
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本次会议相关关联董

事已依法回避表决,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2021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公司

关联方中辰控股、金鱼陶瓷、杜南平拟根据金融机构的实际需要为公司提供担保,

并免于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或提供反担保,可提高公司的银行信用,帮助公司

解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事项并出

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关联方中辰控股、

金鱼陶瓷、杜南平拟根据金融机构的实际需要为公司提供担保,并免于公司向其

支付担保费用或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

保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7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

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辉波                       刘丹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2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