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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辰股份: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跟踪报告2022-04-2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辰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辉波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保荐代表人姓名:简光垚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1年12月14日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及股份转让的相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关规定;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及操纵证券市场
                                                       的相关规定,并列举违规案例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无                       不适用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无                       不适用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除控股股东外其他上市前股东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
                                                                  是            不适用
价的承诺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及减持
                                                                  是            不适用
意向的承诺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
                                                                  是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
                                                                 是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
                                                                 是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杜绝资金占用的承诺

9、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对
                                                                 是          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1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
                                                                 是          不适用
购的承诺函
1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是          不适用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13、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确认及承诺函         是          不适用

14、公司除控股股东外的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关于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的承诺函
1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
                                                                 是          不适用
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1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
                                                                 是          不适用
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1年8月30日,中辰股份股东大会通过了聘请
                                              长城证券担任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券事项的保荐机构的议案,因此终止与原保荐机
                                              构的保荐协议,与长城证券重新签署保荐协议,
                                                          保荐代表人随之变更。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
                                                                 无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跟踪
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辉波                     简光垚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