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辰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04-22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截止2021年12月
31日的内部控制做出自我评价报告。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
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
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
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
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
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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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江苏聚辰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聚辰电缆有限公司、江
苏拓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9.98%,营业收入合
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的范围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电线电缆生产经营业务,主要业务和事项包
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重点关注风险评估
过程,内部信息传递和财务报告流程,对控制有效性的内部监督和自我评价,与内部环
境有关的控制等公司层面的内部控制,以及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筹资管理、资金管理、
釆购业务管理、销售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担保业务管理、内部监督、募集资金管
理、关联交易管理等业务控制活动。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采购业务管理、销售业务管理、存货
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
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1.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合规、防范风险、提升管理。根据公司实际
情况和管理要求,分析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高风险和重要业务事项,制定了科学合理
的评价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范围、评价时间、人员组成、相关规
章制度、评价流程、评价方法、工作底稿填写要求、样本抽取检验要求、缺陷认定标准、
评价人员权利义务、纪律要求及评价中需重点关注的问题等,经批准后实施。评价工作
方案以全面评价为主,涵盖了上述 2021 年 1-12 月梳理的所有内部控制流程模块和主要
制度,重点关注了高风险领域和重要业务事项。
2.成立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织
根据上述评价范围及业务事项,成立了对应的内控评价工作小组。
3.组织实施自我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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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
序执行。
评价过程中,内控评价工作小组采用了个别访谈、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
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
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4.评价工作组做出评价结论
内控评价工作小组组长汇总评价结果,对现场初步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全面复
核、分类汇总,对缺陷的成因、表现形式及风险程度进行定量或定性的综合分析,按照
对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判定缺陷等级,根据缺陷的综合影响出具自我评价结论。对于认
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工作组就部门提出整改建议,要求责任部门及时整改,并跟踪
其整改落实情况;已经造成损失或负面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根据已汇总的评价结果和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为基础,综合
内部控制整体情况,客观、公正、完整地编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批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报送公司经理层、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由
董事会最终审定后对外披露或以其他形式加以合理利用。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
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
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1% 营业收入0.5%≤错报<营业收入1% <营业收入0.5%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5% 利润总额3%≤错报<利润总额5% <利润总额3%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1% 资产总额0.5%≤错报<资产总额1% <资产总额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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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1% 所有者权益0.5%≤错报<1% <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控制环境无效;影响收益趋势的缺陷;
(3)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大缺陷
(4)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
能发现该错报;
(5)发生重大损失,能够合理证明该损失是由于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而导致。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
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重要缺陷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
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5)一个或多个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
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3% 营业收入1%≤错报<营业收入3% <营业收入1%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3% 资产总额1%≤错报<资产总额3% <资产总额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
重大缺陷
(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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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3)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及时有效整改;
(5)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缺陷。
(1)决策程序导致一般失误;
(2)重要业务控制制度存在缺陷;
重要缺陷 (3)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及时有效整改;
(5)其他可能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缺陷。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2021年度公司在日常运行中识别和
纠正的非财务报表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情况如下:
(1)直接财产损失
2021年7月公司外部人员通过网络仿冒子公司江苏拓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身
份,授权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向贵州智恒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支付款项2,968,000元,相
关部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了上述款项。上述事项发生后,子公司江苏拓源电力科技
有限公司当日即向宜兴市公安局新街派出所报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此案,截止
2021年12月31日已追回应收款项968,100元,截止报告出具日,本案件尚在侦破中,公
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期末尚未收回款项1,999,900元核销并全额转入营业外支出。根据
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上述财产损失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
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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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项的发生,一方面系犯罪分子作案手法隐蔽,受害人及公司难以识别,另一
方面是公司部分业务部门及业务人员缺乏网络防骗意识,母公司对子公司资金管理存在
一定缺陷和不足,公司相关整改措施如下:
①在案件发生当日立项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截止2021年
12月31日已追回应收款项968,100元。
②在公司范围内展开网络防骗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张贴网络防骗宣传册等多种方式
强化公司人员网络防骗意识。
③建立《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理的规定》,强化
对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和业务管理,子公司在资金支付、费用报销审批流程中接受母公司
财务审核和董事长审批。
截止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对上述事项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措施,上述整
改措施设计合理且得到有效执行。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
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釆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
司经营发展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未整改完成的非财务报表
内部控制缺陷。
内部控制是一个动态运行且不断完善的过程,内控的建设与健全应当与公司经营规
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公司
将继续按照董事会的部署,落实内部控制发展规划,健全内部控制长效机制,重点加强
对内部控制执行的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针对所有重大事项建立了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
制度,并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1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建立的内控制度基本符合内控要求,通过内
控制度的有效实施,对强化经营管理、控制经营风险、防止舞弊等具有重要作用,可以
保证公司的财产安全、完整,维护与企业相关的利益各方的权益,增强公司的信誉度和
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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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杜南平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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