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2022-07-27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制度》”)《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作为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
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有履
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且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姜一鑫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周少琴先生、孙洪军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谢圣伟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聘任蒋文耀先生为财务负责人,任期
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
事项之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史 勤________________
吴长顺________________
鲁 桐________________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