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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辰股份: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IPO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3-01-13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IPO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辰电缆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辰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辰股份 IPO 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IPO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1,7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9,029,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7,477,283.03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出具了《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验资报告》(XYZH[2021]NJAA20003)。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
金。


       二、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57,477,283.03 元,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440,160,000.00 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净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投入金额
              环保型轨道交通用特
      1                                143,300,000.00    143,300,000.00     143,300,000.00
              种电缆建设项目
              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
      2                                 73,660,000.00     73,660,000.00      73,660,000.00
              设项目
              高端装备线缆研发中
      3                                 23,200,000.00     23,200,000.00      23,200,000.00
              心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17,317,283.03
                 合计                  440,160,000.00    440,160,000.00     257,477,283.03


            三、IPO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情况

          截至 2023 年 1 月 10 日,公司 IPO 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止日累计投    截止日
 序                                              调整后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入金额        投资进
 号                                                配置金额
                                                                   (未经审计)      度
          环保型轨道交通用
 1                              143,300,000.00    143,300,000.00   58,060,438.09   40.52%
          特种电缆建设项目
          新能源用特种电缆
 2                               73,660,000.00     73,660,000.00   44,727,512.06   60.72%
          建设项目
          高端装备线缆研发
 3                               23,200,000.00     23,200,000.00      882,200.00    3.80%
          中心建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00.00     17,317,283.03   17,317,283.03   100.00%
              合计              440,160,000.00    257,477,283.03 120,987,433.18          -


            四、IPO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IPO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 IPO 部分募投项目进行
延期,具体如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序号           项目名称
                                    态日期(调整前)          态日期(调整后)
         环保型轨道交通用特种电
  1                                    2023 年 1 月 21 日       2024 年 1 月 21 日
         缆建设项目
         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
  2                                    2023 年 1 月 21 日       2024 年 1 月 21 日
         目
         高端装备线缆研发中心建
  3                                    2023 年 1 月 21 日       2024 年 1 月 21 日
         设项目

      (二)IPO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 IPO 募投项目实际投入过程中,因国内外新冠疫情反复,为配合新冠疫
情防控政策,公司人员流动、物流运输受到一定影响,厂房建设、设备安装等工
作进度不及预期,另外,受到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影响,关键进口设备、核心零
部件供应短缺,无法按期正常交付,导致募投项目建设缓慢,预计无法在计划的
时间内完成建设。公司充分考虑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情况,为审慎起见,公司决
定将部分 IPO 募投项目延期。后续,公司将继续通过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力争早
日完成项目建设。


        五、本次IPO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 IPO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
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
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快募投项
目的建设,使项目按新的计划期限建设完成,同时将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
理,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IPO 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与会董事认为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
际进展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
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 IPO 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计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 2024 年 1 月 21 日。

    (二)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IPO 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 IPO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
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同意公司将 IPO 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 2024
年 1 月 21 日。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 IPO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
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
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且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
次 IPO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 IPO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长城证券对中辰股份本次 IPO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IPO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辉波                 简光垚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