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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辰股份: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3-04-27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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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6
1124/20/20232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8 号 富 华 大 厦 A座 9 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
                   ShineWing                      No . 8 , Ch a o y a n g m e n B e i d a j i e ,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 00 27 , P.R.Ch in 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XYZH/2023NJAA2B0011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辰股份公司)
董事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2022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
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中辰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建
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以及保证自我评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我们的责任是对中辰股份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
制度有效性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
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
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鉴证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我们认为,中辰股份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2
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辰股份公司2022年度报告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
不应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石柱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罗开芝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截止

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做出自我评价报告。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
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
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
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
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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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
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江苏聚辰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聚辰电缆有
限公司、江苏拓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和中辰电缆(江西)有限公司4个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9.98%,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的范围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电线电缆生产经营业务,主要业务和事
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重点关注
风险评估过程,内部信息传递和财务报告流程,对控制有效性的内部监督和自我评
价,与内部环境有关的控制等公司层面的内部控制,以及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筹
资管理、资金管理、釆购业务管理、销售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担保业务管理、
内部监督、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业务控制活动。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采购业务管理、销售业务管理、
存货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1.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合规、防范风险、提升管理。根据公司实际

情况和管理要求,分析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高风险和重要业务事项,制定了科学合理

的评价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范围、评价时间、人员组成、相关规

章制度、评价流程、评价方法、工作底稿填写要求、样本抽取检验要求、缺陷认定标准、

评价人员权利义务、纪律要求及评价中需重点关注的问题等,经批准后实施。评价工作

方案以全面评价为主,涵盖了上述 2022 年 1-12 月梳理的所有内部控制流程模块和主要

制度,重点关注了高风险领域和重要业务事项。

    2.成立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织

    根据上述评价范围及业务事项,成立了对应的内控评价工作小组。

    3.组织实施自我评价工作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

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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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评价过程中,内控评价工作小组采用了个别访谈、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

       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

       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4.评价工作组做出评价结论

             内控评价工作小组组长汇总评价结果,对现场初步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全面复

       核、分类汇总,对缺陷的成因、表现形式及风险程度进行定量或定性的综合分析,按照

       对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判定缺陷等级,根据缺陷的综合影响出具自我评价结论。对于认

       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工作组就部门提出整改建议,要求责任部门及时整改,并跟踪

       其整改落实情况;已经造成损失或负面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根据已汇总的评价结果和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为基础,综合

       内部控制整体情况,客观、公正、完整地编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批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报送公司经理层、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由

       董事会最终审定后对外披露或以其他形式加以合理利用。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

       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

       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1%             营业收入0.5%≤错报<营业收入1%   <营业收入0.5%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5%             利润总额3%≤错报<利润总额5%     <利润总额3%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1%             资产总额0.5%≤错报<资产总额1%   <资产总额0.5%

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1%           所有者权益0.5%≤错报<1%         <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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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控制环境无效;影响收益趋势的缺陷;

                   (3)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大缺陷
                   (4)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

                   能发现该错报;

                   (5)发生重大损失,能够合理证明该损失是由于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而导致。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

                   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重要缺陷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

                   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5)一个或多个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

                   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3%              营业收入1%≤错报<营业收入3%   <营业收入1%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3%              资产总额1%≤错报<资产总额3%   <资产总额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

                   (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机制;

重大缺陷           (3)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及时有效整改;

                   (5)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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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决策程序导致一般失误;

                   (2)重要业务控制制度存在缺陷;

重要缺陷           (3)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及时有效整改;

                   (5)其他可能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缺陷。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

       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釆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

       司经营发展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内部控制是一个动态运行且不断完善的过程,内控的建设与健全应当与公司经营规

       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公司

       将继续按照董事会的部署,落实内部控制发展规划,健全内部控制长效机制,重点加强

       对内部控制执行的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针对所有重大事项建立了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

       制度,并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2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建立的内控制度基本符合内控要求,通过内

       控制度的有效实施,对强化经营管理、控制经营风险、防止舞弊等具有重要作用,可以

       保证公司的财产安全、完整,维护与企业相关的利益各方的权益,增强公司的信誉度和

       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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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此页无正文)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杜南平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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