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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英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工作报告2021-01-0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2020 年 9 月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管理办法(试行)》(下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
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保荐工作报告,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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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释   义 4

第一节      项目运作过程 5

  一、保荐机构的内部审核部门及职能 .................................................................... 5

  二、保荐项目的内部审核流程 ................................................................................ 6

  三、保荐机构对本项目的立项审核过程 ................................................................ 7

  四、保荐机构对本项目的执行过程 ........................................................................ 8

  五、保荐机构内部核查部门对本项目的审核过程 .............................................. 12

  六、保荐机构内核委员会对本项目的审核过程 .................................................. 13

第二节      项目存在问题及其解决情况 15

  一、立项评估决策意见及审议情况 ...................................................................... 15

  二、保荐机构关于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要点相关事项的核查情况 .................. 16

  三、项目执行成员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和关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情况 ...... 72

  四、内部核查部门的意见及具体落实情况 .......................................................... 73

  五、内核委员会的意见及具体落实情况 .............................................................. 89

  六、保荐机构履行问核程序的情况 .................................................................... 127

  七、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落实现金分红政策的核查情况 ................................ 127

  八、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事项及约束措施的核查意见 ................................................................................ 133

  九、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财务信息真实性的核查情况 .................................... 133

  十、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的核查情况 ........................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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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发行人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情况 .................................................... 134

  十二、保荐机构核查证券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的情况 ................................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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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股份公司、发行
                       指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人、中英科技
中英有限               指   常州中英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中英管道               指   常州市中英管道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
中英汇才               指   常州中英汇才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天津涌泉               指   天津涌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宜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
宜安投资               指
                            东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曦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曦华投资               指
                            人股东
申报会计师、发行人会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计师、立信
申报律师、发行人律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师、国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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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项目运作过程

一、保荐机构的内部审核部门及职能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本保荐机构”)就投资银行
类业务建立了三道内部控制防线,分别为“项目组、投资银行业务部门”、“质量
控制部门”、“投行业务内核部、合规法务部、风险管理部”。

    项目组和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
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切实履行相应职责,保荐代表
人应确保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的相关要求;确保项目申请
或备案材料、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的材料和文件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以及编
制质量承担直接责任。

    质量控制部门是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层级的质量控制常设工作机构,通过对投
资银行业务实施贯穿全流程、各环节的动态跟踪和管理,最大程度前置风险控制
工作,履行对投资银行业务项目质量把关和事中风险管理等职责。

    投行业务内核部为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类业务的内核部门,并负责海通证券
投资银行类业务内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内核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投行业务
内核部通过公司层面审核的形式对投资银行类项目进行出口管理和终端风险控
制,履行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材料和文件的最终审批决策职
责。

    海通证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核委员会通过召开内核会议方式履行职责,决定
是否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荐发行人股票、可转换债券和其他证券发
行上市,内核委员根据各自职责独立发表意见。

    合规法务部、风险管理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
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履行投资银行类业务相关合规、风险管理职责。

    本保荐机构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尽职调查制度、辅导制度、内部核查制度、持
续督导制度、持续培训制度和保荐工作底稿制度等投行类业务制度和内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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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项目的内部审核流程

    海通证券对本次发行项目的内部审核经过了立项评审、申报评审及内核三个
阶段。

    (一)立项评审

    本保荐机构以保荐项目立项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立项评审会”)方式对
保荐项目进行审核,评审会委员依据其独立判断对项目进行表决,决定是否批准
项目立项。具体程序如下:

    1、凡拟由海通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荐的证
券发行业务项目,应按照《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项目立项评审实施细则》
之规定进行立项。

    2、项目组负责制作立项申请文件,项目组的立项申请文件应经项目负责人、
分管领导同意后报送质量控制部;由质量控制部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提交立项评
审会审议;立项评审会审议通过后予以立项。

    3、获准立项的项目应组建完整的项目组,开展尽职调查和文件制作工作,
建立和完善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底稿。

    (二)申报评审

    投资银行业务部门以保荐项目申报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申报评审会”)
方式对保荐项目进行审核,评审会委员依据其独立判断对项目进行表决,决定项
目是否提交内核。具体程序如下:

    1、项目组申请启动申报评审程序前,应当完成对现场尽职调查阶段工作底
稿的获取和归集工作,并提交质量控制部验收。底稿验收通过的,项目组可以申
请启动申报评审会议审议程序。

    2、项目组在发行申请文件制作完成后,申请内核前,需履行项目申报评审
程序。申报评审由项目组提出申请,并经保荐代表人、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提交
质量控制部,由质量控制部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提交申报评审会审议。

    3、申报评审会审议通过的项目,项目组应及时按评审会修改意见完善发行
申请文件,按要求向投行业务内核部报送内核申请文件并申请内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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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内核

    投行业务内核部为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类业务的内核部门,并负责内核委员
会的日常事务。投行业务内核部通过公司层面审核的形式对投资银行类项目进行
出口管理和终端风险控制,履行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材料和
文件的最终审批决策职责。内核委员会通过召开内核会议方式履行职责,决定是
否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荐发行人股票、可转换债券和其他证券发行
上市,内核委员根据各自职责独立发表意见。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将申请文件完整报送内核部门,材料不齐不予受理。
应送交的申请文件清单由内核部门确定。

    (2)申请文件在提交内核委员会之前,由内核部门负责预先审核。

    (3)内核部门负责将申请文件送达内核委员,通知内核会议召开时间,并
由内核委员审核申请文件。

    (4)内核部门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类项目问核制度》进
行问核。

    (5)召开内核会议,对项目进行审核。

    (6)内核部门汇总整理内核委员审核意见,并反馈给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及
项目人员。

    (7)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及项目人员回复内核审核意见并根据内核审核意见
进行补充尽职调查(如需要),修改申请文件。

    (8)内核部门对内核审核意见的回复、落实情况进行审核。

    (9)内核委员独立行使表决权并投票表决,内核机构制作内核决议,并由
参会内核委员签字确认。

    (10)内核表决通过的项目在对外报送之前须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三、保荐机构对本项目的立项审核过程

    本项目的立项审核过程如下:

立项申请时间:        2017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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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评估决策时间:     2018 年 1 月 8 日
立项评估决策成员:     许灿、姚翾宇、张晓峰、杨唤、黄洁卉

四、保荐机构对本项目的执行过程

    (一)本项目执行成员

    本项目执行成员如下:

保荐代表人:           晏璎、陈城
项目协办人:           程韬
项目组成员:           宋一波、金天、李昕骥、张占聪

    (二)本项目进场工作时间

    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工作,项目组分阶段进场工作时间如下:

      工作阶段                                    工作时间
尽职调查阶段:         2016 年 4 月——至今
辅导阶段:             2018 年 1 月——2018 年 8 月
申报文件制作阶段:     2018 年 3 月——2018 年 8 月
内部核查阶段:         2018 年 5 月——至今
注:自 2016 年 4 月起至本报告出具之日,项目组根据《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对发行
人进行了持续的尽职调查。

    (三)尽职调查的主要过程

    本保荐机构受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聘请,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在本次保荐工作中,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等相关
法规的要求,对发行人作了审慎、独立的调查工作。对于本次尽职调查,项目组
全体成员确认已履行勤勉、尽责的调查义务。

    本保荐机构的调查是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我国现
行有效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的。在调查过程中,项目组实
施了必要尽职调查程序。

    1、尽职调查范围主要包括:

    风险因素、发行人基本情况、业务与技术、公司治理与独立性、财务会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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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与管理层分析、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保护及其他需关注的问
题等多个方面。

    2、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必要的尽职调查程序,主要包括:

    (1)先后向发行人及发行人各职能部门、发行人的股东、关联方发出尽职
调查提纲,对发行人的业务和职能部门进行调查了解,收集与本项目相关文件、
资料,并进行查阅和分析;

    (2)多次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其他相关
工作人员以及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访谈,了解与本项目相关的发行人经营情况
及管理情况;

    (3)通过中介协调会等方式讨论主要问题;并与发行人律师和审计机构的
经办人员进行长期的沟通和相关询问调查;

    (4)实地调查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及运行情况,了解发行人业务流程、
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投入情况等;

    (5)按照重要性及审慎性原则,对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及主要客户进行实地
走访,特别对报告期内的主要新增供应商及客户情况进行关注,了解发行人采购
及销售的情况、供应商及客户关联关系、行业上下游关系等,并以函证等方式核
查发行人对主要客户的收入成本确认、应收、应付款项余额等方面的情况;

    (6)走访当地银行,查阅发行人固定资产清单并实地查看固定资产使用情
况、查看收入、成本、费用明细表等相关财务资料,了解发行人财务状况。

    3、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及过程

    本项目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及过程如下表:

   核查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
                  在对发行人行业发展情况、自身经营业务、财务情况等方面的综合了解
   风险因素       基础上,以及与行业相关研究人员、行业协会相关人员、发行人内部相
                  关人员进行交谈后,进行总结得出结论。
                  调查发行人的历史沿革、重大股权变动、重大资产重组、发起人、股东
                  等情况;翻阅发行人设立相关资料、历次股权变更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发行人基本情况
                  批文、协议、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工商登记文件等,并收集相关
                  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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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阅发行人员工名册、劳务合同、工资表和社会保障费用明细表等资料,
                 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调查,了解发行人在国家用工制度、劳动保护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等方面的执行情况等,并收集相关资料。
                 调查和了解发行人资产、业务、财务、机构、人员的独立性;发行人商
                 业信用情况等;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参股公司的情况;并收集
                 相关资料。
                 查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历、发行人的说明
                 等文件,与上述人员访谈,了解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执业操守、兼职
                 情况、对外投资情况等。查阅发行人近三年“三会”会议记录,了解报告
                 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的变化情况,并收集相关资料。
                 调查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同行业竞争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收
                 集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发展规划、行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了解行业监管体制和政策趋势;调查发行人所处行业地位,了解发
                 行人所属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等,并收集相关资料。
                 现场调查发行人经营模式等情况,所处行业业务运营、销售等情况,了
                 解发行人各业务经营流程及经营模式,了解发行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业务与技术
                 的情况,对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及客户进行调查,并收集相关资料。
                 调查发行人知识产权、拥有的特许经营权、与生产经营相关资质等情况,
                 调查发行人土地、房产、固定资产的权属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并收集
                 相关资料。
                 调阅发行人设计研发体制、设计研发人员资历等资料,了解发行人核心
                 技术人员、设计研发情况。
                 查阅发行人组织机构图、近三年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通知、
                 会议记录、会议决议、会议议案、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治理制度等文件,
                 调查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了解发行人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运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作情况、内部控制环境、是否存在资金占用等。调查发行人的关联方基
                 本情况、关联方关系、同业竞争情况,关注重要关联交易,并收集相关
                 资料。
                 对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税务资料进行审慎核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 查,结合发行人实际业务情况进行财务分析,并对重要的财务事项例如
    理层分析     收入的确认、成本计量、存货、应收应付、期间费用、现金流量、报告
                 期内的纳税情况、重大或有事项或期后事项进行重点核查。
                 查阅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备案文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结合本次发
                 行的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发行人募集资金投向对发行人未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 来经营的影响。
  来发展规划     调查发行人未来二至三年的发展计划、中长期发展战略等情况,了解发
                 行人发展目标与目前业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关系等情况,并收集相
                 关资料。
                 调查发行人的投资者关系主要安排、股利分配政策情况、本次发行前滚
  投资者保护
                 存利润的安排、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等,并收集相关资料。
                 调查发行人重大合同执行情况、诉讼和担保等情况,分析可能对发行人
  其他重要事项   业绩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主要因素以及这些因素可能带来
                 的主要影响。
中介机构执业情况 调查发行人聘请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水平等。

    (四)保荐代表人所从事的具体工作、参与尽职调查时间及主要调查过程

    海通证券指定晏璎和陈城担任中英科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全面负责本项目保荐工作的组织及具体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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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包括上市辅导、尽职调查、申请文件编制与复核、工作底稿编制与管理、与
保荐机构内核部门的沟通等过程。

    海通证券原指定晏璎和李彦担任中英科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2020 年 3 月,由于李彦因个人原因从海通证券离职,
故海通证券新委派陈城担任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晏璎和李彦于 2016 年 4 月、陈城于 2020 年 3 月开始参与本项目的尽职调查
工作,全面负责尽职调查工作计划的制定、尽职调查工作的执行等,尽职调查范
围主要包括:发行人业务与技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财务与会计、募集资金
运用、公司或有风险、中介机构执业情况等,并对发行人基本情况、组织机构与
内部控制、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进行复
核。

    李彦承诺对此前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将一直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海通证券对李彦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李彦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
并出具专业意见。海通证券承诺对李彦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确保此前出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陈城同意承担签字保荐代表人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李彦签署的
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海通证券对陈城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陈城已履行尽
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且与李彦的结论性意见一致。海通证券承诺对陈
城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保荐代表人尽职调查时间及主要过程详见本节“四、保荐机构对本项目的执
行过程”之“(二)、本项目进场工作时间”及“(三)、尽职调查的主要过程”。

       (五)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人员所从事的具体工作

    项目协办人程韬:于 2016 年 7 月开始参与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其尽职
调查范围主要包括:发行人基本情况、风险因素及其它重要事项、同业竞争与关
联交易等情况、业务发展目标、募集资金运用、业务与技术、财务与会计、发行
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组织机构与内部控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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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项目组成员宋一波:于 2017 年 9 月开始参与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其尽
职调查范围主要包括:发行人基本情况、业务与技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业
务发展目标、组织机构与内部控制、募集资金运用、风险因素等。

    项目组成员金天:于 2016 年 9 月开始参与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其尽职
调查范围主要包括:发行人基本情况、业务与技术、业务发展目标、募集资金运
用、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组织机构与内部
控制情况等。

    项目组成员李昕骥:于 2017 年 7 月开始参与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其尽
职调查范围主要包括:发行人基本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业务与技术、组织机构与内部控制、财务与会计、股利分配等。项目组成
员李昕骥于 2020 年 9 月从海通证券离职。

    项目组成员张占聪:于 2017 年 8 月开始参与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其尽
职调查范围主要包括:风险因素、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等情况、财务与会计等。

    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人员尽职调查主要过程详见本节本节“四、保荐机构
对本项目的执行过程”之“(二)本项目进场工作时间”及“(三)尽职调查的
主要过程”。

五、保荐机构内部核查部门对本项目的审核过程

       (一)质量控制部审核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主要过程

    质量控制部负责对保荐业务风险实施过程管理和控制,及时发现、制止和纠
正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质量控制部从项目前期承揽时开始介入,项目立项时
指定审核人员负责项目的审核;质量控制部审核人员在项目进展的各个阶段定期
问询项目组并及时跟踪重大问题进展情况,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在项目申报评
审程序前,质量控制部完成工作底稿的验收。在项目组申报文件制作完成并提出
申报评审申请后,质量控制部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提交申报评审会审议,项目组
及时按评审会修改意见完善发行申请文件。

       (二)投行业务内核部审核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主要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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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的跟踪核查

    (1)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在立项、申报评审会之前应通知内核部门,内核部
门可指派审核人员参加投资银行业务部门的项目立项和申报评审会。

    (2)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在项目立项后,应立即将立项材料报送内核部门,
内核部门收到立项材料后,指定审核人员进行跟踪、核查。

    (3)内核部门可根据项目审核需要进行现场核查。进行现场核查、调研时,
可事先通知投资银行业务部门,投资银行业务部门通知项目人员做好准备工作。
现场核查过程中,内核部门审核人员应对项目人员的尽职调查工作日志和保荐工
作底稿(或项目工作底稿)进行核查,并对项目人员执行投资银行类业务各项制
度的情况进行核查。

    (4)内核部门的审核人员在项目审核、现场核查过程中,发现项目存在重
大障碍或重大风险的,应将有关情况报告内核负责人,内核负责人将相关情况向
公司分管投资银行业务的领导和分管合规的领导汇报。

    (5)内核部门认为可采取的其他方式。

    2、内核阶段的审核

    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将申请文件完整报送投行业务内核部,材料不齐不予受
理。申请文件在提交内核委员会之前,由投行业务内核部负责预先审核。投行业
务内核部审核人员对项目进行全面审核,提出预审意见,项目组根据预审意见对
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与完善。

    (三)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审核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主要过程

    投行业务内核部将申请文件同时送合规法务部、风险管理部。投行业务合规、
风险管理专岗人员根据其职责对项目进行审核。

六、保荐机构内核委员会对本项目的审核过程

    (一)主要审核过程

    投行业务内核部负责将申请文件送达内核委员,通知内核会议召开时间,并
由内核委员审核申请文件。投行业务内核部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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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类项目问核制度》进行问核。

    投行业务内核部组织召开内核会议,对项目进行审核,汇总整理内核委员审
核意见,并反馈给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及项目人员。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及项目人员
回复内核审核意见并根据内核审核意见进行补充尽职调查(如需要),修改申请
文件。投行业务内核部对内核审核意见的回复、落实情况进行审核。

    内核委员独立行使表决权并投票表决,内核机构制作内核决议,并由参会内
核委员签字确认。内核表决通过的项目在对外报送之前须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
序。

       (二)内核委员会成员

    本保荐机构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内核委员会成员构成为:公司合规总监、首
席风险官、内核部门、合规法务部、风险管理部、投资银行业务部门、研究所、
公司相关部门以及外聘法律和财务专家。

       (三)内核委员会意见

    2018 年 7 月 5 日,本保荐机构内核委员会就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召开了内核会议。7 名内核委员会经过
投票表决,认为发行人申请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要求,同意推荐发行人股票发行上市。

    根据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相关制度要求,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需履行交易所审核、证监会注册环节。2020 年 6 月 17 日,本保荐机构内核委
员会就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再次召开了内核会议。7 名内核委员经过投票表决,认为发行人申请文件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要
求,同意推荐发行人股票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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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项目存在问题及其解决情况

一、立项评估决策意见及审议情况

    (一)立项评估决策机构成员意见

    立项评估决策机构成员认为:发行人所处的行业业务发展良好,发行人在细
分行业中的地位较为稳固;发行人通过此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
利于发行人进一步做大做强。

    (二)立项评估决策机构成员审议情况

    立项评估决策成员经认真讨论后,参会人员全票同意通过“常州中英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立项申请,对本项目予以
立项,并建议项目组关注相关问题并予以解决。

    (三)关注问题会后解决情况

    2018 年 1 月 8 日,项目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项目。质量控制部及申报
评审会关注的主要问题及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问题一:与关联方之间的借款以及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融资等问题的解
决情况及相关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 2016 年 10 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改前,自 2016 年 1 月以后,公
司未再与关联方开具无真实交易票据融资的情况,至今已规范运行两年。

    中英科技已于 2017 年 2 月 18 日出具《承诺函》,承诺未来票据的签发、贴
现等均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
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加强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再贴现业务管理
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经项目组核查,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中英科技
相关承诺得到了切实履行。

    2016 年,公司制订了《商业票据使用管理办法》,严格票据业务的审批程序;
设立了票据收取、保管及支出的专门岗位,财务部每月形成一次商业票据使用报
告,送交内审部和总经理审核;内审部每半年出具一次商业票据使用监督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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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全面加强票据使用的管理、监督和内部审计,杜
绝违规使用票据的现象再次发生。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与票据相关
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发行人开具和使用票据均按照公司内部财
务制度的规定报经相关部门审批,且均在银行授予公司的授信额度范围内。

二、保荐机构关于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要点相关事项的核查情况

    (一)关于发行人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申报时是否存在私募基金股东,如是,保荐机构应当核查相关股
东是否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是否已纳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有效监管,并已按
照规定履行审批、备案或报告程序,其管理人是否已依法注册登记,是否符合
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发表明确意见。

    发行人股东中存在私募基金股东,保荐机构对私募股权基金股东的核查参见
本保荐工作报告“十一、发行人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情况”。

    2、发行人是否披露穿透计算的股东人数,如超过 200 人,保荐机构应当按
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的规定,核查发行人是否依法设立并
合法存续,股权是否清晰,经营是否规范以及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制度是否健
全,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公开发行或变相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并发表明确
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的工商档案资料等,对公司的股东人
数进行了穿透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穿透计算后的股东为 42 人
(扣除重复计算的股东),不存在股东合计超过 200 人的情形。

    (二)关于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情况

    1、发行人是否存在申报前 1 年新增股东的情形,如是,保荐机构应当核查
如下事项,并表明确意见:发行人新股东的基本情况、产生新股东的原因、股
权转让或增资的价格及定价依据,有关股权变动是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
否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新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
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新股东是否具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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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公司的工商档案资料、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材料,
公司法人股东的工商档案资料和与公司签订的增资协议、汇款凭证等,公司申报
前一年新增股东情况如下:

      (1)申报前一年增资的具体情况

      2018 年 3 月 7 日,经中英科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
公司注册资本由 5,250.00 万元增至 5,640.00 万元,向天津涌泉、宜安投资、曦华
投资等 3 名对象发行 39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在综合考量公司
2017 年业绩、过去三年盈利增长情况、未来成长性等因素后,经协商确定本次
增资价格为 14.28 元/股。

      此次增资的 3 名增资方均为发行人的新增股东,均不属于战略投资者,具体
情况如下:

                          增资股份数量         增资价格
序号       增资方                                               出资方式        定价依据
                              (股)           (元/股)
  1       天津涌泉          1,800,000            14.28          现金出资        协商定价
  2       宜安投资           1,050,000              14.28       现金出资        协商定价
  3       曦华投资           1,050,000              14.28       现金出资        协商定价
        合计                 3,900,000                -             -              -

      2018 年 3 月 11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8]第 ZH10040 号)对上述出资进行了审验。2018 年 3 月 13 日,
中英科技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英科技核发了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 91320400786311897W 的《营业执照》。

      中英科技本次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俞卫忠                                                1,772.76                 31.43
  2     戴丽芳                                                 590.92                  10.48
  3     俞丞                                                  1,311.32                 23.25
  4     中英管道                                               750.00                  13.30
  5     中英汇才                                               304.50                   5.40
  6     天津涌泉                                               180.00                   3.19
  7     朱新爱                                                 157.50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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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胡智彪                                            110.25                1.95
  9     宜安投资                                          105.00                1.86
 10     曦华投资                                          105.00                1.86
 11     马龙秀                                             58.00                1.03
 12     秦凯                                               52.50                0.93
 13     顾书春                                             31.50                0.56
 14     叶开文                                             31.50                0.56
 15     任会英                                             26.25                0.47
 16     俞佳娜                                              6.00                0.11
 17     俞彪                                                6.00                0.11
 18     俞晔                                                6.00                0.11
 19     戴丽英                                              6.00                0.11
 20     戴丽娟                                              6.00                0.11
 21     戴丽华                                              6.00                0.11
 22     刘卫范                                              6.00                0.11
 23     张小玉                                              4.50                0.08
 24     俞丽娜                                              4.50                0.08
 25     刘亚南                                              2.00                0.04
                   合计                                 5,640.00             100.00

      (2)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

      ①天津涌泉

公司名称            天津涌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8MA05N07R2W
出资总额            3,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2 月 9 日
                    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庆盛道与集华道金唐大厦 A
注册地址
                    座 9 层 A-55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宁
实际控制人          李宁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主营业务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及出资比例    李宁(0.31%)、彭素君(30.94%)、唐昕(21.88%)、邱晓华(46.88%)

      天津涌泉普通合伙人李宁的基本信息情况如下:

      李宁先生,1972 年 9 月出生,身份证号码为:362222197209******,居住
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蓟门里东*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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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宜安投资

公司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宜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90FN06P
出资总额            13,575.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4 月 25 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G0150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子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实际控制人          柳小娟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主营业务            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子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5%)、庄
合伙人及出资比例    浩(14.73%)、孔祥春(18.42%)、邵静(22.10%)、深圳市中装建设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44.20%)

       宜安投资属于私募股权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其公示信
息如下:

基金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宜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编号            SX4819
成立时间            2017 年 4 月 25 日
备案时间            2017 年 10 月 25 日
基金类型            股权投资基金
币种                人民币现钞
基金管理人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子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类型            受托管理

       ③曦华投资

公司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曦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90NQR8M
出资总额            10,09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5 月 5 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G0155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子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实际控制人          柳小娟
                    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
主营业务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及出资比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子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9%)、虎


                                         3-1-4-19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林创达投资有限公司(19.82%)、太阳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9.73%)、
                    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9.55%)

       曦华投资属于私募股权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其公示信
息如下:

基金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曦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编号            SX4818
成立时间            2017 年 5 月 5 日
备案时间            2017 年 10 月 25 日
基金类型            股权投资基金
币种                人民币现钞
基金管理人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子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类型            受托管理

       宜安投资、曦华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均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子
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基本信息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子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90FNX6M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
                    P1063916
记编号
成立日期            2017 年 4 月 27 日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
                    2017 年 7 月 27 日
记日期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G0152
执行事务合伙人      柳小娟
实际控制人          柳小娟
                    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
主营业务            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及出资比例    柳小娟(1.00%)、简中华(99.00%)

       保荐机构对天津涌泉、宜安投资、曦华投资的工商登记资料、合伙协议、私
募基金备案文件、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文件、与中英科技签署的增资协议、增资
汇款凭证等进行了核查,并对天津涌泉、宜安投资、曦华投资的相关负责人进行
了访谈,经核查后确认:

       天津涌泉、宜安投资、曦华投资均为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3-1-4-20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均具有担任中英科技股东的资质,所持有股权不存在争议,有关股权变动是公司
和股东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
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三)关于发行人股权激励情况

      1、发行人申报时是否存在员工持股计划,如是,保荐机构应当按照《创业
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 22 的要求,充分核查员工持股计划的
合法合规性、相关权益定价的公允性、具体人员构成、员工减持承诺情况、规
范运行情况及备案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

      2016 年 9 月,发行人为对员工实施股权激励、维护核心员工稳定性,设立
了员工持股平台中英汇才。

      1、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构成及确定标准

      中英汇才入股员工均为发行人内部职工,选定依据为:①中英科技中层以上
员工;②引进的核心技术人员;③部分对公司发展贡献较为显著的工龄 5 年以
上的老员工。

      中英汇才入股员工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姓名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元)    认缴比例    担任发行人职务    入职时间
号
1       俞卫忠    普通合伙人            117,000         1.28%   董事长、总经理   2006 年 3 月
2       戴丽芳    有限合伙人          6,240,000        68.31%   董事             2006 年 3 月
3       顾书春    有限合伙人            945,000        10.34%   董事、副总经理   2006 年 10 月
4       何泽红    有限合伙人            240,000         2.63%   董事、财务总监   2010 年 5 月
5       谌发明    有限合伙人            180,000         1.97%   品质经理         2009 年 3 月
                                                                监事会主席、职
6       董婷婷    有限合伙人            180,000         1.97%                    2013 年 8 月
                                                                工监事
7       吴邦军    有限合伙人            180,000         1.97%   工务经理         2007 年 10 月
8       于玉果    有限合伙人            180,000         1.97%   采购主管         2007 年 6 月
9        陈锋     有限合伙人            150,000         1.64%   销售经理         2010 年 9 月
10      姚长竹    有限合伙人            150,000         1.64%   销售经理         2010 年 9 月
11      马东虎    有限合伙人            120,000         1.31%   生产经理         2012 年 3 月
12       贺政     有限合伙人            120,000         1.31%   生产经理         2012 年 5 月
13      刘文民    有限合伙人             60,000         0.66%   生产经理         2015 年 4 月
14      巢凌英    有限合伙人             60,000         0.66%   行政人员         2015 年 4 月


                                         3-1-4-21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15       冯凯     有限合伙人        60,000     0.66%   技术人员      2016 年 6 月
16      高婷婷    有限合伙人        60,000     0.66%   品质经理      2008 年 3 月
17      王吉顺    有限合伙人        48,000     0.53%   工务主管      2007 年 10 月
18      张晓东    有限合伙人        45,000     0.49%   生产经理      2010 年 10 月
已
退       陈明     有限合伙人      180,000      1.97%   --            2011 年 3 月
出

      2、员工持股平台的人员变动情况

      在公司员工完成增资后,员工陈明因个人原因离职,向戴丽芳转让其持有的
18 万元出资额,出资额转让的对价已支付。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的人员未发生变动。

      3、员工持股平台相关权益定价的公允性

      2016 年 12 月,中英汇才以 3 元/股的价格增资公司,增资价格低于同期外部
自然人的投资价格 7.18 元/股。公司对中英汇才增资价格低于公允价值的差价部
分在当期确认为股份支付。

      4、管理模式、决策程序、存续期及期满后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和损益分
配方法

      中英汇才的管理及决策模式为: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由普通
合伙人执行,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
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以下事项应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并且经三分
之二以上有限合伙人同意:①修改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②普通合伙人的入伙和
退伙;③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提供担保;④项目收益的分配方案;⑤投资原则或
投资范围有重大改变;除前款事项外,其他事项应经普通合伙人同意,且经过半
数有限合伙人同意。

      存续期及期满后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为:中英汇才有限合伙人身份变更导
致其不符合《常州中英汇才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规定的有
限合伙人身份限制的,丧失该等身份的有限合伙人,应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转让
其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中英汇才的损益分配方法为:各方按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5、中英汇才的股份锁定期安排

                                    3-1-4-22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中英汇才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上市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应作相应
调整),本单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公司股票上市后,本
单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
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本单位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
股票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2%;本单位在卖出后 6 个月内买入公司股份,或买入后 6 个月
内卖出公司股份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6、不存在发行人或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等安
排,员工持股计划合法合规、规范运行及备案情况

    中英汇才全体合伙人均为自有资金出资,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发行人或第
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等安排;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发行
人拟定的选定依据执行,内容合法合规,且已根据《常州中英汇才股权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得到规范运营,中英汇才的设立、增加投资额以及
份额转让均已经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员工持股计划合法合规,中英汇才的设
立、增加投资额以及份额转让均已履行相关备案程序。中英汇才的合伙人均为公
司员工,中英汇才有合法明确的管理模式、决策程序、存续期及期满后所持有股
份的处置办法和损益分配方法,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中英
汇才全体合伙人均为自有资金出资,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发行人或第三方为员
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等安排。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员工持股计划合法合规,中英汇才的设
立、增加投资额以及份额转让均已履行相关备案程序。中英汇才的合伙人均为公
司员工,中英汇才有合法明确的管理模式、决策程序、存续期及期满后所持有股
份的处置办法和损益分配方法,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中英

                                3-1-4-23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汇才全体合伙人均为自有资金出资,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发行人或第三方为员
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等安排。

    (四)关于发行人员工和社保情况

    1、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如是,
保荐机构应当按照《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一)》问题 21 的相关规定进行核
查,并对相关事项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发表明确意见。

    经保荐机构核查公司的员工名册,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员工共
123 人,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专业构成                   人数                   占比
          生产人员                            64                      52.03%
          销售人员                            12                       9.76%
          研发人员                            18                      14.63%
          采购人员                             3                       2.44%
        行政管理人员                          16                      13.01%
          财务人员                            10                       8.13%
            合计                             123                     100.0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员工社保、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表:

                     项目                            缴纳人数
                   养老保险                                               115
                   医疗保险                                               115
                   失业保险                                               115
                   工伤保险                                               115
                   生育保险                                               115
                住房公积金                                                115
                   员工人数                                               123
                   退休返聘                                                    8
              应缴纳员工人数                                              115
               社保缴纳比例                                             100%
              公积金缴纳比例                                            10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为全部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了社保、公积金。

    公司在报告期内实现了社保、公积金对全员工的覆盖,具体如下:

                                                                    单位:人


                                3-1-4-24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期间              2020 年 6 月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期末人数                                     123          118            115         107
社保已缴人数                                115           109            103          94
社保未缴人数                                  8                8          12          13
  其中:退休返聘人员                          8                8           8             8
        新入职员工或材料未齐
                                               -               1           4             5
全
          应缴未缴人员                         -               -           -             -
公积金已缴人数                              123           108            103          94
公积金未缴人数                                8                8          12          13
  其中:退休返聘人员                          8                8           8             8
          新入职员工或材料未齐
                                               -               2           4             5
全
          应缴未缴人员                         -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卫忠、戴丽芳、俞丞已出具《关于补缴五险一金的承诺》,
对于中英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在首次发行上市前未依法足额为员工缴纳基本养
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宜,如
果在任何时候有权机关要求中英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补缴,或者对中英科技及其
控股子公司罚款、加收滞纳金,实际控制人俞卫忠、戴丽芳、俞丞将全额承担该
等补缴、罚款、滞纳金等费用,且在承担后不向中英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追偿,
保证中英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因五险一金事宜遭受任何损失。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7 年 1 月至 2020 年 6 月月未发现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也未有因违法受到本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的不良记录 ,社会保险无欠
缴记录;常州市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常州中英新材料有
限公司自 2016 年 9 月至 2020 年 6 月未发现有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
规章的行为,也未有受到本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的不良记录。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缴存住房
公积金证明》,自 2017 年 1 月至 2020 年 6 月,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有
因违反有关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
理中心出具《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自 2016
年 9 月至 2020 年 6 月,常州中英新材料有限公司未有因违反有关住房公积金法
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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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2017 年以来,中英科技已建立覆盖全员的社会
保障制度;中英科技的社保及公积金的缴纳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
政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五)关于发行人行业情况主要法律法规政策情况

    1、发行人是否披露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各级子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所必需的全部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等,如是,保荐机构应当核查如
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各级子公司是否取得从事
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等;已经取得的上述行
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等,是否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
法律风险或者存在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如存在,是否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

    经保荐机构核查,公司主要从事高频通信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一般情况下,高频通信行业下游终端设备制造商在选择原材料供应商时会进行产
品认证及资质审查,但高频通信行业的生产销售无准入资质证书的要求。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发行人不存在不具备必备资质开展生产经营的情形。

    2、发行人是否披露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如是,
保荐机构应当核查如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报告期内新制定或修订、预计
近期将出台的与发行人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行业政策的具体变
化情况,相关趋势和变化对发行人的具体影响。发行人是否按照要求披露行业
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对发行人的经营发展的影响。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披露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对发行
人经营发展的影响,具体如下:

    (1)2015 年 3 月,工信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 2015 年工业强
基专项行动的通知》。在附件《2015 年工业强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三 重点
工作/(四)组织实施工业强基示范工程”中,提出“关键基础材料工程化、产业
化重点支持航空航天用高温合金和记忆合金、核用高纯硼酸、聚四氟乙烯纤维及
滤料、高频覆铜板、片式电容器用介质材料等方向,提升材料保障能力”,高频
覆铜板作为信息高速化时代的基础材料被列为产业化的重点方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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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2)2017 年 1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了《战略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
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其中“1.3.5 关键电子材料”,“包括高端专用材料如磁
性材料、陶瓷材料、压电晶体材料、通信系统用高频覆铜板及相关材料、电子无
铅焊料、厚薄膜材料等”被列为战略新兴产业重点产品。

    (3)2017 年 6 月,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移动物联网(NB-IoT)建
设发展的通知》,提出“加快推进网络部署,构建 NB-IoT 网络基础设施”。要求到
2017 年末,实现 NB-IoT 网络覆盖直辖市、省会城市等主要城市,基站规模达到
40 万个。到 2020 年,NB-IoT 网络实现全国普遍覆盖,面向室内、交通路网、
地下管网等应用场景实现深度覆盖,基站规模达到 150 万个。按此预计,2017
年至 2020 年将成为我国 NB-IoT 网络的重要建设期,将对基站、天线、综合解
决方案等网络软硬件设备产生大量的采购需求,在 NB-IoT 领域技术领先、产品
线丰富、研发实力强大的网络软硬件设备供应商将率先受益。

    (4)2017 年 9 月,工信部、财政部、保监会联合发布的《重点新材料首批
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7 年版)》,将性能要求在“介电常数(DK)3.50±0.05
(10GHz),高频损耗<0.004(10GHz),玻璃化温度(Tg)>200℃,剥离强度
>0.8N/mm”的高频微波覆铜板名列其中,公司生产的 CA 型高频覆铜板满足上
述性能要求。

    (5)2018 年 7 月,工信部、发改委发布《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
划(2018-2020 年)》,提出“推动信息基础设施提速降费,深入落实‘宽带中国’战
略,组织实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光纤宽带和第四代移动通信
(4G)网络深度覆盖,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5G)标准研究、技术试验,推进
5G 规模组网建设及应用示范工程。深化电信普遍服务试点,提高农村地区信息
接入能力”。

    (6)2018 年 10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
(2018—2020 年)》,提出“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
通信(5G)技术商用”。

    (7)2018 年 12 月 19 日至 21 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明
确了 2019 年经济工作要抓好的 7 项重点,其中在第二大重点工作中专门提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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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发挥投资关键作用,加快 5G 商用步伐,加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8)2019 年 6 月 6 日,工信部向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广
电四家企业颁发了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批准四家企业经营“第五代数字蜂
窝移动通信业务”,即 5G 商用牌照。

    (9)2020 年 3 月 4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会议指出要
加快 5G 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上述行业政策对发行人经营资质、准入门槛、运营模
式、行业竞争格局等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六)关于发行人披露引用第三方数据情况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是否引用付费或定制报告的数据,如是,保荐机构应
当核查如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付费或定制报告来源的真实性及权威性,
引用数据的充分性、客观性、必要性及完整性,与其他披露信息是否存在不一
致的情形。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引用的数据主要包括 Prismark 关于 PCB、CCL 行业发展
的年度研究报告、EJL Wireless Research 关于全球天线市场格局的研究报告、爱
立信关于移动市场情况的报告。

    Prismark 是一家国际知名的电子行业咨询机构,成立于 1994 年,主要提供
行业研究、客户咨询、出版报告等服务,其每季度发布的电子材料报告、印制电
路板报告、半导体封装报告、电子供应链报告等,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报告中的数据及观点被广泛引用,包括生益科技( 600183.SH)、深南电路
(002916.SZ)、崇达技术(002815.SZ)、南亚电路板(8046.TW)、臻鼎科技
(4958.TW)等 PCB 和基板供应商,英特尔、超微、英伟达、台积电等半导体
供应商,华为、思科、IBM、三星等系统供应商均是 Prismark 的客户。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 Prismark 统计的全球刚性覆铜板、高频覆铜板市
场规模的数据来源有三:一是公司从公开途径取得的 Prismark 关于全球刚性 CCL
和高频 CCL 的研究报告;二是期刊《印制电路板咨询》(2018 年 7 月第四期)
的公开论文数据引用了 Prismark 的相关数据;三是安信证券、国金证券、国盛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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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券等研究所发布的研究报告。以上获取资料的渠道均为免费,发行人引用上述数
据和报告前均已公开发布,该等数据和报告并非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专门制
作。

    此外,招股说明书中引用了 EJL Wireless Research 关于全球通信基站天线供
应商发货量的数据。EJL Wireless Research 是一家专门从事无线通讯市场研究的
咨询机构,其发布的通信基站天线行业报告中的数据及观点亦被广泛引用。国信
证券 2018 年 10 月 11 日发布的行业分析研究报告《5G 产业链龙头系列:5G 基
站天线及小基站市场空间大,京信通信领先布局》中,引用了 EJL Wireless
Research 关于 2017 年全球通信基站天线市场份额的数据,可对招股说明书中相
应的数据进行更新。

    爱立信是全球知名的移动通信系统供应商,爱立信(中国)通信有限公司会
定期发布关于全球移动市场的研究报告,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引用了该公司 2019
年 6 月发布报告中关于 4G、5G 发展趋势的相关数据。研究报告系通过爱立信中
国官方微信号获取。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数据和资料一一进行了溯源和复核,
经核查后认为,该等数据和资料均系由公开渠道免费获得,不存在为发行人本次
发行上市专门制作的情况,数据和资料具有权威性、客观性、独立性、准确性、
有效性。

       (七)关于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是否披露同行业可比公司及数据,如是,保荐机构应
当核查如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标准是否客
观,是否按照披露的选取标准全面、客观、公正地选取可比公司。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披露同行业可比公司及数据情况如
下:

    目前,在高频覆铜板细分领域的行业内公司主要有:罗杰斯、泰康利、中英
科技、泰州旺灵、国能新材、生益科技和华正新材。

    由于业务相近,公司在申报材料中将罗杰斯作为可比公司,对罗杰斯与中英
科技的毛利率进行了对比分析;但由于罗杰斯为纽交所上市公司,其适用的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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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准则与披露方式与国内企业存在差异,导致期间费用等其他指标无法直接比较。

    公司未将泰康利、泰州旺灵、国能新材、生益科技、华正新材作为招股说明
书财务章节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系:

  公司名称                            财务数据不可比原因
泰康利        未上市,无相关公开财务数据
泰州旺灵      未上市,无相关公开财务数据
              高频覆铜板销售收入少,95%的收入来源于玻璃钢天线罩和天线振子,上
国能新材
              述产品与高频覆铜板在形态、生产工艺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两家企业的主要产品均以普通 FR-4 覆铜板为主,高频覆铜板销量少,占其
生益科技
              营业收入的比例很低。高频覆铜板的技术门槛较高,产品价格是普通 FR-4
              产品的 4 倍以上(根据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招股说
华正新材      明书,2019 年,该公司采购的高频覆铜板价格为 FR-4 覆铜板的 4.6 倍),
              毛利率较高。

    由于生益科技、华正新材、国能新材的财务指标与公司不具有可比性,且国
内上市公司中,尚无主营业务和发行人相一致的企业。发行人基于行业、产品或
下游客户相关性的原则,选择科创新源、欣天科技、丹邦科技作为国内可比上市
公司,分析了上述企业与发行人的财务指标差异及原因。

  公司名称                                 选取的原因
               纽交所上市公司,高频通信材料行业领导厂商之一,下属的 ACS 事业部
罗杰斯         负责高频通信材料的生产、销售和研发,主要产品包括多系列高频覆铜板
               产品,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似。
               主要生产通信行业用高性能特种橡胶胶粘带等产品,与发行人的主营产品
科创新源       均属于移动通信行业发展所需的特殊材料,产品主要用于通信基站中,与
               公司产品面临的市场需求相近。
               主要从事移动通信产业中射频金属元器件的生产,产品主要用于通信基站
欣天科技
               中,与公司产品面临的市场需求相近。
丹邦科技       与公司产品均属特殊覆铜板。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标准客观,
已按照披露的选取标准全面、客观、公正地选取可比公司。

    (八)关于发行人主要客户及变化情况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是否披露主要客户基本情况,如是,保荐应当核查如
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主要客户(如前五大)的注册情况,是否正常经营,
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
切的家庭成员是否与相关客户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前五大客户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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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相关客户的市场需求、是否具有稳定
的客户基础、是否依赖某一客户等。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披露主要客户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及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的名称、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客户                销售金额       占销售总额的比例
               1                艾威尔                   2,020.11             23.43%
               2               协和电子                  1,654.42             19.19%
                                安泰诺                    584.98               6.79%
                     信丰金信诺安泰诺高新技
                                                          801.91               9.30%
               3           术有限公司
2020 年 1-6          赣州发展金信诺供应链管
                                                          108.39               1.26%
    月                     理有限公司
                             艾诺信                       655.59               7.60%
               4     江苏艾诺信电路技术有限
                                                             4.04              0.05%
                               公司
               5             特创电子                     349.05               4.05%
                              合计                       6,174.45             71.62%
               1                艾威尔                   3,525.31             19.98%
               2                 DURI                    3,323.50             18.83%
               3                安泰诺                   2,514.67             14.25%
2019 年度
               4               协和电子                  1,664.79              9.43%
               5               沪电股份                  1,358.79              7.70%
                              合计                      12,387.05             70.19%
               1                安泰诺                  3,985.83              22.80%
               2               协和电子                  2,952.66             16.89%
               3               沪电股份                  1,731.08              9.90%
2018 年度
               4                艾威尔                   1,556.21              8.90%
               5               五株科技                  1,200.20              6.86%
                              合计                      11,425.99             65.35%
               1               京信通信                  2,868.33             19.73%
               2                安泰诺                   2,824.09             19.42%
               3               沪电股份                  1,980.63             13.62%
2017 年度
               4               协和电子                  1,467.38             10.09%
               5               五株科技                  1,459.20             10.04%
                              合计                      10,599.63             72.90%
注:1、安泰诺包括信丰金信诺安泰诺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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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和赣州发展金信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其中金信诺与常州安泰诺为深圳金信诺高新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252.SZ)的控股子公司,赣州发展金信诺为深圳金信诺的合营
   子公司。
   2、江苏艾诺信电路技术有限公司系安诺信的子公司,发行人对上述两家客户的销售按
   照合并口径统计。
   3、东莞市五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五株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发行人对上述两家客户的
   销售收入按照合并口径统计。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上述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

   ①安泰诺


名称               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27705255325
法定代表人         蒋惠江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           1,290.00 万美元
注册时间           2005 年 2 月 23 日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域路 23 号
                   通信用射频印制板及其它通信器材制造、加工,销售自产产品;从事
                   通信用射频印制板板材的国内采购、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
经营范围           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
                   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252.SZ)(95.04%)、中国特种
股东
                   印制板有限公司(4.96%)
实际控制人         黄昌华

   信丰金信诺安泰诺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名称               信丰金信诺安泰诺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22MA35T1104M
法定代表人         郑军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6,160.00 万元
注册时间           2017 年 3 月 17 日
注册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工业园区中端西路电子器件产业基地
                   通信用射频印制板及其它通信器材制造、加工,销售自产产品;从事
                   通信用射频印制板板材的国内采购、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
                   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
经营范围
                   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自有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物业管理;
                   工业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3-1-4-32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股东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252.SZ)(100.00%)
实际控制人         黄昌华

   ②京信通信


名称               京信通信技术(广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737188765B
法定代表人         张跃军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29,900.00 万港元
注册时间           2002 年 5 月 23 日
注册地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碧路 6 号
                   通信系统设备制造;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通信线
                   路和设备的安装;通信设施安装工程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通讯
                   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通信设备零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销售本公司
经营范围
                   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
                   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               京信通信系统有限公司(100.00%)
实际控制人         霍东龄、陈静娜

   ③协和电子


名称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2718586266E
法定代表人         张南国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           6,600.00 万元
注册时间           2000 年 2 月 17 日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塘头路 4 号
                   印制电路板的设计、制造、安装及印制电路板相关材料的销售;普通
                   货物运输;通讯器材、通讯设备及配件的制造、销售;汽车电子产品
经营范围           的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张南国、张敏金、张南星、张建荣、王桥彬、曹良良、常州清源创新
股东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东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常州东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王强,等
实际控制人         张南国、张南星、张建荣、张敏金

   ④沪电股份(002463.SZ)


名称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6082793884


                                        3-1-4-33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法定代表人         吴礼淦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资本           171,912.07 万元
注册时间           1992 年 4 月 14 日
注册地址           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东龙路 1 号
                   生产单、双面及多层电路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HDI)、电路板组装
                   产品、电子设备使用的连接线和连接器等产品并销售自产产品,从事
经营范围           与本企业生产同类和相关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业务,公司产品售后维
                   修及技术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               详见公司定期披露的季报、半年报、年报
实际控制人         吴礼淦家族

   ⑤艾威尔


名称               艾威尔电路(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9661308XL
法定代表人         谢招娣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500.00 万元
注册时间           2007 年 3 月 26 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燕川社区兴达路 9 号厂房一
                   单层线路板、双层线路板及多层线路板的批发;电子产品的研发、批
经营范围           发(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单层线路板、双层线路板及多层线路板的生产。
股东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00%)
实际控制人         董晓俊

   ⑥DURI


名称               DURI ELECTRONICS CO., LTD
注册号             137-81-29894
法定代表人         Park Jong Jin
注册时间           2000 年 6 月 27 日
注册地址           36, Gajwa-ro 11beon-gil, Seo-gu, Incheon, Republic of Korea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 PCB
股东               Park Jong Jin
实际控制人         Park Jong Jin

   ⑦五株科技


名称               深圳市五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5284684M


                                        3-1-4-34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法定代表人          蔡志浩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            23,577.00 万元
注册时间            2000 年 3 月 29 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钟屋工业区
                    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
经营范围            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房屋租赁;生产、加工单、双面多
                    层线路板、精密仪器加工(不含国家限制项目)。
                    蔡志浩、蔡诚、张小华、深圳市南方晨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汇衡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周原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中小企
                    业(天津)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悦享兴业创业
股东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麦田立家泓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张东海、
                    张小红、杨东强、古建定、深圳市同昌盛投资有限公司、王明堂、李
                    时宜、曾志、李小梅、蔡天宏、徐秋良等
实际控制人          蔡志浩

       ⑧艾诺信

名称                深圳市艾诺信射频电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58961082M
法定代表人          徐利东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500.00 万元
注册时间            2012 年 12 月 19 日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共和第四工业区 A4 栋 A7 单元一至三层、A5
注册地址
                    单元 309 至 311
                    高频板、电路板、电子产品的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
经营范围            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项目和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高频
                    板基材、电路板基材的生产。
                    徐利东(30.00%)、王春华(30.00%)、王海波(30.00%)、深圳市诺
股东
                    信智汇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10.00%)
实际控制人          徐利东

       ⑨特创电子

名称                惠州市特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23562614880G
法定代表人          张远礼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3,962 万元
注册时间            2010 年 10 月 12 日
注册地址            惠东县白花镇太阳坳金排山
                    线路板设计、加工、组装及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
经营范围
                    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机器设备租凭。(依法须经批


                                          3-1-4-35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张远礼(31.2958%),董恩佳(30.4733%),安庆市同安产业招商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11.713%),深圳市元嘉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
                   (10.7065%),深圳市源长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9.8829%),深
                   圳昊越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4909%), 柴俊(0.4392%)
实际控制人         张远礼

       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中,沪电股份(002463.SZ)系 A 股上市公司,京
信通信系上市公司京信通信系统有限公司(2342.HK)的控股子公司,安泰诺系
上市公司金信诺(300252.SZ)的控股子公司。协和电子为 A 股拟上市公司,目
前正在上市审核进程中。艾威尔为 A 股拟上市公司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目前正在上市审核进程中。五株科技在我国 PCB 行业经营
多年,2018 年营收规模超过 25 亿元。韩国的 DURI 是韩国第一大天线厂商 ACE
的 PCB 供应商,系公司 2019 年新增客户。经查阅上述客户的公开信息(年报、
招股说明书、企业官网资料等)及客户实地走访,公司主要客户经营规模较大,
报告期内经营状况良好。

       3、保荐机构的核查结论

       保荐机构对公司主要客户进行了实地走访,核查了主要客户的公开信息(年
报、招股说明书、企业官网等)、工商档案资料等,并将上述企业的公开信息与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方调查表、发行人员工名
册等进行核对;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新增客户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经核查,保
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均为 PCB 生产企业或天线制造商,生产经营状况正
常。

       (2)报告期内,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不存在关联关
系。

       (3)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是发行人
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
倾斜的情形。

       2、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客户相比上期是否存在新增的前五大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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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如是,保荐机构应当核查如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新增客户情况,该客户
新增交易的原因,与该客户订单的连续性和持续性。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客户相比上期新增的前五大
客户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新增情况是:2018 年,新增供应商艾威尔,2019 年,
新增供应商 DURI。

    (1)艾威尔

    艾威尔于 2018 年进入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原因系:①艾威尔是基站天线生产
商京信通信的 PCB 供应商,2018 年 10 月以前,京信通信对核心原材料高频覆
铜板系直接采购入库,然后外发给艾威尔等 PCB 生产商进行加工,2018 年 10
月后,京信通信采购模式发生变化,京信通信将天线 PCB 生产图纸下达给艾威
尔等 PCB 生产商后,由 PCB 生产商按照采购图纸的要求向合格的供应商采购高
频覆铜板,上述原因导致公司 2018 年艾威尔对公司的采购增加。②根据江苏本
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2018 年、2019 年,该公司向
京信通信、通宇通讯、摩比发展等天线生产商的销售额增加迅速,子公司艾威尔
是其主要的高频 PCB 生产单位,对高频覆铜板的需求量也迅速增加。

    保荐机构对艾威尔进行了实地走访和函证,对中英科技与其交易情况的真实
性进行了核查,保荐机构查阅了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招股
说明书,2018 年、2019 年,该企业向发行人分别采购高频覆铜板 1,561.45 万元
(公司当期对艾威尔销售额 1,556.21 万元)、3,562.79 万元(公司当期对艾威尔
销售额 3,525.31 万元),上述采购金额与公司当期对艾威尔的销售额基本一致,
细小差异系客户对期末采购的原材料暂估入账产生。公司与该客户的交易具有持
续性。

    (2)DURI

    DURI 是韩国基站天线厂商 ACE 的 PCB 供应商。ACE 在 4G 时代的主要高
频覆铜板供应商为泰康利、罗杰斯。2016 年初,曾代理过竞争对手产品的韩国
企业 RF Board 主动与公司联系,希望代理公司产品在韩国地区的销售,并协助
公司申请韩国 ACE 公司的产品认证。2018 年中,随着韩国 5G 建设兴起,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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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开启新一轮 5G 基站原材料的产品认证过程,公司产品凭借技术优势、市场口碑
和性价比优势,于 2018 年 12 月正式通过 ACE 的 5G 合格原材料认证。

    由于 ACE 对原材料供应的管控严格,ACE 指定公司向其 PCB 供应商 DURI
供应高频覆铜板。2019 年,韩国 5G 建设加速,全年基站建设量超过 10 万个基
站,公司对 DURI 的销售量也随市场需求增加而快速增长。公司未来仍将与 DURI
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但 2020 年上半年,DURI 公司的生产复工受到疫情的不
利影响,公司与其交易额减少,未来随着韩国等地区基站建设的继续推进,业务
量有望增加。

    保荐机构查阅了韩国地区 2019 年的 5G 建设情况,获取了 DURI 在韩国的
企业登记材料,实地观察了 DURI 的生产场地和经营规模,并对 DURI 的客户
ACE 进行了实地走访,取得了 ACE 通过发行人产品认证且指定 PCB 供应商为
DURI 的相关材料。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与 DURI 的交易真实,DURI
新增为公司 2019 年前五大客户具有合理性。

    (3)艾诺信和特创电子

    艾诺信和特创电子均从事高频 PCB 生产业务。艾诺信是天线厂商罗森伯格、
通宇通讯、摩比发展的 PCB 供应商,特创电子是通宇通讯、摩比发展等天线厂
商的 PCB 供应商,公司产品已通过上述天线厂商的认证,艾诺信和特创电子 2020
年由于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产品需求增加。

    保荐机构对艾诺信和特创电子进行了实地走访和函证,对中英科技与其交易
情况的真实性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公司与上述客户的交易真实。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正常;公司与新增前五大客户艾威
尔、DURI 的交易真实,未来与上述两家客户的合作具有持续性。

    (九)关于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及变化情况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是否披露主要供应商基本情况,如是,保荐机构应当
核查如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否与相关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存在前五大供应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
前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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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的市场需求、是否具有稳定的供应商基础、是否依赖某一供应商等。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披露主要供应商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报告期内的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

                                                            采购金额       占当期采购
 期间                  供应商                主要采购内容
                                                            (万元)       总额的比例
          卢森宝佳辉                       铜箔               1,660.49         35.09%
          东岳高分子                       PTFE                988.54           20.89%
          宏和科技                         玻璃纤维布          724.86           15.32%
2020 年
 1-6 月   中昊晨光                         聚四氟乙烯乳液      349.69            7.39%
          巨化股份                         PTFE、聚四氟乙
                                                               130.75            2.76%
                                           烯乳液
                                合计                         3,854.33           81.45%
          卢森宝佳辉                       铜箔              2,721.96           31.33%
                                           PTFE、聚四氟乙
          东岳高分子                                         2,236.50           25.74%
                                           烯乳液
 2019     宏和科技                         玻璃纤维布          943.58           10.86%
 年度
          中昊晨光                         聚四氟乙烯乳液      690.89            7.95%
          幻彩塑胶                         聚苯醚              535.57            6.16%
                                合计                         7,128.50          82.04%
          卢森宝佳辉                       铜箔              2,379.57           27.14%
                                           PTFE、聚四氟乙
          东岳高分子                                         2,089.00           23.83%
                                           烯乳液
 2018     宏和科技                         玻璃纤维布        1,232.74           14.06%
 年度     中昊晨光                         聚四氟乙烯乳液      881.97           10.06%
          巨化股份/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
                                           PTFE                784.15            8.94%
          司
                               合计                          7,367.43          84.03%
          卢森宝佳辉                       铜箔              1,939.71           29.22%
                                           PTFE、聚四氟乙
          东岳高分子                                         1,636.78           24.66%
                                           烯乳液
 2017     宏和科技                         玻璃纤维布          886.10           13.35%
 年度     中昊晨光                         聚四氟乙烯乳液      659.69            9.94%
          巨化股份/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    PTFE、聚四氟乙
                                                               232.80            3.51%
          司                               烯乳液
                               合计                          5,355.08          80.68%

    注: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为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发行人对上述两
家供应商的采购金额按照合并口径统计。



                                       3-1-4-39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公司上述供应商中,卢森宝佳辉为韩国斗山集团控制企业,东岳高分子为上
市公司东岳集团有限公司(00189.HK)的子公司,中昊晨光为四川天一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600378.SH)的子公司,宏和科技((603256.SH)、浙江巨化股份有
限公司(600160.SH)均为 A 股上市公司。幻彩塑胶系公司 2019 年新增前五大
供应商,公司向其采购 8000 型产品的树脂材料聚苯醚,该企业实际控制人为邓
思奇。

       经保荐机构对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实地走访,核查工商档案信息、供应商公开
资料和产品信息,并核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关联方调查表等材料认为: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前五大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前五大供应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
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公司与主
要供应商合作稳定,不存在依赖单一供应商的情况。

       2、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供应商相比上期是否存在新增的前五大供应
商,如是,保荐机构应当核查如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新增供应商情况,
该供应商新增交易的原因,与该供应商订单的连续性和持续性。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供应商相比上期新增的前五大
供应商情况如下:

       2017 年、2018 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均为卢森宝佳辉、东岳高分子、宏和
科技、中昊晨光、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公司新增的前五大供应商为
幻彩塑胶,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昆山幻彩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398335109U
法定代表人         邓思奇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注册时间           2014 年 7 月 29 日
注册地址           张浦镇阳光中路 169 号 7 号房
                   塑胶原料及辅料、塑胶制品、塑胶颜料、塑胶成型周边配件、塑胶模
经营范围           具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五金、印刷品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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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               邓思奇(60.00%)、邓德权(30.00%)、东晟(10.00%)
实际控制人         邓思奇
合作历史           2019 年 1 月

       公司向幻彩塑胶采购的原材料为聚苯醚,是公司 8000 型高频覆铜板生产的
树脂材料。公司 8000 型高频覆铜板主要用于 5G 基站的功放系统中,系公司 2018
年研发完成,2019 年下半年开始实现销售。为保证 8000 型高频覆铜板的材料供
应充足,公司向幻彩塑胶采购了 535.57 万元的原材料。随着 2020 年以来,公司
8000 型高频覆铜板销售量快速增加,公司对聚苯醚的需求随之增长,公司预计
未来与幻彩塑胶将保持合作关系。

       公司与幻彩塑胶的采购方式为公司向幻彩塑胶下订单,幻彩塑胶发货,公司
验收入库后结算。结算方式为票据或银行转账。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公司报告期内新增的供应商为幻彩塑胶,该供应商为公
司新产品 8000 型高频覆铜板的树脂原材料聚苯醚供应商,公司与该供应商系正
常的商业合作,具有可持续性。

       (十)关于发行人重要会计政策情况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准确、有针对性,保荐机构
应当核查如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发行人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准确、
有针对性,是否仅简单重述企业会计准则。披露的相关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
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与主要销售合同条款及实际执行情况是否一致。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招股书中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准确、有针对性,具
体情况如下:

       “1、公司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一般性原则: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销售商品,在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时确认
收入。

       (1)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
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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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公司内销的具体收入确认方法:

    根据客户合同约定的条款,在不同情形下,公司内销收入确认的五个一般性
原则具体满足时间点如下:

                       签收后对   签收后   耗用后对账
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判断依据
                         账确认     确认       确认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均
                                                         不附加销售退回条件,通常情
                                                         况下,签收后即可认定风险报
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                                       酬转移;但耗用后对账确认收
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       签收      签收         耗用后   入的合同中明确约定客户尚
货方                                                     未耗用的商品所有权归公司
                                                         所有,因此在收到客户对账单
                                                         确认客户已耗用后确认风险
                                                         报酬转移。
没有保留继续管理权,                                     公司商品发送给客户签收后,
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       签收      签收          签收    均不存在继续管理或对商品
实施控制                                                 继续控制的情形。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                                       公司收到客户正式订单时,已
                        发货时    发货时        发货时
地计量                                                   约定价格,发货时数量确定
                                                         签收后确认收入的客户在签
                                                         收后即同意公司向其开具发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
                         对账      签收          对账    票,有对账流程的客户在双方
能流入本公司
                                                         对账无误后确认收入即可开
                                                         具发票。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                                     产品生产入库时已结转生产
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      发货前    发货前        发货前   成本,出库时按加权平均法计
计量                                                     算发出商品金额。
五个条件同时满足的
                         对账     签收     耗用后对账
时点

    如上表,公司收入确认时点的具体认定方法符合收入确认的一般性原则。具
体分析如下:

    (1)签收后对账确认:由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产品运送至购货方指定地点,
并由购货方对货物进行签收,以对方签收单据及签收后双方确认的对账单作为收
入确认的时点和依据。

    公司签收后对账确认收入的客户为京信通信、协和电子等,公司与上述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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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合同中约定公司向客户发货后,客户验收合格后签收,并定期(一般为每月)
与中英科技对账确认当期的收货数量和金额。例如公司与京信通信的框架协议中
约定:“每批次的物料必须经甲方(京信通信)验收合格、双方对账无误后,乙
方(中英科技)方可开票”,按照此条款,京信通信的付款义务产生于双方对账
以后,对账之后,收入确认的所有条件满足,公司确认收入。

    (2)签收后确认:公司按照合同或订单约定将产品以物流或快递的方式运
送至购货方指定地点,并由购货方对货物进行签收后确认收入,以对方在快递单
据或物流单据上的签收日期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和依据。

    公司签收确认收入的客户有安泰诺、沪电股份等,公司与上述客户的合同中
约定,客户签收入库以后即实现产品交付,中英科技可开票收款。以公司与安泰
诺签订的合同为例,双方《合作协议》约定“以本协议及每次双方确认的订单和
送货单,为结算及付款的依据”,据此,中英科技在取得对方签收的送货单后,
与商品相关的风险报酬转移,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中英科技以对方签收单作为
收入确认的依据,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3)耗用后对账确认:即货物送至企业验收合格并实际使用后,根据月度
对账通知开票结算,对方未使用前货物仍属于公司,以每月收到客户签字或盖章
的结算清单(对账单)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和依据。耗用后对账的主要客户如下:

    公司目前耗用后对账确认收入的客户为五株科技和深南电路,按照公司与上
述两家客户签订的合同,中英科技发货给客户后,存储于客户指定仓库,待客户
领用后与公司定期对账确认收入,产品发出后中英科技计入“发出商品”,收到客
户当月对账单后,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例如,公司与五株科技签订的合同
中明确规定:“五株科技与中英科技以每月 25 日为对账截止日期,每月 30 日前
五株科技将寄售材料的收发和消耗情况书面通知中英科技,中英科技确认后以当
月实际消耗量与五株科技对账付款”,按照这一合同要求,当五株科技与公司按
照当月耗用情况对账后,五株科技才产生了付款义务,与商品有关的经济利益确
定流入中英科技,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

    3、公司外销的具体收入确认方法:

    公司外销主要是以 FOB、CIF 形式的贸易类型,其收入确认时点为报关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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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载的出口日期或提单上记载的出口日期。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公司产品的销售模式,产品在产
  业链的位置及下游应用,与客户签订的主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风险报酬转移
  等条款与会计准则相关的要求进行比对分析公司收入确认时点的准确性,核查公
  司报告期内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存在变更。保荐机构核查后认
  为: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符合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与主要销售合同条款及
  实际执行情况是否一致。

         (十一)关于发行人收入情况

         1、发行人最近一年境外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是否较高或呈快速增
  长趋势,如是, 保荐机构应核查如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1)从外销客户
  是否为上市公司(含子公司)、收入规模是否较大、是否同时为其他上市公司披
  露的客户、成立时间是否较长等角度分析发行人主要境外客户的资质情况,包
  括上述各类境外客户的数量、销售收入、占境外销售收入比例(应剔除重复统
  计情况)。(2)发行人海关出口数据、出口退税金额、境外客户应收账款函证情
  况与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是否匹配,通过走访境外客户、向境外客户函证、访
  谈境外客户境内办事处等核查手段,核查发行人境外销售是否实现真实销售、
  最终销售,保荐机构应确保核查比例足以支持核查结论。(3)发行人外销产品
  销售价格、毛利率是否存在明显高于内销相同或同类产品的原因,如存在,是
  否具有合理性和商业逻辑。(4)发行人境外销售的主要地区与发行人出口产品
  相关的贸易政策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发生,对发行人未来业绩是否会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5)发行人出口主要结算货币的汇率报告期内是否稳定,汇
  兑损益对发行人的业绩影响是否较大,发行人是否采取了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
  具体措施。

         (1)公司报告期内的外销收入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外销售的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渠道/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模式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内销       8,514.09   98.76%   12,609.20   71.45%     16,555.68   94.69%   13,713.18   9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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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渠道/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模式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销       8,514.09     98.76%     12,609.20      71.45%     16,555.68     94.69%     13,713.18      94.32%
 经销                -          -             -           -            -           -            -             -
外销         106.99      1.24%       5,039.41      28.55%       929.17       5.31%       825.42        5.68%
 直销        106.04      1.23%       4,446.97      25.19%       801.26       4.58%       800.53        5.51%
 经销           0.95     0.01%         592.44       3.36%       127.91       0.73%        24.89        0.17%
 总计       8,621.08 100.00%        17,648.61     100.00%     17,484.84    100.00%     14,538.60     100.00%

         公司的主要客户分布在国内华东、华南地区,在报告期内的销售以内销为主,
  内销收入占比分别为 94.32%、94.69%、71.45%、98.75%。公司内销全部为直销
  模式,外销以直销模式为主。

         2017 年-2019 年,公司外销收入呈持续增长的趋势,主要原因系:①2015
  年 11 月,公司通过终端设备商康普的产品认证后,受印度 4G 建设加速的影响,
  康普在印度的 PCB 供应商 ASCENT、EPITOME 对公司高频覆铜板采购量稳定增
  加;②2018 年底,公司通过天线生产商 ACE 的产品认证后,ACE 在韩国的 PCB
  供应商 DU RI 对公司 5G 产品的采购量快速增长;③2019 年以来,随着韩国 5G
  建设兴起,公司在韩国的经销商 RF Board 对公司高频覆铜板需求提升。

         2020 年上半年,公司外销收入减少,主要系疫情影响了全球各主要国家的
  基站建设,公司来自韩国、印度等地区的收入减少。

         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外销收入占比及变化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科创新源                            9.63%                    13.01%                       9.78%
          欣天科技                           50.31%                    42.54%                       47.90%
          丹邦科技                                 -                   93.60%                       95.02%
          中英科技                           28.20%                     5.12%                        5.60%

         由于公司与可比公司具体经营的业务、产品不同,因此外销收入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差异较大。

         (2)报告期内公司外销的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的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3-1-4-45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序                                      销售金     占外销收      占销售总
  期间                   客户          销售内容
           号                                        额       入比重        额的比例
                 ADVANCED
           1     CIRCUITRY            高频覆铜板     90.90      84.97%         1.05%
                 INTERNATIONAL
                 SELECT TELECOM
 2020      2                          PCB 板         11.13      10.43%         0.13%
                 PVT LTD.
 年 1-6    3     TELIMART INDIA       高频覆铜板      2.85       0.09%         0.03%
   月
           4     RF BOARD             高频覆铜板      0.95       0.16%         0.01%
           5     TRACKWISE            高频覆铜板      0.87       0.15%         0.01%
          合计
           1     DU RI                高频覆铜板   3,323.50     65.95%        18.83%
           2     RF BOARD             高频覆铜板    592.44      11.76%         3.36%
           3     ASCENT               高频覆铜板    570.38      11.32%         3.23%
                 EPITOME
  2019
           4     COMPONENTS           高频覆铜板    396.36       7.87%         2.25%
  年度
                 PVT.LTD
                 ADVANCED
           5     CIRCUITRY            高频覆铜板     94.05       1.87%         0.53%
                 INTERNATIONAL
                      合计                         4,976.73     98.77%        28.20%
           1     ASCENT               高频覆铜板    406.37      43.74%         2.32%
                 EPITOME
           2     COMPONENTS           高频覆铜板    324.07      34.88%         1.85%
                 PVT.LTD
  2018     3     RF BOARD             高频覆铜板    127.91      13.77%         0.73%
  年度
                 SELECT TELECOM
           4                          PCB 板         21.01       2.26%         0.12%
                 PVT LTD.
           5     MEGA CIRCUIT,INC.    高频覆铜板     16.73       1.80%         0.10%
                     合计                           896.09      96.45%         5.12%
           1     ASCENT               高频覆铜板    491.61      59.56%         3.38%
                 EPITOME
           2     COMPONENTS           高频覆铜板    274.50      33.26%         1.89%
                 PVT.LTD
  2017     3     RF BOARD             高频覆铜板     24.89       3.01%         0.17%
  年度
                 SELECT TELECOM
           4                          PCB 板         16.63       2.02%         0.11%
                 PVT LTD.
           5     TRACKWISE            高频覆铜板      7.32       0.89%         0.05%
                     合计                           814.95      98.74%         5.60%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的主要客户为 DURI、RF Board 和 ASCENT,上述三
家客户的基本信息如下:

   ①DURI


名称                        DURI ELECTRONICS CO., LTD
注册号                      137-81-29894

                                       3-1-4-46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法定代表人               Park Jong Jin
注册时间                 2000 年 6 月 27 日
注册地址                 36, Gajwa-ro 11beon-gil, Seo-gu, Incheon, Republic of Korea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 PCB
股东                     Park Jong Jin
实际控制人               Park Jong Jin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②RF Board


名称                     RF Board, Inc.
注册号                   781-81-00049
法定代表人               Yun Min Young
注册时间                 2015 年 4 月 14 日
                         B-1712, kolon tripolis, 1, Jeongjail-ro, Bundang-gu, Seongnam-si,
注册地址
                         Gyeonggi-do
经营范围                 电机及相关材料的批发、销售
股东                     Yun Min Young
实际控制人               Yun Min Young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③ASCENT


名称                     ASCENT CIRCUITS PRIVATE LIMITED
注册号                   U31200KA1999PTC024700
注册资本                 1,500.00 万卢比
注册时间                 1999 年 2 月 1 日
                         B-13, I.T.I. INDUSTRIAL ESTATE MAHADEVPUR,
注册地址
                         BANGALORE. BANGALORE. KA 560048 IN
经营范围                 单面、双面、多层印制电路板生产销售。
股东                     Punyamurthy Manjunath、Shankarram Gopalan
实际控制人               Punyamurthy Manjunath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保荐机构对上述三家海外客户进行了函证,对 DURI 和 RF Board 进行了实
地走访,函证、走访确认的销售金额与公司入账金额一致,上述企业采购中英科
技的高频覆铜板用于高频 PCB 的生产(RF Board 为经销)。

       (3)境外销售数据与海关出口数据的一致性

       根据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获取的发行人各年度海关出口数据,并与发行人
账面记录的出口销售额进行核对,具体如下:

                                     3-1-4-47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单位:万美元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海关电子口岸出口信息金额                  15.05          729.26          140.56          123.81
外销收入金额                              15.16          729.87          140.77          123.77
差异                                      -0.11           -0.61           -0.22            0.04

       2017 年差异 0.04 万美元主要系:①其中 0.07 万美元为出口的样品,发行人
通过销售费用处理,未确认销售收入;②0.03 万美元是 CIF 模式下出口的运保费,
计入销售收入。

       2018 年差异-0.22 万美元主要系:①0.04 万美元是 CIF 模式下出口的运保费,
计入销售费用;②海关更换系统缺录报关单号为 224420180002448294 的外销收
入金额 0.18 万美元。

       2019 年差异-0.61 万美元主要系:①0.79 万美元是 CIF 模式下出口的运保费,
计入销售费用;②上期海关咨询证明书中缺录的报关单号为
224420180002448294 的外销收入金额 0.18 万美元在本期录入。

       2020 年 1-6 月份差异-0.11 万美元主要系 CIF 模式下出口的运保费,计入销
售费用。

       (4)主营业务内外销的毛利率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高频聚合物基复合材料和天线罩全部为内销,
高频覆铜板存在外销。高频覆铜板内外销的收入、成本、毛利率对比如下:

渠道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收入(万元)         8,438.48           11,822.67         15,421.08         13,025.50
内销      成本(万元)         4,775.70            6,343.60          8,017.08          5,824.51
            毛利率              43.41%               46.34%           48.01%            55.28%
          收入(万元)            95.57            5,013.43            895.77            804.38
外销      成本(万元)            46.32            2,348.82            454.77            390.86
            毛利率              51.54%               53.15%           49.23%            51.41%

       报告期内,公司高频覆铜板主要以内销为主,外销收入占比分别为 5.82%、
5.49%、29.78%和 1.12%;2017 年内销毛利率比外销毛利率高出 3.87 个百分点,
2018 年外销毛利率和内销毛利率差异不大, 2019 年,公司外销收入由于韩国
5G 建设的提速而增长,外销产品中 5G 相关产品销售占比较高,导致外销毛利


                                          3-1-4-48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率高于内销毛利率。2020 年 1-6 月,由于国外疫情等因素,外销收入下降较多,
外销毛利率保持稳定,内销毛利率有所下降。

    2017 年,公司高频覆铜板外销的主要客户为 ASCENT、RF Board 等。其中,
ASCENT 为康普在印度的 PCB 供应商,公司对其销售定价参考国内同类型产品
的价格确定。一方面,该客户在 2017 年下半年开始大批量采购公司产品,同类
产品价格较上半年有所下降;另一方面,为开拓印度市场,公司给与该客户小幅
的价格优惠,外销价格略低于内销价格。因此,2017 年高频覆铜板外销毛利率
略低于内销毛利率。

    2018 年,公司高频覆铜板外销的主要客户为 ASCENT、RF Board 等,当期
内外销的毛利率差异较小。

    2019 年,公司外销收入明显提升的主要原因系:韩国 5G 建设自 2019 年起
全面开启,终端天线生产商 ACE、Huber&Suhuner 对公司高频覆铜板需求明显提
升,客户 DURI electronics、RF board 对公司 5G 产品的采购量快速增长。由于公
司面向韩国市场的 5G 产品性能要求更高,因此售价高于内销产品,毛利率相对
较高。

    2020 年 1-6 月,公司外销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受疫情影响,海外 5G 基
站建设进程变缓。外销毛利率保持稳定,内销毛利率有所下降。

    (5)汇兑损益对发行人业绩情况的影响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汇兑损益的金额分别为-57.77 万元、110.55 万元、85.47
万元、41.60 万元,占当期营业利润的比重分别为-1.07%、1.81%、1.40%、1.24%,
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

    (6)境外销售的主要地区与发行人出口产品相关的贸易政策情况未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

    公司外销收入的主要地区为韩国、印度,截至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出具日,
上述地区发行人出口产品相关的贸易政策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7)保荐机构对外销收入的核查以及核查结论




                                 3-1-4-49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对公司主要外销客户韩国 DURI、RF BOARD 进行了实地走访和函
证,对客户 AESCENT 进行了函证,对上述企业的实地走访或函证确认的收入金
额与发行人入账金额一致,中英科技向 DURI、RF BOARD、AESCENT 的销售
均为真实销售。

    针对韩国客户 DURI 收入增加较为明显、且公司该客户的销售以 5G 产品为
主,保荐机构查阅了韩国地区 2019 年的 5G 建设情况,获取了 DURI 在韩国的
企业登记材料,实地观察了 DURI 的生产场地和经营规模,并对 DURI 的客户
ACE(韩国上市公司,已通过发行人 5G 产品认证)进行了实地走访,取得了
ACE 通过发行人产品认证且指定 PCB 供应商为 DURI 的相关材料。经核查,韩
国是全球目前 5G 建设进度相对较快的地区,2019 年基站建设量达到 10 万个,
ACE 是韩国最大的基站天线生产企业,DURI 是其高频 PCB 供应商,中英科技
于 2018 年底通过 ACE 的产品认证,中英科技 2019 年向 DURI 销售高频覆铜板
的业务真实、销售增长具有合理性。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内外销的毛利率差异情况,2017 年及 2018 年,不存在
外销毛利率较高的情形。2019 年,外销毛利率高主要系卖给韩国客户 DURI、RF
Board 的产品以 5G 产品为主,价格相对较高。内外销毛利率的差异具有合理性。

    保荐机构各年度海关出口数据,并与发行人账面记录的出口销售额进行核
对,发行人出口数据与海关记录数据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经保荐机构核查,截至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出具日,韩国、印度地区与发行
人出口产品相关的贸易政策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经保荐机构核查,公司汇兑损益占净利润的比重较小,对公司经营业绩不存
在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境外销售均实现真实销售,主要用
于高频 PCB 的生产,境外销售的变动具有合理性。公司境内外销售的毛利率差
异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出口数据与海关记录数据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出具日,韩国、印度地区与发行人出口产品相关的贸易政策情
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汇兑损益占净利润的比重较小,对公司经营业绩不
存在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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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现金交易,如是,保荐人应按照《首发业务若
干问题解答》问题 42 的相关规定进行核查,详细说明对发行人现金交易可验证
性及相关内控有效性的核查方法、过程与证据,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
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现金交易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发表明确意见。

       经保荐机构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交易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现金收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无锡浩拓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                    -           2.53
常州紫寅电子电路有限公司                               -                       -                    -           0.16
昆山市千灯机电线路板厂                                 -                       -                 0.11              -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                                                           -                     -
                                                       -              0.03
限公司
                合计                                   -              0.03                       0.11           2.69
              营业收入                       8,621.08            17,648.61               17,484.84        14,538.60
 现金收款占营业收入比例                        0.00%                0.00%                   0.00%            0.02%

       现金收款主要是来源于其他业务收入,金额较小,公司主营业务主要通过银
行存款及票据实行收付款,未发现存在体外循环或虚构业务情形。

       二、报告期内现金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支出主要用于小额的零星采购,金额较少,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付款对方科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备注
固定资产                            -                      -         1.18                    -     采购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             0.67                     -                 -     采购在建工程
存货                            0.86               9.11              8.85                12.38       支付货款
                                                                                                   购置资产原材
应交税费                            -             0.63               0.56                 2.13
                                                                                                   料相关进项税
       合计                     0.86             10.41              10.59                14.51

       上述采购主要交易对方为五金店等个体工商户,现金交易方便结算。公司上
述零星采购均由采购人发起用款申请单(备用金),由部门经理初审,财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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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财务总监复核后,交送总经理审批;使用备用金采购取得发票后,提交部门经理、
财务总监审核、对账。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付款和采购金额较小。公司已按国务院《现金管理暂
行条例》和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指引第 6 号——资金活动》,明确了现金的使
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制定了现金使用明确的内控管理制
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3)现金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发行人现金收款主要是现金提现及少量其他营业收入收款,现金付款主要是
少量的零星采购,未发现与主营相关的采购销售存在现金交易的情形,主营业务
主要通过银行及票据实行收付款,行业内的采购销售也主要通过银行及票据来结
算,发行人目前的现金交易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是必要合理的,与发行
人业务情况及行业惯例相符。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公司现金交易真实,占公司销售、采购的
金额小,占收入、采购总额的比值低。现金销售三年合计发生 2.83 万元,均为
小客户的零星销售。现金采购三年合计发生 35.51 万元,系五金件、小额配件等
零星采购。上述现金交易系与小客户、个体工商户等结算产生,具有合理性,与
发行人业务情况及行业惯例相符。

    (十二)关于发行人毛利率情况

    1、发行人是否披露报告期各期主要产品与可比公司相同或类似产品的毛利
率,如是,保荐机构应核查如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保荐机构应分析发行
人主要产品与可比公司相同或类似产品的毛利率及毛利率变化趋势存在差异的
原因,结合产品销售价格、产品用途、客户差异等判断发行人主要产品毛利率
是否正常。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主要产品毛利率和可比公司毛利率的核查参见本保荐工
作报告“五、内核委员会的意见及具体落实情况”之“问题 2、毛利率”。

    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要产品毛利率同比变动是否较大,如是,保荐机构
应核查如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结合发行人产品单位售价、单位成本、产
品供需、客户等因素变化情况,分析发行人主要产品毛利率发生较大波动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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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主要产品毛利率和可比公司毛利率的核查参见本保荐工
作报告“五、内核委员会的意见及具体落实情况”之“问题 2、毛利率”。

    (十三)关于发行人应收账款情况

    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逾期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如是,保荐机
构应当核查逾期客户信用状况、期后回款情况、是否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以及坏
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并发表明确意见。

    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9,627.25          7,589.26         5,530.52          6,004.54
其中:1 年以内                9,436.44          7,426.31         5,341.22          5,809.37
       1 年以上合计             190.81              162.95        189.30             195.16
       其中:1 到 2 年           27.87                0.01                -            5.87
                2到3年                                                    -                  -
                3到4年                                                    -           30.40
                4到5年                                              30.40             81.64
                5 年以上        162.94              162.94        158.90              77.25
       一年以上占比             1.98%               2.15%         3.42%              3.25%

    报告期内,各期末 1 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95.16 万元、189.30
万元、162.94 万元、190.81 万元,呈逐渐减少的趋势,主要为已全部计提坏账的
应收靖江国信和张家港国信的货款。

    公司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张家港保税区国信通信有限
公司和靖江国信通信有限公司的账款(两家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于
2013 年、2014 年向上述两家公司销售 PCB,相关货款至今未全额支付,存在买
卖合同纠纷。2015 年,中英有限委托律师事务所向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根据该法院(2015)泰靖商初字第 0290 号民事判决书,截至 2015 年 2
月 28 日,靖江国信通信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国信通信有限公司应给付中英
有限价款 415.54 万元,但根据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15)鼓执字第 3039 号
执行裁定书,靖江国信通信有限公司和张家港保税区国信通信有限公司无可供执
行财产,因此公司报告期对尚未收回的款项 266.26 万元全额计提坏账。201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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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9 月 29 日、2019 年 5 月 13 日,南京市鼓楼法院通过执行程序,公司分别收回张
家港保税区国信通信有限公司货款 76.96 万元、26.35 万元。截止报告期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中英科技对国信公司未收回的应收账款为 162.94 万元。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

    公司报告期内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张家港保税区国信通信有限
公司和靖江国信通信有限公司的账款,上述款项经法院判决有效,基于上述两家
客户的财务状况,公司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2017 年 9 月 29 日、2019 年 5 月
13 日,南京市鼓楼法院通过执行程序,公司分别收回张家港保税区国信通信有
限公司货款 76.96 万元、26.35 万元。公司将上述款项全部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2、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冲回的情形,如是,保
荐机构应当核查相应客户的信用状况、冲回的具体原因、合理性及对各期财务
数据的影响,并发表明确意见。

    经保荐机构核查,2017 年 9 月 29 日、2019 年 5 月 13 日,南京市鼓楼法院
通过执行程序,公司分别收回张家港保税区国信通信有限公司货款 76.96 万元、
26.35 万元。上述款项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较小,公司全部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的相关规定。

    3、发行人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信用或财务状况是否出现大幅恶化,如是,
保荐机构应当核查相关客户是否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补提坏账准备对财务数据的影响,并发表明确意见。

    经保荐机构实地走访公司前五大客户、查阅前五大客户的公开资料、查阅移
动通信行业的研究报告等方式核查,虽然此次全球范围内的疫情影响了公司部分
客户 2020 年上半年的生产经营,部分客户回款周期有所延长,但均在持续回款
和经营,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不存在信用或财务状况大幅恶化的情形。

    4、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情形,如是,保荐机构
应当核查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原因,报告期内信用政策及执行情况是否发生
变化,放宽信用政策对于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并发表明确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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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项目           2002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68.22                 2.91               3.30            2.65
年)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为一年以内应收账款。报告期
内,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 135.70 天、109.11 天、123.71 天和 168.22 天,与
公司 3-6 个月信用期情况基本相符。

    报告期内,发行人和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科创新源                  4.78                  5.61             5.73                6.23
   欣天科技                  1.98                  2.27             2.45                2.47
   丹邦科技                  0.86                  1.36             1.75                1.49
     平均                    2.54                  3.08             3.31                3.39
   中英科技                  2.14                  2.91             3.30                2.65
    注:表中 2020 年 1-6 月数据已年化
    2017 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于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原因系:公司
当期第四季度出货量占比较高,且公司给客户的信用期一般在 3-6 个月左右,导
致各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应收账款周转率降低。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可比上市公
司平均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差异较小。

    报告期内,经过不断的发展合作,发行人主要客户较为稳定,集中于信誉
良好、质地优良、业内知名度较高的 PCB 加工商或通信设备制造商;公司产品
技术含量高,所应用领域先进,公司对产品品质稳定性的相关要求较高,相应
的上下游客户都具备一定的技术和规模实力,因此回款情况总体良好,回收周
期相对稳定;同时发行人也不断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及时催收信用期到期的应
收款项,以维持较好的资金周转效率。

    5、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商业承兑汇票是否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保荐机构
应当核查商业承兑汇票坏账计提的充分性,是否存在收入确认时以应收账款进
行初始确认后转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情形,是否已经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
则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存在应收票据未能兑现的情形,坏账准备计
提是否充分及理由,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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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 2,431.49 万元、1,889.28 万元、
4,404.33 万元和 4,146.12 万元。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银行承兑汇票                 4,146.12            4,339.79                1,826.24               2,333.01

商业承兑汇票                         -                 64.54                63.04                    98.47

      合计                   4,146.12            4,404.33                1,889.28               2,431.49

     公司应收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较大的
原因主要系公司与客户的货款结算部分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其中包括五株
科技、京信通信、安泰诺、协和电子、艾威尔等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公司与主要
客户之间具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且客户多为实力雄厚的 PCB 制造商,因此
公司接受客户以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支付货款。

     ②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商业承兑汇票                         -                67.93                  66.36                98.47

     2017 年末应收商业承兑汇票余额 98.47 万元,组成明细如下:

                                            汇票金额                                    背书转让
收到日期         出票人          前手                    出票日期       到期日期                      备注
                                            (万元)                                      单位
             四川长虹网络科
2017.11.01                     兴达鸿业      98.47       2017.10.31    2018.04.30       东岳高分子      -
             技有限责任公司

     该张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为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长虹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企业),非前手兴达鸿业出具,鉴于出票人为信誉良好的大
企业,对此类企业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个别认定
未发生减值,因此未计提坏账准备。

     2018 年末应收商业承兑汇票余额 66.36 万元,组成明细如下:

                                                                       汇票金
收到日期            出票人                       前手                               出票日期    到期日期
                                                                         额



                                             3-1-4-56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万元)
2018.10.3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                 2018.10.2     2019.02.2
                                                                      38.61
   0                    司                           司                              9             8
2018.12.3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                 2018.12.2     2019.03.2
                                                                      27.75
   1                    司                           司                              9             9

     以上商业承兑汇票按照初次确认应收账款的时点计算并计提坏账准备 3.32
万元。

     2019 年末应收商业承兑汇票余额 67.93 万元,组成明细如下:

                                                                              汇票
收到日                                                                        金额    出票日      到期日
                      出票人                           前手
  期                                                                          (万      期          期
                                                                              元)
2019.09                                                                               2019.09    2020.03
               贵阳海信电子有限公司          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         56.93
  .30                                                                                   .27        .24
2019.12     中电科技(南京)电子信息发展    中电科技(南京)电子信息发展              2019.12    2020.03
                                                                              11.00
  .30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6        .26

     以上商业承兑汇票按照初次确认应收账款的时点计算并计提坏账准备 3.40
万元。

     2020 年 6 月末,公司无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商业承兑汇票,公司在到期承兑时终止确认。截至本保荐工作报告出具
日,公司期末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均已到期兑现。

     经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应收票据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商业承兑汇
票金额较少。2017 年,公司应收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商业票据,
非前手兴达鸿业出具,鉴于出票人为信誉良好的大企业,对此类企业出具的商业
承兑汇票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个别认定未发生减值,因此未计提坏账
准备。2018 年、2019 年,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按照初次确认应收账款的时点计算
并计提坏账准备。公司上述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截至本保荐
工作报告出具日,公司期末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均已到期兑现。

     6、报告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是,保
荐机构应当核查是否符合终止确认条件,并发表明确意见。

     经保荐机构核查: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
票,在背书时或贴现时终止确认,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十四)关于发行人存货情况


                                               3-1-4-57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1、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是否存在库龄超过 1 年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如是,
     保荐机构应当核查库龄较长的原因、是否滞销或前期销售退回、跌价准备计提
     是否充分,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存货以原材料为主,发出商品、库存商品占比较低。公司存在库龄一年
     以上的原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1、原材料库龄分析:

                                                                                                        单位:万元
                                     1 年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合计
  日期              品名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布(万米)       55.27       283.22       2.04        11.65    1.22        7.97   3.00      7.34      61.52              310.18

             粒子材料(吨)   24.32           80.92          -          -   3.12        8.05   1.63      5.13      29.07               94.09

             铝箔(吨)        8.17           14.44          -          -      -           -      -            -    8.17               14.44

             四氟乳液(吨)   21.55           60.87    0.25         0.86    1.97   10.02          -            -   23.76               71.75

             四氟细粉(吨)   50.40       219.91             -          -      -           -   0.49      3.55      50.89              223.47
2020.6.30
             铜箔(吨)       32.62       332.93       0.28         2.25                       4.35     34.40      37.24              369.58

             聚苯醚(吨)      2.95       240.18       2.47      201.10        -           -      -            -    5.42              441.27

             聚丁二烯(吨)    8.29       145.05             -          -      -           -      -            -    8.29              145.05

             辅材                         231.18                   25.48           29.60                32.87             -           319.13

             合计                        1,608.70                241.34            55.63                83.28                        1,988.96

             布(万米)       23.04       117.93       4.19        27.14    7.60   37.41       0.43      2.29      35.27              184.76

             粒子材料(吨)   27.58           81.14    3.43         9.09    1.65        5.15      -            -   32.66               95.37

             铝箔(吨)       13.22           24.71          -          -      -           -      -            -   13.22               24.71

             四氟乳液(吨)   15.56           45.94    1.97        10.33       -           -      -            -   17.53               56.28

             四氟细粉(吨)   52.75       239.08       1.98        12.18    0.24        1.48   0.25      2.07      55.21              254.81
2019.12.31
             铜箔(吨)       31.33       313.14             -          -   3.67   30.49       0.74      4.29      35.75              347.91

             聚苯醚(吨)      6.05       492.56                                                                    6.05              492.56

             聚丁二烯(吨)    7.11       124.31                                                                    7.11              124.31

             辅材                         188.77                   35.07           13.66                22.10             -           259.60

                    合计                 1,627.57                  93.81           88.18                30.75                        1,840.31

             布(万米)       46.64       264.27      12.85        71.54    0.59        3.03   0.11      0.42      60.19              339.26

2018.12.31   粒子材料(吨)   36.27       110.08       1.68         5.17       -           -      -            -   37.95              115.26

             铝箔(吨)       18.11           32.95          -          -      -           -      -            -   18.11               32.95



                                                      3-1-4-58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1 年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合计
  日期              品名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四氟乳液(吨)   29.27       110.83             -          -      -           -      -            -   29.27              110.83

             四氟细粉(吨)   70.30       384.49       0.24        1.48     0.25        2.07      -            -   70.79              388.04

             铜箔(吨)       31.79       325.10       4.22       37.24        -           -   2.07     11.93      38.08              374.28

             辅材                    -    175.76             -    15.98        -        5.95      -     22.26             -           219.95

                    合计                 1,403.49                131.42             11.06               34.61                        1,580.58

             布(万米)       30.46       170.95       0.76        3.91        -           -   0.14      0.56      31.36              175.42

             粒子材料(吨)   50.94       127.53             -          -      -           -      -            -   50.94              127.53

             铝箔(吨)       10.07           19.25          -          -      -           -      -            -   10.07               19.25

             四氟乳液(吨)   22.87       107.77             -          -      -           -      -            -   22.87              107.77
2017.12.31
             四氟细粉(吨)   63.77       319.31       0.25        2.07        -           -      -            -   64.02              321.38

             铜箔(吨)       53.34       530.87             -          -   2.05    11.79         -            -   55.39              542.66

             辅材                             61.98                8.31                 8.96            15.80             -            95.05

                    合计                 1,337.66                 14.29            20.74                16.36                        1,389.05

         如上表所示,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均存在一定数量的原材料库存,主要原因系:
             (1)公司一直较为重视对原材料的储备和管理,尤其是在各年末,原材料
     采购、运输等容易受春节假期的影响,因此公司储备了相对较多的原材料,以
     保证一季度的正常生产和供货;

             (2)公司主要原材料(PTFE 细粉、聚四氟乙烯乳液、铜箔等)市场价格波
     动相对频繁,公司通常选择合适市场价格时点进行集中采购以争取较优惠的采购
     价格,以节约采购成本,公司具有集中采购原材料的特点也导致了公司日常原材
     料库存的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原材料以一年以内库龄为主。2017 年、2018 年、
     2019 年,公司库龄一年以上原材料占原材料存货余额的比重分别为 3.70%、
     11.20%和 11.56%。2018 年末及 2019 年末,公司账龄相对较长的铜箔和玻璃纤维
     布均为压机垫层使用的材料,金额相对较小,一直在持续领用,且账面价值低于
     可变现净值,不存在减值迹象。

             2、库存商品库龄分析

                                                                                                        单位:万元



                                                      3-1-4-59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1 年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合计
  日期              品名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高频覆铜板(万张)    3.01   678.28       0.11      29.42   0.01        1.28   0.06     15.57      3.18      714.56
             高频塑料粒子(吨)    5.12    17.15       0.02       0.23   0.12        0.32      -           -    5.26          17.71
2020.6.30
             高频塑料板(万张)    0.09        1.17    0.10       1.14   0.05        0.83      -           -    0.24           3.15
             合计                         686.60                 30.80               2.44            15.57                735.41
             高频覆铜板(万张)    1.99   508.37       0.01       2.95   0.01        3.03   0.05     12.05      2.06      526.39
             高频塑料板(万张)    4.06    14.17       0.19       0.92   0.09        0.22                  -    4.34          15.30
2019.12.31
             高频塑料粒子(吨)    0.12        1.58    0.06       0.69   0.03        0.56      -           -    0.21           2.83
                    合计                  524.11                  4.56               3.81            12.05                544.52
             高频覆铜板(万张)    3.51   841.35       0.01       5.15   0.02        4.04   0.04      9.49      3.58      860.04
             高频塑料板(万张)    0.16        2.00   0.001       0.89                                          0.16           2.89
2018.12.31   高频塑料粒子(吨)   15.02    51.31       0.01       0.22      -           -      -           -   15.03          51.52
             PCB(万张)              -        1.14       -          -      -           -      -           -       -           1.14
                    合计                  896.04                  6.27               4.04             9.49                915.84
             高频覆铜板(万张)    1.55   365.36       0.04       9.05   0.01        1.51   0.04      9.11      1.63      385.03
             高频塑料粒子(吨)    3.49    13.07          -          -      -           -      -           -    3.49          13.07
2017.12.31
             PCB(万张)              -        1.21       -          -      -           -      -           -       -           1.21
                    合计                  379.65                  9.05               1.51             9.11                399.32

             公司库存商品主要为高频覆铜板,库龄主要在 1 年以内,1 年以上的库存商
     品金额分别为 19.67 万元、19.80 万元和 20.42 万元,金额较少。库龄 1 年以上高
     频覆铜板多数为特殊 Dk 值、材料及厚度的产品,型号众多,但每种型号的数量
     较少,是公司产品多样化的组成部分。由于公司产品毛利率较高,上述库龄 1
     年以上的产成品的账面价值低于可变现净值,不存在减值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一年以上库龄的原材料和库存商品
     金额较小,不存在大额长期不领用的原材料或大额积压的产成品,公司库龄一年
     以上的存货账面价值低于可变现净值,不存在减值的情形。

             (十五)关于发行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情况

             1、发行人是否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产能、业务量或经营规模变化等情况,
     如是,保荐机构应当结合经营模式核查机器设备原值与产能、业务量或经营规
     模的匹配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说明合理性,并发表明确意见。

             (1)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总体情况如下:

                                                      3-1-4-60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7,393.72            1,105.51               6,288.21           85.05%
机器设备                     6,821.34            3,937.06               2,884.29           42.28%
运输设备                        365.30             298.51                   66.79          18.28%
电子设备                        109.84                 99.44                10.40           9.47%
其他设备                         38.31                 36.20                 2.11           5.52%
        合计                14,728.51            5,476.71               9,251.80           62.82%

      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为 PTFE 上胶机、全自动回流线、真空压机机组、全自
动净化系统、电有机热载体炉等。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
况如下:

序                                数量           原值             净值
                设备                                                        成新率      使用单位
号                              (台/套)     (万元)         (万元)
       新型上胶机                   1           1,380.85         1,369.92    99.21%     中英科技
1      PTFE 上胶机                   4         1,370.71           524.29     38.25%     中英科技
2      全自动回流线系统              1           807.56            40.38      5.00%     中英科技
3      真空压机机组                  1           458.00            22.90      5.00%     中英科技
4      全自动净化系统                1           416.48           198.87     47.75%     中英科技
5      电有机热载体炉                1           185.18           132.40     71.50%     中英科技
6      数控高精度旋切机              2            85.47            46.23     54.09%     中英科技
7      矢量网络分析仪                1            66.74             3.87      5.80%     中英科技
8      热压机及温控装置              1            43.31             2.17      5.00%     中英科技
9      自动预叠线                    4            34.50             1.73      5.00%     中英科技
10     热机械分析仪                  1            32.66             1.63      5.00%     中英科技
11     差示扫描量热仪                1            24.72             1.24      5.00%     中英科技
       介质谐振器法复介电
12                                   1            12.93            10.27     79.43%     中英科技
       常数测试装置
       滚剪式开料机及成型
13                                   2            12.48             2.85     22.84%     中英科技
       磨具
14     叉车                          1            11.95            10.05     84.10%     中英科技
15     喷淋塔                        1            10.77             6.68     62.02%     中英科技
16     片材机组                      1            34.09            24.37     71.49%    中英新材料
17     玻璃钢拉挤设备                1            23.93            15.40     64.35%    中英新材料
18     造粒机                        1            20.35            13.74     67.52%    中英新材料
19     开放式炼胶机                  1            13.50            10.41     77.11%    中英新材料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设备部分系公司布局研发高频覆铜板时购置,部分系公
司 2013 年开始大批量生产时购置,报告期内大额的固定资产支出较少,因此公


                                            3-1-4-61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司固定资产成新率相对较低。由于公司产能利用率趋紧,为扩大产能并开发新产
品,预计未来固定资产购置支出会大额增加。

    (2)公司固定资产与产能的匹配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高频覆铜板的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




    其中制约产能的关键因素为压机和上胶机。压机决定了每天板材的压合量,
上胶机对应浸胶、烘干工序,决定了半固化片的产量。公司其他工序叠置、裁切、
自动组合等工序均可通过增加员工数量而增加产能。

    上胶机:报告期内,公司上胶机的全年标准设计产能为 264,000 张/年。

    压机:2017 年,公司压机的全年标准设计产能为 211,200 张/年,2018 年,2
压机经导热油加热改造后,一批次的压合时间由 12 小时降低到 9 小时,连续压
合两批次停产一次维护、检修、清洗,两天可压合三批次,产能比改造前提升
50%,设计产能增加到 318,000 张/年。

    因此,2017 年,公司产能限制为压机,产能为 211,200 张/年,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产能限制为上胶机,公司产能为 264,000 张/年。

    (3)公司固定资产与产能、业务量的匹配性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

    国内上市公司中,暂无与公司主营业务完全一致的企业,因此公司固定资产
与产能、业务量的匹配性与国内其他上市公司不具有可比性。

    上市公司生益科技、华正新材虽然有部分高频覆铜板业务,但是占其整体收
入的比重较小,上述两家企业的设备以生产 FR-4 等其他类型的覆铜板居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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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可比性。上市公司丹邦科技与公司均属覆铜板领域,但是产品的具体种类不
同,下游应用领域不同,其固定资产规模与公司不具有可比性。科创新源、欣天
科技的主要产品与发行人的主营产品均属于移动通信行业发展所需的特殊材料,
产品主要用于通信基站中,但具体的产品类型不同,固定资产构成与公司不具有
可比性。

    (4)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产能的变动情况

    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产品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年产能(张)              264,000       264,000         212,000
高频覆铜板     产量(张)                344,926       345,675         257,154
               产能利用率               130.65%       130.94%         121.30%

    公司核心产品高频覆铜板的标准产能目前为 26.4 万张/年,2018 年产能增加
的原因主要系:公司对压机进行升级改造,改进压机加热方法,由原来的热盘加
热改造为导热油加热,大幅降低了压机升温和降温的时间,提高了产能。

    2017 年至 2019 年,高频覆铜板的产量分别为 25.72 万张、34.57 万张和 34.49
万张,公司产能利用率超过 100%的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公司产能系按照主要
设备每天单班次 8 小时运转测算,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产品市场需求持续旺
盛,为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在销售旺季延长工作时间导致产量较高;另一方面,
公司产能系按照 D 型高频覆铜板的生产能力测算,2017 年以来,公司生产、销
售的主要产品为 CA 型高频覆铜板,CA 型产品平均耗用半成品半固化片的数量
比 D 型产品少,导致上胶工艺对应的成品产出效率较高。

    公司的压机设备主要用于高频覆铜板产品生产工艺流程中的压合步骤,是限
制公司高频覆铜板产能的重要因素。2018 年,公司为增加产能,对压机进行了
改造并对生产工艺和流程进行了优化。

    公司对压机的改造主要措施为:将压机热盘电加热改为压机导热油加热,改
造后不仅缩短了加热及降温时间,亦减少维护及耗材更换的频次,最终导致整体
生产周期缩短,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能。公司对压机的改造分为设备投入和导热
油等耗材投入两部分,其中设备投入 201.12 万元,主要是加热炉和冷却塔的建
造,导热油投入 89.32 万元。上述投入中,设备投入增加固定资产 201.1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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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耗用的导热油计入生产成本。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公司机器设备原值与产能、业务量、经营
       规模相匹配,公司,公司 2017 年至 2019 年产能变化具有合理性。

            (十六)关于发行人现金流量表情况

            1、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是否波动较大或者与当期净利润存
       在较大差异,如是,保荐机构应当结合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的勾稽关
       系,核查相关情形产生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表明确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759.01 万元、5,275.70
       万元、469.94 万元、2,023.2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度            度              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080.47        9,661.24    14,751.59    14,056.29       10,420.13
收到的税费返还                                8.15      188.75                          1.34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33.61      342.88       210.68           129.28       289.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822.23       10,192.87    14,962.28    14,186.91       10,709.1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564.02        5,971.95     5,063.70     5,980.34        3,557.4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83.83     1,558.81     1,454.35     1,172.52          637.36
支付的各项税费                              697.83     1,318.39     2,470.22     2,453.64        1,883.3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53.29      873.77       698.32           821.39       535.7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798.98        9,722.93     9,686.58    10,427.90        6,613.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3.26         469.94      5,275.70     3,759.01        4,095.30

            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 14,186.91 万元、14,962.28 万元、
       10,192.87 万元和 7,822.23 万元,对应流出量分别为 10,427.90 万元、9,686.58 万
       元、9,722.93 万元和 5,798.98 万元。发行人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与公司营业收入的比值(销售收现比)分别为 0.97、0.84、0.55 和 0.82,上
       述比值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如下:

          可比公司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科创新源                   1.02                   1.04               0.98                  1.05
          欣天科技                   1.01                   1.07               1.00                  1.04
          丹邦科技                   0.44                   0.90               0.81                  1.36
            平均                     0.82                   1.00               0.93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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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比公司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中英科技                   0.82              0.55           0.84            0.97

    2019 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少,主要原因系:①公司给主
要客户的信用期在 3-6 个月之间,2019 年第三季度销售收入较多,应收账款增加;
②公司与主要客户的结算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2019 年末,公司尚未到期承兑
的应收票据较多,导致当期现金流入较少。

    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化与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的勾稽关
系一致。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 2019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偏低,主要原
因系:首先,公司给主要客户的信用期在 3-6 个月之间,2019 年第三季度销售收
入较多,应收账款增加;其次,公司与主要客户的结算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2019
年末,公司尚未到期承兑的应收票据较多,导致当期现金流入较少。

    (3)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与销售政策、采购政策、信用政策变化情况
相匹配。

    (十七)关于发行人募集资金情况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是否披露募集资金的投向,(1)如发行人已确定募集
资金投资的具体项目的,保荐机构应当核查募投项目是否与发行人的现有主营
业务、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条件、管理能力、发展目标等相匹配,
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模式的改变及风险,对发行人未来期间财务状况的影响,
并结合发行人产能消化能力、资金需求、资金投向等情况说明募投项目的必要
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还应核查发行人是否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是否
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
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募投项目实施后是否不新增同业
竞争,不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并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2)
保荐机构应当按照《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 18 的相关规定,对募投用地
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募投用地落实的风险等进行核查,并就上述事
项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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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和先行投入情况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本次首发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序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名称                                                     备案号
号                                   (万元)           (万元)
        新 建 年 产 30 万 平 方 米
 1                                      19,000.00         19,000.00   钟发改备[2018]24 号
        PTFE高频覆铜板项目
        新 建 年 产 1,000 吨 高 频
 2                                       6,500.00          6,500.00   钟发改备[2018]25 号
        塑料及其制品项目
 3      研发中心项目                     4,500.00          4,500.00   钟发改备[2018]26 号
 4      补充营运资金                    12,000.00         12,000.00            -
              合计                      42,000.00         42,000.00            -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上述项目。本次发行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与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之间如存在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或
通过银行贷款予以解决。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为现有业务的扩产和研发中心建设,已取得项目和环评备
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10,447.63 万元。其中,
购买土地款 2,257.64 万元,厂房建设等支出 4,528.83 万元,设备投入 3,661.16
万元。

      公司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主要来自于:①公司生产经营积累;
②2018 年 3 月股东天津涌泉、宜安投资、曦华投资向公司增资 390.00 万股,增
资金额 5,569.20 万元;③银行借款。

      (2)募投项目的必要性

      经保荐机构核查,公司募投项目主要用于发行人两类核心产品的扩产及研发
中心项目建设和补充营运资金,与发行人的现有主营业务相匹配。公司在高频通
信领域经营多年,有着较好的客户群体,产品销售量自 2013 年以来,连续八年
持续增长,2019 年的产能利用率超过 120%,公司募投项目中的主要产品扩产具
有必要性。公司是研发导向型企业,募投项目中的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有利于提升
公司的研发实力。

      (3)募投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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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实施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高频覆铜板、高频聚合物基复合材料及其制品主要用于 4G、5G 移动通信基
站的天线及相关通讯终端产品。目前全球部分地区的 4G 网络建设仍在推进,中
国、韩国、美国、德国等国家已开始大规模进行 5G 建设。同时,北斗卫星导航
系统、汽车雷达等领域均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高频通信材料近年的市场需求将在
4G、5G 基站建设的带动下保持持续旺盛。

    (2)项目实施具有广泛的客户基础

    公司产品已经进入京信通信、通宇通讯、罗森伯格、康普等国内外大型通信
设备生产厂商的合格产品目录,并与上述客户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产品的销
售渠道已初步搭建完成,有充足的客户基础和市场储备,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
利达产后的销售提供了保障。

    (3)项目实施具有技术研发基础

    新建年产 30 万平方米 PTFE 高频覆铜板项目所需机器设备、原材料、生产
技术、工艺原理、生产流程等均与公司现有的 PTFE 高频覆铜板生产经营模式基
本相同,经过多年的技术改进和管理提升,公司已掌握项目产品所需的核心技术,
扩大产能具有可复制性,为项目产品开发奠定了基础。

    新建年产 1,000 吨高频改性塑料及其制品项目是公司自主研发技术的大规模
量产。高频聚合物基复合材料是公司的重点研发项目,2016 年起实现销售,近
年来正在逐步拓展市场中。该研发项目的成功完成为公司新建年产 1,000 吨高频
改性塑料及其制品项目奠定了充足的技术研发基础。

    公司人才储备充足,汇集了一支干练且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共有研发人员
18 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约 15.25%。公司研发体系完善,已经设置了专门的研
发部门并具有完备的研发工作流程,目前下设四个技术平台及一个检测中心,各
技术平台分别负责不同产品和技术研发工作。公司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充足的人才
储备、技术储备为项目产品开发提供了源动力,为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
实保障。

    (4)募集资金账户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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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 12 月 16 日,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常州中
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
监督。

    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的规定时间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协议签订后及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

       (5)募投项目实施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模式的改变及风险,对发行人未来
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的投入有利于公司增加固定资产、扩大生产规模、完善产业布
局、增强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改善财务状况。

    ①对公司市场竞争力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将能够极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新建年产
30 万平方米 PTFE 高频覆铜板项目的建成,有助于公司突破现有的产能瓶颈,提
高产品生产规模,更好地凸显企业的规模效应,降低单位生产成本,进而增强产
品市场竞争力,增加产品市场份额。

    新建年产 1,000 吨高频改性塑料及其制品项目能将目前公司研发完成的高频
聚合物基复合材料及其制品实现大规模生产,拓宽公司产品线,增强公司产品的
多样性,减少公司对单一产品的依赖。同时,高频聚合物基复合材料及其制品具
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是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保持快速增长的重要保障。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成,将能够使公司整合、优化现有的研发资源,提升
公司研发效率及研发水平,使公司能够更好、更快地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及
时满足终端设备制造商定制化的产品性能需求,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②新增固定资产对于未来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主要运用于投资固定资产。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按照目前公司的资产计价方式和折旧办法,项目建成后的折旧情况如下表所
示:


                                  3-1-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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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折旧
          项目                                                                    年折旧额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新 建 年 产 30 万 平 方 米
                                2,850.00     11,068.38       135.38    1,051.50    1,186.87
PTFE 高频覆铜板项目
新建年产 1,000 吨高频塑
                                 820.00       3,491.45        38.95      331.69     370.64
料及其制品项目
研发中心项目                     900.00       2,521.37        42.75      239.53     282.28
          合计                  4,570.00     17,081.20       217.08    1,622.72    1,839.79

    ③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可促进公司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大幅增长,公司净资
产、资产总额将显著增加,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内在价值。同时,使公司有能力加
大新建、改扩建项目的投入,提高公司的生产能力,改善公司的产品结构,为公
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项目所需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建设期内及生产初期,项目
尚不能足额产生收益,该期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出现下滑。但从中长期来看,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具有良好的盈利前景。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并达产,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将大幅增长,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会恢复并
保持在较高水平。

    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大幅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进一步提升公司债务融资
能力和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公司防范财务风险的能力大幅增强。本次发行后,
公司将引进较大比例的社会公众股东,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股本结构,进一步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6)募投项目实施后不新增同业竞争,不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主营业务的扩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
流动资金,项目实施后不新增同业竞争,不会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7)发行人募投项目建设用地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地址为常州市正强路 28 号,中英科技拥有正强路 28 号面
积为 45,534.00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不存在使用或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划
拨地、农用地、耕地、基本农田及其上建造的房产等情形,也不存在租赁用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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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与发行人的现有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规模、财务
状况、技术条件、管理能力、发展目标等相匹配。

    (2)本次募集资金的投入有利于公司增加固定资产、扩大生产规模、完善
产业布局、增强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改善财务状况。

    (3)由于发行人募投项目的未来前景广阔且公司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瓶颈明
显,因此募投项目实施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4)发行人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规定。

    (5)募投项目实施后不新增同业竞争,不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6)公司募投建设用地不存在使用或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划拨地、农
用地、耕地、基本农田及其上建造的房产等情形,也不存在租赁用地的情况。

    (十八)关于发行人重大合同情况

    1、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具有重要影响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合同,如
是,保荐机构应当核查上述合同形式和内容是否合法,是否履行了内部决策程
序,是否存在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的情形,是否办理了批准登记手续,合
同的履行情况和履行可能性,是否存在重大法律风险,因不能履约、违约等事
项对发行人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发表意见。

    截至本保荐工作报告出具日,公司正在履行的或已履行完毕的对公司(含子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1)借款合同

    2019 年 1 月,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借款合同,以位
于常州市正强路 28 号的“苏(2018)常州市不动产权第 0020480 号”土地使用
权作为抵押,授信额度为 1.80 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
际使用该笔授信 1,237.0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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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12 月,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
同,借款金额 22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

    2020 年 1 月,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
同,借款金额 48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

    (2)销售合同

    公司通常只与客户签订框架性协议,但不签订包含具体产品种类、规格、数
量、价格等销售标的信息的销售合同,公司具体供货的品名、产品型号、数量、
价格、交付的时间地点以客户的订单为准。报告期内,公司艾威尔、协和电子、
京信通信、安泰诺等主要客户签订的框架性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①关于产品交付。客户在框架性协议中一般会对延期交货的处理及相应罚则
进行约定。

    ②关于质量保障。客户在框架性协议中一般对产品质量提出质量标准,并对
质量检测方法、相应质量事故处理程序、违约责任等做了约定。

    ③关于产品定价。客户在框架性协议中一般会约定具体的价格信息以双方确
认的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为准。

    ④关于退换货。中英科技与客户对退换货的条件、补救措施等进行了相关的
约定。

    (3)采购合同

    公司通常不签订包含具体采购产品种类、规格、数量、价格等采购标的信息
的采购合同,供应商具体供货的品名、产品型号、数量、价格及供货时间以公司
的订单为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正在履行的包含明确采购标的重
大采购合同。

    (4)产品寄售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五株科技、深南电路签署了产品寄售协议,双方
约定为保证客户的生产稳定,中英科技在五株科技、深南电路提供的场地存放合
理的备货以提升其物料配套能力。寄售协议中对寄存材料的检验、存储、运输、
交货、所有权及使用权等条款做了约定。双方约定寄售材料在客户实际耗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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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月实际耗用量与中英科技对账付款。

    (5)工程施工合同

    2018 年 6 月,公司与江苏滆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由江苏滆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包公司新建高频通信材料及其制品项
目,工程地点为常州市钟楼区正强路 28 号(凤凰河东侧,玉龙路西侧),签约合
同价为 3,868.00 万元。

    (6)保荐协议与承销协议

    2018 年 8 月,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荐协议》与《承销协
议》,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2020
年 6 月,由于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改革,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补充
保荐协议》。

    保荐机构核查上述合同的主要条款及相关的审议程序后认为:公司上述合同
形式和内容合法,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的情形,
不存在需要批准登记手续,合同的履行情况和履行可能性,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三、项目执行成员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和关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
情况

    除本保荐工作报告“第二节/二、保荐机构关于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要点相
关事项的核查情况”之外,项目执行成员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和关注的其他主
要问题及解决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制度方面

    1、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制度问题

    在项目开始初期,经过尽职调查,保荐机构认为,中英科技在内部控制制度
方面存的主要问题是:《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缺失。

    2、项目组成员提出的整改建议

    针对这些问题,保荐机构要求中英科技应尽快建立健全上述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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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建议参与辅导工作的各中介机构为中英科技建立健全上述内部控制制度提供
相应的协助。

    3、问题解决情况

    中英科技已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
策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并经法定程序审议通过并实施。

    (二)法人治理结构的问题

    1、项目组开始尽调时,发现中英科技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重要性认识不
足,因此发行人未能及时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针对此问题,保荐机构要求中英科技应尽快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
在辅导过程中加深发行人对内审部门重要性的认识,使得发行人充分认识到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对于公司的良好、健康地运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也能够监督促
进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有效实行。

    3、问题解决情况

    中英科技已设立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

四、内部核查部门的意见及具体落实情况

    海通证券内部审核部门包括:投资银行业务部门下设的质量控制部以及投行
业务内核部。内部核查部门出具的意见及落实情况如下:

    (一)质量控制部的意见及具体落实情况

    问题 1、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借款、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融
资等情况,金额较大且较为频繁。请说明:(1)向实际控制人筹借资金的原因,
是否存在利益输送;(2)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融资发生的背景、用途及解决
情况;(3)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

    【回复】:

    问题 1、(1)向实际控制人筹借资金的原因,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发行人向实际控制人筹借资金均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补充现金流,且按
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了利息,与实际控制人间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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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 年以前,发行人高频覆铜板产品尚处于研发和拓展客户阶段,主要销
售产品为 FR-4 覆铜板,盈利能力较弱,且发行人每年为研发新产品的投入金额
较大,导致报告期初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现金流状况不佳。另一方面,
发行人在无新的资产抵押或担保的情况下,能够从银行获得的增量贷款较少。为
保障流动资金的充裕性及研发投入的持续性,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实际控制
人筹借资金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关联方名称        期初余额         当期拆入       当期还款       期末余额
            中英管道            2,786.45                 -      2,786.45               -
2016年         俞卫忠             463.00                 -       463.00                -
               戴丽芳             322.10                 -       322.10                -

    经项目组核查,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发行人未与实际控制人发生资
金拆借。

    对于上述向实际控制人俞卫忠、戴丽芳及其控制的中英管道的借款,发行人
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俞卫忠、戴丽芳、中英管道支付了报告期内的借款利息。

    因此,虽然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存在向实际控制人筹借资金的情况,但已参考
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其支付利息,相关的资金拆借及利息已经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偿付完毕,因此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问题 1、(2)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融资发生的背景、用途及解决情况;

    1、票据融资的背景

    报告期内,公司之所以采用票据融资,主要是为公司正常运转提供流动资金,
主要原因有:

    (1)公司前期持续研发等支出较高,资产负债率较高

    虽然公司目前所处的高频通信材料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公司凭借领先的技
术优势和加工实力,获得了较好的盈利能力和增长性,但在 2013 年以前,中英
科技的主营业务为传统 FR-4 覆铜板和发热板的生产和销售。传统 FR-4 覆铜板相
比于高频覆铜板,技术门槛较低,市场竞争激烈,行业内供给厂商众多,产品价
格低,且公司并没有形成产能优势以降低成本,传统业务毛利率较低;200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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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开始研发高频覆铜板以后,持续投入大量的精力和财力进行研发,研制成功
后产品通过终端设备制造商认证的周期也较长,2013 年底才开始实现销售。上
述原因导致公司报告期初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

    (2)报告期内,公司融资渠道匮乏,短期资金压力较大

    报告期内,虽然公司经营业绩大幅增长,主营业务高频通信材料收入复合增
长率超过 25%,表现出较好的成长性,但产销规模的扩大需要大量的运营流动资
金,尤其在银行借款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兑付时,公司短期内资金相对紧张。公
司股改前,主要的融资渠道为银行借款及关联方资金拆借。关联方资金拆借的最
大额度受关联方资产、盈利状况制约。公司报告期内有在资产抵押或担保有限的
条件下,实际能取得的流动资金增量贷款较少,此外,对于在授信额度内的借款,
部分银行也倾向于公司使用有保证金的票据方式借款。

    (3)票据融资的成本相比于银行借款利率较低

    2016 年,公司向主要银行借款的借款利率和银行承兑汇票的年贴现利率如
下:

                 项目                        借款利率/年贴现利率
浦发银行                                                            5.35%
农业银行                                                            4.79%
银行承兑汇票                                                        3.25%

    由上表,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的年贴现利率低于公司向授信银
行的借款利率,公司使用商业票据融资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

    报告期初,由于公司前期研发投入较高且终端设备生产商的首次认证周期相
对较长,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资金流相对紧张。报告期内,公司紧随行业
蓬勃发展的机遇,凭借领先的技术优势,相继通过了国内外知名通信设备制造商
的认证和测试,包括华为、康普、罗森伯格、京信通信、通宇通讯、虹信通信、
江苏亨鑫等,为公司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快速增
长,资产负债率明显降低,发行人承诺未来将不再进行票据融资。

       2、票据融资的用途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中英管道之间的票据融资形式为:中英管道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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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信额度内向发行人开具承兑汇票,发行人贴现使用资金,票据到期时,发行人
向中英管道还款,由中英管道兑付。

    发行人与中英管道之间的票据融资,主要用途是为发行人的正常经营运转提
供流动资金,缓解资金周转的压力,为公司实现主营业务由传统覆铜板、发热板
向高频覆铜板、高频聚合物基复合材料的升级转型提供支持。

    3、票据融资的解决情况

    经访谈中英管道财务人员,中英管道向中英科技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
承兑汇票在到期后均按约承兑付款。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和中英管道之间的票据融资实质上是关联方之间的资
金拆借。经核查,发行人和中英管道 2013 年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发行人因生
产经营事项遇到资金周转困难情形的,可向中英管道提出借款要求,双方按照当
月月末借款余额计算利息,全年一次性支付。2016 年 1 月 4 日,发行人向中英
管道支付了 2015 年全年资金占用的利息。2016 年 12 月 29 日,发行人将所欠中
英管道款项全部偿还完毕并且支付了 2016 年资金占用的利息。2017 年以来,发
行人与中英管道之间未再发生资金拆借。经核查,2016 年 6 月,发行人将其应
收雷纳机械 567.30 万元本金和利息 76.17 万元债权转让给中英管道,抵消发行人
对中英管道的部分欠款。2017 年 8 月,雷纳机械将该笔款项偿还给中英管道。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票据签发、贴现、背书及使用情况,中英科
技与中英管道、雷纳机械之间的往来明细账,核查了发行人与中英管道之间签发
的票据贴现及到期后兑付情况,并对雷纳机械所欠款项的后续偿还情况进行追
踪,获取了雷纳机械向中英管道还款的银行账单。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发行
人上述票据融资产生的债权债务均已履行完毕。

    问题 1、(3)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

    发行人承诺未来不会发生任何开具上述不规范票据的行为,并已采取一系列
有效措施强化内部控制,制订了《商业票据使用管理办法》,严格票据业务的审
批程序;设立了票据收取、保管及支出的专门岗位,财务部每月形成一次商业票
据使用报告,送交内审部和总经理审核;内审部每半年出具一次商业票据使用监
督报告,提交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全面加强票据使用的管理、监督和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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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杜绝违规使用票据的现象再次发生。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与
票据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发行人开具和使用票据均按照公
司内部财务制度的规定报经相关部门审批,且均在银行授予公司的授信额度范围
内。

    综上所述,经保荐机构项目组核查后认为:2016 年 1 月以后,公司未再开
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票据融资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已在公司 2016 年 10
月股改前履行完毕。公司目前建立了完善的关于资金、票据使用的内部控制并有
效执行。公司报告期初的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融资行为未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兜底承诺,不会对上市公司未来的经营和业绩产生影响。

       问题 2、公司于 2018 年 3 月通过向天津涌泉、宜安投资、曦华投资发行股
份,募集资金 5,569.20 万元。请说明本次发行的原因,发行对象的股东背景及
资金来源的核查情况;将曾林彬界定为宜安投资、曦华投资实际控制人的原因。

       【回复】:

    保荐机构项目组获取了天津涌泉、宜安投资、曦华投资三家股东的工商档案
资料以及与中英科技的增资协议,对三家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进行了走访。经
核查,三位股东的资金均来源于合伙企业股东的出资,天津涌泉为普通的合伙企
业,宜安投资、曦华投资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进行股权投资,上述三家公
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1)天津涌泉

公司名称                     天津涌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8MA05N07R2W
出资总额                     3,2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2 月 9 日
                             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庆盛道与集华道金
注册地址
                             唐大厦 A 座 9 层 A-55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宁
实际控制人                   李宁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主营业务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李宁(0.31%)、彭素君(30.94%)、唐昕(21.88%)、邱晓
合伙人及出资比例
                             华(46.88%)

    (2)宜安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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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宜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90FN06P
出资总额                     13,575.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4 月 25 日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注册地址
                             G0150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子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实际控制人                   柳小娟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
                             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
主营业务
                             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子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人及出资比例             (0.55%)、庄浩(14.73%)、孔祥春(18.42%)、邵静
                             (22.10%)、深圳市中装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44.20%)

    (3)曦华投资

公司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曦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90NQR8M
出资总额                     10,09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5 月 5 日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注册地址
                             G0155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子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实际控制人                   柳小娟
                             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
                             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
主营业务
                             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子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89%)、虎林创达投资有限公司(19.82%)、太阳雨控
合伙人及出资比例
                             股集团有限公司(29.73%)、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9.55%)

    宜安投资、曦华投资两家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子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子今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的工商档案资料,2020 年 3 月,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子今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曾林彬变更为柳小娟,按照宜安
投资、曦华投资以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子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
伙协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合伙企业的增资事项,因此认定柳小娟为宜安投资、
曦华投资的最终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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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3、报告期内,CA 型高频覆铜板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从 38.30%增加
至 88.96%,请说明发行人的产品结构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对发
行人利润的影响。

       【回复】:

       1、产品结构发生变化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 CA 型高频覆铜板的销售量从 2016 年的 7.94 万张上升到 2019
年的 32.71 万张,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60.31%,主要原因系:

    ①下游行业技术变革导致市场需求大幅增长。4G 通信网络分为 TD-LTE 和
FDD-LTE 两种制式,而 5G 通信将采用融合组网方式,下游行业不同运营商对高
频覆铜板产品的需求也呈融合的趋势,性能上更适用于 5G 通信的 CA 型高频覆
铜板逐渐成为市场主要需求类型。作为 5G 通信的前奏,2017 年以来,国内三大
运营商持续推进移动物联网 NB-IoT 的建设,由于 TD 制式基站不支持 NB-IoT
网络建设,因此与 FDD 制式相使用的 CA 型产品需求量快速增长。未来,随着
5G 通信商业化应用的逐步开始,CA 型高频覆铜板需求量有望实现更快速的增
长。

    ②产品研发及认证进程影响。FDD-LTE 制式由欧美等国主导制定,公司产
品通过有关客户技术认证的周期较长。公司该类型产品 2013 年完成研发;2015
年尚处于客户拓展和认证阶段,销量较少;2016 年以来,公司该类型产品得到
康普、罗森伯格等多家终端设备生产商的认可,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稳定的产
品性能以及显著的价格优势等因素不断拓展国内外市场份额。

    ③国内 FDD 制式基站建设晚于 TD 制式基站建设。2015 年 2 月,工信部正
式向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发放 FDD 制式 4G 牌照,比正式发放 TD 制式 4G 牌照
晚一年多时间。由于起步较晚,两家通信运营商为弥补后发劣势、完善网络建设、
追赶竞争对手,2015 年以来 4G 基站新建数量较大,对 CA 型高频覆铜板的需求
大幅增加,因此,在行业扩张的利好下,公司 CA 型高频覆铜板的销售量持续增
长。

    ④由于国际通信业务发展在地区间具有不均衡性,印度、东南亚、南美等地
的移动网络建设 2015 年以来发展迅速,有效带动了 CA 型高频覆铜板海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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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的增长。

       2、对发行人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 CA 型高频覆铜板的毛利率低于 D 型高频覆铜板毛利率,
CA 型产品销售占比的提升,会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降低销售净利率。但是 CA
型产品市场需求大且是 5G 通信用高频覆铜板的主流方向,因此 CA 型产品得到
客户及下游终端设备商的认可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销售规模、增强盈利能力。

       (二)投行业务内核部的意见及具体落实情况

       问题 1、供应商集中。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占比较高,请说明公司
供应商集中的情况是否符合行业情况、以及该现象是否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造成不利影响。

    【回复】:

    公司高频覆铜板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有铜箔、PTFE、聚四氟乙烯乳液和
玻璃纤维布,公司基于维持产品性能稳定性、集中采购以降低采购成本的考虑,
上述原材料选择了从行业内知名度较高、产销规模较大的企业集中采购,导致公
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较高。

    高频覆铜板生产所需的铜箔对电性能的要求精度相对较高,公司使用的卢森
宝铜箔为行业内普遍使用的铜箔型号。公司与该公司自生产以来建立了良好的合
作关系,该公司铜箔的售价与市场价格变动一致,经营信誉良好,供货及时,公
司在报告期内主要向该公司采购铜箔。

    公司生产所耗用的 PTFE 主要是向山东东岳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采购,该公
司是全球知名的 PTFE 材料生产商,年产量高达 3 万吨以上,公司采购量占其销
售量的比重不高,公司集中向其采购 PTFE 主要是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
率。

    公司生产所耗用的聚四氟乙烯乳液主要向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采
购,该公司为昊华科技(600378.SH)的全资子公司,2018 年营业收入约 13.90
亿元,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此外,公司也向山东东岳高分子材料有限公
司等供应商采购聚四氟乙烯乳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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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生产所耗用的玻璃纤维布主要是向宏和科技(603256.SH)采购,此外,
四川省玻纤集团有限公司也是公司该类原材料的供应商之一。宏和科技为上交所
上市公司,专注于生产玻璃纤维布,2018 年销售额约 8.27 亿元,是覆铜板行业
内企业普遍选择的供应商。公司向该公司采购玻璃纤维布占比较高的主要原因系
该公司能稳定提供符合公司要求的原材料,有利于公司产品性能和质量的稳定。

    经核查,保荐机构项目组认为:公司目前生产所需的铜箔、PTFE、聚四氟
乙烯乳液和玻璃纤维布等材料,不存在单一厂商垄断生产的情形,公司选择了从
行业内知名度较高、产销规模较大的企业集中采购,一方面有利于保持产品性能
的稳定,另一方面可降低采购成本,结合公司目前的采购规模看,具有一定的合
理性。未来,随着公司销售、采购规模的扩大,公司的供应商体系也将更为丰富。

    问题 2、超远通讯。2014 年 11 月,发行人董事长俞卫忠转让持有超远通讯
的 20%股权并不再担任监事,超远通讯 2016 年变为协和电子的全资子公司。超
远通讯(2017 年后为协和电子)自 2016 年起均为发行人的前五大客户且销售金
额逐年增加。请项目组核查并说明(1)俞卫忠 2014 年 11 月转让股权的原因,
转让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合理,受让方相关情况,受让方是否与俞卫忠存在关
联关系,交易价款支付情况,是否存在委托持股、股份代持或其它利益安排,
转让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2)发行人和超远
通讯(2017 年后为协和电子)的交易是否公平取得、交易价格是否公允、超远
通讯是否实现真实对外销售。

    【回复】:

    问题 2、(1)俞卫忠 2014 年 11 月转让股权的原因,转让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合理,受让方相关情况,受让方否与俞卫忠存在关联关系,交易价款支付情况,
是否存在委托持股、股份代持或其它利益安排,转让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存
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常州市超远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客户,主要经营业务为
PCB 的研发、制造和加工,是公司的下游客户,其成立之初,中英科技董事长
俞卫忠以个人身份参股 20%并担任监事。2014 年 11 月,俞卫忠将股权进行了转
让且不再担任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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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 11 月,俞卫忠退出超远通讯的原因为:超远通讯内部股权结构调整,
强化大股东持股比例。

    根据超远通讯工商登记档案资料,2014 年 11 月,俞卫忠将其持有的超远通
讯 20.00%股权分别转让给常州市协和电路板有限公司(10.00%)与曹良良
(10.00%),具体如下:

    2014 年 11 月 21 日,俞卫忠与常州市协和电路板有限公司、曹良良签订了
《股权转让合同》,根据中信银行钟楼支行出具的业务回单,俞卫忠于 2014 年
11 月 24 日收到 100.00 万元股权转让款;2014 年 11 月 27 日,俞卫忠与常州市
协和电路板有限公司、曹良良完成工商登记备案。

    根据俞卫忠出具的说明,由于超远通讯内部股权结构调整,强化大股东持股
比例,俞卫忠退出超远通讯;由于超远通讯当时成立时间不长,且股权转让前已
将盈余利润分配,经各方协商本次转让按照出资额进行。

    根据前述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凭证及工商备案登记资料,以及
对超远通讯其他股东的访谈,保荐机构项目组认为:上述股权转让真实、有效,
定价具有合理性。根据中英科技实际控制人俞卫忠出具的说明,中英科技自然人
股东填写的关联方调查表、户口簿以及身份证明文件,项目组认为:俞卫忠与受
让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委托持股、股份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

    问题 2、(2)发行人和超远通讯(2017 年后为协和电子)的交易是否公平
取得、交易价格是否公允、超远通讯是否实现真实对外销售。

    针对发行人与超远通讯(2017 年后为协和电子)交易的真实性与公允性,
保荐机构项目组通过以下核查方式进行了审慎核查:

    ①对中英科技与超远通讯(2017 年后为协和电子)的交易金额、应收账款
余额进行了函证,回函金额与公司相关科目入账金额一致;

    ②对超远通讯(2017 年后为协和电子)进行了实地走访,确认双方报告期
内交易金额真实,双方的定价系根据市场价协商确定;

    ③将发行人向超远通讯(2017 年后为协和电子)销售产品的价格与向其他
客户销售同类型产品的价格进行了对比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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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               销售单价       同类产品   销售单价
  期间              产品规格                                              差异率
            名称               (元/张)      其他客户   (元/张)
                     CA-C          395.38       安泰诺       407.22          -2.91%
            CA 型    CA-P          402.17      安泰诺        407.34          -1.27%
2019 年度            CA-1.5        722.86      艾威尔        717.97          0.68%
                     D-0.9         539.19     兴达鸿业       532.73          1.21%
            D型
                     D-1.5         856.97     深南电路       822.16          4.23%
                     CA-C          451.96      安泰诺        457.31          -1.17%
            CA 型    CA-P          474.46     沪电股份       469.01          1.16%
2018 年度            CA-1.5        782.95      安泰诺        793.41          -1.32%
                     D-0.9         535.35     五株科技       536.85          -0.28%
            D型
                     D-1.5         883.33      安泰诺        920.18          -4.00%
                     CA-C          479.54      安泰诺        478.61          0.19%
            CA 型    CA-P          484.04     京信通信       479.64          0.92%
2017 年度            CA-1.5        811.11      安泰诺        807.55          0.44%
                     D-0.9         525.16      安泰诺        548.39          -4.24%
            D型
                     D-1.5         920.90      安泰诺        926.91          -0.65%
                     CA-C          483.82     杰赛科技       487.18          -0.69%
            CA 型
                     CA-1.5        813.10     杰赛科技       823.93          -1.31%
2016 年度
                     D-0.9         551.76      凯纳特        560.76          -1.61%
            D型
                     D-1.5         916.36      凯纳特        923.79          -0.80%

    经核查,中英科技对超远通讯(2017 年后为协和电子)的销售价格与对其
他客户的销售价格相比,不存在明显的异常。

    ④对发行人向超远通讯(2017 年后为协和电子)的销售情况进行了抽样细
节测试:每期从销售台账中随机选择三笔交易,核查其入账凭证、对账单金额、
销售发票、出库单、签收单等记账凭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随机抽样核查的结果
无异常,并核查了相关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相关款项均已收回。

    通过上述核查,保荐机构项目组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超远通讯(2017
年后为协和电子)的销售真实、销售价格属于非关联方销售的价格范围内,双方
交易的定价完全采用市场化定价,与公司同类交易的价格较为一致,定价公允、
合理。

    问题 3、收入确认。发行人内销产品的收入确认政策有 3 种不同处理方式,
耗用后对账确认、签收后对账确认和签收后确认,请结合发行人的销售合同签
订情况说明针对内销发行人如何区分适用不同的收入确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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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1、报告期内采取的三种不同销售确认政策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三种收入确认类型如下:

     (1)耗用后确认收入,即货发至对方仓库,双方每月就实际耗用进行对账
后确认收入;(2)签收后对账确认,即货发至对方并签收,双方每月就发货数量
进行再次对账后确认收入;(3)签收后确认收入,货发至对方并签收后确认收入。
以上政策中,耗用后确认的收入确认时点最为靠后,签收后确认的收入确认时点
最为靠前。

     2、对同一客户的收入确认政策一经合同确认,在报告期内保持不变

     发行人与报告期前五大客户的相关合同条款及支持性凭证汇总如下:

            收入确认   与收入确认时点相关的         收入时点   收入确认方法是否发生改变(是/否)
  客户
              时点           合同条款               确认证据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合同条款第五条:每月
            耗用后对   30 号前甲方将寄售物料        耗用对账
五株科技                                                         否        否        否        否
            账确认     的收发及消耗情况书面             单
                       通知乙方开票
                       合同条款 4.7:每批次的
            签收后对   物料必须经甲方验收合         结算对账
京信通信                                                         否        否        否        否
            账确认     格、双方对账无误后,乙           单
                       方方可开票
                       合 同 条 款 3.1“ 定 期 结
超远通讯/   签收后对   算,结算内容主要为当月       结算对账
                                                                 否        否        否        否
协和电子    账确认     乙方在甲方的采购实际             单
                       发生额。”
                       合同条款第六条第一款:
                       乙方应在每月 3 号前将
            签收后对                                结算对账
兴达鸿业               上月对账单传于甲方财                      否        否        否        否
            账确认                                      单
                       务部,并与相关人员核对
                       账目后开票
                       合同条款第十二条.验收
            签收后确   5“经甲方仓库验货后,
 安泰诺                                              签收单      否        否        否        否
              认       视为乙方已履行交付义
                       务”
                       合同条款第十二条.验收
            签收后确   5“经甲方仓库验货后,
沪电股份                                             签收单      否        否        否        否
              认       视为乙方已履行交付义
                       务”
                       合同条款 3.1“双方确认
                       每月 25 日截止日,每月
                       20 日至 25 日为结算日。
            签收后对                                结算对账
 艾威尔                结算内容主要为当月乙                      否        否        否        否
            账确认                                      单
                       方在甲方的采购实际发
                       生额及上月乙方总欠甲
                       方货款额,以及当月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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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甲方货款额等内
                     容。”
                     合同条款 3.1“双方确认
                     每月 20 日截止日,每月
                     21 日至 25 日为结算日。
                     结算内容主要为当月乙
          取得海关                             海关报关
 DURI                方在甲方的采购实际发                 -   -    -      否
          报关单                                   单
                     生额及上月乙方总欠甲
                     方货款额,以及当月乙方
                     应付甲方货款额等内
                     容。”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不同客户收入确认政策是双方商务谈判的
结果,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确定,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报告期内
对同一客户的收入确认政策保持不变。

    3、不同收入确认方法的选择依据

    公司对内销不同客户的收入确认依据选择是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确定的。

    公司目前耗用后对账确认收入的客户主要是五株科技和深南电路。例如公司
与五株科技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五株科技与中英科技以每月 25 日为对账
截止日期,每月 30 日前五株科技将寄售材料的收发和消耗情况书面通知中英科
技,中英科技确认后以当月实际消耗量与五株科技对账付款,五株科技每月最后
一日盘点库存量”,按照这一合同要求,当五株科技与中英科技按照当月耗用情
况对账后,五株科技才产生了付款义务,与商品有关的经济利益确定流入中英科
技,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

    公司签收后对账确认收入的客户为京信通信、协和电子等。例如公司与京信
通信的框架协议中约定:“每批次的物料必须经甲方(京信通信)验收合格、双
方对账无误后,乙方(中英科技)方可开票”,按照此条款,京信通信的付款义
务产生于双方对账以后,对账之后,收入的确认条件满足,中英科技确认收入。

    公司签收确认收入的客户有沪电股份、安泰诺等。以公司与沪电股份签订的
合同为例,双方约定“经甲方(沪电股份)仓库验收,验收且检验合格后,视为
乙方履行交付义务”“订购品的所有权在验收合格后,由乙方转移到甲方”,合
同中未对付款再添加其他的限制性条件,因此,在产品所有权转移后有理由认为
与商品相关的风险报酬已转移,且经济利益大概率流入中英科技,中英科技可以
以对方的签收单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符合合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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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4、生产设备。发行人 2015 年之前存在销售发热板、FR-4 覆铜板,请
说明发行人生产发热板和 FR-4 覆铜板所使用的生产设备与发行人目前的生产设
备是否相同,并说明目前生产设备成新率较低的合理性。

    【回复】:

       1、FR-4 覆铜板、发热板与高频覆铜板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异同

    (1)中英科技发热板产品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玻璃纤维布和环氧树脂,
中英科技高频覆铜板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玻璃纤维布、PTFE 细粉、聚
四氟乙烯乳液和铜箔;此外,中英科技生产的传统 FR-4 覆铜板生产所需主要原
材料为玻璃纤维布、环氧树脂和铜箔。发行人发热板和传统 FR-4 覆铜板生产用
的玻璃纤维布为同类产品,与高频覆铜板生产所用的玻璃纤维布在规格、厚度等
参数上具有一定的差异。

    (2)从加工工艺角度看,FR-4 覆铜板和发热板产品生产要经过浸胶、烘干、
收卷、分切、印刷、二次烘干、叠置、压合、自动拆解、切板、检验、包装等工
序。

    高频覆铜板产品生产的主要工艺流程图如下:




       2、FR-4 覆铜板、发热板与高频覆铜板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共用的设备

    发热板和高频覆铜板生产均需通过浸胶和烘干工艺,由于浸胶过程中,发热
板是用环氧树脂,高频覆铜板是用聚四氟乙烯乳液,因此两者生产所用的浸胶和
烘干设备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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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热板生产要经过印刷和二次烘干,该工艺不适用于高频覆铜板生产。高频
  覆铜板生产在压合之前要经过自动组合工艺,发热板则不需要。

           FR-4 覆铜板、发热板和高频覆铜板生产均要用到收卷、分切、叠置、压合、
  切板、检验、包装等工艺,上述工艺两类产品在具体操作中虽存在差异,但所用
  的设备相同。尤其是压合工艺,作为影响发行人生产效率的重要设备之一,发热
  板和高频覆铜板生产均能用到,但发热板和高频覆铜板压合所需的温度不同,不
  能同时压合两类产品。公司在研发高频覆铜板时对压机进行了升级改造,使之压
  合温度上升,以满足高频覆铜板的生产要求

           因此,公司 FR-4 覆铜板、发热板工艺与高频覆铜板在工艺中有重合部分,
  所用设备具有一定重合度,如压机、收卷、分切、叠置、压合、切板、检验、包
  装等设备。

           3、发行人设备成新率低的原因

           公司 2008 年开始研发高频覆铜板、2013 年实现大批量销售,公司核心设备
  均为 2006 年-2008 年及 2013 年-2014 年间购置,其中部分设备,如压机等为公
  司生产 FR-4 覆铜板的设备改造而来,因此,公司主要设备使用年限较长,折旧
  计提较多,导致成新率较低。

           问题 5、流动指标。2016 年至 2018 年,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1.83、4.93
  和 7.00,速动比率依次为 1.59、4.01 和 5.89,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1.52%、16.10%
  和 10.47%。2017 和 2018 年末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均较 2016
  年末有较大变好。请说明并分析上述财务指标的变化原因和合理性。

           【回复】:

           1、2016 年至 2019 年的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情况

           2016 年至 2019 年,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6,889.66       29.79%   10,318.89    49.88%   3,788.26    26.02%   4,865.90    34.50%
应收票据          4,404.33       19.04%    1,889.28     9.13%   2,431.49    16.70%   1,947.33    13.81%
应收账款          7,055.01       30.51%    5,074.16    24.53%   5,524.19    37.95%   5,436.29    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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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项           158.54       0.69%       133.68       0.65%       160.62       1.10%       235.47      1.67%
其他应收款         295.28       1.28%       125.21       0.61%        99.39       0.68%          1.52     0.01%
存货              3,093.55     13.38%      3,061.95     14.80%      2,541.03     17.45%      1,608.44    11.40%
其他流动资产      1,230.46      5.32%        83.36       0.40%        13.32       0.09%          8.12     0.06%
流动资产合计     23,120.54    100.00%     20,686.53    100.00%     14,558.28    100.00%     14,103.07   100.00%


           2016 年至 2019 年,发行人流动负债的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220.00      3.15%              -           -            -           -    3,000.00    39.01%
应付票据          2,635.56     37.78%        556.52     18.83%       554.97      18.78%       842.70     10.96%
应付账款          3,083.41     44.20%      1,633.54     55.28%      1,448.87     49.03%      1,001.41    13.02%
预收款项              0.11      0.00%        102.13      3.46%          0.94      0.03%        27.59      0.36%
应付职工薪酬        406.22      5.82%        437.43     14.80%       425.30      14.39%       357.60      4.65%
应交税费            564.33      8.09%        154.96      5.24%       468.44      15.85%       880.06     11.44%
其他应付款            4.03      0.06%          0.19      0.01%              -           -      16.94      0.22%
一年内到期的非
                          -           -            -           -            -           -    1,499.75    19.50%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62.60      0.90%         70.28      2.38%         56.39      1.91%        65.26      0.85%
 流动负债合计     6,976.26    100.00%      2,955.05    100.00%      2,954.91    100.00%      7,691.32   100.00%


           2、2017 年、2018 年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 2016 年变化较大的原因

           虽然公司目前所处的高频通信材料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公司凭借领先的技
  术优势和加工实力,获得了较好的盈利能力和增长性,但公司从 2008 年开始研
  发高频覆铜板至 2013 年下半年实现销售,在长达六年的研发过程中,公司研发
  投入较大,导致公司持续亏损。为维持公司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向浦发银行等
  长期借款约 8,000 万元,并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借款 4,200 多万元,导致报
  告期初,公司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以及其他应付款金额较高。

           2016 年至 2019 年,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 3,403.51 万元、4,661.05 万元、
  5,275.08 万元、4,770.49 万元,对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095.30
  万元、3,759.01 万元、5,275.70 万元、469.94 万元;此外,2016 年下半年公司进
  行了三次增资,2018 年 3 月公司进行了一次增资,累计收到增资款项约 1.03 亿
  元,资本实力显著增强。2017 年末、2018 年末,公司不存在银行借款,公司借
  用的关联方款项已全额清偿,导致公司流动负债从 2016 年末的 7,691.32 万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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幅下降到 2017 年末的 2,954.91 万元、2018 年末的 2,955.05 万元。因此导致公司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明显好转,短期偿债能力显著增强。

    3、资产负债率变动的原因

    公司资产负债率变动的原因与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变动的原因一致:①
公司 2016 年至 2019 年报告期内盈利能力持续增强,现金流状况不断改善,公司
偿还了银行借款和其他应付关联方款项;②公司在 2016 年至 2019 年进行了四次
融资,其中三次为货币增资,累计获得现金约 1.03 亿元,导致公司资产结构发
生变化,资产负债率显著下降。

五、内核委员会的意见及具体落实情况

    问题 1、主营业务。发行人的产品包括 D 型和 CA 型的高频覆铜板和高频聚
合物基复合材料,其中 D 型高频覆铜板的销售收入逐年减少,高频聚合物基复
合材料 2016 年才开始实现收入。请(1)说明发行人产品销售收入变化的原因、
是否符合行业特征,与下游移动通信基站天线建设情况是否匹配;(2)结合发
行人产品获得终端设备制造商认证的周期、终端设备更新换代的周期、发行人
产品更新换代周期,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因新产品实现销售周期较长而导致利
润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3)结合高频通信行业的发展状况和市场规模,说明
高频通信行业发展情况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4)说明发行人新
客户开拓能力,是否对主要客户及相关终端设备制造商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回复】:

    问题 1、(1)说明发行人产品销售收入变化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特征,与
下游移动通信基站天线建设情况是否匹配;

    报告期内,受益于全球范围内 4G、4.5G 通信设施建设的加速推进,公司产
品销售规模、营业收入实现了快速增长。从产品结构看,公司传统只适用于 4G
基站 TD 制式的 D 型高频覆铜板销售规模不断下降,适用于 4.5G 和 5G 通信的
CA 型高频覆铜板销售规模快速扩大,为公司带来盈利增长的同时,也为公司未
来发展奠定了广阔的空间。

    1、D 型高频覆铜板销售收入下降的原因


                                  3-1-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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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D 型高频覆铜板主要是介电常数在 2.10-2.65 之间的 PTFE 高频覆铜板,
该类型覆铜板适用于 TD-LTE 基站的天线生产,是公司最先研制成功的高频覆铜
板产品,适用于我国主导建设的 TD 制式 4G 基站。凭借优良的性价比及本土优
势,该类型产品早在 2012 年就通过了华为、通宇通讯、京信通信等多家国内领
先通信设备制造商的认证,进入其合格产品目录。

    报告期内,公司 D 型高频覆铜板销售量分别为 5.47 万张、3.83 万张和 3.22
万张。受益于中国移动在国内 TD-LTE 基站的大规模建设,2017 年以前,公司 D
型高频覆铜板市场需求旺盛,为公司提供了稳定的利润来源;2017 年以来,D
型高频覆铜板销售规模明显下降,主要原因系:D 型高频覆铜板主要面向 TD-LTE
制式的通信基站,为中国移动 4G 基站所选用的方案,主要面向国内的 4G 基站
建设。随着国内 4G 建设进入第五期,中国移动 TD-LTE 制式基站新增建设量放
缓。此外,由于 TD-LTE 制式基站不支持 NB-IoT 网络建设,导致中国移动的
NB-IoT 网络建设普遍采用与 FDD 制式相匹配的模式,D 型高频覆铜板的部分需
求量被 CA 型产品有效替代。

    2、CA 型高频覆铜板销售收入快速上升的原因

    公司 CA 型高频覆铜板主要是介电常数在 3.0 以上的 PTFE 高频覆铜板,其
中介电常数 3.0 的产品是目前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及海外电信运营商 FDD-LTE
4G 基站、5G 基站及 NB-Iot 网络建设选用的常用型号。FDD 制式作为目前全球
范围内 4G、4.5G、5G 通信的主流制式,市场容量相对较大。公司 CA 型产品是
在 D 型产品基础上研发升级而成,2013 年完成研发,2015 年开始实现大批量供
货,产品目前已通过康普、罗森伯格、京信通信、通宇通讯等多家全球知名天线
生产商的认证。报告期内,公司 CA 型高频覆铜板的销售量从 2017 年的 20.13
万张上升到 2019 年的 32.71 万张,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7.47%,主要原因系:

    A、全球范围内的基站建设投资稳步增长

    2017 年、2018 年,国内三大运营商合计新建 4G 基站(含 NB-IOT 基站)75
万个、89 万个,基站建设总量持续增加。由于全球 4G 建设的不均衡性,2017
年以来,在发达国家 4G 建设放缓的同时,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的 4G 建设方兴未
艾,根据 EJL Wireless Research 的研究报告,最近三年,海外基站天线的需求量


                                 3-1-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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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维持在 250 万面以上。2019 年开始,韩国、美国等国家加速 5G 投资,为高
频通信行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B、通过公司产品认证的天线厂商数量持续增加

    公司 CA 型高频覆铜板自 2016 年实现大批量销售以来,通过公司产品认证
的天线厂商数持续增加,在报告期内,康普、罗森伯格、京信通信、通宇通讯
等天线厂商与公司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对公司产品需求量不断增加。2018
年以来,公司着力拓展 CA 型产品在 5G 基站中的应用。先后通过 ACE、京信通
信、通宇通讯、摩比发展、恩电开五家天线厂商的认证,5G 产品出货量增长迅
速。

    C、发行人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

    报告期内,发行人一方面积极调动研发力量,不断提升产品技术水准,扩
大终端客户群体,另一方面,中国作为全球的 PCB 制造中心,有利于发行人发
挥本土优势和服务优势,加强与 PCB 客户、天线厂商的业务关系,上述原因导
致公司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

       3、8000 型高频覆铜板开始量产

    2019 年,公司 8000 型高频覆铜板的销售量为 2,861.11 张,8000 型产品为公
司在 5G 领域的另一重要布局。5G 基站天线采用天馈一体化设计,原有的基站
天线振子、馈电系统和功放系统集成在一个天线中。公司 CA 型产品主要用于天
线振子、馈电系统中,新研发的 8000 型产品主要针对 5G 基站天线的射频等系
统。该类产品目前已通过京信通信、通宇通讯、罗森伯格等终端天线厂商的认证,
市场空间广阔。

       4、新产品高频聚合物基复合材料的销售情况

    高频聚合物基复合材料是公司 2016 年研发的新产品,该类型产品目前主要
应用于通信基站的移相器,属于新兴材料。公司于 2016 年成功研发该产品并实
现销售,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分别为 494.47 万元、946.20 万元、631.57 万元。该
类产品加工技术要求较高,同类产品少,市场前景广阔,目前正处于客户不断拓
展过程中,未来的收入占比有望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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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1、(2)结合发行人产品获得终端设备制造商认证的周期、终端设备更
新换代的周期、发行人产品更新换代周期,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因新产品实现
销售周期较长而导致利润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发行人产品获得终端设备制造商认证的周期分为首次认证和新产品认证两
种情况:一般而言,公司产品从首次接洽至通过国内外知名终端设备制造商认证
可能需要长达 24 个月的时间甚至更长,周期相对较长;首次认证后,新产品获
得终端设备制造商认证时间也需要 6-12 个月的时间。

    终端设备更新换代的周期与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周期基本一致。全球移动通
信网络的技术已经走过了第一代模拟技术(1G)、第二代数字技术(2G)和第三
代宽带数字技术(3G),目前正处在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4G)高速普及并向第
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过渡的阶段。

         国内商
 技术                           中心频率
         业运营    代表性制式                    技术特点           主要性能
 代际                           (GHz)
           时间
                                                            蜂窝网络布局,实现大区域
                                              模拟移动      覆盖,支持移动终端跨区切
 1G      1987 年     TACS          0.9
                                              通信系统      换,实现移动幻境下不间断
                                                            通信
                   GSM/CDM                    数字移动      支持短信等非语音通信业
 2G      1993 年                0.8/0.9/1.8
                      A                       通信系统      务,频谱利用率大大高于 1G
                                                            支持高速度数据传输,能将
                   CAMA2000                                 无线通信与国际互联网等多
                       /
                                              数字移动      媒体通信相结合为用户提供
 3G      2009 年    WCDMA/       1.9/2.1
                   TD-SCDM                    通信系统      语音通信、文本信息、图像、
                      A                                     音乐、视频、网页浏览等服
                                                            务。
                                              高速数据      比 3G 更高的数据传输速度,
                   TD-LTE/                    传输数字      更低的时延和更高的频谱利
 4G      2013 年                 2.1/2.6
                   FDD-LTE                    移动通信      用率,能给用户带来更好的
                                              系统          无限多媒体服务体验。
                                                            以 10Gbps 的数据传输速率
                                                            支持数万用户;以 1Gbps 的
                                                            数据传输速率同时提供给在
                                              高速度、
                                                            同一楼办公的许多人员;支
                                              泛在网、
                                 2.6/3.5/                   持数十万的并发连接以用于
 5G      2019 年      NR                      低时延数
                                   4.9                      支持大规模传感器网络的部
                                              字移动通
                                                            署;频谱效率相比 4G 被显
                                              信系统
                                                            著增强;覆盖率比 4G 有所
                                                            提高;信令效率得到加强;
                                                            延迟显著低于 L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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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来看,发行人目前的产品可分为高频覆铜板和高频聚合
物基复合材料两大类。其中,D 型和 CA 型两种类型的高频覆铜板是公司主营业
务收入的主要来源。该两类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 4G 通信的基站天线和功放系统
中。当前 4G 网络包括 TD-LTE 和 FDD-LTE 两种制式,虽然共用一套标准基础,
但在业务实现的技术解决方案上存在着差别,公司 D 型高频覆铜板适用于
TD-LTE 制式,主要面向以中国移动为终端客户的下游厂商;而 CA 型产品主要
应用于 FDD-LTE 制式,中国电信和海外电信运营商大部分采用该种制式。随着
技术的进步,5G 通信将采用融合组网方式,且目前国内在建的 NB-IoT 网络主
要支持 FDD 制式,因此下游行业不同运营商对高频覆铜板产品的需求也呈融合
的趋势,CA 型高频覆铜板为市场主要需求类型。

    发行人自开展高频覆铜板研发生产销售业务以来,2014 年的 D 型产品占 90%
以上,而后又成功研发出 CA 型高频覆铜板,在 D 型产品市场份额保持稳定的同
时,先后通过了康普、罗森伯格等海外知名终端设备制造商的认证,促使 CA 型
高频覆铜板在报告期内实现了销售规模的持续快速上升。公司产品种类的丰富,
一方面扩大了公司的市场空间,另一方面也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
力。

    此外,公司本着“销售一代、研发一代、布局一代”的经营理念,提前布局
研发新产品,以保证公司在未来 4.5G、5G 业务发展进程中的技术、质量优势,
进一步扩大销售规模,提升盈利能力。

    综上,公司现有产品有着较好的技术含量,应用前景广泛,且公司目前已通
过多家海内外知名终端设备生产商的首次认证并建立了良好的口碑,且公司已对
适用于 5G 通信的新产品做了提前研发布局,未来不存在因新产品实现销售周期
较长而导致利润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问题 1、(3)结合高频通信行业的发展状况和市场规模,说明高频通信行业
发展情况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高频通信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随着信息技
术的发展和通讯产品更新换代,低频率无线电波日益拥挤,迫使通信传输向更高
频率发展。目前,高频通信主要集中在移动通信、汽车、卫星导航、军工雷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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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等对信号传输速度和质量要求较高的领域。上述领域在近年来均保持了较为
快速的发展。

    1、移动通信领域是公司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

    公司生产的高频覆铜板、高频聚合物基复合材料均可用于通信频率在 1GHz
以上的环境中,能够为信号载体提供稳定的传输环境。在高频通信产业链中,公
司生产出高频覆铜板、高频聚合物基复合材料等产品后,经下游客户生产为适用
于高频环境的高频电路板、移相器等电子元器件后应用于基站天线、功率放大器
等设备中,并最终广泛应用于通信基站(天线、功率放大器、低噪音放大器、滤
波器等)、航天技术、卫星通讯、军事雷达、电子对抗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等高
频通信领域。

    过去十年以来,3G、4G、4.5G 通信在全球范围内逐步覆盖,移动通信数据
需求高速增长,成为带动高频通信材料行业跨越式发展的最主要力量。目前,中
英科技生产的高频覆铜板和高频聚合物基复合材料均主要应用于移动通信领域
中,表现出较好的成长性,公司产品在产业链中的位置如下图:

                               产业链位置      产业链中的作用          代表企业


                                               为高频材料的生产
                              原材料供应商                             供应商较多
                                               提供所需原材料


                                              根据通信设备商设
                                                                   中英科技、罗杰斯、
                             高频材料制造商   计要求制造满足性
                                                                   泰康利、Premix等
                                              能参数的高频材料


                                               根据通信设备商设
                              PCB、移相器等                         沪电股份、五株科
                                               计要求生产PCB、
                               制品制造商                           技、深南电路等
                                                 移相器等制品

                                                                    通宇通讯、京信通
                                              生产通信基站天线、
                             通信设备制造商                         信、康普、摩比天
                                                功放等通信设备
                                                                          线等

                                               架设通信网络,并     中国移动、中国联
                               通信运营商      向终端客户提供通     通、中国电信、
                                                   信服务               AT&T等



                                终端客户        使用通信服务



    高频通信材料在整个移动通信产业链中属于中上游环节,处于原材料和通信
设备制造产业之间,起到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高频通信材料行业的市场需求主


                                3-1-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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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受下游移动通信基站设备需求的影响,移动运营商对基站设备的投资规模对本
行业的发展影响重大。

       2、移动通信行业在近年来发展迅速

    (1)全球范围内 4G 通信建设为高频通信材料行业带来稳定的市场需求

    4G 通信技术凭借其快速、稳定、大容量的信号传输能力,在极大地提高通
讯便利程度的同时保障了自身的高速发展。GSMA(全球移动通信系统协会)数
据表明,得益于 4G 通信网络建设,2010 年至 2015 年,全球无线通信资本支出
逐年增长,2015 年达到 1,930 亿美元。一方面,伴随着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
4G 通信网络建设进入后期,全球 4G 网络覆盖率有较大提升,2016 年以来全球
无线通信资本支出有所降低;另一方面,由于各个国家的移动通信网络建设情况
差异较大,许多发展中国家仍在推进 4G 通信网络的建设。因此,虽然 2016 年
以来全球无线通信资本支出有所降低,但每年仍保持在 1,600 亿美元左右,为高
频通信材料行业带来稳定的市场需求。预计 2019 年以后,5G 通信网络的建设将
进一步促进全球无线通信资本支出的增长,高频通信材料行业将迎来发展的新机
遇。

                              全球无线通信资本支出(亿美元)




资料来源:GSMA Intelligence
    根据 GSMA 的统计数据,4G 覆盖全球人口的数量从 2015 年底的 48%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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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2016 年底的 66%。2016 年底,全球已有 188 个国家、580 个通信运营商启用
4G 网络。预计到 2020 年,4G 网络的通信运营商有望再增加三分之一,将覆盖
全球 79%的人口。

    从国内看,国内 4G 建设在 2013 年至 2018 年间发展迅速。根据工信部数据,
2018 年,全国净增移动通信基站 29 万个,总数达 648 万个;其中 4G 基站净增
43.9 万个,总数达到 372 万个。




                                                                                  648
                                                                          619
                                                                  559
                                                          466                       489
                                                                            461
                                                                    405
                                               351
                                                            320
                                       241
                            207                   213
                 175
      140
                                         109
                       63         82
            46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移动通信基站(万个)              3G/4G基站(万个)


    从 4G 移动网络扩张的角度看,中国移动起步最早、投入最大,截至 2018
年末,其 4G 基站数量达到 241 万个,是全球最大的 4G 运营商,其 4G 用户数
量达到 7.13 亿人;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 4G 业务起步稍晚,在网络建设上落后
于中国移动,截至 2018 年末,4G 基站数量分别为 138 万个和 99 万个。根据中
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披露数据,自 2013 年起,各年末三大运营商 4G
基站数量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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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大运营商4G基站数量(单位:万个)


                                                                       241

                                                             187
                                             151
                                                                         138
                               110                             117
                                                   89                          99
                                                        74        85
                   72
                                     51 40
         10 6 0         18 9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中国移动     中国电信         中国联通


    此外,随着终端支持的无线连接协议越来越多,从最初的 2G 网络到现在的
NFC、3G/4G 网络、WiFi、蓝牙、FM 等,通信终端的射频器件单机价值量增长
了数倍。展望未来,4G 的渗透率尚未饱和,渗透率提升将继续驱动射频器件单
机价值量增长。因此,4G 通信设备的持续投入是高频通信材料行业快速发展的
保证。

    (2)4.5G 业务的布局实施,带来新的市场空间

    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当前的各种创新应用开始将信息交互的方式
推向新的高度。在 5G 技术商用前夕,4.5G 技术作为 4G 到 5G 的过渡阶段,在
物联网、虚拟现实(VR)、4K 超高清视频、增强现实(AR)、远程医疗等领域
开始兴起;尤其是物联网领域,NB-IoT 已开始进入规模商用阶段,有效提升了
报告期内高频通信材料行业的市场空间。

    NB-IoT 聚焦于低功耗广覆盖(LPWA)物联网(IoT)市场,是一种可在全
球范围内广泛应用的新兴技术,具有覆盖广、连接多、速率低、功耗低等特点,
该项技术的推广,有利于可穿戴、车联网、智能抄表等新兴市场和消费的开启。

    国内目前 NB-IoT 网络建设最快的是中国电信,2017 年 5 月,中国电信宣布
建成全球首个覆盖最广的商用 NB-IoT 网络,全年完成 30 万个 NB-IoT 基站的全
网覆盖;并与深圳水务集团、海尔等公司在智慧水表、智能电器等方面展开物联
合作。

    在 NB-IoT 网络建设上,2017 年,中国联通已在上海、北京、广州、深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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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余座城市开通了 NB-IoT 试点。中国联通计划于 2018 年实现 NB-IoT 网络全国
商用,到 2020 年全球物联网终端数量将达到 260 亿台。

    由于 TD-LTE 制式的基站不能进行 NB-IoT 网络建设,中国移动 2017 年上半
年在该领域建设速度较慢,直到 2017 年 6 月,工信部同意没有获得 FDD 牌照的
运营商可以在其 GSM 网络频段上部署 NB-IoT。2017 年 8 月,中国移动发布针
对 NB-IoT 网络建设的采购计划,包括 111 万面基站天线的采购,预示着其 NB-IoT
网络的部署开始进入大规模展开阶段。

    根据工信部 2017 年 6 月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移动物联网(NB-IoT)建设
发展的通知》:到 2017 年末,全国实现 NB-IoT 网络覆盖直辖市、省会城市等主
要城市,基站规模达到 40 万个;到 2020 年,NB-IoT 网络实现全国普遍覆盖,
基站规模达到 150 万个;2017 年实现基于 NB-IoT 的 M2M(机器与机器)连接
超过 2,000 万,2020 年总连接数超过 6 亿。

    因此,2017 年以来兴起的 NB-IoT 网络建设必将导致基站建设数量和天线数
量的大幅增加,为整个高频通信材料行业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3)5G 通信时代,有望带动高频通信材料行业的爆发式增长

    2018 年 6 月 13 日,3GPP 召开会议,正式发布了 5G NR 标准 SA(独立组
网)方案,标志着首个面向商用的 5G 标准出炉,5G 通信有望在 2020 年左右实
现商业化。5G 传输速度可达 10Gbps,比 4G 网络的传输速度快十倍到百倍,解
决海量无线通信需求,将实现真正的“万物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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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到国内的规划,根据 3GPP 安排的 5G 标准制定时间表及中国 IMT-2020
工作组研发试验计划,预计将经历三个阶段:一是技术研发试验,二是技术方案
验证,三是系统验证。




    2017 年 11 月,工信部发布了 5G 系统在 3,000-5,000MHz 频段(中频段)内
的频率使用规划,明确了 3,300-3,400MHz、3,400-3,600MHz 和 4,800-5,000MHz
作为 5G 系统的工作频率,成为国际上率先发布 5G 系统在中频段内频率使用规
划的国家。2018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世界移动通信大会中,中国三大运营商为 5G
事业齐齐发力:中国联通计划在北京、天津、上海、深圳、杭州、南京、雄安 7
城市进行 5G 实验;中国电信计划在上海、成都、雄安、深圳、苏州、兰州 6 城
市开通 5G 试点;中国移动计划 2018 年在武汉、杭州、上海、广州、苏州 5 个
城市建设超过 100 个 5G 基站,提前开启 5G 商用的前奏,中国移动还将在北京、
成都、深圳等 12 个城市进行 5G 业务和应用示范,主要涵盖 4K 高清、增强现实、
虚拟现实、无人机等。2018 年 12 月 10 日,工信部向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
国联通发放了 5G 系统中低频段试验频率使用许可。其中,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
获得 3,500MHz 频段试验频率使用许可,中国移动获得 2,600MHz 和 4,900MHz
频段试验频率使用许可。5G 系统试验频率使用许可的发放,有力地保障了各基
础电信运营企业开展 5G 系统试验所必须使用的频率资源,向产业界发出了明确
信号,将进一步推动我国 5G 产业链的成熟与发展。

    2019 年 6 月 6 日,工信部向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广电正
式发放 5G 商用牌照。这是全球 5G 发展的标志性事件——中国 5G 时代正式开
启。据全球移动通信协会(GSMA)预测,到 2025 年全球 5G 连接数为 14 亿,
其中中国占 4.6 亿,超过北美和欧洲的总和,位列全球第一。

    相比与 4G 通信,5G 的通信频率更高,意味着单个基站的覆盖面积变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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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衰减更高,为实现在通讯速率及容量上的升级,5G 通信需要更多的技术升
级,主要体现在毫米波、小基站、Massive MIMO 多天线技术、束波成型技术等。
由于上述技术的应用,5G 时代的通信设备对通信材料的要求更高,需求量也将
更大,为高频通信材料行业未来发展带来更广阔的前景。

    ①毫米波技术对通信材料性能要求更高,高频通信材料在基站中的应用范围
更加广阔

    5G 通信将全面使用毫米波传输,就是通过增加频谱带宽方式提升速率,波
长越短,频率越高,通信带宽则越大。以 28GHz 频段为例,其可用频谱带宽达
到 1GHz,而 60GHz 频段每个信道的可用信号带宽则为 2GHz。

    但毫米波最大的缺点就是穿透力差、衰减大,因此要让毫米波频段下的 5G
通信在高楼林立的环境下传输并不容易。为了克服毫米波穿透力差、衰减大的缺
点,5G 通信设备对高频通信材料的性能要求将会更加严苛。高频通信材料在高
频率段能够在控制介质损耗最小化的情况下保持介电常数的稳定优质,将成为上
述技术能够有效实施的重要基础。

    5G 通信设备毫米波技术的应用将加速淘汰普通中低频通信材料,大幅增加
高频通信材料的需求。在目前 4G 基站中,高频通信材料应用最广泛的设备是基
站天线的振子、馈电网络以及 RRU 中的功放系统,而其余部分 PCB 板使用的介
质材料一般为普通 FR-4 板。在 5G 高频通信时代,5G 基站中 DU(分布单元)、
AAU(有源天线处理单元)、CU(集中式单元)中的大部分元器件均需要采用高
频基材,根据招商证券研究所的研究报告,5G 单基站使用高频覆铜板的面积有
望是 4G 单基站的 4-5 倍。

    ②小基站技术使通信运营商建设基站的数量大幅增加

    毫米波的穿透力差并且在空气中的衰减很大,未来 5G 移动通信将不再依赖
大型基站的布建架构,而是使用大量的小型基站取代大型基站,小基站可以覆盖
大基站无法触及的末梢通信。运营商可以在每个城市中部署数千个小基站以形成
密集网络,每个基站可以从其他基站接受信号并向任何位置的用户发送数据。小
基站系统构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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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I Research 研究数据表明,目前全球的小基站数量不到 300 万个(不含宏
基站1),到 2020 年将突破 870 万个,带动基站功放和天线市场规模的快速增长,
也必然带动高频覆铜板等高频通信材料市场规模的持续增长。当前业界开展研究
的 5G 典型候选频段为 6GHz 以上高频频段,高频段意味着覆盖半径更小,单基
站的覆盖半径将减小到 20m-50m,同样覆盖范围的情况下,5G 基站的数量将达
到 4G 时期的 1.5-2 倍。

     5G 时代小基站技术的应用将会使通信运营商建设基站的数量大幅增加,同
时对高频通信材料的需求也将大幅提升。

     ③Massive MIMO 技术将使单个基站中需要的高频覆铜板大幅增加

     除了基站的数量大幅提升外,由于 Massive MIMO 技术的应用,5G 基站还
将拥有比现在 4G 基站多得多的天线,更多的天线意味着天线振子、馈电网络系
统将使用更多的高频覆铜板和高频聚合物基复合材料。




1 注:宏基站指比较大型的基站,通常配有机房,放在铁塔上。该类基站覆盖面积比较大,能达到几十公
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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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基站的结构上来看,移动基站天线经历了一体化宏基站天线、基带处理单
元和射频拉远模块分离、MIMO 天线、有源天线、Massive MIMO 等发展阶段。




    Massive MIMO 技术可以使用大量天线形成大规模的天线阵列,使基站可以
同时向更多用户发送和接受信号,从而将移动网络的容量提升数十倍或更大。现
有的 4G 基站只有十几根天线,但 5G 基站可以支持上百根天线。




    目前高频覆铜板主要应用于基站天线中。5G 对毫米波技术的要求,也促进
移动终端和基站端天线的更新换代和数量的增长,天线向有源方向发展将带动单
个天线的价值提升。Massive MIMO 技术的应用将使单个基站中高频覆铜板的需
求量大幅增加。

    ④5G 通信预计将使用高频透波材料

    5G 信号由于频率更高导致其传输时产生的能量衰减对发射器外壳的透波率
将更加敏感,未来高频透波材料也会在 5G 通信中有更广泛的应用。天线罩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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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线的外壳,其自身的电学性能也会对通信信号产生影响,这种影响在高频条件
下更加明显,因此选用具有良好电磁辐射透过性能的天线罩成为 5G 技术提升的
热点。公司新研发的高频发射器外壳由公司高频聚合物基复合材料深加工而成,
透波性能和电学性能优于 PVC 天线罩和玻璃钢天线罩,目前正在被终端客户进
行场外测试,有望成为 5G 时代全新的天线罩产品。

    综上所述,在全球范围内,4G 建设仍将稳步推进,4G 覆盖人口范围将持续
增长。随着 4.5G 和 5G 时代的到来,基站建设数量相比 4G 时代成倍增长,单个
基站中的天线数量将大幅增加,高频通信材料在基站中的应用场景也将更加广
泛,由此导致 5G 时代对高频覆铜板、高频聚合物基复合材料的需求将呈几何倍
数增加。中英科技正逐步成为国际知名、国内领先的高频通信材料生产厂商,下
游市场的持续发展和繁荣将为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2、智能汽车领域是高频通信材料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

    无人驾驶技术的实现,其中较为重要的一环在于车载雷达能精确的检测大范
围内车辆的速度、加速度、距离等高精度信息。目前的车载雷达大多数为超声波
雷达,最远检测距离仅 10m,且信息传输速度较慢,主要用于泊车系统中,无法
满足无人驾驶的技术需求。高频率的毫米波雷达探测距离可达 200 米,其可用频
段为 76GHz-79GHz,频率高波长短,导致其弥散性低、测量精度较高,且数据
传输能力快,不易被低频信号干扰,是未来无人驾驶技术中主流发展方向。

    ①自动驾驶的毫米波雷达技术将为高频通信材料打开广阔的新市场

    自动驾驶技术需要搭载先进的车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并融合
现代通信技术,使车辆具备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化决策与控制功能,能综合实现
安全、节能、环保及舒适行驶的新一代智能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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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国金证券研究所

    其中车载传感器包括毫米波雷达、超声波雷达和激光雷达等。毫米波雷达探
测距离远、精度高,能够检测到大范围内车辆速度、加速度等高精度信息。并且
毫米波雷达具有体积小、质量轻、空间分辨率高;穿透雾、烟、灰尘的能力强、
传输距离远、具有全天候全天时的特点;性能稳定,不受目标物体形状、颜色等
干扰的多项优点。

    目前,毫米波雷达可用频带有 24GHz、60-61GHz、76-79GHz 等。毫米波雷
达有低频向高频过度的趋势,未来 76-79GHz 是主流发展方向。由于毫米波雷达
发送和接收频率较高,对使用的高频通信材料有较高的要求。毫米波雷达无疑会
大量使用高频通信材料产品。

    毫米波雷达使用的高频 PCB 及高频覆铜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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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 Plunkett Research 估算,到 2020 年全球车载毫米波雷达出货量将达
7,000 万个,5 年平均复合增长率将达 20%以上,市场规模达 576 亿元。毫米波
雷达属于较为典型的高频通信设备,对系统中介质材料的介质损耗要求非常高,
高频通信材料在该类型雷达中有着良好的市场前景。




资料来源:Plunkett Research

     ②车联网技术未来也将给高频通信材料带来大量的商业机会

     车联网指基于远程通信技术构建汽车与互联网的链接,使车载终端通过
4G/5G 等通信技术与互联网进行无线链接,使车联网用户具有智能信息服务、应
用管理和控制功能等。

     车联网包括两大技术层面:第一,基于 4G 和未来 5G 的车和互联网之间的
网络通信;第二,云端数据处理,云端分布式计算机将车辆终端的实时数据信息
进行筛选处理再发送给车载智能终端。目前,中国的 4G 网络覆盖已经日趋完善,
汽车运营商纷纷联合车载终端商不断推出车联网产品,但是仍然满足不了数据传
输量和速度的需求。车联网技术为了满足数据传输率和速度的需求,必定会跟随
5G 技术发展进行高频化。车联网技术未来也将给高频通信材料带来大量的商业
机会。

     3、高频通信材料在卫星通信终端领域潜力巨大

     目前我国的北斗卫星系统已具备了区域服务性能,正在向全球拓展。2017
年中国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产值为 2,550 亿元,近五年同比一直维持在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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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高速增长状态。2016 年 6 月,《中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白皮书》发布,重
点规划北斗系统应用产业化,提出积极引导北斗系统在智能手机、车载终端、穿
戴式设备等个人消费领域的大众应用,促进北斗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
等新兴技术和产业的融合发展。

                       2006年至2017年中国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产值
 3,000                                                                                               60%
                                                                                             2,550
 2,500                                                                                               50%
                                                                                     2,118
 2,000                                                                       1,735                   40%

 1,500                                                               1,343                           30%
                                                             1,080
 1,000                                               810                                             20%
                                             700
                                      505
  500                          390                                                                   10%
                 198    285
          127
    0                                                                                                0%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产值(亿元)         同比增长率


数据来源: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2018 中国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发展白皮书》

     在北斗卫星通信设备中,高精度天线占据了价值链中较大的比重。




资料来源:长江证券研究所

     在卫星导航产业链中,终端天线是卫星信号的进入口,其主要功能是实现卫
星导航信号的接收和发送。一般来说,车辆监控和车载导航主要使用以微波陶瓷
介质天线为核心的外置天线,目前军用、测绘/GIS、海用、时间等对精度要求的
较高领域会使用国外厂商生产的高频通信材料,价格相对较高。

     我国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产值的高速增长意味着高频通信材料在卫星
通信领域有着庞大的市场潜力。根据长江证券研究所的预测,预计 2020 年北斗
产业规模有望达到 2,267 亿元。随着国产材料替代进口材料趋势的日益明显,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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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卫星通信系统在该部分材料需求上也将减少对外国厂商的依赖,从而加强北斗
通信特别是军用领域的安全性和自主性。

    4、军工雷达和军用通信的建设有望为公司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国防信息化是现代军事发展的必然方向。国防信息化产业链主要包括雷达、
卫星导航、信息安全、军工通信与军工电子五大领域。其中,军用雷达和军工通
信是高频信号的传统应用领域。受益于国防信息化战略的推进,军用雷达和军工
通信系统也必将步入快速建设阶段。据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预测,国防信息化建
设到 2025 年市场总规模有望达到 1.66 万亿元,其中,军用雷达预计突破 573 亿
元,军工通信达到 308 亿元。相比于国外高频通信材料生产商,在涉及国家安全
的军事领域,国内传统军工材料生产商和新兴的民用高频通信材料企业将会有更
大的市场机遇。

    综上所述:发行人生产的高频通信材料类产品应用领域广泛,所处行业发展
前景广阔:全球范围内的 4G 基站投资仍将持续增长,国内 NB-IoT 网络建设方
兴未艾,5G 通信、无人驾驶、卫星导航等领域孕育着新的市场机遇。公司凭借
卓越的研发能力和创新意识,目前已得到全球知名通信设备生产商华为、康普、
罗森伯格、京信通信、虹信通信、通宇通讯等公司的一致认可,未来将紧抓下游
行业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坚定不移地提升公司的创新能力和盈利能力,实现跨
越式发展。

    问题 1、(4)说明发行人新客户开拓能力,是否对主要客户及相关终端设备
制造商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1、发行人的新客户开拓能力

    发行人主营业务产品 D 型和 CA 型高频覆铜板从 2013 年下半年开始实现大
批量销售,销售数量、销售金额逐年增长,2019 年,公司全年高频覆铜板销售
量突破 36 万张,与安泰诺、深南电路、沪电股份、协和电子等知名 PCB 生产商
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产品面向京信通信、康普、罗森伯格、通宇通讯、虹信
通信、江苏亨鑫等多家终端设备制造商,表现出较好的市场开拓能力。

    (1)通过认证的终端设备制造商家数逐年增加

    公司生产的高频通信材料主要用于移动通信基站的天线系统中,面对的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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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制造商主要为基站天线生产企业。通信基站天线行业由于对技术、设备的要
求较高,行业集中度也较高。随着 4G、5G 网络建设的加速,新建基站中 4G、
5G 基站的比重逐年提高,导致采用高频覆铜板作为基材的天线产品占比逐步增
加。同时,终端天线产品的市场也日益向大的厂商集中,根据 2017 年 EJL Wireless
Research 发布的报告,全球基站天线发货量合计约 453 万副,市场份额排名靠前
的公司依次为华为、京信通信、康普、摩比发展、ACE、通宇通讯、凯瑟琳等,
比例如下图所示:


                       其他 16%


                                                    华为 32%
             凯瑟琳 5%


         通宇通讯 7%


               ACE 7%


               摩比发展 8%                       京信通信 13%

                                  康普 12%


    根据 EJL Wireless Research 按市场份额对全球基站天线供应商的划分,一级
供应商为华为、京信通信、康普,二级供应商为摩比发展、ACE、通宇通讯、凯
瑟琳,三级供应商为罗森伯格、安弗施、安费诺,四级供应商为烽火通信、捷士
通。目前,中英科技的产品已经获得康普、罗森伯格等国外基站天线供应商的认
证,并向其 PCB 加工厂供货;国内主要基站天线供应商中,公司产品已通过华
为、京信通信、通宇通讯、虹信通信等多家公司的认证或测试,并向其 PCB 加
工厂供货。

    除上述国际知名天线设备生产商外,公司还积极拓展在国内有影响力的天线
生产商,如江苏亨鑫、盛路通信、佳源通讯、桑瑞通信等,未来随着基站天线市
场规模的不断提升,上述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也将为公司带来新的销量增长点。

    (2)公司主要客户生产规模大,市场影响力较高

    公司目前的主要客户中,京信通信、沪电股份、安泰诺、深南电路、杰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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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均为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客户五株科技、兴达鸿业等公司在
PCB 行业深耕多年,有着较为广泛的客户基础和市场认可度,根据工业和信息
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及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CPCA)联合发布的《第十七届
(2017)中国印制电路行业排行榜》,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五株科技、兴达
鸿业分别列内资企业第 1、第 8、第 9 名,年销售规模均超过 20 亿元。此外公司
主要客户中,沪电股份、安泰诺、杰赛科技均为国内 A 股上市公司或子公司,
在业内具有良好的信誉。

    公司产品目前通过认证的终端设备生产商及采购公司产品的 PCB 客户,均
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在技术水平、资信实力、研发能力、市场占有率等方面
均位列行业前茅,公司产品得到上述企业的认可充分表明公司的产品在技术、质
量、性能等方面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公司由于产能限制,目前的销售还是以满
足大客户的需求为主,未来随着公司募集资金的顺利实施,产能扩大以后,公司
将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开拓新的高成长性 PCB 客户,进一步增强持
续盈利能力。

    (3)公司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增强对新客户的开拓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除积极谋求知名终端设备生产商的产品认证以外,还通过以
下方式不断开拓新的客户群体:

    ①与终端设备制造商的 PCB 加工厂商积极联系、协调,扩大市场份额。公
司产品通过天线设备生产企业的认证后,天线设备企业在给 PCB 供应商企业下
达图纸的同时,也会告知发行人对应的 PCB 供应商体系。公司销售人员会积极
同进入终端设备商供应商体系的 PCB 厂家联系试订单、测试等。2015 年以来,
公司产品通过康普、罗森伯格、ACE 等终端客户的认证以后,公司积极寻求与
EPITOME、ASCENT、DURI 等海外 PCB 生厂商展开合作,海外市场逐渐成为
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

    ②公司通过直接销售 PCB 拓展主营业务的客户范围。由于高频覆铜板加工
成 PCB 的技术工艺与普通覆铜板的工艺要求不同,公司为了扩展客户群体,将
少量高频覆铜板加工成 PCB 以后销售给潜在的终端客户,方便其进行产品性能
测试。虽然随着安泰诺、沪电股份、协和电子等客户对公司的采购量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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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5 年以来通过 PCB 销售拓展客户的力度有所减弱,但对于公司认为有较
大增长潜力的终端客户,未来可能还会采取该种方式进行市场拓展。

    ③公司销售部门还通过积极参加国内国际产品会展、行业会议等方式与通信
设备制造商、PCB 生产商等接触,积极寻找商业合作机会。

    项目组认为:发行人产品拥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其产品目前通过认证的终端
设备生产商均为国内外知名企业,市场占有率较高;主要客户产销规模大、市场
影响力强;由于高频通信材料行业供给端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相对较少,在有行
业内众多知名企业认可的条件下,公司积极通过多种措施拓展新客户,具备较好
的市场开拓能力。

    2、发行人与公司主要客户、终端设备生产商之间是相互合作、互利共赢的
关系,不存在公司对单一客户及终端设备生产商的重大依赖。

    根据公司的销售模式,终端设备制造商对产品的认可是公司业绩增长的必要
条件,公司与终端设备制造商之间是共同研发、深度合作的关系;维护好与 PCB
生产商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有利于实现公司的短期盈利目标和长期战略规划,但
公司对单一客户并不存在着依赖。

    (1)公司与终端设备商之间共同研发、深度合作

    公司生产的高频通信材料主要包括高频覆铜板和高频聚合物基复合材料,产
品主要应用于移动通信、卫星通信、无人驾驶、军工雷达和军用通信等领域,其
中移动通信领域是应用最广泛的行业。公司主要产品 D 型和 CA 型高频覆铜板目
前主要应用于移动通信基站的天线系统中。

    一方面,终端设备制造商的产品认证对公司发展影响重大。如前文所述,移
动通信设备制造行业是典型的技术、资本密集型行业,行业集中度相对较高,前
十大天线生产商在市场中的占有份额超过 92%;而且高频覆铜板作为基站天线生
产的基础原材料,其产品性能对信号的传输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绝大多数天线
生产商对其 PCB 供应商采购的高频覆铜板产品要经过事先的认证,由其确定合
格产品目录,PCB 供应商按照目录联系二级供应商进行采购。因此,公司产品
得到大型终端设备制造商的认可,是公司各类产品销售量不断增长、市场份额不
断扩大的重要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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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方面,公司产品以技术和价格优势取胜,是终端天线生产商重要的合作
伙伴。比起罗杰斯、泰康利等行业内竞争对手,公司高频覆铜板的研发起步较晚;
比起生益科技、金安国纪等覆铜板生产商,2013 年以前,公司产销规模小、市
场知名度较低。但公司产品能在两年内先后通过京信通信、通宇通讯等知名通信
设备生产商的产品认证,而后又得到康普、罗森伯格等公司的认证,所依赖的是
公司产品先进的技术、优良的性能以及较高的性价比优势。目前在全球范围内,
行业内产品供给相对有限,尤其是性价比优良的产品。随着 4G、4.5G 通信的逐
步推进,以及未来 5G 通信和无人驾驶技术的商业化实施,高频通信业务必然迎
来新的发展高潮,对高频覆铜板的消费量也将快速增长,公司研发实力的提升、
生产规模的扩大有利于确保为终端设备制造商提供高技术含量和优异性价比的
产品,提升其持续经营的能力。

    因此,发行人与终端设备制造商之间是共同研发、深度合作的关系。目前,
公司产品已得到京信通信、康普、罗森伯格、虹信通信、通宇通讯、江苏亨鑫等
多家国内外知名终端设备商的产品认证,并非只受单一天线生产商的“青睐”,
不存在对某一终端设备制造商过度依赖的情形。

    (2)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不存在重大依赖

    终端设备制造商对公司产品主要是进行技术和性能的认证,而公司客户形成
了对公司的具体采购,保持与主要客户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不仅有利于公司实
现短期经营目标,也有利于公司提高市场知名度、实现长远战略规划。公司产品
价格、质量、售后服务等因素对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影响较大。虽然公司
的主要客户如五株科技、沪电股份、兴达鸿业、安泰诺、协和电子等具有较高的
技术水平和高频 PCB 加工能力,但由于国内 PCB 行业竞争相对充分,公司不存
在对某一客户重大依赖的情形。

    问题 2、毛利率。2016 年至 2018 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1,423.83
万元、14,538.60 万元和 17,484.84 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60.52%、
54.92%和 48.22%。(1)2016 年至 2019 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逐年增加,但主
营业务毛利率呈现下降趋势。请说明并分析变化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
比、毛利率的下降趋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以及发行人的应对措施;(2)发行
人主要原材料近年价格持续上升,PTFE 采购价格上涨幅度较大,而发行人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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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销售价格呈现持续下降的情况,并进一步导致发行人的毛利率水平持续
下降,2016 年之后以每年 5%的速度下降,请说明发行人在原材料持续涨价的
情况下产品销售价格反而下降的原因,是否存在 2016 年及以前年度毛利率水平
异常的情况。请比较同行业或上下游行业毛利率水平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毛
利率水平的真实性和合理性;(3)鉴于公司研发费用投入有限,如果有行业竞
争对手介入该领域的话,公司维持高毛利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是否充分。

     【回复】:

     (1)2016 年至 2019 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逐年增加,但主营业务毛利率
呈现下降趋势。请说明并分析变化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毛利率的
下降趋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以及发行人的应对措施。

     1、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化的原因

     2016 年至 2019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毛利率情况如下所示: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收入占             收入占                收入占                收入占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比                 比                    比                    比
            CA 型      85.55%   48.08%    80.35%      47.09%    71.62%      53.77%    38.30%   58.58%

高频覆      D型        10.23%   52.81%    14.13%      53.59%    24.90%      58.76%    60.88%   61.76%
铜板        8000 型     0.47%   30.28%            -        -            -        -
            其他型      0.03%   65.16%     0.05%      64.48%     0.03%      50.96%
高频聚合物基复合
                        3.61%   43.32%     5.48%      50.67%     3.45%      51.06%     0.82%   59.05%
材料
天线罩                  0.11%   19.87%            -        -            -        -
         合计         100.00%   48.28%   100.00%      48.22%   100.00%      54.92%   100.00%   60.52%


     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较高,表现出良好的盈利能力,公司主要产品对主营
业务毛利率的贡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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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
             60.52%
 60%                              54.92%
                                                          48.22%                48.28%
 50%
             37.60%               38.51%                  37.84%               41.13%
 40%

 30%
             22.44%
 20%                              14.63%
                                                          7.57%
 10%                                                                            5.40%
              0.48%                1.76%
                                                          2.78%                 1.56%
 0%
                                   0.01%                  0.03%                 0.18%
             2016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度

           CA型产品贡献毛利率                          D型产品贡献毛利率
           高频聚合物贡献毛利率                        8000型、其他型产品、天线罩贡献毛利率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


注:贡献毛利率=各业务毛利率×各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6 年至 2019 年,公司 CA 型高频覆铜板的贡献毛利率上升,主要原因系:
适用范围更广的 CA 型产品销售量逐年增长,销售占比由 2016 年的 38.30%提升
到 2019 年的 85.55%。公司 D 型高频覆铜板由于只适用于 TD-LTE 型基站,2016
年至 2019 年其销售额随着该类型基站建设数量的下降而降低,对应产品贡献毛
利率由 2016 年的 37.60%下降到 2019 年的 5.40%。

       ①与主营业务毛利率相关的因素分析

       2016 年至 2019 年,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为 CA 型、D 型高频覆铜板以及高
频聚合物基复合材料,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销售量        单价          单位成本
 产品名称               期间                                                   毛利率
                                  (张、kg) (元/张、元/kg) (元/张、元/kg)
                  2019 年度         327,066.84        457.41           237.49 48.08%
  CA 型           2018 年度         291,050.26               476.56            252.12     47.09%
高频覆铜板        2017 年度         201,279.41               509.67            235.62     53.77%
                  2016 年度          79,402.27               530.36            219.67     58.58%
                  2019 年度           32,211.28              555.40            262.11     52.81%
    D型           2018 年度          38,277.93               637.05            295.64     53.59%
高频覆铜板        2017 年度          54,679.67               652.36            269.01     58.76%
                  2016 年度         107,129.60               624.79            238.89     61.76%
高频聚合物        2019 年度         101,260.00                62.37             35.35     43.32%
基复合材料        2018 年度         142,001.50                66.63             32.87     5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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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量        单价          单位成本
 产品名称            期间                                                   毛利率
                               (张、kg) (元/张、元/kg) (元/张、元/kg)
                   2017 年度     72,220.00         68.47            33.51 51.06%
                   2016 年度      13,300.00           67.73               27.74   59.05%

    2016 年至 2019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60.52%、54.92%、48.22%
和 48.28%,毛利率水平相对较高,主营产品 CA 型、D 型高频覆铜板和高频聚
合物基复合材料均表现出较好的盈利能力,主要原因如下:

    A、高频通信材料行业所处的市场结构决定了生产商具备一定的定价能力,
可获得相对较高的毛利率。

    B、公司技术及产业链协同等核心优势提升了产品附加值、降低了产品成本,
有利于提升综合毛利率。

    C、通过持续研发,优化产品质量,完善技术工艺,是公司提升产品毛利率
的重要方式。

    D、2016 年至 2019 年产品产量逐年增长,平均固定成本降低,有利于维持
毛利率在较高水平。随着公司通过终端设备供应商认证家数的增加,公司市场份
额、产品知名度稳步提升,产品销售、产量增长显著。

    ②CA 型高频覆铜板毛利率变动分析

    2016 年至 2019 年,公司 CA 型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58.58%、53.77%、47.09%
和 48.08%。公司 CA 型产品的销售规模在 2016 年至 2019 年保持了快速的增长,
终端设备生产商的认可度显著加强,销售量持续快速增长。鉴于 CA 型产品在目
前 NB-IoT 网络建设及 5G 基站中的应用范围更广,未来其销售规模有望进一步
扩张,为公司提供稳定的利润增长。2016 年至 2018 年,受产品价格下降及部分
原材料价格上升的影响,该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2019 年,由于部分主要原材
料采购价格下降,该产品毛利率相比 2018 年略有上升。

    2016 年至 2019 年,公司 CA 型高频覆铜板销售价格、平均成本和毛利率变
动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平均单价(元/张)                  457.41         476.56          509.67           530.36
平均单位成本(元/张)              237.49         252.12          235.62           21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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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单位毛利(元/张)            219.92        224.44       274.05          310.69
单位价格变动率                   -4.02%        -6.50%       -3.90%                  -
单位成本变动率                   -5.80%        7.00%        7.26%                   -
毛利率                          48.08%         47.09%      53.77%          58.58%

    2016 年至 2019 年,公司 CA 型高频覆铜板平均价格分别为 530.36 元/张、
509.67 元/张、476.56 元/张和 457.41 元/张,产品价格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主要原
因系:①2016 年至 2019 年,终端产品基站天线的市场价格逐年下降,终端设备
生产商及 PCB 客户为维持其盈利能力,成本控制不断加强,且市场中同类产品
的价格均有所下调,公司为提升销售规模、拓展市场份额,也对产品进行了适当
降价以确保产品市场竞争力。②京信通信、协和电子、安泰诺、沪电股份等客户
对该类产品的采购量逐年增加,公司为巩固良好的合作关系,增强市场竞争力,
对部分核心客户的销售价格随其订单量的增加而有所下调。③产品结构变化导致
平均价格降低。公司 CA 型产品主要为 0.762mm 和 1.524mm 两种厚度,1.524mm
厚度的产品由于所耗用的原材料较多,销售价格也较高,其销售价格一般是
0.762mm 厚度板材的 1.6-1.9 倍。2016 年以来,0.762mm 厚度的产品销售占比有
所上升,导致 CA 型高频覆铜板平均价格下降。

    2016 年至 2019 年,公司 CA 型高频覆铜板平均成本分别为 219.67 元/张、
235.62 元/张、252.12 元/张和 237.49 元/张。2017 年、2018 年,CA 型高频覆铜
板平均成本同比分别增加 7.26%、7.00%,主要原因系:主要原材料 PTFE 细粉
和 PTFE 乳液的当期采购价格上涨,导致成本中的直接材料上涨较快。2019 年成
本下降 5.80%,主要系:直接材料中,PTFE 细粉、PTFE 乳液、玻璃纤维布的采
购价格分别同比下降 21.36%、32.21%和 10.59%。

    ③D 型高频覆铜板毛利率变动分析

    2016 年至 2019 年,公司 D 型高频覆铜板的毛利率分别为 61.76%、58.76%、
53.59%和 52.81%,公司 D 型产品相比于市场中同类产品成本优势明显,电性能
和物理性能突出,保持了相对较高的毛利率水平。

    2016 年至 2019 年,公司 D 型高频覆铜板销售价格、平均成本和毛利率变动
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3-1-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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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单价(元/张)                555.40        637.05       652.36          624.79
平均单位成本(元/张)            262.11        295.64       269.01          238.89
平均单位毛利(元/张)            293.29        341.41       383.35          385.90
单位价格变动率                  -12.82%        -2.35%       4.41%                   -
单位成本变动率                  -11.34%        9.90%       12.61%                   -
毛利率                          52.81%         53.59%      58.76%          61.76%

    2016 年至 2019 年,公司 D 型高频覆铜板的平均售价分别为 624.79 元/张、
652.36 元/张、637.05 元/张和 555.40 元/张。2017 年,公司售价相对较高的 255D、
265D 细分型号产品销售占比上升,导致公司平均售价上涨。2018 年以来,产品
价格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基站天线终端产品价格下降,各终
端设备商及 PCB 客户加强成本控制,对公司产品采购价降低。另一方面,随着
TD 制式基站建设量的减少,公司 D 型产品在移动通信领域的销售量减少,但在
路由器等领域的应用增多,由于在其他领域产品的性能要求不高,产品定价较低,
2019 年,公司在路由器领域的 D 型产品销售占比约 30%,平均价格约 350 元/
张,导致 D 型产品平均价格大幅下降。

    2016 年至 2019 年,公司 D 型高频覆铜板平均成本分别为 238.89 元/张、269.01
元/张、295.64 元/张和 262.11 元/张。2017 年及 2018 年,公司 D 型高频覆铜板平
均成本上升,2019 年平均成本降低,主要原因系:2017 年以来 PTFE 细粉、聚
四氟乙烯乳液等部分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导致直接材料成本的波动。

    ④高频聚合物基复合材料毛利率变动分析

    2016 年至 2019 年,公司高频聚合物基复合材料的销售价格、平均成本和毛
利率变动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平均单价(元/kg)                 62.37         66.63        68.47           67.73
平均单位成本(元/kg)             35.35         32.87        33.51           27.74
平均单位毛利(元/kg)             27.02         33.76        34.96           39.99
单位价格变动率                   -6.39%        -2.69%       1.09%                   -
单位成本变动率                   7.54%         -1.91%      20.80%                   -
毛利率                          43.32%         50.67%      51.06%          59.05%

    2016 年至 2019 年,公司高频聚合物基复合材料的销售均价分别为 67.73 元
/kg、68.47 元/kg、66.63 元/kg 和 62.37 元/kg,销售价格略有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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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至 2019 年,公司高频聚合物基复合材料的平均成本分别为 27.74 元
/kg、33.51 元/kg、32.87 元/kg 和 35.35 元/kg。2017 年,公司高频聚合物基复合
材料的平均成本较 2016 年上升 20.80%,成本变动的主要原因系:2016 年发行人
造粒工艺为委外加工,相关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较低;2017 年,发行人所有
工艺均为自主加工,由于新产品当期产量少,分摊的制造费用和直接人工较多,
导致平均成本上升。2018 年,公司高频聚合物基复合材料产量同比增长 97.49%,
产量的上升导致生产成本中,单位产品分摊的制造费用和直接人工下降。2019
年,产品毛利率相比 2018 年下降 7.35 个百分点,主要系上半年造粒机维修停产
一方面导致修理费大幅增加,制造费用上升明显,另一方面产量减少,分摊的单
位人工增加。

    2、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

    目前,国内上市公司中,尚无主营业务和发行人相一致的企业。发行人基于
行业、产品或下游客户相关性的原则,选取了四家可比上市公司,其中:罗杰斯
是纽交所上市公司,是高频通信材料行业的领导厂商之一,罗杰斯下属的 ACS
事业部(Advanced Connectivity Solutions“先进互联解决方案”)负责高频通信材
料的生产、销售和研发,主要产品包括 RO4000、RO3000 等多系列高频覆铜板
产品,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似。科创新源主要生产通信行业用高性能特种橡胶胶
粘带及其配套用 PVC 绝缘胶带、冷缩套管,与发行人的主营产品均属于移动通
信行业发展所需的特殊材料,产品主要用于通信基站中。欣天科技主要从事移动
通信产业中射频金属元器件的生产,其产品也主要用于通信基站中。丹邦科技生
产的封装基板与高频覆铜板同属于特殊覆铜板。发行人与上述四家上市公司毛利
率对比如下:

  可比公司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罗杰斯               34.99%          35.35%          38.80%          38.01%
  科创新源              41.84%          40.36%          47.80%          50.38%
  欣天科技              27.99%          31.00%          36.37%          47.81%
  丹邦科技              43.68%          41.16%          36.37%          36.99%
   平均值              37.13%          36.97%           39.84%          43.30%
  中英科技             48.09%          47.91%           54.45%          59.11%
注: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数据均来源于 Wind,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丹邦科技、欣天
    科技、科创新源尚未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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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罗杰斯的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及与发行人的比较

    作为全球领先的高频通信材料生产商,罗杰斯的 ACS 事业部负责高频通信
材料的生产、销售和研发,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似。2016 年至 2019 年,罗杰斯
ACS 事业部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2.78 亿美元、3.01 亿美元、2.94 亿美元、3.17 亿
美元。罗杰斯的综合毛利率以及 ACS 业务毛利率与发行人的综合毛利率、主营
业务毛利率对比如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罗杰斯综合毛利率                  34.99%       35.35%       38.80%         38.01%
中英科技综合毛利率                48.09%       47.91%       54.45%         59.11%
罗杰斯 ACS 业务毛利率             38.06%       34.03%       41.53%         41.06%
中英科技主营业务毛利率            48.28%       48.22%       54.92%         60.52%
注:罗杰斯综合毛利率数据取自 Wind,罗杰斯 ACS 业务毛利率根据其定期报告公布的 ACS
    业务营业利润率加上罗杰斯各业务综合费用率予以估算。

    2016 年至 2019 年,发行人与罗杰斯综合毛利率差异的主要原因系:发行人
主营业务毛利率相对较高,随着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的提升,综合毛利率持
续高于罗杰斯综合毛利率。

    2016 年至 2019 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罗杰斯 ACS 业务毛利率的
主要原因系:发行人的产业链相对完善,且具有一定的人工成本优势。

    ①产业链相对完善的影响

    PTFE 膜是发行人高频覆铜板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发行人自 2013 年开始
研发 PTFE 膜的生产技术,历时近两年时间,于 2014 年底实现厚膜和中级膜的
自制,于 2015 年上半年又成功掌握薄膜的生产技术。自 2015 年以后,发行人生
产所用的 PTFE 膜主要依靠自制,产业链的拓展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了盈
利能力。PTFE 膜在发行人成本中占比相对较高,该关键原材料的自产导致发行
人相比罗杰斯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

    ②直接人工的影响

    2016 年至 2019 年,发行人生产人员的平均薪酬分别为 4.41 万元、5.52 万元、
6.58 万元和 6.95 万元。根据罗杰斯 2019 年年报披露,罗杰斯 ACS 部门在美国
亚利桑那州、康涅狄格州、特拉华州、中国苏州、比利时的埃弗海姆分别设有工


                                   3-1-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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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其生产所在地的人工薪酬高于发行人,导致发行人具有一定的人工成本优势。

    (2)科创新源的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及与发行人的比较

    科创新源主要从事高性能特种橡胶密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高性能特
种橡胶胶粘带及其配套用 PVC 绝缘胶带是其核心产品之一,也是其利润的最主
要来源,该产品主要用于移动通信基站天馈系统的防水密封等,与发行人产品的
主要应用领域相同,面临的市场需求情况相近。

    从市场需求看,发行人与科创新源的产品均主要应用于移动通信领域,通信
基站建设规模、投资金额是影响两家公司市场需求、营业收入及利润的重要因素。
受益于报告期内移动通信行业的快速发展,作为在各自细分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的企业,发行人与科创新源均表现出较好的盈利能力,主要产品的毛利率相对较
高,具体如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科创新源——通信行业产品/高性能特种
                                                  48.07%       47.43%         50.57%
橡胶胶粘带及其配套用 PVC 绝缘胶带
中英科技——高频覆铜板                            48.36%       48.08%         55.06%
注:科创新源 2019 年年报中产品类型划分更改,2019 年对应产品为通信行业产品毛利率,
    2018 年、2017 年为高性能特种橡胶胶粘带及其配套用 PVC 绝缘胶带产品毛利率。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主要产品高频覆铜板的毛利率与科创新源的主要产品毛
利率差异较小,表明在移动通信行业爆发式增长的环境下,在细分领域具有技术
竞争力的企业可以获得相对较高的毛利率。

    发行人的综合毛利率高于科创新源的毛利率主要在于中英科技专注于高频
通信材料行业领域,高频覆铜板和高频聚合物基复合材料两类主要产品的收入占
比逐年提高,2018 年占比达到 98.73%,而科创新源毛利率较高的高性能防水绝
缘胶带收入占比低于 60%,配套用 PVC 绝缘胶带、冷缩导管等毛利率较低的产
品收入占比超过 40%,导致其综合毛利率偏低。

    报告期内,科创新源综合毛利率及主要产品高性能特种橡胶胶粘带及其配套
用 PVC 绝缘胶带的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发行人综合毛利率、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
趋势一致。

    (3)欣天科技的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及与发行人的比较


                                      3-1-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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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欣天科技的主营业务为射频金属元器件及射频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射频金属元器件是该公司的核心主导产品,主要应用于移动通信基站中,与发行
人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相同,因此面临的市场需求情况相近。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欣天科技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7.81%、36.37%、
31.00%,低于发行人综合毛利率。由于发行人与欣天科技产品的具体用途不同,
销售价格及原材料成本存在差异,但基于以下原因,中英科技毛利率高于欣天科
技具有一定合理性:

    ①发行人产品生产相对集中且自动化程度高,一方面生产的规模效应更明
显,另一方面人均产出相对较高。首先,欣天科技产品种类在 5,000 多种以上,
各种金属元器件的物理形态差异较大,生产相对分散,而发行人主要产品为高频
覆铜板,产品生产的主要原材料、生产工艺、加工设备、产品形态均相近,有利
于借助批量生产发挥规模效应,通过改进生产工艺不断提升生产效率,减少设备
调试及损耗,减低单位制造成本。其次,2016 年、2017 年、2018 年,欣天科技
期末生产人员数量分别为 242 人、300 人和 267 人,按此人数计算的欣天科技人
均产出分别为 99.50 万元、77.56 万元和 88.73 万元;而发行人对应期末生产人员
数量分别为 46 人、53 人、59 人,人均产出为 248.34 万元、274.31 万元和 296.35
万元,由于直接人工是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均产出较高导致
发行人人工成本相对较低。

    ②发行人主要产品以自主加工为主,外协比例较低,而欣天科技的委外加工
费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在 20%以上。

    报告期内,欣天科技综合毛利率的变动趋势与发行人基本一致。但 2017 年
以来,由于产能转移、销售结构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欣天科技毛利率下降幅
度大于发行人。

    (4)丹邦科技的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及与发行人的比较

    丹邦科技主要产品为柔性封装基板,产品技术含量较高,其综合毛利率明显
高于国内以 FR-4 覆铜板销售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公司。由于柔性封装基板主要应
用领域如液晶电视、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行业近年来增速放缓,导致丹邦科技产
品毛利率低于中英科技。2018 年以来,随着在研发、制造、品质、客户服务等


                                  3-1-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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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的提升,丹邦科技综合毛利率逐渐上升,与中英科技毛利率的差异逐渐减少。

    (三)毛利率的下降趋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以及发行人的应对措施

    2017 年以来由于发行人高频覆铜板生产所需的部分主材 PTFE 细粉、PTFE
乳液等价格上涨明显,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降低。从 2018 年 4 月开始,
上述原材料价格逐步稳定,有利于发行人综合毛利率的提升。

    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

    (1)适应行业发展要求,积极进行新产品认证,扩展产品的市场需求。

    民用通信业务从低频向高频发展是技术革新的必然趋势,人类社会对更快
速、更密集、更稳定的数据通信之需求必将引致高频通信材料市场的爆发式增长。
未来在全球范围内的 4G、4.5G 通信建设将保持稳定、持续、快速增长。随着 5G
通信商用的逐步到来,基站建设数量和单个基站的天线数量将成倍增加,对高频
通信材料的市场需求相比 4G 时代成倍增长。公司目前适用于 5G 的产品已通过
了京信通信、通宇通讯、康普等客户的认证,已开始批量出货,并与深南电路、
沪电股份、安泰诺等国内领先的高频 PCB 生产商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预计
公司该类型产品销售规模将有爆发式增长,为公司收入的增长提供动力。

    (2)积极拓展无人驾驶、卫星导航、军工通信和雷达等高频领域,提升公
司产品的应用范围。

    在信息时代科技浪潮的推动下,无人驾驶目前已成为汽车行业变革的核心内
容。无人驾驶技术的实现,其中较为重要的一环在于车载雷达能精确的检测大范
围内车辆的速度、加速度、距离等高精度信息,这需要使用高频率的毫米波雷达,
高频覆铜板产品在该类型雷达中有着较好的市场。公司正在研发的 ZYF-6000 型
产品将适用于毫米波雷达中,目前已于下游汽车制造商进行了初步的接洽。

    在卫星导航产业链中,终端天线是卫星信号的进入口,其主要功能是实现卫
星导航信号的接收和发送。在测绘、海用、时间等对精度要求较高的领域需使用
由高频覆铜板作基板的高精度天线。

    军用雷达和军工通信是高频信号的传统应用领域。受益于国防信息化战略的
推进,军用雷达和军工通信系统也必将步入快速建设阶段。相比于国外高频材料


                               3-1-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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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商,在涉及国家安全的军事领域,作为本土企业有较好的竞争优势,公司未
来将积极谋求在军工领域实现突破。

    (3)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不断开发新产品,致力于在高频通信材料领
域做精做强。

    公司自 2008 年研发高频覆铜板以来通过多年研发实践的积累,建立并完备
了高频覆铜板配方数据库,拥有自主研发、改进的技术工艺和生产设备,储备了
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研发人员。

    公司本着“销售一代、研发一代、布局一代”的经营理念,提前布局研发新
产品,以保证公司在未来 4.5G、5G 业务发展进程中的技术、质量优势,进一步
扩大销售规模,提升盈利能力。

    (2)发行人主要原材料近年价格持续上升,PTFE 采购价格上涨幅度较大,
而发行人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呈现持续下降的情况,并进一步导致发行人的毛
利率水平持续下降,2016 年之后以每年 5%的速度下降,请说明发行人在原材
料持续涨价的情况下产品销售价格反而下降的原因,是否存在 2016 年及以前年
度毛利率水平异常的情况。请比较同行业或上下游行业毛利率水平说明发行人
报告期各期毛利率水平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1、原材料持续涨价的情况下产品销售价格反而下降的原因

    从 2016 年下半年开始,国内化工行业供给侧改革加速,对化工行业的环保
要求更加严格,一方面导致部分小的聚四氟乙烯厂商停止生产,另一方面大企业
山东东岳、中昊晨光等的“三废”处理成本上升,因此聚四氟乙烯行业内产品价
格普遍上涨,导致公司生产使用的 PTFE 细粉及 PTFE 乳液等材料价格上升明显。

    由于公司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公司生产成本上升,毛利率下降。由于高频
覆铜板行业整体上并非自由竞争的市场结构,且公司在市场中目前还不具有市场
支配地位,无法采用完全的成本加成法定价,在原材料价格上涨且行业内龙头厂
商罗杰斯等不大幅提升同类产品价格的情况下,公司冒然实施提价策略不利用公
司销售规模的扩大。

    公司产品在报告期内价格有下降的原因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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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行业下游招标的影响。公司与主要客户的价格谈判基本为每年进行一次,
由于 PCB 厂商也要参与下游基站设备生产商的招标,通常情况下,通信设备生
厂商会要求各供应商提供材料的价格比上年度要有一定的价格优势,导致各 PCB
生厂商会要求下游覆铜板生产商每年给与一定的价格优惠。因此公司各类型产品
通常比上年度会有 3%左右的价格下调。

    ②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CA 型产品的销售比重
从 2016 年的 38%上升到 2019 年的 85%,由于通用的 CA 型产品相对较薄,生产
耗用的原材料较少,因此 CA 型产品的销售价格低于 D 型产品的价格,CA 型产
品销售占比的提升导致平均价格的下降。

    ③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产品销售量快速增长,客户一般也要求对于
销售量提升时能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

    (3)鉴于公司研发费用投入有限,如果有行业竞争对手介入该领域的话,
公司维持高毛利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是否充分。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高主要是受市场供需结构、全产业链生产优势、技术
升级改进及规模化生产四个因素的影响,基于以下原因,上述导致公司毛利率较
高的条件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即:高频通信材料行业仍是非竞争的市场结构,
市场需求持续旺盛但是行业内有实力厂商有限,有利于产品获得较高的技术附加
值;公司通过持续技术创新,不断强化行业地位,有利于提升产品议价能力;公
司销售规模持续增长产生规模效应,有利于公司降低平均成本。基于上述因素,
公司的高毛利率具有可持续性,具体分析如下:

    (1)高频通信材料行业市场需求未来将保持更快速的增长

    民用通信业务从低频向高频发展是技术革新的必然趋势,人类社会对更快
速、更密集、更稳定的数据通信之需求必将引致高频通信材料市场的爆发式增长。
具体而言:

    ①全球范围内的 4G、4.5G 通信建设将保持稳定、持续、快速增长。

    在国内,根据发改委的“信息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规划,未来每年仍将
新建 4G 基站 100 万个,与近两年的建设速度相当;根据工信部的规划,到 2020
年将新建 4.5G 基站 150 万个,该领域是未来两年国家建设重点,增长潜力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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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海外市场,由于全球通信业务的发展在地区间具有不均衡性,美国、西欧
等地区 4.5G、5G 建设布局相对较快,印度、东南亚、南美等地的 4G 移动网络
建设正逐步加速。

    ②未来 5G 通信的商业化实施将带动高频通信材料的全面爆发式增长。

    目前,欧洲、美国、韩国、中国等国家及地区已经启动了第五代移动通信技
术(5G)的标准制定,5G 通信有望在 2020 年左右实现商业化。

    5G 通信将拥有比 4G 更快的速度,实现在通讯速率及容量上的升级。在 5G
时代,基站建设数量和单个基站的天线数量将成倍增加,对高频通信材料的需求
远高于 4G 时代。

    ③无人驾驶、卫星导航、军工通信和雷达等领域会是行业未来重要的增长点。

    在信息时代科技浪潮的推动下,无人驾驶目前已成为汽车行业变革的核心内
容。无人驾驶技术的实现,其中较为重要的一环在于车载雷达能精确的检测大范
围内车辆的速度、加速度、距离等高精度信息,这需要使用高频率的毫米波雷达,
高频覆铜板产品在该类型雷达中有着较好的市场。

    在卫星导航产业链中,终端天线是卫星信号的进入口,其主要功能是实现卫
星导航信号的接收和发送。在测绘、海用、时间等对精度要求较高的领域需使用
由高频覆铜板作基板的高精度天线。

    军用雷达和军工通信是高频信号的传统应用领域。受益于国防信息化战略的
推进,军用雷达和军工通信系统也必将步入快速建设阶段。相比于国外高频材料
生产商,在涉及国家安全的军事领域,国内传统军工材料生产商和新兴的民用高
频材料企业将会有更大的市场机遇。

    (2)行业技术门槛高,认证周期长,公司目前已具备明显的先发优势。

    短期内,行业供给结构不会发生明显变化。相比于普通覆铜板,高频覆铜板
生产技术门槛较高,终端设备生产商对产品性能要求严苛;目前该类产品生产技
术掌握在少数厂商当中,市场中无公开、成熟的生产工艺、配方和技术设备;由
于产品研发周期、终端设备商认证周期均较长,因此短期内技术扩散、行业内厂
商迅速增加的可能性较小,市场供给还是集中于行业内少数几家技术领先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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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从长期来看,通信技术的不断革命、创新对新产品、新技术的需求必将更加
迫切。通信行业发展日新月异,相关终端设备、基础材料的更新换代速度也较快。
行业内有丰富生产、研发经验的厂商更容易紧随技术发展的趋势,通过运用先发
优势,保持在新产品研发上的领先,高附加值产品的推陈出新是行业内有技术实
力的厂商维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方式。

       (3)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不断开发新产品,有利于公司在高频通信材
料领域做精做强。

    公司自 2008 年研发高频覆铜板以来通过多年研发实践的积累,建立并完备
了高频覆铜板配方数据库,拥有自主研发、改进的技术工艺和生产设备,储备了
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研发人员。

    公司本着“销售一代、研发一代、布局一代”的经营理念,提前布局研发新
产品,以保证公司在未来 4.5G、5G 业务发展进程中的技术、质量优势,进一步
扩大销售规模,提升盈利能力。

       (4)行业规模和市场份额的增长,有利于产生规模经济

    如上文所述,高频通信材料行业未来将保持持续快速的增长。公司作为目前
行业内知名厂商,已具备了跟国际龙头罗杰斯等企业同台竞争的技术实力。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通过认证的终端设备生厂商家数逐年增加,销售规模持
续增长;2015 年末、2016 年 6 月初通过康普、罗森伯格的认证后,海外市场规
模持续增长;公司针对 4G、4.5G 的产品均已得到罗森伯格等企业的认证,市场
份额有望进一步扩大。

    相比于国外竞争对手罗杰斯、泰康利等,公司在高频通信领域的销售规模仍
存在较大的差距,公司未来销售数量的增加,有利于公司降低固定成本,发挥规
模效应,降低平均生产成本,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综上所述,当前及可预见的时期内,高频通信材料行业将保持快速增长之态
势,市场需求持续旺盛;但在供给侧,行业内掌握成熟技术的厂商相对较少,且
通信技术领域快速的迭代更新导致高附加值产品的供应相对紧缺。公司通过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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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研发投入,有利于发挥现有优势,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和话语权,提
高产品议价能力;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规模效应进一步显现,有利于降低
平均成本,提升盈利能力。因此,公司的高毛利率具有可持续性。

    问题 3、境外销售。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境外销售。请说明项目组对境外销
售的核查比例、核查方式、境外销售数据与海关出口数据是否一致。

    【回复】:

    (1)境外销售的收入确认方式

    公司外销主要是以 FOB、CIF 形式的贸易类型,其收入确认时点为报关单上
记载的出口日期或提单上记载的出口日期。

    (2)外销收入变化情况

    2016 年至 2019 年,公司外销收入总额分别为 419.06 万元、825.42 万元、929.17
万元、5,039.41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67%、5.68%、5.31%、28.55%。

                                                                    单位:万元
    类型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主营业务             5,039.41         929.17          825.42          387.87
  其他业务                    -               -              -           31.19
    总计               5,039.41         929.17          825.42          419.06

    公司外销业务中,包括直销和经销两种模式。经销模式中,公司主要是通过
RF Board 销售,2016 年有少量产品通过辅星科技销售。RF Board 是一家位于韩
国的高频覆铜板经销商,产品最终客户为 Linktek、Wavetek、Airwave 等韩国通
信器材生产商。公司通过辅星科技销售的最终客户是沪电股份,发行人通过辅星
科技实现最终销售。

                                                                    单位:万元
  销售模式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直销               4,446.97         801.26          800.53           44.21
    经销                 592.44         127.91           24.89          374.85
    总计               5,039.41         929.17          825.42          419.06

    (3)项目组对外销收入的核查

    针对 2016 年至 2019 年,发行人外销收入,项目组及发行人会计师主要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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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以下核查方法:

    ①针对公司外销的内部控制进行了穿行测试,2016 年至 2019 年公司外销的
有关内控设计合理并得到有效运行;

    ②获取了 2016 年至 2019 年公司全部的出口报关单,并将报关单数据和公司
产品出库记录、货运记录、发票信息等进行了逐笔核对,未发现异常;

    ③对 2016 年至 2019 年经销的外销客户 RF Board、辅星科技进行了访谈,
确认 2016 年至 2019 年关联交易真实,经销的产品实现了最终销售;

    ④针对不同客户的外销收入进行了细节测试,并重点关注了外销客户的回款
情况,未发现异常;

    ⑤独立获取了各年度海关出口数据,并与发行人账面记录的出口销售额进行
了核对,未发现异常。

六、保荐机构履行问核程序的情况

    2018 年 7 月 5 日,投行业务内核部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
类项目问核制度》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项目进行了问核。保荐代表人对问核事项逐项答复,填写《关于保荐
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誊写该表所附承诺事项,并签字确认。保
荐机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问核程序,并在《关于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
情况问核表》上签字确认。

    根据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相关制度要求,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需履行交易所审核、证监会注册环节。2020 年 6 月 17 日,投行业务内核部根
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类项目问核制度》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对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再次进行了问核。保荐代表
人对问核事项逐项答复,填写《关于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
誊写该表所附承诺事项,并签字确认。保荐机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问核程序,
并在《关于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上签字确认。

七、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落实现金分红政策的核查情况

    (一)根据《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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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政策遵循以下规定:

    1、利润的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应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
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利润
分配条件的情况下,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
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时,应当充分考虑未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
活动的资金需求,并考虑公司未来从银行、证券市场融资的成本及效率,以确保
分配方案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及发展;

    公司采取股票方式分配利润时,应当充分考虑利润分配后的股份总额与公司
经营规模相适应,并考虑股份总额增大对公司未来从证券市场融资的影响,以确
保分配方案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3、利润分配比例

    公司每年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公司董事会应
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
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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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资金支出”是指预计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一次性或累计投资(包括但不
限于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等)总额累计超过 0.50 亿元,或涉及的资金支出总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0%以上。

    4、决策机制与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应着眼于公司现阶段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
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
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
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的议案后,应当及时将议案抄送监事会,并按照章
程规定的程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
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该年度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且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为正数;

    (4)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

    6、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和分红比例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
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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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情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
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
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
等真实合理因素。

       8、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生产经营状况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应
按照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严格履行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决策程
序。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同时
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

    股东大会表决时,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同时公司应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它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
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二)未来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
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2)的议案》,公司确定未
来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1、公司制定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股
东要求和意愿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
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规划制订原则

    公司制定的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
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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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
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公司未来五年(2018-2022 年)的具体分红回报规划

    (1)公司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依据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以
后,在满足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并有足够现金用于股利支付的情况下,优先采
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 10%,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要求拟定,并由
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
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但公司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应满
足以下要求: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
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2)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
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
将积极采纳和接受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合理建议和
监督。公司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利
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3)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
期现金分配。

    (4)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的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制订周期及决策机制

    (1)公司至少每五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充分听取和考
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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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分红回报计划。但公司保证调整
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不违反以下原则:即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发生,
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
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2)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由董事会提出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须对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
事会应对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三)关于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合理性分析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14,538.60 万元、
17,484.84 万元、17,487.32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4,661.05
万元、5,275.08 万元、4,770.49 万元,盈利能力和经营活动获取现金流的能力较
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将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提升竞争优势,
公司具备充分的实力完成股利分配政策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四)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目前的《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后适用的《公
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注重给予投资者稳定的分红回报,
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
(A)股股票并上市后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7-2021)的议案》,2018 年 2 月 22
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现金分红的议案》,同意
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5,25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91 元(含税),合计计提现金股利 1,002.75 万元,2018 年 4
月 20 日,公司分红计划实施完毕,实际派发现金股利 1,002.75 万元。

    发行人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
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2)的议案》,对发行人的
股利分配作出了制度性安排,从而保证了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招股说明书中对利润分配事项
的规定和相关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股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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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决策机制健全、有效,且有利于保护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具有良好的
盈利能力和较快的资金周转速度,具备持续分红能力,发行人制定的股东回报规
划符合其自身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

八、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承诺事项及约束措施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
意见》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出具了相关承诺。在承诺中,承诺人就其未能履行在
本次发行中作出的承诺提出了对应的约束措施。上述承诺内容合法、合规,约束
措施合理并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承诺人出具
上述承诺已经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已经相关责任主体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
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及相关文件对
责任主体作出公开承诺应同时提出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相关要求。

九、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财务信息真实性的核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认真分析公司经营的总体情况,将财务信息
与非财务信息进行相互印证,发行人财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其经
营情况。

十、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的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主要经营
状况,包括经营模式、销售收入、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税收优惠政策等,查阅发行人月度财务报表,销售合同、采购合同,访谈了公司
主要管理人员。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和采购
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模式、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等
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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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发行人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情况

    本保荐机构核查了如下文件:1、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工商登记资料;2、全国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信息;3、发行人相关机构股东的《私募投资基金证
明》及相关基金管理人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证书》;4、发行人历次增资的股
东会决议及增资协议;5、发行人全部法人股东的工商内档资料。

    经核查,发行人的法人股东中,常州市中英管道有限公司、常州中英汇才股
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天津涌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不存
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不存在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
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情形、亦未担任任何私募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不符合《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规定,亦无需
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发行人的法人股东中,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宜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曦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已经依据《证券投资基
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
备案办法(试行)》等的规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
记手续。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股东常州市中英管道有限公司、常州中英
汇才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天津涌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不是私募投资基金,现无需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
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履行登记备案程序,不
需要进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亦不需要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发行人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宜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曦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已经依据《证券
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的规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和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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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保荐机构核查证券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在尽职调查范围内并在合理、必要、适当及可能的调查、验证和
复核的基础上,对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发行人审计机构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
产评估机构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专业报告进行了必要的调
查、验证和复核:

    1、核查发行人律师、会计师、验资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字人员的执
业资格;

    2、对发行人律师、会计师、验资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与本
保荐机构出具的报告以及尽职调查工作底稿进行比较和分析;

    3、与发行人律师、会计师、验资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的项目主要经办人员
进行数次沟通以及通过召开例会、中介机构协调会等形式对相关问题进行讨论分
析;

    4、视情况需要,就有关问题通过向有关部门、机构及其他第三方进行必要
和可能的查证和询证。

    通过上述合理、必要、适当和可能的核查与验证,本保荐机构认为,对发行
人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影响的重大事项,上述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专业意见
与本保荐机构的相关判断不存在重大差异。



       附件:《关于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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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其他项目人员签名: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离职___        __________
                         宋一波             金     天           李昕骥           张占聪
                                                                           年      月     日


项目协办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程   韬                                       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晏   璎                     陈   城           年     月      日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姜诚君                       年     月      日


内核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张卫东                       年     月      日


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任        澎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名:                     ______________
                                              瞿秋平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周        杰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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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于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

发行人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晏璎         陈城
 一                          尽职调查的核查事项(视实际情况填写)
(一)                                     发行人主体资格
                                核查情况
                                募投项目—新建年产 30 万平方米 PTFE 高频覆铜板项目取得
                                了钟发改备[2018]24 号;
           发行人生产经营和本
                                募投项目—新建年产 1,000 吨高频塑料及其制品项目取得了
  1        次募集资金项目符合
                                钟发改备[2018]25 号;
             国家产业政策情况
                                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取得了钟发改备[2018]26 号;
                                查阅了各政府部门出台的产业政策,发行人经营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
         发行人拥有或使用的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取得专利登记
                 专利           簿副本
  2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走访国家知识产权局并取得专利登记簿副本
         发行人拥有或使用的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取得相
                 商标           关证明文件
  3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网站核查商标受理文件
         发行人拥有或使用的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国家版权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4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不适用
         发行人拥有或使用的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国家知识产权局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5              有权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不适用
         发行人拥有的采矿权     是否实际核验发行人取得的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
               和探矿权         发的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
  6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不适用
         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特许经营权颁发部门取得其出具的证
                 营权           书或证明文件
  7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不适用
         发行人拥有与生产经
         营相关资质(如生产许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相关资质审批部门取得其出具的相关
             可证、安全生产
                                证书或证明文件
  8      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等)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走访了环保部门,从公司取得了《排污申报登记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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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曾发行内部职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的方式进行核查
               工股情况
  9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不适用
         发行人曾存在工会、信
         托、委托持股情况,目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的方式进行核查
         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10
                 的情况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不适用
(二)                                    发行人独立性
                                实际核验是否存在租赁或使用关联方拥有的与发行人生产
          发行人资产完整性      经营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房产、生产设施、商标和技术等的
                                情形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实际核验了发行人生产经营使用的土地、房产、商标和技术,
 11
                                报告期内子公司中英新材料曾存在无偿使用关联方房屋的
                                情况,该项交易履行相关程序,并经独立董事确认,截至本
                备注
                                调查表签署日,不存在租赁或使用关联方拥有的与发行人生
                                产经营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房产、生产设施、商标和技术等
                                的情形。
                                是否实际核验并通过走访有关工商、公安等机关或对有关人
         发行人披露的关联方
                                员进行当面访谈等方式进行核查
              核查情况          是 √                      否 □
 12
                                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填写
                备注            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调查表,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并对其
                                进行访谈,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发行人报告期关联交     是否走访主要关联方,核查重大关联交易金额真实性和定价
                 易             公允性
 13          核查情况           是 √                      否 □
                                走访了主要关联方,查阅了关联交易相关的合同、入账凭证
                备注
                                等
                                核查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及转让情形。截至本调查表
         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
                                签署日,存在关联方注销的情形。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中英电
 14      交易非关联化、关联方
                                器因公司不再从事发热板业务而注销,实际控制人哥哥俞卫
           转让或注销的情形
                                忠控制的香港辅星科技因客户需要而设立,目前客户已改由
                                直接向中英采购,辅星科技已完成注销。
(三)                                发行人业绩及财务资料
         发行人的主要供应商、
                              是否全面核查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经销商的关联关系
                 经销商
 15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函证并实地走访公司的主要供应商,取得访谈记录、函证回
                   备注       函、取得工商信息或其它公开资料
         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并一期是否存在     是否以向新增客户函证方式进行核查
             新增客户
 16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发行人主要客户为 PCB 加工商,对大部分客户(覆盖 80%
                备注
                                以上)和新增客户进行了函证,对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


                                         3-1-4-138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取得访谈记录、工商信息等资料
        发行人的重要合同   是否已向主要合同方函证方式进行核查
17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对报告期内主要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等进行了核查
      发行人的会计政策和   如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是否核查
            会计估计       变更内容、理由和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18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2019 年 1 月 1 日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是否走访重 是否核查主 是否核查发 是否核查报
                           要客户、主要 要 产 品 销 售 行 人 前 五 名 告 期 内 综 合
                           新增客户、销 价 格 与 市 场 客 户 及 其 他 毛 利 率 波 动
                           售 金 额 变 化 价 格 对 比 情 主 要 客 户 与 的原因
                           较大客户,核 况                 发行人及其
                           查发行人对                      股东、实际控
       发行人的销售收入
                           客户所销售                      制人、董事、
                           的金额、数量                    监事、高管和
                           的真实性                        其他核心人
                                                           员之间是否
                                                           存在关联关
                                                           系
           核查情况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19
                           对 主 要 客 户 对 比 市 场 中 经 过 走 访 和 核查、分析了
                           进行实地走 同类产品的 工商资料核 发行人报告
                           访,取得访谈 售价,并通过 查,发行人前 期 内 综 合 毛
                           记录、营业执 访 谈 主 要 客 五 名 客 户 及 利 率 的 波 动
                           照等资料,确 户 了 解 公 司 其 他 主 要 客 情况
                           定 双 方 交 易 的价格水平。 户 与 发 行 人
             备注          的真实性。                      及其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
                                                           管和其他核
                                                           心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
                                                           关系。
                           是否走访重要供 是否核查重要原 是否核查发行人
                           应商或外协方,核 材 料 采 购 价 格 与 前 五 大 及 其 他 主
                           查公司当期采购 市场价格对比情 要供应商或外协
                           金额和采购量的 况                          方与发行人及其
                           完整性和真实性                             股东、实际控制
       发行人的销售成本
                                                                      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
                                                                      其他核心人员之
20                                                                    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
           核查情况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取得报告期内供 公司主要采购内 对各期主要供应
                           应商采购明细表; 容为 PTFE 材料、 商进行了走访,并
                           对 各 期 主 要 供 应 玻璃纤维布、铜箔 取得了访谈记录、
             备注
                           商进行了走访;核 等,对比了公司采 取 得 工 商 简 档 等
                           查其工商资料,并 购 价 格 与 相 关 产 资料信息,不存在
                           详 细 了 解 其 生 产 品 的 市 场 价 格 波 关联关系


                                  3-1-4-139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经 营 和 与 发 行 人 动情况,无重大差
                                的交易情况             异
                                是否查阅发行人各项期间费用明细表,并核查期间费用的完
           发行人的期间费用
                                整性、合理性,以及存在异常的费用项目
                 核查情况       是 √                            否 □
 21
                                查阅了发行人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明
                   备注         细表,并对各项期间费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理性进行了
                                核查,未发现异常状况
                                是否核查大额银行存款账户 是否抽查货币资金明细账,
                                的真实性,是否查阅发行人 是否核查大额货币资金流出
             发行人货币资金
                                银行帐户资料、向银行函证 和流入的业务背景
                                等
 22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是 √         否 □
                                查 阅 了 发 行 人 银 行 账 户 资 查阅了发行人银行对账单,
                                料,并向相关银行进行了函 并抽查了货币资金明细账,
                   备注
                                证;核查了大额银行存款账 且 核 查 了 大 额 货 币 资 金 流
                                户的真实性                       出、流入的业务背景
                                是否核查大额应收款项的真 是否核查应收款项的收回情
                                实性,并查阅主要债务人名 况,回款资金汇款方与客户
             发行人应收账款
                                单,了解债务人状况和还款 的一致性
                                计划
 23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是 √         否 □
                                查阅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 重点核查报告期各期末大额
                                明细表;结合销售收入真实 应收账款在次年回款情况,
                   备注
                                性的核查并对比同行业企业 抽查期后回款原始凭证
                                分析应收账款周转率
                                是否核查存货的真实性,并查阅发行人存货明细表,实地抽
               发行人的存货
                                盘大额存货
 24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对 2019 年末存货进行了监盘,获取了存货明细表,并对发
                   备注
                                出商品的送货单等凭证进行了核查
                                是否观察主要固定资产运行情况,并核查当期新增固定资产
         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
                                的真实性
 25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查阅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明细表;根据报告期各期新增固
                   备注
                                定资产明细表抽查大额购置原始凭证
                                是否走访发行人主要借款银 是否查阅银行借款资料,是
                                行,核查借款情况                 否核查发行人在主要借款银
         发行人银行借款情况
                                                                 行的资信评级情况,存在逾
 26                                                              期借款及原因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是 √         否 □
                                查阅了银行借款相关的协
                   备注                                          取得征信报告
                                议、汇款及还款凭证
         发行人应付票据情况 是否核查与应付票据相关的合同及合同执行情况
 27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核查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应付票据及其执行情况
(四)                    发行人的规范运作、内部控制或公司治理的合规性
                                发行人是否取得相应的环保批文;是否实地走访发行人主要
           发行人的环保情况     经营所在地核查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情况、了解发行人环保支
 28
                                出及环保设施的运转情况
                 核查情况       是 √                            否 □

                                      3-1-4-140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通过走访发行人经常场所,查看发行人经营过程是否存在环
                备注            境污染情况,走访当地环保部门,取得了近年来公司环保投
                                入和设施情况说明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
                                是否实际校验并走访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等有关
         际控制人违法违规事
                                部门进行核查
                 项
 29
               核查情况         是 √                     否 □
                                走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工商、国税、地税、社保、住
                备注
                                房公积金等主管部门,取得合法证明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登陆有关主管机关网站或互
           管任职资格情况       联网搜索方式进行核查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对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进行访谈;查询证监会、上海证
 30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信息;利用网络搜索引擎搜
                备注            索;查询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获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证明,取得个人信
                                用报告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
         管遭受行政处罚、交易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登陆监管机构网站或互联网
         所公开谴责、被立案侦   搜索方式进行核查
             查或调查情况
 31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对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进行访谈,并使上述人员就其未
                                遭受行政处罚、交易所公开谴责、被立案侦查或调查作出声
                备注
                                明;查询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信
                                息,利用网络搜索引擎搜索;查询法院被执行人信息
                                是否全面核查发行人纳税的合法性,并针对发现问题走访发
           发行人税收缴纳
                                行人主管税务机关
              核查情况          是 √                     否 □
 32
                                审阅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所得税缴款凭
                备注            证;走访主管税务机关并取得发行人合法证明文件;审阅会
                                计师的报告期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鉴证报告
(五)                     发行人其他影响未来持续经营及其不确定事项
                               是否独立核查或审慎判断招股说明书所引用的行业排名、市
         发行人披露的行业或
                               场占有率及行业数据的准确性、客观性,是否与发行人的实
               市场信息
                               际相符
 33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取得权威研究机构出版的期刊,市场公开数据及参考同行业
                   备注
                               公司公开数据
         发行人涉及的诉讼、仲 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发行人注册地和主要经营所在地相关
                   裁          法院、仲裁机构
 34            核查情况        是 √                     否 □
                               查阅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常州仲裁委员会等公开信息,
                   备注
                               以及查询全国法院的被执行人信息;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 是否走访有关人员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相关法院、仲裁
         事、监事、高管、其他 机构
         核心人员涉及诉讼、仲
 35              裁情况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取得了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其他核心人员户口
                   备注
                               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证明;查阅全

                                      3-1-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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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法院的被执行人信息;
       发行人技术纠纷情况     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互联网搜索等方式进行核查
 36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不存在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及
       有关中介机构及其负
                              是否由发行人、发行人主要股东、有关机构及其负责人、董
       责人、董事、监事、高
                              事、监事、高管和相关人员出具承诺等方式进行核查
 37    管、相关人员是否存在
           股权或权益关系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出具了承诺
         发行人的对外担保     是否通过走访相关银行进行核查
 38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发行人律师、会计师出   是否对相关机构出具的意见或签名情况履行审慎核查,并对
             具的专业意见     存在的疑问进行了独立审慎判断
               核查情况       是 √                      否 □
 39                           查看律师和会计师的工作底稿,针对问题,及时沟通,对重
                              要问题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听取其专业意见,详细审阅律
               备注
                              师、会计师出具的专业文件,与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尽
                              职调查获得的数据、资料进行比照验证
       发行人从事境外经营     核查情况
 40
       或拥有境外资产情况     不适用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   核查情况
 41    控制人为境外企业或     不适用
               居民
 二                                本项目需重点核查事项

 42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不适用
 三                                         其他事项

 43          核查情况         是 □                       否 □
               备注           不适用
填写说明:
   1、保荐机构应当根据《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有关规定对核查事项进行独立核
查。保荐机构可以采取走访、访谈、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核查,如果独立走访存在困难
的,可以在发行人或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下进行核查,但保荐机构应当独立出具核查意见,
并将核查过程资料存入尽职调查工作底稿。
   2、走访是保荐机构尽职调查的一种方式,保荐机构可以在进行走访核查的同时,采取
要求当事人承诺或声明、由有权机关出具确认或证明文件、进行互联网搜索、查阅发行人贷
款卡等有关资料、咨询专家意见、通过央行企业征信系统查询等有效、合理和谨慎的核查方
式。
   3、表中核查事项对发行人不适用的,可以在备注中说明。




                                       3-1-4-142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代表人承诺:我已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保荐人尽
   职调查工作准则》等规定认真、忠实地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勤勉尽责地对发行人有关事项进
   行了核查验证,认真做好了招股说明书的验证工作,确保上述问核事项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将对发行人进行持
   续跟踪和尽职调查,及时、主动修改和更新申请文件并报告修改更新情况。我及近亲属、特
   定关系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者通过从事保荐业务谋取任何不正
   当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我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根据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
   (两名保荐代表人分别誊写并签名)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晏   璎


保荐机构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名:                    职务:
                                            姜诚君                   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4-143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代表人承诺:我已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保荐人尽
   职调查工作准则》等规定认真、忠实地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勤勉尽责地对发行人有关事项进
   行了核查验证,认真做好了招股说明书的验证工作,确保上述问核事项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将对发行人进行持
   续跟踪和尽职调查,及时、主动修改和更新申请文件并报告修改更新情况。我及近亲属、特
   定关系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者通过从事保荐业务谋取任何不正
   当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我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根据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
   (两名保荐代表人分别誊写并签名)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陈   城


保荐机构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名:                    职务:
                                            姜诚君                   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4-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