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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英科技: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0  

                        证券代码:300936           证券简称:中英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5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常州市钟楼区正强路28号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
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俞卫忠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7,614,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31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7,61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63.31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56%。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2 人,代
表股份 4,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 4,2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3.出席和列席的其他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
股东大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见证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具
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7,611,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3%;反对3,200股,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067%;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8095%;反对3,200股,占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6.1905%;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7,611,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3%;反对3,200股,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067%;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8095%;反对3,200股,占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6.1905%;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7,611,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3%;反对3,200股,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067%;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8095%;反对3,200股,占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6.1905%;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7,614,2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2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7,611,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3%;反对3,200股,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067%;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8095%;反对3,200股,占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6.1905%;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通过。
   (六)逐项审议《关于董事 2021 年薪酬的确定及 2022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 6.01、审议通过了《非独立董事 2021 年薪酬的确定及 2022 年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
    同意47,611,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3%;反对3,200股,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067%;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8095%;反对3,200股,占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6.1905%;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通过。
   议案 6.02、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 2021 年薪酬的确定及 2022 年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
    同意47,611,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3%;反对3,200股,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067%;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8095%;反对3,200股,占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6.1905%;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 2021 年薪酬的确定及 2022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47,611,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3%;反对3,200股,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067%;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8095%;反对3,200股,占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6.1905%;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秦桂森律师、罗端律师以视频方式出席见证了本
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