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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瑞生物: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2021-01-21  

                        易瑞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易瑞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声     明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东兴证券”)

接受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瑞生物”、“公司”或“发

行人”)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并指定

刘鸿斌、郭哲担任本次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特做出

如下承诺: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

出具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
易瑞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目         录

     目     录 ................................................................................................................... 2

     第一节 项目运作流程 ......................................................................................... 3

            一、保荐机构项目的内部审核流程............................................................ 3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立项审核过程........................................................ 6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执行的主要过程.................................................... 6

            四、内部核查部门审核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主要过程.......................... 13

            五、内核小组对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审核过程.......................... 14

     第二节 项目存在问题及其解决情况 ............................................................... 16

            一、立项评估意见及审议情况.................................................................. 16

            二、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情况.................................. 16

            三、内部核查部门关注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情况...................................... 18

            四、内核委员会议讨论主要问题及审核意见.......................................... 27

            五、保荐机构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核查意见

     .............................................................................................................................. 30

     第三节 证券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的核查情况 ...........................................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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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项目运作流程

       一、保荐机构项目的内部审核流程

     本保荐机构建立了完善的保荐业务尽职调查制度、辅导制度、内部核查制度、

持续督导制度、持续培训制度和保荐工作底稿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

     根据证监会《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要求,本保荐机构保

荐业务建立了三道内部控制防线,具体为:(一)项目组和业务部门构成第一道

防线;(二)质量控制部构成第二道防线;(三)内核管理部、合规法律部等相关

部门构成第三道防线。

     本保荐机构内部项目审核流程主要包括立项审议流程、质量控制审核流程、

内核流程和后续管理流程。

       (一)项目立项审议流程

     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下设保荐承销与并购重组业务立项委员会

(以下简称“立项委员会”)作为保荐承销与并购重组业务的立项审议机构,对

投资银行项目是否予以立项做出决议。具体流程如下:

       1、立项申请及业务部门内部审核

     项目组经过初步尽职调查,认为项目符合保荐机构立项标准,提交利益冲突

自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立项申请报告和其他有助于了解项目质量和风险的材

料。

     业务部门专职合规人员对利益冲突情形进行审查,对审查结果发表明确意

见。项目负责人、业务部门负责人对全套立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核意见。

       2、质量控制部、合规法律部审核

     质量控制部对项目是否符合立项标准和条件进行核查和判断,发表明确的审

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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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规法律部对利益冲突情况进行审查,发表明确意见。

     3、立项审议和表决

     立项委员会秘书机构设在质量控制部,负责安排立项审议,在坚持回避原则

的基础上,从立项委员会成员名单中选取立项委员,向立项委员发送立项材料。

     立项审议和表决满足以下条件:(一)参加立项审议的委员人数不得少于 5

人;(二)来自内部控制部门的委员人数不得低于参与表决委员总人数的 1/3。

     立项委员在收到立项材料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立项审核,立项委员会以现

场、通讯、书面表决等方式,以不公开、记名、独立投票形式对项目能否立项做

出决议。同意票数达到参与表决委员 2/3(含)以上的,表决通过。

     (二)质量控制审核流程

     项目组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准备充分、申报文件制作完备,项目组和业

务部门内部审核后,向质量控制部申请质量控制审核。

     质量控制部认为有必要进行现场核查或发现项目存在重大风险的,指派专人

进行现场核查,包括:查看发行人主要办公场所、生产车间、仓库,实地考察发

行人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运行状况、采购、销售、环保等生产经营活动;查阅

工作底稿和申请文件(初稿);与发行人管理人员和项目组进行访谈等。

     质量控制审核人员对项目是否符合内核标准、申报文件是否符合要求、项目

组是否勤勉尽责、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和主要风险等进行核查和判断,出具质控

初审报告和现场核查报告;审阅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对相关专业意见和推荐文件

依据是否充分、项目组是否勤勉尽责出具明确验收意见。

     项目组根据质量控制部审核意见,进行补充核查并对申请材料进行修改、完

善,及时认真回复质控初审报告有关问题。

     出具验收意见后,质量控制审核人员制作项目质量控制报告,列示项目存疑

或需关注的问题提请内核会议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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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内核流程

     本保荐机构设置内核管理部为常设内核机构,内核委员会为非常设内核机

构,同时设置了一名内核负责人,全面负责内核工作。本保荐机构内核流程如下:

     1、内核管理部初审

     内核管理部认为有必要对本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工作,出具审核报告,项目组

及时认真回复。

     发送内核会议通知之前,内核管理部完成对项目材料和文件的审核,出具内
核审核意见。

     2、问核程序

     质量控制部出具质量控制报告后,项目组提交问核会议申请,内核管理部审

核通过后组织召开问核会议。

     问核会议由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主持,根据《问核表》逐项向保荐代表人、

质量控制部审核人员问询该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情况和质量控制阶段发现的主

要风险和问题,保荐代表人和质量控制部审核人员逐项予以答复。

     3、内核会议审议

     内核管理部在执行完初审和问核程序后,将内核材料提交内核委员会审议。

     内核会议以现场、通讯等会议方式召开。内核委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内核会议,

独立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不受任何部门或个人的干涉。内核会议表决采取不

公开、记名、独立投票形式,实行一人一票制,表决票设同意票和反对票,内核

委员不得弃权。内核会议召开和表决时,参加内核会议的委员人数不得少于七人,

来自内部控制部门的委员人数不得低于参会委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至少有一名

合规管理人员参与投票表决。对审议事项的投票,同意票数达到参会内核委员三

分之二(含)以上的,表决通过;同意票数未达三分之二(含)以上的,表决不

通过。

     内核管理部督促项目组落实内核意见后,方可履行签字审批程序并提交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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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四)后续管理流程

     本保荐机构对外披露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应出具的各种文件,均履行由质量

控制部审核之质量控制程序、履行内核管理部书面审核之内核程序。

     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上市委意见回复报告、举报信核查报告、会后事项专业

意见、补充披露等材料和文件对外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前,均履行由质量控

制部审核之质量控制程序、内核管理部书面审核之内核程序。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立项审核过程

     立项申请时间:2019 年 5 月 7 日

     立项评估决策机构成员:成杰、徐飞、张艳英、吴金达和雷晓悦(其中,张

艳英、吴金达和雷晓悦 3 人来自内部控制部门)

     立项评估决策时间:2019 年 5 月 13 日

     立项评估结果:同意立项。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执行的主要过程

     (一)项目组成员构成

     东兴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对本项目进行了合理的人员配置,组建了精干有效的

项目组。项目组成员在财务、法律、行业研究及投行业务经验上各有所长。

     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包括:

     1、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刘鸿斌、郭哲

     2、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为:胡天一

     3、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为:余前昌、张雪梅

     项目组成员从业经历及简历如下:

     刘鸿斌:东兴证券投资银行副总裁,管理学学士,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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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师。曾任职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

加入东兴证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在事务所期间曾参与多个上市公司审计,具备

扎实的财务基础,进入证券公司后曾参与嘉元科技 IPO(688388)、一心堂

(002727)可转债、新奥股份(603889)并购重组、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公司债、京东方(000725)公司债、珐玛珈(835766)新三板挂牌、吉美瑞

(870766)新三板挂牌项目等项目。

     郭哲:东兴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硕士研究生,保荐代表人。2008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担任博晖创新(300318)首发项目协办人,曾参与滨

化股份(601678)、老板电器(002508)、朗源股份(300175)、君正集团(601216)

等首发项目,以及天士力(600535)再融资、民和股份(002234)再融资、君正

集团再融资、高鸿股份(000851)再融资等项目;担任博晖创新、君正集团、北

部湾旅(603869)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财务顾问主办人。

     (二)进场工作时间

     项目组进场工作的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三)尽职调查的主要过程

     项目组正式进场工作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

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

引》、《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

见》、《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与盈利能力相关的信息披

露指引》等规定的要求,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对发行人进行了全面尽职调查,

并形成了相应的保荐业务工作底稿。

     具体调查范围包括:发行人基本情况、业务与技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调查、组织机构与内部控制、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财务与会计、募集资金运用、股利分配、公司业务发展目标、

公司风险因素及其他需关注的问题等多个方面。在调查过程中,项目组实施了必

要的查证和询问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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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向发行人提交尽职调查清单,对发行人历史沿革、业务与技术、财务信

息、募集资金运用等方面进行调查了解,收集相关资料,并进行查证和分析;

     2、通过查阅行业政策、行业研究报告等文件,结合公司经营模式、市场地

位、竞争优势,对发行人业务与技术情况、业务发展目标等进行深入调查;

     3、审阅尽职调查收集的文件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的相关文件;

     4、实地考察发行人主要经营场所,对发行人的经营和环保情况进行现场调

研,了解发行人的业务拓展、采购、销售、主要资产使用状况等情况;

     5、对发行人主要股东的情况进行适当调查,与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座谈;取得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有关主管部门的书面

声明或承诺,并进行审慎核查和确认;

     6、列席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

     7、主持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咨询其他中介机构,通过定期会议、专题会

议以及重大事项临时会议的形式商讨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就发行人上

市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集中讨论;

     8、对发行人所在地的工商、税务等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走访;

     9、对发行人的主要供应商、客户进行实地走访和函证,并对其相关资料进

行查证分析;

     10、根据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结合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和实际业

务情况等,对发行人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进行审慎的评估。

     项目组对发行人的尽职调查内容主要如下:

        核查内容                                  核查方式

                          1、查阅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工商档案,
                          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工商基本信息资料或个人信息,历次股权转让
     发行人基本情况       相关资料、历次股本变化的验资报告,对实际控制人、相关股东
                          进行访谈,并取得书面声明。
                          2、查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营业执照、章程、银行开户资料、经
                          营资质证书、工商档案等,实地考察发行人办公场所、生产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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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内容                                 核查方式

                       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公司规章制度,全面了解企业
                       经营运作中的独立性、规范性情况。
                       3、查阅员工工资、社会保险缴纳资料、住房公积金缴纳资料,了
                       解当地社会保险政策及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具体情况,查证社会保
                       险管理部门及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4、查证相关土地、房屋、商标、专利等资产权属证明文件,查阅
                       取得资产的相关协议、付款凭证、注册文件等。
                       5、查阅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生态环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等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利用中国人民银行查询系统进行
                       查询,确认发行人的贷款还款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
                       1、查询行业研究资料,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公开资料;收集行业主
                       管部门制定的发展规划、行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了解行业监管体制和政策趋势,并征询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2、查证发行人生产经营资质证书,查阅报告期内的重大采购、销
                       售合同;与业务部门人员访谈,了解产品用途、生产工艺和流程、
      业务与技术       质量控制、生产能力、经营模式等信息;结合具体项目资料,了
                       解研发投入、环保投入、安全措施情况,实地查看环保设施、安
                       全消防设施等。
                       3、查阅主要厂房、生产设备清单及其使用情况;查阅土地使用权、
                       商标、专利等主要无形资产权属文件。
                       4、查阅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相关资料、合作研发有关文件等。
                       1、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供应商及客户进行访谈,查阅发行人报
                       告期内的审计报告、销售和采购客户明细资料,对存在关联关系
                       或可能存在关联关系的相关法人、自然人履行调阅工商资料、访
                       谈等调查程序,确认关联方披露的完整性。
                       2、查阅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对关联方进行访谈;查阅发行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对外投资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企业的营业执照、工商档案,对其他股东、发行人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访谈,确认不存在同业竞争情
                       况。
                       3、查阅发行人的审计报告、关联交易协议等与关联交易有关的信
                       息;对发行人和关联方的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报告期内关联
                       交易的发生原因和定价依据,并与独立第三方的交易价格进行对
                       比;查阅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查阅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决策程序性文件。
                       查阅发行人历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提名、选举等相关
                       三会文件资料,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资料、
                       三会记录文件等,了解其胜任能力及勤勉尽责情况;登陆有关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管机关网站或通过互联网搜索方式核查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取
    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得相关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对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访谈,取得调
                       查表、书面声明,核查其对外兼职、对外投资、持股变动、个人
                       负债及是否涉及诉讼等情况。
                       查阅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历次修订情况,股东大会、董事会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监事会会议文件,“三会”议事规则、董事
  组织机构与内部控制 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规定,历次“三
                       会”会议文件,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对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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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内容                                 核查方式

                       人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访谈;抽样测试发行
                       人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了解发行人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公司
                       治理是否规范。
                       查阅发行人财务报告、发行人总账和明细账、主要会计科目明细
                       表和余额表、重要交易事项的会计记录和相关业务文件;查阅重
      财务与会计       大合同、银行账户资料;监盘存货;走访重要销售客户和供应商、
                       银行;查询海关进出口数据记录;查阅纳税申报表、缴款凭证、
                       完税证明;分析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变化原因,计算
                       财务比率;对收入、成本进行结构分析等;实地考察经营场所。
    业务发展目标       查阅与发展战略决策相关的“三会”资料等,对发行人公司相关
                       人员访谈,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资料、行业研究报告。
    募集资金运用       查阅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文件,相关
                       备案、环评文件;查阅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说明等。
    股利分配情况       查阅公司章程规定的股利分配政策,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和决
                       策文件。
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 在对发行人行业发展情况、公司业务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方面
                       综合了解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并得出结论。

     (四)保荐代表人参与尽职调查的工作时间以及主要过程

     保荐代表人刘鸿斌、郭哲自项目前期调查起全程负责并参与尽职调查工作,

负责项目进程的推进、组织项目重大问题的讨论、参与项目申报材料的制作与审

核、参与工作底稿的审核。

     保荐代表人刘鸿斌、郭哲参与尽职调查工作的时间从 2017 年 12 月开始。

     保荐代表人刘鸿斌,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保荐管理办法》、《创业板

首发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带领项目组对发行人进行审慎核查,对项目组人员具体尽职调查工作

进行详尽复核和工作底稿查阅复核。尽职调查中针对行业和公司具体特点、历史

经营情况,对发行人主体资格适当、历史沿革合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制定及

有效性、经营风险、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会计政策、经营业绩及募集资金项目

等进行详尽尽职调查。就行业市场信息及行业地位情况进行多方信息收集和分

析;针对收入确认、成本发生及毛利率变动情况进行凭证抽查及实质分析;对关

联交易公允性等进行比对分析;对募集资金项目及未来发展规划可行性进行详尽

分析;查阅其他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并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确认;对内核意见进行

落实确认,认为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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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相关规定,带领项目组与企业制作整套申报材料并组织申报工作。

     保荐代表人郭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保荐管理办法》、《创业板首

发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拟定尽职调查方案,包括确定尽职调查目标、尽职调查提纲、调查时间

计划、人员组织方案等;全程组织参与尽职调查,包括对参与尽职调查的本项目

组成员和发行人有关人员提供业务辅导和技术支持、监督和控制尽职调查过程、

对尽职调查反馈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拟定补充尽职调查提纲、形成尽职调查主要专

题的结论;将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意见反馈给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其他中介机构人员,以寻求更详实、更完整的文件及资料支持,以此

提高和保证尽职调查质量;组织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中介机

构人员召开现场分析讨论会,分析讨论在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等;在充分

实施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制作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核查其他证券服务

机构的专业意见,与相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以保证本保荐机构的意见与其他证

券服务机构的意见不存在重大差异;带领项目组协助发行人制作招股说明书及全

套申报文件,并对招股说明书进行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敦促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五)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参与尽职调查的工作时间以及主要过程

       1、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参与尽职调查的工作时间

     项目协办人胡天一及项目组成员余前昌、张雪梅参与尽职调查工作的时间分

别从 2018 年 3 月、2017 年 12 月和 2018 年 7 月开始。

       2、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具体工作过程和内容

     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严格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

协助保荐代表人勤勉尽责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具体工作过程和内容如

下:

     项目协办人胡天一和项目成员余前昌,自 2018 年 3 月和 2017 年 12 月进场

以来,协助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展开全方面的核查,编写相关文件等。核查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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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在主要资产、主要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合法性、真实性;查阅了与发行人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有关文件等资料;协助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情况及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发行人独立情况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协助

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的行业情况及竞争状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协助保荐代表人对

发行人的采购、生产、销售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协助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的内

部控制环境、业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会计管理控制、内部控制的监督等情况

进行了尽职调查;协助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或发表专业意见的

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的内容进行了审慎核查;协助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的销

售收入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分析了发行人主要产品销量变动的基本规律及其对

发行人收入变动的影响,并对发行人的销售成本与销售毛利等财务信息进行了分

析;协助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协助保

荐代表人组织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中介机构人员召开现场分

析讨论会,分析讨论在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与保荐代表人一起协助发行

人制作招股说明书及全套申报文件,并对招股说明书进行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敦促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等。

     胡天一和余前昌在尽职调查工作和申报相关文件的撰写中严格遵循国家法

规政策,秉承尽职尽责、审慎核查的工作态度,利用专业知识,保证所负责工作

的质量和合法合规性。在公司业务与技术、组织结构与内部控制调查、关联交易、

同业竞争、财务信息及募投项目等方面的尽职调查及与相关方沟通中发挥重要作

用。

     项目组成员张雪梅自 2018 年 7 月进场以来,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中,主要负责的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严格按照《保荐人尽

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协助保荐代表人勤勉尽责地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

收集与整理了相关保荐工作底稿,确保所负责部分的工作底稿真实、准确、完整;

通过收集相关资料和文件、访谈相关人员等方法核查了发行人的历史沿革情况;

通过查阅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资料,核实高管是否满足适格性要求以及其他相关

信息;通过访谈发行人各部门人员并获取行业数据分析发行人存在的风险,并在

申报文件中进行披露;通过法院网站查询发行人相关信息、检查财务数据并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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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人员,了解发行人是否存在诉讼和担保情况;通过查阅发行人税收优惠或

财政补贴资料,核查发行人享有的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是否符合财政管理部门和

税收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通过查阅发行人中长期发展战略的相关文件,核查发

行人是否已经建立清晰、明确、具体的发展战略,以及实现战略目标的依据、步

骤、方式、手段及各方面的行动计划等。

     张雪梅在尽职调查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循国家法规政策,秉承尽职尽责、审慎

核查的工作态度,利用专业知识,保证所负责工作的质量和合法合规性。在核查

发行人基本情况、高管人员情况、税收情况、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调查、未

来发展与规划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内部核查部门审核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主要过程

     (一)内部核查部门及人员

     本保荐机构内部核查部门为质量控制部和内核管理部。

     质量控制部负责人为沈丽萍,质量控制部审核人员为赵寨红、李鹏和肖婧。

     内核管理部负责人为马乐,内核管理部审核人员为张利和唐敏。

     (二)现场核查的工作次数和时间

     2019 年 5 月 13 日至 2019 年 5 月 17 日,质量控制部和内核管理部指派的审

核人员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内部核查部门审核情况

     质量控制部审核人员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出具质控初审报告,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出具现场核查报告、质量控制报告。

     内核管理部审核人员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出具审核报告,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出具内核审核意见。

     此后,质量控制部及内核管理部等对项目组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

件反馈意见的回复、补充 2019 年三季度报财务数据申请文件、补充 2019 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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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数据申请文件、因创业板试点注册制需向交易所提交的相关申请文件、深交

所审核问询函回复文件、深交所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稿申请文件、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回复等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

     五、内核小组对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审核过程

     (一)申请内核时间

     本项目申请内核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9 日。

     (二)履行的问核程序

     2019 年 5 月 29 日,本保荐机构对本项目实施了问核程序。本保荐机构保荐

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本项目两名保荐代表人刘鸿斌、郭哲及质量控制审核人员赵寨

红、李鹏和肖婧实施问核。问核人员询问了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情况,详细询

问了《问核表》列明核查事项的核查范围、核查方式等履行情况和质量控制阶段

发现的主要风险和问题。

     (三)内核小组会议时间

     本项目内核会议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3 日。

     (四)内核小组成员构成

     本次内核会议全体成员构成:邱靖之、张韶华、张利、杨智、彭忠波、徐洪

强、战大为、叶茂和龙求群。其中张利、杨智、徐洪强、龙求群、战大为和叶茂

等六人来自内部控制部门,战大为、叶茂二人为合规管理人员。

     (五)内核小组成员对本项目的主要意见

     内核委员对本项目的主要意见详见本保荐工作报告“第二节 项目存在问题

及其解决情况”之“四、内核小组会议讨论的主要问题、审核意见及对内核小组

意见的具体落实情况”。

     (六)内核小组表决结果

     本次内核表决结果为:参加本次内核会议的内核委员共 9 人,会议采用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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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方式对本项目进行了投票表决,赞成票数量为 9 份,本项目通过内核会议的

审核。

     (七)项目后续审核情况

     根据《关于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相关审核工作衔接安排的通知》(深证上

[2020]512 号)的要求,本项目需向深交所提交申请文件,针对此事项,2020 年

6 月 15 日,内核委员对本项目进行内核会会后事项书面审核,并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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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项目存在问题及其解决情况

     一、立项评估意见及审议情况

     (一)立项评估意见

     本保荐机构立项评估决策机构对项目组提交的本次项目立项申请材料进行

了认真审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立项评估决

策机构成员经过认真评审后认为:

     1、易瑞生物运作规范,股东及管理层稳定。

     2、易瑞生物拥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良好的成长性。

     3、易瑞生物所处行业属于国家支持行业,公司经营稳健,主业突出,经过

多年的发展,具有了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了一支经验丰富、专业水平高的

管理和技术团队,公司财务指标表现较好,经营状况及发展前景良好。

     经过对发行人申报材料的审核及讨论,立项评估决策机构成员一致认为,初

步判断易瑞生物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证券监管部门有关首次公开发行的规

定;公司在行业内竞争优势明显,公司管理规范,经营状况及发展前景良好,初

步具备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

     (二)立项审议情况

     项目评审委员会认为本项目情况较好,风险可控,同意立项。

     二、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情况

     (一)报告期内存在使用个人卡的情况

     1、基本情况

     经核查,2016 年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金玉存在个人收付款的情况,在 2016 年

通过个人卡代收货款 299.58 万元,同时通过个人卡支代付费用 223.4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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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核查及解决情况

     保荐机构针个人卡问题制定并执行了严格的核查程序,通过了解发行人内部

采取的一系列内部控制措施情况获取了内部证据,同时向客户函证确认个人卡收

款的真实性,通过上述核查程序获取内部及外部证据证实了个人卡交易的真实

性。发行人完整的将个人卡交易记录反应在报表中,并与 2016 年底将个人卡进

行了注销,2017 年以后不存在个人卡收付的情况。

     (二)发行人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公司

     1、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的毛利率情况对比如下:
    公司名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勤邦生物                 未披露               65.30%        68.91%            70.74%
   食安科技                 56.77%               52.63%        64.72%            72.29%
   迪恩生物                 74.62%               67.26%        75.52%            67.99%
   中德生物                 61.33%               60.88%        61.24%            52.42%
     平均                  67.98%                61.52%        67.60%           65.86%
   易瑞生物                72.46%                68.38%        75.49%           74.62%

注 1:勤邦生物已经于 2019 年 10 月从新三板摘牌。
注 2:为更好的与同行业公司进行对比,保留 2016 年度的财务指标进行对比。
注 3:同行业公司尚未披露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的综合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公司。

     2、核查及解决情况

     保荐机构针对发行人毛利率偏高制定并执行了严格的核查程序,充分了解发

行人生产工艺、研发能力、产品结构和竞争优势等,走访客户、供应商进一步了

解公司销售与采购情况,同时研究同行业公司的公开披露信息资料,经保荐机构

核查,发行人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公司的主要原因如下:

     发行人与各公司之间毛利率存在差异主要与各公司的产品结构有关,食品快

速检测产品主要由试剂和仪器两大类组成,其中仪器类产品,各公司除销售自有

产品外,同时还会销售一部分外购仪器,外购仪器的毛利率低于自产仪器的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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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

     报告期内,公司的检测试剂销售占比较高,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在 60%以上,

检测试剂毛利率高于检测仪器,因而公司整体毛利率偏高。由于各同行业公司在

新三板披露信息详细程度不一,以下选择披露较为详细的公司进行对比:

     公司的试剂毛利率与勤邦生物较为接近,2016 年至 2018 年勤邦生物销售的

检测试剂毛利率分别为 83.52%、78.5%和 75.64%,公司 2016 年至 2018 年试剂

毛利率分别为 84.03%、83.87%和 81.38%,与勤邦生物比较接近。发行人检测试

剂毛利率水平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得益于发行

人主要原材料抗原抗体由自己制备,抗原抗体自制可以提高产品质量及稳定性,

提高企业议价能力,同时抗原抗体自制可以有效降低成本,从而提升整体毛利率;

另一方面是发行人毛利率较高的乳制品试剂销售占比较高。

     公司的仪器毛利率与中德生物较为接近,2016 年至 2019 年中德生物销售的

检测仪器占比最高,仪器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75.00%、67.97%、46.31%和 56.05%,

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52.42%、61.24%、60.88%和 61.33%,其年报虽未披露分类产

品对应的成本,但结合其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的数据可以推断,报告期内其仪器

综合毛利率在 40%-50%之间,与公司 45%左右的毛利率相近,各公司之间仪器

毛利率存在差异与自产仪器比重、产品类型有关。

     2017 年 2 月,国务院发布了《“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国家开始

加大食品安全检测的投入,行业内各公司仪器销售增长较快,公司报告期内销售

的检测仪器比重上升,因而综合毛利率下降比较明显,符合行业特征。

       三、内部核查部门关注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情况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组成员与保荐机构质量控制部保持了密切沟通。质

量控制部在对发行人的全套申报材料进行仔细核查后,提出的主要问题及项目组

的落实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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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请说明两个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进入发行人工作的起始时间、任职

情况、身份背景,合伙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一致

行动关系等情况;确定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及相关计算过程,股份支

付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项目组回复:

      1、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入股情况

      (1)易凯瑞

      经查询工商资料,易凯瑞成立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王

炳志。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易凯瑞的自然人合伙人进入发行人工作的起始时间、

任职情况、身份背景信息如下:

 序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入职时间          任职
 号
 1     易瑞控股                     250.00         50.00%   /              /
 2     耐氪管理咨询                 116.67         23.33%   /              /
                                                                           发行人副总经理、
 3     颜文豪                        36.67          7.33%   2016-9-12
                                                                           董事
                                                                           发行人技术总监,
 4     袁克湖                        20.00          4.00%   2016-8-1       曾担任发行人监
                                                                           事职务
                                                                           发行人研发项目
 5     李细清                         8.33          1.67%   2011-7-1
                                                                           主管
                                                                           发行人抗体制备
 6     全红花                         3.33          0.67%   2015-3-23
                                                                           技术员
                                                                           发行人生产部经
 7     王西丽                         8.33          1.67%   2010-4-9
                                                                           理、监事
                                                                           发行人研发副主
 8     严义勇                         5.83          1.17%   2015-7-1
                                                                           管
                                                                           发行人研发项目
 9     王炳志                        17.50          3.50%   2014-12-22     主管兼招投标主
                                                                           管
                                                                           发行人研发项目
 10    杨星星                         3.33          0.67%   2012-4-24
                                                                           主管
                                                                           发行人原投融资
 11    邱复先                         3.33          0.67%   2016-10-27
                                                                           总监,于 2018 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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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入职时间            任职
 号
                                                                         月离职

 12   黎宏彬                          1.67          0.33%   2015-9-14    发行人后勤主管
                                                                         发行人订单处理
 13   蒋彩虹                          1.67          0.33%   2010-8-20
                                                                         专员
 14   石锡莲                          1.67          0.33%   2011-7-6     发行人质量主管
                                                                         发行人研发项目
 15   马涛                            1.67          0.33%   2012-4-24
                                                                         主管
                                                                         发行人人事主管、
 16   李美霞                          1.67          0.33%   2012-6-28
                                                                         监事
 17   何健                            1.67          0.33%   2015-4-1     发行人后勤主管
 18   安国玉                          1.67          0.33%   2014-8-18    发行人审计经理
                                                                         发行人技术服务
 19   李城                            1.67          0.33%   2016-4-12
                                                                         部经理
 20   张美娟                          1.67          0.33%   2011-2-16    发行人研发组长
                                                                         发行人研发项目
 21   欧阳海桥                        1.67          0.33%   2017-2-6
                                                                         主管
                                                                         发行人仪器生产
 22   周志云                          0.83          0.17%   2015-6-2
                                                                         主管
                                                                         发行人研发项目
 23   王虹冰                          0.83          0.17%   2015-3-11
                                                                         主管
                                                                         发行人试纸条生
 24   陈允玲                          0.83          0.17%   2012-6-12
                                                                         产主管
                                                                         发行人抗原制备
 25   杨林林                          0.83          0.17%   2013-8-19
                                                                         技术员
                                                                         发行人仓库管理
 26   刘亚西                          0.83          0.17%   2013-7-10
                                                                         员
                                                                         发行人有机合成
 27   马红圳                          0.83          0.17%   2015-11-23
                                                                         工程师
 28   左永姿                          0.83          0.17%   2013-11-25   发行人包装主管
 29   许稳健                          0.83          0.17%   2015-4-20    发行人研发组长
                                                                         发行人招投标组
 30   刘超立                          0.83          0.17%   2015-8-21
                                                                         长
 31   黄向阳                          0.83          0.17%   2016-12-26   发行人体系主管
                                                                         发行人研发工程
 32   高荣健                          0.83          0.17%   2015-4-27
                                                                         师
                                                                         发行人研发项目
 33   魏世塨                          0.83          0.17%   2016-12-5
                                                                         主管
易瑞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序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入职时间             任职
 号
        合    计                    500.00        100.00%   /               /


      (2)易达瑞

      经查询工商资料,易达瑞成立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钟

沐生。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易达瑞的自然人合伙人进入发行人工作的起始时间、

任职情况、身份背景信息如下:

 序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入职时间            任职
 号
 1     易瑞控股                     250.00         50.00%   /                   /
 2     耐氪管理咨询                 186.67         37.33%   /                   /
                                                                                发行人政府
 3     杨耐钦                        20.00          4.00%   2017-2-6            业务部销售
                                                                                总监
                                                                                发行人国际
 4     钟沐生                        11.67          2.33%   2018-12-5           业务部销售
                                                                                总监
                                                                                发行人副总
                                                                                经理、乳品
 5     高世涛                         8.33          1.67%   2013-6-1
                                                                                销售部销售
                                                                                总监
                                                                                发行人企业
                                                                                及农业销售
 6     沈晗                           5.00          1.00%   2015-3-23
                                                                                部销售副总
                                                                                监
                                                                                发行人销售
 7     秦会东                         3.33          0.67%   2015-3-23
                                                                                经理
                                                                                发行人销售
 8     黄乐意                         3.33          0.67%   2015-9-1
                                                                                经理
                                                                                发行人销售
 9     李松                           3.33          0.67%   2015-9-1
                                                                                经理
                                                                                发行人销售
 10    谢本华                         3.33          0.67%   2017-9-11
                                                                                经理
                                                                                发行人销售
 11    王行众                         1.67          0.33%   2017-6-22
                                                                                经理
                                                                                发行人销售
 12    曾祥翔                         1.67          0.33%   2016-3-14
                                                                                经理
易瑞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序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入职时间          任职
 号
                                                                              发行人销售
 13    蒋清文                         1.67          0.33%   2015-9-1
                                                                              经理
        合   计                     500.00        100.00%   /                 /


      (3)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一致行动关系等

情况

      项目组取得并查阅了易凯瑞、易达瑞合伙人签字确认的调查表,核实除易瑞

控股、耐氪咨询均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外,其他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上述合伙人均已签署声明,承诺其持有的合伙份额系真实持有,不存在

代持或其他类似利益安排情形,不存在因身份不合法不能投资的情形。

      综上所述,经核查,除易瑞控股、耐氪咨询均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

业外,易凯瑞、易达瑞的其他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

或一致行动关系等情况。

      2、确定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及相关计算过程,股份支付会计处理

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1)股份支付情况介绍

      2016 年 11 月 15 日易瑞控股(朱海、王金玉控制)及耐氪管理咨询(朱海、

王金玉控制)共同出资设立易凯瑞及易达瑞,作为核心员工股权激励平台。

      2017 年 4 月,易凯瑞、易达瑞以每元注册资本 1.00 元的价格向易瑞有限分

别增资 375.00 万元,分别持有易瑞有限 7.5%的股权。

      2017 年 5 月至 12 月,易凯瑞及易达瑞的合伙人耐氪管理咨询与 51 名核心

员工签署《合伙企业出资额转让协议》,易凯瑞及易达瑞和《股权激励协议书》,

协议主要约定了支付对价以公司估值 4 亿为基础,按照每股 8 元价格授予激励对

象,同时约定服务期限 5 年;该商业行为实质构成了股份支付。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易凯瑞、易达瑞的合伙人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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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易凯瑞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时间                       认缴出资情况
  1     成立             2016.11.15   易瑞控股 50%;耐氪管理咨询 50%
                                      耐氪管理咨询将其持有的 21.83%的出资额转让给 35
  2     合伙人变更       2017.5.27    名易瑞员工;股权结构变为易瑞控股 50%、耐氪管理
                                      咨询 28.17%、35 名易瑞员工合计出资 21.83%。
                                      耐氪管理咨询将其持有的 6.17%的出资额转让给 8 名
                                      易瑞员工,新增员工合伙人 5 名;股权结构变为易瑞
  3     合伙人变更      2017.12.29
                                      控股 50%、耐氪管理咨询 22.00%、40 名易瑞员工合
                                      计出资 28.00%。
                                      合伙人贾露退出;股权结构变为易瑞控股 50%、耐氪
  4     合伙人变更       2018.3.21
                                      管理咨询 22.17%、39 名易瑞员工合计出资 27.83%。
                                      合伙人万群雄、钟茂春退出,股权结构变为易瑞控股
  5     合伙人变更       2018.7.25    50%、耐氪管理咨询 23.16%、37 名易瑞员工合计出资
                                      26.84%。
                                      合伙人游腾飞退出,股权结构变为易瑞控股 50%、耐
  6     合伙人变更        2019.1.9
                                      氪管理咨询 23.33%、36 名易瑞员工合计出资 26.67%。
                                      合伙人赵昀祺退出,将其持有财产份额转让给王炳
  7     合伙人变更      2019.10.28    志,股权结构变为易瑞控股 50%、耐氪管理咨询
                                      23.33%、35 名易瑞员工合计出资 26.67%
                                      合伙人杨年松退出,将其持有财产份额转让给王炳
  8     合伙人变更      2020.05.20    志,股权结构仍为易瑞控股 50%、耐氪管理咨询
                                      23.33%、34 名易瑞员工合计出资 26.67%
                                      合伙人林妍退出,将其持有财产份额转让给王炳志,
  9     合伙人变更       2020.06.11   股权结构仍为易瑞控股 50%、耐氪管理咨询 23.33%、
                                      33 名易瑞员工合计出资 26.67%
                                      合伙人杨家豪、曾玉苑退出,将其持有财产份额转让
10      合伙人变更      2020.07.31    给王炳志,股权结构仍为易瑞控股 50%、耐氪管理咨
                                      询 23.33%、31 名易瑞员工合计出资 26.67%。

       (2)易达瑞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时间                       认缴出资情况
  1     成立            2016.11.15    易瑞控股 50%;耐氪管理咨询 50%
                                      耐氪管理咨询将其持有的 4.67%的出资额转让给 6 名
  2     合伙人变更       2017.6.27    易瑞员工;股权结构变为易瑞控股 50%、耐氪管理咨
                                      询 45.33%、6 名易瑞员工合计出资 4.67%。
                                      耐氪管理咨询将其持有的 5.33%的出资额转让给 5 名
                                      易瑞员工,新增员工合伙人 5 名;股权结构变为易瑞
  3     合伙人变更        2017.7.3
                                      控股 50%、耐氪管理咨询 39.00%、11 名易瑞员工合
                                      计出资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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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时间                              认缴出资情况
                                               耐氪管理咨询将其持有的 2%的出资额转让给易瑞员
                                               工杨耐钦,合伙人数量不变;股权结构变为易瑞控股
    4      合伙人变更         2017.12.29
                                               50%、耐氪管理咨询 37.00%、11 名易瑞员工合计出
                                               资 13.00%。
                             2018.1.29(合
                             伙人会议及        高世涛将其持有的 0.33%的出资额转让给耐氪管理咨
           合伙人出资        出资额转让        询,合伙人数量不变;股权结构变为易瑞控股 50%、
    5
           份额变更          协议签署时        耐 氪 管 理 咨 询 37.33%、11 名 易 瑞 员 工 合 计 出资
                                  间为         12.67%。
                             2017.12.31)
                                               王行众将其持有的 0.33%的出资额转让给钟沐生,合
           合伙人出资
    6                         2020.05.21       伙人数量不变;股权结构仍为易瑞控股 50%、耐氪管
           份额变更
                                               理咨询 37.33%、11 名易瑞员工合计出资 12.67%。

        (2)股份支付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及计算过程

        2017 年 12 月,财务投资者钟杰慧以投前 5 亿元估值的价格向发行人增资,

具体如下:2017 年 11 月 28 日,易瑞生物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

意公司以 10 元/股的价格向外部投资者钟杰慧定向发行 50.51 万股新股,筹集资

金 505.05 万元,其中 50.51 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454.54 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

积。2017 年 12 月 25 日,易瑞生物完成上述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考虑到股权激励时间与财务投资者钟杰慧增资时间相近,因而按照投前 5

亿估值,每股 10 元来确定公允价格。

        2017 年 5 月至 12 月底,易凯瑞及易达瑞的合伙人耐氪管理咨询将其间接持

有的易瑞有限 3.05%的股权转让给易瑞有限的员工作为股权激励,公司将上述股

份支付对象的实际支付对价与受让股权公允价值的差异 305 万元计入管理费用,

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305 万元,股份支付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相关规定。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应确认股份
                          直接持有   间接持有                     受让每股
序                                                  间接持有易                 每股公允价   支付金额④
           出资人         平台出资   易瑞股份                     价格(元)
号                                                  瑞股份占比                 格(元)③   (④=(③-
                             额          ①                          ②
                                                                                            ②)*①)
1       易 凯 瑞 -40 名     28.00%            105         2.10%           8            10        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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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确认股份
                        直接持有   间接持有                  受让每股
序                                             间接持有易                   每股公允价   支付金额④
         出资人         平台出资   易瑞股份                  价格(元)
号                                             瑞股份占比                   格(元)③   (④=(③-
                           额         ①                        ②
                                                                                         ②)*①)
      易瑞员工
      易 达 瑞 -11 名
2                         12.67%       47.50        0.95%            8              10          95.00
      易瑞员工
        合计             40.67%       151.87        3.05%               /            /         305.00


      (二)通量检测系发行人于 2013 年向实控人朱海购买股权,从而成为参股

子公司,后于 2016 年将 15%的股权以人民币 94.8405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周守安,

同期朱海亦转让了其所持有的全部(21.5%)股份。本次股权转让作价依据,转

让价格低于 2016 年底每股净资产,价格是否公允,于转让时通量检测的主要财

务数据,股权转让款是否已经支付完毕。

      项目组回复:

      项目组针对本次股权转让履行的核查程序:(1)获取了通量检测的工商资

料,包括不限于股权转让协议、公证资料、股东会决议等;(2)获取了 2015

年度、2016 年度审计报告,2016 年度各月度报表数据,对比各时间段的盈利情

况、净资产情况;(3)对转让方朱海、受让方周守安进行访谈,对股权转让的

背景、转让依据、股权支付情况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本次股权转让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19 日,而实际上通量检测的股

权转让谈判工作在 2016 年 9 月份就已经启动,其中 2016 年 9 月、10 月通量检

测的净利润为分别为-40.12 万元、69.45 万元,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主要以 2015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为依据,同时参考 2016 年 9 月、10 月的盈利情况,由于第三

方检测行业经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盈利能力较弱,双方协商以净资产来计算转

让价格,各时间点净资产情况如下:

               净资产               净资产(元)            转让比例           参考对价(元)
     2015.12.31(审定数)            5,481,757.81             15%                 822,263.67
     2016.09.30(未审数)            4,834,076.52             15%                 725,111.48
     2016.10.31(未审数)            5,929,856.84             15%                 889,47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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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上表可知,本次股权转让实际价格为 94.84 万元,高于上述各时点的净资

产,基于通量检测在本次股权转让时点的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盈利能力较弱,

项目组认为该价格公允反映了通量检测在该时点的股权价值,该次股权转让涉及

的股权转让款已实际支付。

     (三)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中的运费分别为 91.66 万元、122.20 万元、211.97

万元和 125.23 万元,而根据发行人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情况、销售区域分布来

看公司销售呈现“客户分散、区域分散”的特点。请结合发行人销售费用承担

方式、运输方式等分析说明运费与该等销售收入的匹配性及变动趋势的合理性。

     项目组回复:

     公司销售产品需要承担相应运费,通常采用顺丰快递将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

的地点。报告期内,运费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时间          2019 年一季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运费              125.23            211.97      122.20       91.66
  营业总收入          4,285.37          20,493.34   13,788.78    8,704.68
     占比              2.92%             1.03%       0.89%        1.05%


     2016 年至 2018 年,公司运费占营业总收入比重的波动较小,其中 2017 年

运费占收入比重较低,主要原因系华南地区收入占比高达 36.46%,当年获得广

东省政府订单较多,广东省订单对应的运费相对较低。2019 年一季度,由于公

司境外收入占比上升,部分客户要求公司承担运费,且部分试剂采用航空运输的

方式,运输费用高于境内客户,导致运费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上升。

     (四)最近一期,发行人亦新增投资性房地产 564 万元,请进一步简要说

明下该等投资性房地产产权情况、地理位置、购置价格、面积、承租方及租金

价格等信息,并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持有该等投资性房地产的目的。新增的投资

性房地产于 2019 年一季度是否于其他业务收入中确认租金收入。

     项目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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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该投资性房地产基本情况以及持有该投资性房地产的目的

     公司全资子公司 Bioeasy USA Inc(以下简称“易瑞美国”)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以 236.99 万美元的价格从 Baron Hill LLC 处购买美国房产。由于在出售给易

瑞美国之前,Baron Hill LLC 已将该房产部分工作区域出租给 Community

Veterinary Clinics LLC。由于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31 日,

因而易瑞美国于购买时延续之前的租赁合同,继续将之前约定的办公区域租给

Community Veterinary Clinics LLC。出租部分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2、新增的投资性房地产于 2019 年一季度是否于其他业务收入中确认租金

收入

     新增投资性房地产的租金收入已于 2019 年一季度合并利润表的其他业务收

入中确认租金收入。

     四、内核委员会议讨论主要问题及审核意见

     (一)内核委员会议讨论的主要问题及落实情况

     1、江西江铃汽车在两个年度分别为客户、供应商的商业合理性。

     项目组回复:

     江西江铃汽车为公司 2018 年度的第一大供应商,主要原因为公司于 2018

年在政府部门的食品安全快速检验车及车载设备采购项目中中标,具体为“乐山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级食品安全快速检验车及车载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SCZCZB2017- 69-02 号)”项目。公司生产并销售快速检测车的车载检测设备,

但无法自产检测车,项目所需的快检车向江西江铃汽车采购。

     2017 年,江西江铃为公司客户,主要原因为江西江铃于 2017 年在政府部门

的快速检测车项目中中标,如“北京市县级食品安全快速检验车配备项目(项目

编号:0701-174160060321)”项目。由于江西江铃仅生产汽车,项目所需的快速

检测设备向发行人采购。
易瑞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因此,经项目组核查,江西江铃汽车在两个年度分别为客户、供应商,与公

司的政府客户快检车的招标采购模式有关,具备合理性。

       2、对于仪器及检测车销售,是否有质保期,请结合可比上市公司以及发行

人以往年度维保费用支出情况分析说明是否需计提预计负债。

       项目组回复:

       公司通常销售的仪器为一年质保期。公司的快件仪器经安装调试、验收后除

发生设备修理、零部件更换外,客户退换货的比率较低。且客户通常为部分零件

损坏,公司维修人员在收到快件仪器后只需要对该零部件进行更换即可,支出的

质保费较低,并且可预计性较差,同行业公司亦未计提预计负债,综上,项目组

认为无需计提预计负债。

       3、2016 年 11 月易瑞控股(朱海、王金玉控制)及耐氪管理咨询(朱海、

王金玉控制)共同出资设立易凯瑞及易达瑞,作为员工股权激励平台。2017 年

3 月 2 日,易瑞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将注册资本由 1,000.00 万元增加至 5,000.00

万元。其中,朱海增资 350.00 万元,付辉增资 195.00 万元,王金玉增资 40.00

万元,卢和华增资 162.50 万元,林季敏增资 97.50 万元,易瑞控股增资 2,405.00

万元,易凯瑞增资 375.00 万元,易达瑞增资 375.00 万元。上述增资均为货币出

资,增资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 1.00 元。请说明本次增资完成后,实际控制人所

持股权比例是否发生变化,是否涉及股份支付。

       项目组回复:

       2017 年增资之前,朱海和王金玉合计持股 86%,易瑞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朱海                                            650.00             65.00%
   2       王金玉                                          210.00             21.00%
   3       付辉                                             60.00               6.00%
   4       卢和华                                           50.00               5.00%
   5       林季敏                                           30.00               3.00%
                    合计                                  1,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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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增资之后,由于新增股东易瑞控股、易凯瑞、易达瑞均由朱海和王

金玉实际控制,因此朱海、王金玉直接及间接控制发行人 88.10%的股权。增资

后易瑞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易瑞控股有限公司                         2,405.00            48.10%
   2       朱海                                           1,000.00            20.00%
   3       深圳易凯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375.00               7.50%
   4       深圳易达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375.00               7.50%
   5       付辉                                            255.00               5.10%
   6       王金玉                                          250.00               5.00%
   7       卢和华                                          212.50               4.25%
   8       林季敏                                          127.50               2.55%
                    合计                                  5,000.00          100.00%

       经项目组核查,上述股权变动不涉及股份支付,理由如下:

       1、2017 年增资的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 1.00 元,虽然引进了新股东,但均为

实际控制人朱海和王金玉控制的企业,本次增资的本质为原股东同比例增资,而

没有股权激励的目的。

       2、本次增资完成后,实际控制人朱海、王金玉的持股比例上升了 2.1%,付

辉、卢和华、林季敏的持股比例均较增资前稍有下降。虽然增资前后持股比例稍

有变动,但变动幅度很小,且并未给相关员工股东带来持股收益,不涉及股份支

付。

       4、发行人报告期内快检试剂销售价格变动逐年下降, 2016 年-2019 年 1-3

月分别为 10.11、8.80、7.33、6.89,请说明下降原因以及是否具有持续性,是否

存在导致议价能力弱或者下降的情形。

        项目组回复:

       胶体金免疫层析试纸价格出现价格波动较大的原因主要与产品内容有关,公

司有一款产品“盐酸克伦特罗快速检测试纸条”,该产品成本和销售单价都非常

低,报告期内的平均销售单价约 0.21-0.32 元/条,远低于其他产品的平均销售单

价,该产品主要是卖给双汇公司,用于尿液杯检测,属于简易生产的产品,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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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产品在报告期内的该产品的销售量大幅上升,导致胶体金整体销售价格呈下降

趋势,剔除该产品前和剔除该产品后胶体金免疫层析试纸的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条
     项目          2019 年一季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剔除前               6.89               7.33       8.80           10.11
    剔除后               9.18               9.63       10.51          10.50


     由上表可知,剔除该项目销售价格保持相对稳定,其中 2019 年 1 季度和 2018

年价格仍存在下降趋势,一方面与该季度销售的产品结构变化有关,另一方面与

整个市场竞争加剧导致部分产品价格出现了下降的情况,这也导致了公司胶体金

免疫层析试纸毛利率有所下降,同行业公司也存在毛利率下降的情况,符合行业

的发展态势。公司快检试剂销售单价的下降不具有持续性,不存在导致议价能力

弱或下降的情形。

     (二)内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经内核委员会审核,同意项目组落实内核意见并修改、补充完善申报文件后

将发行申请材料上报证券监管部门。

     五、保荐机构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财务信息真实性的核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4 号,以下简称“14 号文”)及《关于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发行监管函

[2012]551 号,以下简称“551 号文”)相关规定,发行人及保荐机构、申报会计

师、发行人律师等中介机构在发行申请文件及尽职调查工作中,勤勉尽责,切实

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认真对照 14 号文和 551 号文对发行人财务信息披露质

量和财务核算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形成了相应的财务核查工作底稿。

经核查,发行人财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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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盈利能力的核查

     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与盈利能力相关的信

息披露指引》(证监会公告【2013】46 号)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收入、成

本、期间费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影响发行人净利润的项目进行了尽职调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1、对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核查

     保荐机构取得了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按类别分类的构成情况,了解

分析各类收入的变动趋势对发行人营业收入的影响。保荐机构通过国家统计局数

据、行业主管部门、协会统计数据,了解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同期市场变化情况,

分析比较发行人的收入变化情况与行业整体发展情况是否一致。保荐机构通过了

解发行人行业特征、主要业务模式,访谈发行人各项业务负责人,取得发行人收

入确认政策的相关文件,分析比较同行业收入确认所采取的一般原则与发行人确

认收入的具体原则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判断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保荐机构

查看了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核查了发行人各项业务收入确认的

记账凭证、发票、收款单据等业务单据,核对业务合同中的收入确认条件与发行

人的会计处理是否一致、相关凭证是否齐全。对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谈,了解

其与发行人之间销售实际情况,对发行人销售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销售收入真实、准确。发行人收入确认政策符合经

营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2、对营业成本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核查

     保荐机构了解了发行人经营各环节成本核算方法和步骤,取得了发行人报告

期的成本明细表并查阅相关明细账和凭证,核对成本费用确认、列支范围、列支

时间的准确性,核查发行人成本核算方法是否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

求、是否保持一致。保荐机构核查了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采购数

量、采购金额、采购单价,同时获取相应原材料和能源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进行

比对分析,观察是否有显著异常。保荐机构获取了发行人的成本核算方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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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是否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报告期成本核算的方法是否保持一

贯性。保荐机构获取了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供应商清单,分析向主要供应商的采

购量、采购金额变动情况,对主要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其与发行人之间采

购合同的签订及实际履行情况,对采购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保荐机构取得了发行

人存货盘点制度,参与了发行人报告期末的存货盘点,并对存货盘点进行了监盘

及抽盘。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成本核算准确、完整;主要原材料

采购价格与市场走势相符,不存在显著异常情况;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交易真实,

合同履行情况正常;发行人已建立存货盘点制度并有效执行,报告期各期末存货

真实,不存在将本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支出混入存货项目以达到少计当期成本

费用的情况;发行人成本核算方法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报告期

内保持一致性。

     3、对期间费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核查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各期

发生额明细表进行了波动分析。重点关注发行人销售费用核查,销售费用中运费

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是否一致,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是否相符,发行人

员工资水平及变动趋势与发行人所在地平均水平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利息费用与

借款金额和票据贴现金额的匹配情况。保荐机构复核了发行人会计师对发行人期

间费用所做的截止性测试。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期间费用水平合理,波动情况正常,期间费用核算

准确、完整。

     4、对净利润的核查

     除执行上述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核查程序外,保荐机构对发行人

报告期各期的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及其变化情况进行了分析。保荐机构

对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产品毛利率进行了分析,重点关注发行人毛利率波动是

否异常,是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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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政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等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了对比分析。保

荐机构获取了发行人报告期所有与政府补助相关的政府部门审批文件、银行收款

凭证、发行人关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凭证,并与《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相关要求进行了核对和分析。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政府补助确认真实、准确,会计处理恰当、合理。

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影响较小。

     (三)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中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分红

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着眼于公司的长远

和可持续发展,注重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公司章程(草案)》及招股说明书对利润分配事项的规定和信息披

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股利分配决策机制健全、有

效,有利于保护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四)保荐机构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与发行监管工作相关的私募投

资基金备案问题的解答》的规定对相关投资方进行核查的情况

     保荐机构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与发行监管工作相关的私

募投资基金备案问题的解答》相关规定对发行人股东中是否有私募投资基金、是

否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对发行人股东中的私募投资基金核查对象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

的 8 家非自然人股东,包括法人股东、合伙企业股东等机构类股东。保荐机构根

据《发行监管问答》的规定出具了核查清单,核查机构类股东提交的《私募投资

基金证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非自然人股东现行有效的《营业

执照》、《公司章程》或《合伙企业章程》和《合伙协议》,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核查企业的经营范围、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网站核查基金、产品、基

金管理人备案信息,非自然人股东出具确认函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核查和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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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一共有 8 家机构类股东,具体备案情况

如下:

     (1)深创投、南山红土投资、福田红土投资和红杉智盛投资 4 家机构股东

按照规定履行了登记备案程序。

     (2)易瑞控股、易凯瑞、易达瑞和宝安基金 4 家机构股东不属于《暂行办

法》及《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

须按照《暂行办法》和《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五)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

的核查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

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遵循诚实守信、勤

勉尽责的精神,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的措施及承诺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1、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

具的相关承诺函。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有关的三会文件,了解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作出的

承诺。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并对该等措施的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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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有效性及可操作性进行了审慎分析。

       2、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所预计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合理,制定的填

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可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

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的利益;上述承诺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

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和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六)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

       根据对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本次募集资金

运用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涉及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有关主管部门的备

案文件的核查,发行人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项目备案情况        项目环评情况
                                          金投入金额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                                   深龙华发改备案 深环宝批(2020)
 1                            21,346.71          21,346.71
        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2020)0088 号 223 号

            合计              21,346.71          21,346.71                   -


       保荐机构查阅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对关键管理人

员进行了访谈等。经核查,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核心业务进

行,可以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有利于公司经营规模和行业地位的不断

提升;募集资金数额和上述项目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

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

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七)保荐机构关于发对赌协议的核查意见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签署的协议,历次增
资及股权转让的款项支付缴纳凭证,发行人股东出具的声明及保荐机构对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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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访谈结果并经保荐机构核查,深创投、南山红土投资、福田红土投资、红
杉智盛投资、宝安基金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存在对赌安排,具
体情况如下:


     1、与深创投、南山红土投资、福田红土投资曾存在的对赌协议

     2018 年,发行人、易瑞控股、朱海、王金玉、付辉、卢和华、林季敏、易
凯瑞、易达瑞、钟杰慧与深创投、南山红土投资、福田红土投资签署了《深圳市
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
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深圳市易瑞控股有限公司 朱
海 王金玉 付辉 卢和华 林季敏 深圳易凯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深圳易达瑞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 钟杰慧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合同书》 以
下简称“《增资合同书》”),其中第 7.3 条、第 7.4 条、第 8 条就优先认购增
资权、优先受让权、引入新投资方的限制等进行了约定。

     2018 年,发行人、易瑞控股、朱海、王金玉与深创投、南山红土投资、福
田红土投资签署了《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与朱海 王金玉 深圳市易瑞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投资合同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深创投补充协议一》”),就股权回
购、公司清算与补偿等内容进行了约定。根据前述补充协议第 5.2 条约定:“各
方确认,本合同自公司向证券审核部门提交并受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
请材料之日起自动终止并失效;无论任何原因,如出现公司上市申请被否决或公
司自行撤回上市申请材料等情况的,本合同将恢复效力。”

     2019 年,发行人、易瑞控股、朱海、王金玉、付辉、卢和华、林季敏、易
凯瑞、易达瑞、钟杰慧与深创投、南山红土投资、福田红土投资签署了《深圳市
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
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朱海、王金玉、深圳市易瑞
控股有限公司、付辉、卢和华、林季敏 深圳易凯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深圳易
达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钟杰慧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合同
书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深创投补充协议二》”),约定《增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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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书》第 7.3 条、第 7.4 条、第 8 条自发行人向证券审核部门提交并受理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材料之日起自动终止并失效;无论任何原因,如出现发
行人上市申请被否决或发行人自行撤回上市申请材料等情况的,本前述款项将恢
复效力,且恢复效力追溯至各方《增资合同书》签署之日。

     2019 年 1 月,发行人、易瑞控股、朱海、王金玉与深创投、南山红土投资、
福田红土投资签署了《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与朱海 王金玉 深圳市易瑞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投资合同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深创投补充协议三》”),就股权回
购、公司清算与补偿等内容进行了约定。根据前述补充协议第 4.3 条约定:“各
方确认,本合同自公司向证券审核部门提交并受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
请材料之日起自动终止并失效;无论任何原因,如出现公司上市申请被否决或公
司自行撤回上市申请材料等情况的,本合同将恢复效力。”

     2019 年 11 月,发行人、易瑞控股、朱海、王金玉与深创投、南山红土投资、
福田红土投资签署了《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与朱海 王金玉 深圳市易瑞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投资合同书之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确认《深创投补充协议一》、《深创投
补充协议三》自该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并终止履行,各方对于该协议的履行及终
止事项无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2019 年 11 月,发行人、易瑞控股、朱海、王金玉、付辉、卢和华、林季敏、
易凯瑞、易达瑞、钟杰慧与深创投、南山红土投资、福田红土投资签署了《深圳
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深圳市易瑞控股有限公司
朱海 王金玉 付辉 卢和华 林季敏 深圳市易凯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易达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钟杰慧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合同书之补充协议(三)》,确认《增资合同书》中第 7.3 条、
第 7.4 条、第 8 条自该协议签署之日起终止并失效,各方不再继续履行前述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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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约定,自该协议解除之日起各方权利义务终止,且各方对于前述条款的履行及
其终止并失效无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根据发行人、易瑞控股、朱海、王金玉、深创投、
南山红土投资、福田红土投资、付辉、卢和华、林季敏、易凯瑞、易达瑞、钟杰
慧出具的声明,各方均确认,发行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及深创投、南山红土投资、福田红土投资之间的对赌协议已经有效解除,相关股
东与深创投、南山红土投资、福田红土投资之间的股东的特殊权利的条款已经有
效终止,各方之间不存在其他有效的对赌协议或股东特殊权利安排,不存在纠纷
或潜在纠纷。


     2、与红杉智盛投资、宝安基金曾存在的对赌协议

     2019 年 1 月,发行人、易瑞控股、朱海、王金玉、付辉、卢和华、林季敏、
易凯瑞、易达瑞、钟杰慧与深创投、南山红土投资、福田红土投资、红杉智盛投
资、宝安基金签署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智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
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深圳市易瑞控股有限公司 朱海、王金玉、付辉、卢和
华、林季敏、钟杰慧 易凯瑞、易达瑞、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
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
称“《投协议》”),其中第 8.3 条、8.4 条、第 9 条、第 12 条就优先认购增资
权、优先受让权、引入因投资者的限制、清算财产的分配等内容进行了约定。根
据前述《投资协议》第 20.3 条的约定:“本协议第八条’8.3 优先认购增资权’、’8.4
优先受让权’,第九条’引进新投资者的限制’以及第十二条’清算财产的分配’自公
司向证券审核部门提交并受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材料之日起自动
终止并失效;无论因任何原因,如出现公司上市申请被否决或公司自行撤回上市
申请材料等情况的,该等条款将自动恢复效力。各方同意前述情形下,不影响本
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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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1 月,发行人、易瑞控股、朱海、王金玉与红杉智盛投资、宝安基
金签署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智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
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与朱海 王金玉 深圳市易瑞控股有限公司关
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红杉
补充协议一》”),对股权回购、公司清算与补偿等内容进行了约定根据前述补
充协议第 4.4 条约定:“各方确认,本补充协议自公司向证券审核部门提交并受
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材料之日起自动终止并失效;无论因任何原
因,如出现公司上市申请被否决或公司自行撤回上市申请材料等情况的,本补充
协议将恢复效力。”

     2019 年 11 月,发行人、易瑞控股、朱海、王金玉、付辉、卢和华、林季敏、
易凯瑞、易达瑞、钟杰慧与深创投、南山红土投资、福田红土投资、红杉智盛投
资、宝安基金签署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智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
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深圳市易瑞控股有限公司 朱海、王金玉、付辉、卢和
华、林季敏、钟杰慧 深圳市易凯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易达
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红
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确认《投资协议》第 8.3 条、8.4 条、第 9 条、第 12 条自该协议签署之日起终止
并失效,各方不再继续履行前述条款之约定,且各方对于前述条款的履行及终止
并失效无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2019 年 11 月,发行人、易瑞控股、朱海、王金玉与红杉智盛投资、宝安基
金签署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智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
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与朱海 王金玉 深圳市易瑞控股有限公司关
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确认《红
杉补充协议一》自该协议签署之日起终止履行,且各方权利义务自该协议生效之
日起终止,各方对于该协议的履行及终止事项无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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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根据发行人、易瑞控股、朱海、王金玉、付辉、卢
和华、林季敏、易凯瑞、易达瑞、钟杰慧、深创投、南山红土投资、福田红土投
资、红杉智盛投资、宝安基金出具的声明,各方均确认,发行人、发行人的控股
股东、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及红杉智盛、宝安基金之间的对赌协议已经有效终止,
相关股东与红杉智盛投资、宝安基金、深创投、福田红土投资、南山红土投资之
间的股东的特殊权利的条款已经有效终止,各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经上述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深创投、南山红土投资、福田红土投资、红杉智盛投
资、宝安基金曾存在的对赌协议已经终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
深创投、南山红土投资、福田红土投资、红杉智盛投资、宝安基金现不存在有效
的对赌协议。

     (八)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转让、注销子公司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股权投资情况,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

不存在转让的子公司,但存在注销的子公司,注销子公司基本情况、注销原因、

存续期合规性等具体情况如下:

     1、注销子公司基本情况

     (1)深圳乐康环保有害生物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深圳乐康环保有害生物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 年 4 月 7 日
注销日期                   2017 年 12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铁岗水库桃花源科技创新园第四分园 401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室
法定代表人                 林季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A8A08T
                           室内空气质量管理咨询;有害生物防治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环保设备的销售;植物产品熏蒸除害技术服务;提供清洁服务;
经营范围                   环境科技的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营);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及认证;物业管理;环保工程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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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易瑞生物                        225.00                75.00%
                           郭韶兴                           75.00                25.00%


     (2)深圳检易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深圳检易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11 月 18 日
注销日期                   2017 年 12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桃花源科技创新园第四分园 302
法定代表人                 林季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59378106J
                           环境保护监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
                           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临
经营范围
                           床检验服务,食品检测服务,化工产品检测服务,营养健康咨询
                           服务。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易瑞生物                        337.50                67.50%
                           黎诚耀                          162.50                32.50%


     (3)深圳市汇康瑞生物医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深圳市汇康瑞生物医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 年 7 月 5 日
注销日期                   2017 年 12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铁岗水库桃花源科技创新园 4 号研发中心 4 层
法定代表人                 朱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7516881XY
                           生物医药技术的开发及技术咨询;展览展示策划、会务策划;计
经营范围                   算机和生物医药产业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人
                           才中介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易瑞生物                          5.00                50.00%
                           李强                              5.00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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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海瑞鉴定

公司名称                   深圳海瑞司法鉴定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8 日
注销日期                   2019 年 10 月 8 日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桃花源科技创新园第四分园 301
法定代表人                 卢和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59432264G
经营范围                   司法鉴定技术研发,医学检测技术开发及相关咨询。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易瑞生物                        400.00             80.00%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李运花                           50.00             10.00%
                           李志方                           50.00             10.00%


     2、注销子公司的原因、合规性等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深圳乐康环保有害生物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检易医

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市汇康瑞生物医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深圳海瑞司法

鉴定技术有限公司的注销系公司正常的经营策略调整,不存在规避法律法规规定

的情况,其注销过程合法合规,存续期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相关资产、

员、债务处置合法合规。


     (九)保荐机构关于发在申报前 1 年新增股东的核查

     发行人申报前 1 年存在新增股东的情况,新增的股东的基本情况、定价情况、

关联关系与适格性等核查情况如下:

     1、新增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申报前最近一年的新增股东为深创投、南山红土投资、福田红土投

资、红杉智盛投资和宝安基金,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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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深创投

       ①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9 年 8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542,090.1882 万元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11 层 B 区
法定代表人                 倪泽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5226118E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
                           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
                           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投资
                           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受托管理投资基金(不得从
                           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
经营范围                   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
                           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
                           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
                           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
                           策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在合法取得使用权
                           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深创投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52,843.41            28.20%
  2      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8,418.67            20.00%
  3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69,350.34            12.79%
  4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8,543.80            10.80%
  5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7,269.52             5.03%
  6      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520.10             4.89%
  7      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                                26,520.10             4.89%
  8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9,911.11             3.67%
  9      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                                17,953.05             3.31%
 10      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3,253.18             2.44%
 11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12,651.09             2.33%
 12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7,590.68             1.40%
 13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1,265.13             0.23%
易瑞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542,090.19          100.00%


       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深创投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

法律、规章的要求,于 2014 年 4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

金备案登记,基金编号为 SD2401;于 2014 年 4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00284。

       (2)南山红土投资

       ①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8 年 5 月 25 日
出资额                     150,000 万元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红花园社区深南大道 12017 号劳动大厦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1101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5CMC81
                           投资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
                           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
经营范围                   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
                           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
                           (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南山红土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               1.00%
  2      深创投鸿瑞(珠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60,000.00              40.00%
  3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52,500.00              35.00%
  4      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21,000.00              14.00%
  5      广东省粤科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             10,000.00               6.67%
  6      深圳邦创虚拟现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0.00               2.00%
         霍尔果斯基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7                                                        2,000.00               1.33%
         合伙)
易瑞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150,000.00          100.00%


     南山红土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南山红土投资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等法律、规章的要求,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

私募基金备案登记,基金编号为 SEE756。

     南山红土投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要求,于 2018 年 2 月 11 日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67279。

     (3)福田红土投资

     ①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6 年 12 月 29 日
出资额                     50,000 万元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8 层西侧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RKGX1Q
                           投资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
                           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
                           理业务);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
经营范围                   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
                           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以上经营范
                           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福田红土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易瑞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2.00%
  2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            40.00%
  3        深圳市福田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12,500.00            25.00%
  4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11,500.00            23.00%
  5        共青城景鸿永昶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000.00            10.00%
                         合计                               50,000.00          100.00%


      福田红土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福田红土投资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等法律、规章的要求,于 2017 年 6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

私募基金备案登记,基金编号为 ST6576。

      福田红土投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要求,于 2017 年 5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62817。

      (4)红杉智盛投资

      ①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智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7 年 8 月 9 日
出资额                     750,100.00 万元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G0172
执行事务合伙人             嘉兴红杉坤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935AP7D
                           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
经营范围                   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
                           业务)
易瑞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
                               从事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同
主营业务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红杉智盛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嘉兴红杉坤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1                                                         100.00               0.01%
          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铭盛股权投
   2                                                      450,000.00             59.99%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嘉盛股权投
   3                                                      300,000.00             39.99%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   计                              750,100.00           100.00%


       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红杉坤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认缴出资额

为 13,265.50 万元,其中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文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认缴 98.49%的出资额,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桓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

1.51%的出资额。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桓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嘉兴红杉坤盛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周逵                                              7000.00              70.00%
   2      张联庆                                            3000.00              30.00%
                     合   计                               10,000.00           100.00%


       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红杉智盛投资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等法律、规章的要求,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

私募基金备案登记,基金编号为 SEN719。

       红杉智盛投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要求,于 2015 年 7 月 16 日在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18323。
易瑞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5)宝安基金(SS)

       ①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4 日
注册资本                      300,000.00 万元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铁岗水库路 171 号桃花源科技创新园总园
注册地
                              主楼 6 楼
法定代表人                    彭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594806023
                              受托管理产业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
                              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财务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投资兴
                              办实业。(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
                              的项目除外)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宝安基金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宝安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           100.00%
                    合   计                               300,000.00           100.00%


       ②国有股性质

       宝安基金的唯一股东深圳市宝安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由深圳市宝安区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市宝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1                                                      520,000.00           100.00%
           员会
                    合   计                               520,000.00           100.00%
       注:因机构改革,2019 年 3 月,深圳市宝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加挂区集体资产管
理局牌子,现名为“深圳市宝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
       因此,宝安基金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为国有法人股。2019 年 6 月 17 日,深圳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深圳市国资委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深国资委函[2019]585 号),确
易瑞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认宝安基金是易瑞生物的国有股东,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的证券

账户应标注“SS(State-owned Shareholder)”标识。

     ③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宝安基金所有资本出资均来自于股东自有资金,设立过程中不存在向投资者

募集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资产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情形,不属于《证券投资

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

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不需要履

行私募基金或者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程序。

     2、新增股东涉及的股权定价情况

     经保荐机构核查,新增股东对应的股权定价是根据公司的净资产规模、盈利

能力及发展前景等因素协商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股权定价公允。

     3、新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

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

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经保荐机构核查,新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发行人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

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4、新股东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

     经保荐机构核查,新增股东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及工商变更登记程

序,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内容与工商登记资料一致,且均已足额履行出资义务;新

股东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股东的情形。因此,

发行人现有股东均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

     (十)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是否具备所有经营所需资质的核查意见

     根据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发行人的收入成本表、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
明并经保荐机构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业务收入来源及对应的资质情况核查
易瑞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如下:


     1、业务收入来源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业务收入来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收入                           2020 年 1-6
                    具体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类型                                  月
             食品快速检测试剂            6,081.60      15,977.15    11,998.86     10,420.08
             食品快速检测仪器             728.39        4,501.63     7,245.41      3,040.20
 主营业务    食品快速检测服务
                                          462.76        1,543.81       267.16               -
   收入      (注 1)
             体外诊断试剂                3,406.56
             体外诊断仪器                1,983.18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12,662.48       22,022.59    19,511.42     13,460.28
             技术服务费                   279.57          154.49        147.9         65.43
             易瑞食品安全检测
                                                  -        50.86       159.53         29.29
             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体外诊断胶体金试
                                                  -     1,146.65       190.22               -
 其他业务    纸条(产成品)
   收入      体外诊断胶体金试
                                                  -       309.08       270.32         71.38
             纸条(半成品)
             其他仪器                             -        45.27       151.14               -
             原材料                       160.69          111.28        42.46         36.35
             其他                             55.94        77.58        20.35       126.05
       其他业务收入合计                   496.20        1,895.21       981.92         328.5
          业务收入合计                 13,158.68       23,917.80    20,493.34     13,788.78
    注 1:上述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检测服务”,系因部分客户未配置专业检测人员或配置
人员不足,发行人根据客户的委托提供的快速检测服务。
    注 2:上述其他业务收入中的“技术服务费”,系发行人为客户提供快速检测的技术指
导服务而产生的收入;“易瑞食品安全检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系发行人的软件产品,应用
于发行人的食品快速检测领域;“体外诊断胶体金试纸条”属于体外诊断领域产品;“其他仪
器”主要系与食品快速检测无关的仪器。

     2、资质情况分析

     根据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业务收入类型,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质证书并经保荐
机构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所涉的食品快速安全检测行业的主要
法律法规对于食品快速安全检测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并无特殊的准入性资质
要求;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中,体外诊断试剂所涉的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对其有准
 易瑞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入性资质要求。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相关
 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械监函[2015]646 号)规定,除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
 试剂和采用放射性核素标记的体外诊断试剂按照药品进行管理,其他体外诊断试
 剂均按照医疗器械进行管理。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截至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出具之日,就体外诊
 断试剂部分,发行人已取得的资质具体如下表所示:

资质证书名称            编号             发证机构     有效期至        核定事项/产品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        粤械注准         广东省食品药                  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
                                                      2022.10.15
医疗器械注册证      20172401717        品监督管理局                    EASY-01/EASY-02
                                                                     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
医疗器械生产许     粤食药监械生产      广东省食品药
                                                      2023.08.26   (Ⅱ类 6840 临床检验分析
    可证           许 20183219 号      品监督管理局
                                                                            仪器)
                                       深圳市市场和
第二类医疗器械    粤深食药监械经                                   全部二类医疗器械(包括
                                       质量监督管理     长期
  经营备案凭证    营备 20160092 号                                   二类体外诊断试剂)
                                         委员会
                                                                   Ⅲ类:6821 医用电子仪器
                                                                   设备,6822 医用光学器具、
                                                                   仪器及内窥镜设备(隐形
                                                                     眼镜及其护理用液类除
                                                                   外),6823 医用超声仪器及
                                       深圳市市场和                有关设备,6824 医用激光
                                       质量监督管理                仪器设备,6825 医用高频
医疗器械经营许
                      粤 328566        委员会宝安食   2023.11.19   仪器设备,6828 医用磁共
    可证
                                       品药品监督管                振设备,6830 医用 X 射线
                                           理局                    设备,6831 医用 X 射线附
                                                                   属设备及部件,6832 医用
                                                                   高能射线设备,6840 临床
                                                                   检验分析仪器,6854 手术
                                                                   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
                                                                             及器具
                                                                   生产企业易瑞生物生产的
                                                                   产品未在中国注册,该产
                                                                   品出口不受限制,且《医
                                       深圳市食品药
                    YSZ20190027                       2021.02.18   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
                                       品监督管理局
                                                                   书附页》所列示的产品清
                                                                     单中包括第三类医疗器
                                                                               械。
医疗器械产品出                                                     生产企业易瑞生物生产的
  口销售证明                                                       产品未在中国注册,该产
                                                                   品出口不受限制,且《医
                    粤深市监械出       深圳市市场监
                                                      2021.10.27   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
                      2019W053           督管理局
                                                                   书附页》所列示的产品清
                                                                     单中包括第三类医疗器
                                                                               械。
                    粤深市监械出       深圳市市场监   2020.01.06   生产企业易瑞生物生产的
易瑞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资质证书名称           编号             发证机构     有效期至        核定事项/产品名称
                     2020W001           督管理局                  产品未在中国注册,该产
                                                                  品出口不受限制,且《医
                                                                  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
                                                                  书附页》所列示的产品清
                                                                    单中包括第三类医疗器
                                                                            械。
                                                                  生产企业易瑞生物生产的
                                                                  产品未在中国注册,该产
                                                                  品出口不受限制,且《医
                   粤深市监械出       深圳市市场监
                                                     2022.02.28   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
                     2020W015           督管理局
                                                                  书附页》所列示的产品清
                                                                    单中包括第三类医疗器
                                                                            械。
                 BE-CA01/1-16522
                   -00001-IVD
                 BE-CA01/1-16522
                   -00002-IVD
                 BE-CA01/1-16522
                   -00003-IVD
                 BE-CA01/1-16522
                   -00004-IVD
                 BE-CA01/1-16522
                   -00005-IVD
                 BE-CA01/1-16522                                         BIOEASY
                   -00006-IVD                                        Immunofluorescence
                 BE-CA01/1-16522                                          Analyzer
                                            /            /
                   -00007-IVD                                     (REF: YRLE01105)等 13 项
                 BE-CA01/1-16522
                                                                            产品
                   -00008-IVD
                 BE-CA01/1-16522
                   -00009-IVD
                 BE-CA01/1-16522
                   -00010-IVD
  CE 认证        BE-CA01/1-16522
                   -00011-IVD
                 BE-CA01/1-16522
                   -00012-IVD
                 BE-CA01/1-16522
                   -00013-IVD
                 BE-CA01/1-16522
                   -00014-IVD
                 BE-CA01/1-16522
                   -00017-IVD
                 BE-CA01/1-16522                                   BIOEASY  Diagnostic
                   -00018-IVD
                                                                     Kit for Luteinizing
                 BE-CA01/1-16522                                    Hormone (LH) - REF:
                   -00019-IVD               /            /            YRLF03501025,
                 BE-CA01/1-16522                                      YRLF03501050,
                   -00020-IVD
                                                                  YRLF03501100 等 8 项产品
                 BE-CA01/1-16522
                   -00022-IVD
                 BE-CA01/1-16522
                   -00023-IVD
                 BE-CA01/1-16522
 易瑞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资质证书名称            编号             发证机构   有效期至        核定事项/产品名称
                     -00024-IVD
                                                                  BIOEASY  Diagnostic
                  BE-CA01/1-16522                                  Kit for Free T4 – REF:
                    -00015-IVD                                        YRLF02901025,
                                             /          /
                  BE-CA01/1-16522
                                                                      YRLF02901050,
                    -00016-IVD
                                                                 YRLF02901100 等 2 项产品
                                                                  BIOEASY  Diagnostic
                                                                            Kit for
                  BE-CA01/1-16522                                Procalcitonin/Interleukin-6
                                             /          /
                    -00021-IVD                                     REF: YRLF00501025,
                                                                      YRLF00501050,
                                                                      YRLF00501100
                  BE-CA01/1-16522
                    -00025-IVD
                  BE-CA01/1-16522                                 BIOEASY Diagnostic
                    -00026-IVD                                   Kit for Novel Coronavirus
                  BE-CA01/1-16522                                (2019-nCoV) Nucleic Acid
                                             /          /           (RT-PCR) - REF:
                    -00028-IVD
                  BE-CA01/1-16522                                YRLP00101050 等 5 项产
                    -00029-IVD                                              品
                  BE-CA01/1-16522
                    -00030-IVD
                                                                 SARS-CoV-2 Ag FIA Rapid
                  DE/CA20/IVD-Car                                   Test (Fluorescence
                                             /          /
                   etechion-44/20                                 Immunochromatographic
                                                                           Assay)
                                                                 BIOEASY Multi-Drug Test
                      K182530                /          -
                                                                             Cup
                                                                  BIOEASY Marijuana Test
                      K192301                /          -            Dip Card, BIOEASY
                                                                     Marijuana Test Strip
                                                                 Bioeasy Marijuana Test Dip
 FDA 认证                                                        Card 40, Bioeasy Marijuana
                                                                  Test Dip Card 20, Bioeasy
                      K192515                /          -
                                                                   Marijuana Test Strip 40,
                                                                   Bioeasy Marijuana Test
                                                                           Strip 20
                                                                   Bioeasy Multi-Drug Test
                      K193480                /          -
                                                                             Cup
                                                                         Design and
                                                                   Development,Production
                                                                   and Distribution of IVD
                                                                   Reagent and Analyzer of
                  Q51020390001Rev                                 Immunochromatographic
TV SD 认证                                   /      2022.07.11
                        .00                                                method
                                                                 (设计和开发、生产和分
                                                                 销;免疫层析法的体外诊
                                                                     断试剂和分析仪)
     注: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之日,上述粤深市监械出 2020W001、粤深市监械出
 2020W015 的《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原件已被主管部门收回。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取得的资质情况并经保荐机构核查,报告期内,
 发行人存在在中国境内生产仅用于出口的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体外诊断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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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事项(以下简称“生产出口医疗器械”)。针对前述事项,保荐机构经核查后
确认如下:

     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
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注册或者办理备案。”根据前述规
定,仅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才需要进行注册或备案,而对在
中国境内生产并在境外销售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并不强制要求必须取得注册
证。

     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生产出口医疗器械的,
应当保证其生产的医疗器械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要求,并将产品相关信息向所
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生产企业接受境外企业委托生产在
境外上市销售的医疗器械的,应当取得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或者同
类产品境内生产许可或者备案。”

     2018 年 8 月 30 日、2019 年 10 月 28 日,发行人分别取得深圳市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核发的《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核准发行人部分未在中国注册
的产品出口销售,其中包括了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体外诊断试剂。2018 年 8
月 10 日、2018 年 11 月 9 日、2019 年 7 月 12 日,发行人分别取得了境外的 CE、
FDA、TV SD 认证。根据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资质部分的负责人
的访谈结果,发行人的业务合同、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发行人的收入成本
表并经保荐机构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在于 2018 年 8 月 30 日取得了《医疗器
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并取得境外的认证后,发行人才生产出口医疗器械。

     因此,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前述生产出口医疗器械事项符合《医疗器械
注册管理办法》及《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3、核查意见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所经营的各项业务均具备相应的资

质。

       (十一)保荐机构关于新法规、政策对公司经营影响的核查

     2020 年 2 月,海外疫情爆发,国内防疫物资开始大量出口,自出口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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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媒体报道关于中国出口物资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较多。在此背景下,国家商

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 2020 年 3 月 31 日、2020 年 4 月

30 日分别发布了《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2020 年第 5 号)、《关于

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2020 年第 12 号),除前述政策外还

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

     经保荐机构核查,由于公司出口西班牙的新冠检测试剂陷入了舆论风波,同

时前述政策对出口物资管制收紧,发行人目前体外诊断产品出口暂时受限,若出

口限制不能尽快解除,这将对公司正在向海外开拓的体外诊断业务造成不利影

响。

       (十二)保荐机构关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选择的核查意见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行业在国内属于新兴行业,同行业可比公司少,主要系从

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制造的公司体量均比较小,国内尚无一家上市公司。目

前 仅 有 6 家新 三板 公司从事 食品 安全快 速检测业 务, 分别为 是勤邦生物

(835044)、食安科技(430437)、中德生物(839805)、迪恩生物(832711)、安

诺科技(872712)、智云达(835950)。公司在选取可比公司时按照“体量较大优

先、业务模式相近优先”的原则来选取,由于安诺科技和智云达规模偏小未选择

进行对比,最终选取了前四家作为可比公司进行对比。

     前述选取的四家公司具体主营业务及产品、客户类型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及产品                    客户类型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试剂和仪器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
  勤邦生物      主要产品以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试剂为主,检测仪器销
                售为辅。检测试剂以农药残留、微生物检测为主。
                食品安全快速检验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   食品生产加工企
  食安科技      务。主要产品包括食品安全智能化快检仪器、互联网   业、食药监等政府
                +第三方检测服务、快检试剂等。                    部门等
                食品、饲料、动物疫病、禁毒检测等快速检测试剂与
  迪恩生物      仪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主要产品为兽
                残、药物滥用检测试剂、仪器和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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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检测试剂、检测仪器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中德生物          主要产品包括食品安全检测试剂、检测仪器,近年来
                    检测仪器销售占比较高。
                    食品安全精准快速检测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
  易瑞生物          关服务。主要产品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试剂、快速检
                    测仪器和相关检测服务。

       由上表可知,公司与选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营业务和客户类型相似,具

备可比性。

       此外,保荐机构查询了国外上市公司,目前上市的公司中主营业务包括食品

安全快速检测业务的公司主要包括“美国 IDEXX(爱德士)”和“美国 Neogen

Corporation(NEOG)”。其中,爱德士的市值超过 200 亿美元,而 Neogen 市值超

过 30 亿美元。国外已出现上市公司主要系国外食品安全快速检验行业起步早于

我国,目前已拥有百亿美元的市场容量,产业发展相对成熟,市场集中度较高。

但由于国外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阶段、客户群体、业务构成、财务口径等与

国内存在差别,因而国外上市公司不适合作为可比公司进行比较。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目前选择的四家可比公司已是市场上可选择的

比较适合发行人的对比公司。

       (十三)保荐机构针对主要客户及新增客户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针对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进行核查,分析变动情况,对

前五大客户的注册经营情况、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新增属于前五

客户的连续性、稳定性,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1、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前五名客户及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客户类型   销售金额    占比
间
2020   境外客户 A                        检测试剂、检测仪器   境外企业     4,733.35   35.97%
年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
                                        检测试剂、快检仪器     企业客户     584.40    4.44%
1-6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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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Chr. Hansen    A/S                检测试剂、快检仪器   境外贸易商     597.18    4.54%
        陕西瑞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检测试剂、快检仪器   境内贸易商     335.35    2.55%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快检服务             政府客户       306.23    2.33%
                                         合计                               6,556.50   49.83%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检测试剂、快检仪器    企业客户    3,671.50   15.35%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快检服务              政府客户    1,276.82    5.34%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2019                                      检测试剂、快检仪器    企业客户      974.98    4.08%
        司
年
        Sudmilk S.A.                      检测试剂、快检仪器   境外贸易商     736.56    3.08%
        陕西瑞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检测试剂、检测仪器   境内贸易商     536.65    2.24%
                                         合计                               7,196.51   30.09%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客车专
                                          检测试剂、检测仪器    企业客户    1,962.52    9.58%
        用车分公司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检测试剂、检测仪器    政府客户    1,364.77    6.66%
2018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
年                                        检测试剂、检测仪器    企业客户    1,043.19    5.09%
        公司
度
        无锡申联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检测仪器              企业客户      506.01    2.47%
        陕西瑞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检测试剂、检测仪器   境内贸易商     394.47    1.92%
                                         合计                               5,270.96   25.72%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
                                          检测试剂、检测仪器    企业客户    1,206.24    8.75%
        公司
2017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仪器设备              政府客户    1,101.20    7.99%
年      陕西瑞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检测试剂、检测仪器   境内贸易商     416.07    3.02%
度      深圳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          检测仪器              政府客户      375.53    2.72%
        天津德丰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检测试剂、检测仪器   境内贸易商     325.36    2.36%
                                         合计                               3,424.40   24.84%

       注:根据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已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的销售额合并计
算;同一控制关系的认定时点均为报告期末。

       2、前五大客户经营情况及关联关系

       保荐机构通过结合工商信息查询、现场访谈、函证等手段对前五大客户进行

了核查,经核查,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均为正常经营的客户,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的情况。

       3、新增属于前五客户的连续性、稳定性

       报告期内,新增的客户属于前五大客户中,分为政府订单客户和非政府订单

客户,其中政府订单客户连续性稳定性相对较弱,而企业订单连续性和稳定性较

强,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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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政府订单客户

     前五大客户变动主要受政府采购增加影响,2017 年国家发布《“十三五”国

家食品安全规划》后,政府采购食品快速检测产品大幅增加,并且多以省为单位

进行采购,单个客户采购金额较大,一旦中标后就容易进入前五大客户,首次采

购包括仪器以及配套试剂,采购金额较大。后续主要待试剂用完后从公司采购所

需要补充的试剂,但金额大大小于首次采购。保荐机构认为,就单个政府订单客

户而言,其可持续性较弱,但从政府订单这一类型而言具备较强的可持续和稳定

性,报告期内,发行人持续获取一定规模的政府订单客户。

     (2)企业订单客户

     企业采购食品快速检测主要用于日常经营,保荐机构针对企业订单的客户进

行了横向对比,查询各企业客户的合作初始时间、连续性以及交易金额情况,经

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企业订单客户具备较强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十四)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重叠情况的核查

     保荐机构将发行人的客户、供应商进行了比对,经核对,发行人存在部分客

户、供应商重叠的情况,存在客户、供应商重叠的情况主要系发行人与对手方存

在互补的关系,在面向终端用户时,发行人与对手方无法全部满足用户的产品需

求,需要从其他厂家采购产品,其中政府订单尤为明显,政府订单可能是以仪器

为主的厂家中标,也可能是以试剂为主的厂家中标,由于政府订单金额一般较大,

单一产生难以满足,从而出现双方中标、交叉采购情形。

     报告期内,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并且双边交易金额均出现 10 万以上的对

手方有三家,分别为北京维德维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仪电溯源科技有限公

司、广州双螺旋基因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向上述三家公司采购及销售情况分别

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交易对手方                   类型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1-6 月
北京维德维康生物技术有              采购           18.24     38.51     38.34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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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销售         312.85    40.92          -           -
上海仪电溯源科技有限公              采购         127.78   198.35          -           -
司                                  销售          25.46   198.67      20.81      0.04
广州双螺旋基因技术有限              采购              -   125.74     225.37    132.83
公司                                销售              -        -      25.22     23.60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与上述交易对手方同时存在采购和销售的双边交易

情况,主要系三者均有共同的用户,在开拓业务过程中存在自身无法满足用户需

求的情况出现了交叉购买情形,符合商业逻辑。

       保荐机构通过走访、函证、检查合同等手段对交易的公允性进行了核查,经

核查,上述交易对手方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定价按照市场原则定价,

交易价格公允。

       (十五)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及新增供应商的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供应商 A                                         1,284.68            19.82%
         东莞市创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179.68            18.20%
 2020
         深圳市麦瑞科林科技有限公司                        231.75               3.57%
年 1-6
         默克化工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223.62               3.45%
  月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有限公司                          190.23               2.93%
                          合计                            3,109.97            47.97%
         广州合尔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75.63               6.82%
         默克化工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297.63               5.40%

2019     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                              258.50               4.69%
年度     广州双螺旋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225.37               4.09%
         广州市澳漪进出口有限公司                          214.01               3.89%
                          合计                            1,371.15            24.90%
         江西江铃汽车集团改装车销售服务有
                                                           526.47               8.98%
 2018    限公司
 年度    广州迪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03.91               6.89%
         睿科仪器(厦门)有限公司                          356.48               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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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广东达元绿洲食品安全科技股份有限
                                                        304.36               5.19%
         公司
         厦门开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40.08               4.09%
                          合计                         1,831.30            31.22%
         厦门开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27.02               7.08%
         东莞市智邦电子有限公司                         196.58               6.13%

 2017    普拉瑞思科学仪器(苏州)有限公司               193.68               6.04%
 年度    上海睿纵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171.08               5.34%
         广州迪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57.95               4.93%
                          合计                          946.31             29.52%
    注:根据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已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的采购额合并
计算;同一控制关系的认定时点均为报告期末。

     1、发行人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前述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前五

大供应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

人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

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 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不存在在

上述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况。

     2、新增供应商情况

     发行人前五大客户出现新增供应商与发行人取得政府订单有较大关系,对于

非政府订单,供应商一般较为稳定,而政府订单由于采购金额较大并且采购种类

较多,针对政府订单发行人可能存在某一年度加大了对某一供应商的采购或向某

一新的供应商直接采购成品,导致前五大供应商发生变化。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的供应商变动不存在异常情况,供应商的变化符合

公司的经营情况。对于受某一政府订单新出现的并提供产成品的供应商连续性较

弱,而对于原材料供应商,其连续性和稳定性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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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资产情况及资产权属的核查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租赁房产、无形资产,具体情况

    如下:

         1、固定资产

         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和办公设备。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资产名称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成新率
        1             机器设备           3,232.81         1,408.65          1,824.15        56.43%
        2           房屋及建筑物         1,024.14           31.18             992.95        96.96%
        3             运输设备             629.30          378.85             250.44        39.80%
        4             办公设备             327.58          166.80             160.77        49.08%
                   合计                  5,213.82         1,985.49          3,228.32        61.92%

         2、租赁房产

         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使用的部分房产为租赁取得。截至本保荐工作报告签署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房产情况如下:

序                                                                                                房屋
        承租方            出租方                地址              面积(m2)       租赁期限
号                                                                                                用途
                                    深圳市宝安区宝城 67 区
                     深圳市资安实                                                  2014.05.15-
1           公司                    安顺达车辆维护中心综合           8,693.86                     综合
                     业有限公司                                                    2024.05.14
                                    楼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铁岗水
                     深圳市桃花源                                                                办公、
                                    库桃花源科技创新园第四                         2016.01.15-
2           公司     物业运营有限                                    4,926.00                    研发、
                                    分园 1 栋厂房、1 栋宿舍                        2021.12.15
                     公司                                                                        生产
                                    楼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深圳市新安甲
                                    67 区留仙一路甲岸科技                          2018.01.20-
3           公司     岸股份合作公                                     47.00                       宿舍
                                    工业园 2 号宿舍 6 楼 604                       2021.01.19
                     司
                                    房
                     北京福宸物业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 8 号                        2020.07.01-
4           公司                                                      49.53                      宿舍
                     管理有限公司   11 层 2 单元 1107                              2021.06.30
                     深圳市桃花源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桃                         2019.07.15-
5           公司                                                        -                         宿舍
                     物业运营有限   花源科技创新园北鹭分园                         20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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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202、204、301、302、303、
                                    304、502、504
                                                                                          实验
                  嵊州市浙东农      嵊州市浙东农副产品物流                  2020.10.1
                                                                                          室及
6        公司     贸发展股份有      中心水果区 187-191 号商      348.70     6-2021.10
                                                                                          办公
                  限公司            铺(摊位)                                 .15
                                                                                           室
                                    东营市黄河路 433 号鸿基                 2020.08.16-
7        公司     商向英                                         88.49                    办公
                                    大厦 B 座 521                           2021.08.15
                  深圳市新政房
                                    深圳市宝安区新政工业园                  2020.01.01-
8        公司     地产开发有限                                  10,057.80                 厂房
                                    厂房 B 栋                               2024.12.31
                  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中
                  中粮地产集团
                                    粮科技工业园宿舍 A 栋                   2020.03.10-
9        公司     深圳工业发展                                   244.62                   宿舍
                                    411、412、414、415、511、               2021.03.09
                  有限公司
                                    514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中
                  中粮地产集团
                                    粮科技工业园宿舍 A 栋                   2020.03.10-
10       公司     深圳工业发展                                   244.62                   宿舍
                                    519、606、607、610、611、               2021.03.09
                  有限公司
                                    615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中
                  中粮地产集团
                                    粮科技工业园宿舍 C 栋                   2020.04.17-
11       公司     深圳工业发展                                   312.08                   宿舍
                                    104、107、109、111、213、               2021.03.09
                  有限公司
                                    214、536、537
                  绍兴市蔬菜果                                              2020.10.2     实验
                                    绍兴市越东南路 200 号蔬
12       公司     品批发交易市                                   700.00     1-2020.12     室及
                                    菜市场内的房间
                  场有限公司                                                   .31        通道
                  中粮地产集团      中粮科技工业园宿舍 A 栋
                                                                            2020.07.23-
13       公司     深圳工业发展      515、517、B 栋 630、C        237.43                   宿舍
                                                                            2021.03.09
                  有限公司          栋 201、203、204 号房
                  深圳市中运泰      中运泰科技工业园 1 号厂                 2020.08.01-
14       公司                                                   1,300.00                  厂房
                  科技有限公司      房 3 楼西侧                             2025.07.31
                                    美生创谷中冬谷栋六楼                    2020.10.1
                  深圳市美生置
15       公司                       601-610、612、614、616、     270.00     0-2024.4.     宿舍
                  业有限公司
                                    618、620、622、624、626                     29
                                    美生创谷中冬谷栋五楼                    2020.11.3
                  深圳市美生置
16       公司                       517.519.521.523.525 及       90.00      -2024.4.3     宿舍
                  业有限公司
                                    522                                         0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
                  深圳市泛得孵                                              2020.12.2
                                    城创业路北侧建设工业园                                办公
17       公司     化器管理有限                                   417.00     5-2025.12
                                    J 栋一层至七层之一层                                  配套
                  公司                                                         .24
                                    -108 房屋
18       公司     深圳市宝安引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       900.00     2020.11.2     仓库
 易瑞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进实业有限公      仙二路引进大厦 7 楼东侧              4-2025.11
               司                                                        .23
                                 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
               北京华卫天和
      北京                       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               2019.06.01-   研发、
19             生物科技有限                                  156.00
      易准                       地庆丰西路 29 号 1 号楼一            2022.05.31    办公
               公司
                                 层 E 区 1102 室
               佛山蚁米价值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南平
      检易                                                            2019.02.15-
20             孵化器有限公      西路广东夏西国际橡塑城      11.00                  办公
      网络                                                            2023.07.31
               司                一期 5 号楼 20032 房
               黑龙江创孵云
     黑龙江                      哈尔滨市南岗区银行街 2               2020.07.01-
21             企业管理有限                                    -                    办公
     分公司                      号 1 号楼 1 层 E08-36 号             2021.06.30
               公司

      ①租赁房产的产权状况

      上述租赁中,第 1、4、6-21 项房产的所有权人已经就出租房屋取得了相关

 产权证书,拥有出租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就第三方作为权利人的房屋,出租方均

 已就其向发行人出租房屋取得了第三方的授权或同意。相关房产租赁合同合法有

 效,不存在潜在的纠纷或争议。

      上述租赁中,第 2、3、5 项房产尚未取得房产权属证书,其中,第 2、5 项

 房产系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建筑。此外,上述第 3-7、9-14、18-21 项租

 赁房产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上述房产虽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但存在相关产权证明文件,且相关所有权

 人已出具声明函,租赁合同均履行良好,不存在产权和租赁纠纷。根据深圳市宝

 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未来五年内,前述无产权证房屋所在地的坐标

 范围内的房产未被纳入政府建设项目计划实施的拆迁范围,办事处也尚未收到上

 述第 2 项房产权利人以拆除重建方式实施城市更新的申请,且前述无产权证房屋

 未申报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和计划,不涉及深圳市及宝安区已批准的城市更新

 项目,不会影响易瑞生物在租赁期限内对相关租赁房产的使用;根据深圳市宝安

 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出具的证明,发行人租赁的第 2 项房产,尚未经该局纳

 入城市更新拆除重建范围。

      此外,第 5 项房产的出租方深圳市桃花源物业运营有限公司已出具《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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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承诺如因政府产业政策调整而导致易瑞生物无法租用第 5 项房产,深圳市

桃花源物业运营有限公司将立即通知易瑞生物并在同等条件下安排其他房产供

其继续使用,确保新提供的房产需不低于租赁房产的基本条件,且租赁期限不少

于原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

     ②租赁房产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目前的生产经营场所均通过租赁方式取得,该等租赁情况对发行人生

产经营稳定性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属行业为轻资产行业,主要生

产经营活动为试剂及仪器的研发、生产、组装,产品研发、生产设备小型化,生

产线占用面积不大,相对机动灵活,对租赁房屋不存在特殊要求,该等场地易于

获得,成本可控,即使出现极端情况无法继续租赁,发行人亦可在较短时间内搬

迁至其他场所。

     发行人租赁的上述房产中,第 1、2、8 项租赁房产为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其

中第 1 项、8 项房产已完成租赁备案手续,相关权利人已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租

赁合同合法有效,不存在潜在的纠纷或争议。第 2 项房产虽未取得房产权属证书,

但存在相关产权证明文件,相关所有权人已出具声明函,租赁合同均履行良好,

不存在产权和租赁纠纷;针对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建筑,相关政府部门已出具证

明,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而搬迁的风险相对较小。其他未取得房产权属证书的

瑕疵房产主要用作宿舍、仓库,租赁面积较小,不属于发行人核心生产经营场所,

可替代性强,即使搬迁风险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也较小。

     发行人自租赁上述房屋使用以来,未因此发生纠纷或受到政府部门的调查、

处罚,未影响到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的实际使用。为避免公司所租赁的部分厂

房由于权属瑕疵给公司带来生产经营风险,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朱海、

王金玉已出具承诺函,承诺: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若易瑞生物所租赁的房产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要

求被拆除或拆迁,或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或者出现任何纠纷,给易瑞生物造成经

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搬迁的成本与费用等直接损失,拆除、搬迁期间

因此造成的经营损失,被有权部门罚款或者被有关当事人追索而支付的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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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将在无需发行人支付任何对价的情况下承担上述损失,对发行人因此产

生的经济损失或支出的费用予以全额补偿并对此承担连带责任,以保证发行人免

于遭受损失。”

     3、无形资产

     截至本保荐工作报告签署之日,公司的主要无形资产包括商标、专利、软件

著作权以及非专利技术,具体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拥有 33 项注册商标,其中,国内注册商标 18 项,国外/

国际注册商标 15 项;

     (2)公司已获授权专利 64 项,其中发明专利 18 项、实用新型专利 30 项、

外观设计专利 16 项;

     (3)软件著作权 20 项;

     (4)2019 年 1 月 2 日,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中国兽医药品

监察所与公司签订《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将其拥有的布鲁氏菌抗体

cELISA 检测试剂盒生产技术项目的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与公司,公司受让并支

付使用费。合同有效期 10 年,自 2019 年 1 月至 2029 年 1 月。2019 年 11 月 7

日,让与方与公司签订《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将其拥有的一项技术秘

密的使用权、转让权(全球独家、排他的,唯一的)转让与公司,公司受让并支

付相应的转让费,该技术秘密的实施期限为永久。

     4、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前述拥有的资产均为合法取得并拥有资产的

所有权和使用权,资产均在有效的权利期限内,不存在抵押、质押或优先权等权

利瑕疵或限制;发行人目前的生产经营场所均通过租赁方式取得,该等租赁情况

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稳定性不存在重大影响。


     (十七)保荐机构关于关联关联化后继续交易的核查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关联方非关联化后继续交易的情形,公司于 201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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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22 日将其持有的通量检测 15%股权全部转让至无关联第三方,但发行人与

通量检测持续交易,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通量检测          销售商品             124.10       411.77      133.51       100.29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0.94%      1.72%        0.65%        0.73%


     保荐机构通过对通量检测进行现场访谈、查阅合同、与其他客户的交易价格

进行比对,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与通量检测的交易系按市场定价原则

定价,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为发行人调节收入或成本费用等输送利益的情形。

     (十八)保荐机构关于收入确认原则的核查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商品销售,一类为提供检测服务,具

体情况如下:

     1、商品销售

     公司商品销售包括检测试剂和检测仪器,发行人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下

游客户分为企业类客户、政府客户、贸易商(内销)、贸易商(外销)四类,以

下为针对不同客户的具体收入确认政策及收入确认时点:

    客户类型           收入确认政策                          收入确认时点

企业类客户                                收到客户签收回单的,以签收回单签收日期作为
                                          收入确认时点和依据,若客户未及时反馈,则查
贸易商(内销)                            询物流记录,以收货方签收时间作为收入确认时
                                          点和依据。
                   公司将产品发运给客
                                          (1)未约定出具验收报告的,收到客户签收回单
                   户,交付并经客户确认
                                          的,以签收回单签收日期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和依
                   后确认销售收入。
                                          据,若客户未及时反馈,则查询物流记录,以收
政府类客户
                                          货方签收时间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和依据。
                                          (2)约定出具验收报告的,完成验收并出具验收
                                          报告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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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类型          收入确认政策                     收入确认时点
                    公司产品在完成报关、
                    装货离港或离岸后公
                    司不再承担相关风险, 取得报关单、提单等出口单据,按照提单日期当
 贸易商(外销)
                    且取得报关单、提单等 月确认收入
                    相关单据后确认销售
                    收入。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产品发出后退货率保持在 1%以内,控制在较低的水平,

 产品经客户签收后主要风险与报酬已转移。

      2、检测服务

      检测服务业务的确认收入时点为提供的检测服务已经完成,并将检测报告交

 付客户,经客户验收后确认营业收入。

      3、核查结论

      保荐机构了解了发行人销售业务模式,访谈主要客户,获取发行人收入确认

 具体依据,结合发行人销售模式、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等;对发行人收入确认

 政策进行分析,确认发行人的收入确认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通过

 抽查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等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对发行人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

 确认进行了截止性测试,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提前或延迟确认收入的情况;通过

 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会计政策,确认发行人收入确认原则的合理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收入确认标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发行人收入确认时点恰当,不存在提前或延迟确认收入的情况,与行业惯例不存

 在重大差异。

      (十九)保荐机构关于境外收入的核查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包含境外收入,主要通过境外贸易商和企业

 类客户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类别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易瑞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企业类客户         3,460.77     27.33     12,413.27      56.37     10,173.01        52.14      6,119.83      45.47
境内
       政府类客户         1,369.49     10.82      4,863.26      22.08      6,691.06        34.29      5,556.10      41.28
客户
       贸易商              590.95       4.67      1,464.23       6.65      1,505.77         7.72      1,504.00      11.17

境外   贸易商             2,507.92     19.81      3,281.84      14.90      1,141.57         5.85       280.36        2.08

客户   企业类客户         4,733.35     37.38             -            -           -              -            -           -

       合计              12,662.48    100.00     22,022.59     100.00     19,511.42       100.00     13,460.28     100.00

              注:企业类客户包括除贸易商之外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其他类型企业等。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境外收入占比分别为 2.08%、5.85%和 14.09%

       和 57.19%。

              保荐机构通过检查合同、订单、报关单以及实地走访、函证或视频访谈等方

       式对海外客户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1)海外客户主要为贸易商,2020 年 1-6 月新增境外企业类客户;

              (2)发行人对境外客户函证、走访或视频访谈等核查方式得到了境外客户

       的确认,同时发行人海关出口数据、退税金额等与境外收入相匹配,保荐机构认

       为,发行人的境外收入真实可信赖;

              (3)发行人对境外客户的销售价格、毛利率不存在明显高于内销同类产品

       的情形;

              (4)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所在地贸易政策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十)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第四季度销售占比较高的核查

              发行人存在较为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变动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项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季度收入           1,698.62           2,483.21               3,026.03          6,252.42
         2017 年度
                           占比                12.62%           18.45%                22.48%             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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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项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季度收入          2,181.72          4,020.43        4,902.63          8,406.64
  2018 年度
                   占比             11.18%            20.61%          25.13%            43.09%

                 季度收入          3,969.65          4,007.28        5,364.51          8,748.72
  2019 年度
                   占比             17.97%            18.14%          24.28%            39.60%

                 季度收入          6,403.75          6,258.73                  -               -
2020 年 1-6 月
                   占比             50.57%            49.43%                   -               -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出现了较大的波动,其中第四季度

占比最高。发行人主要客户为企业和政府客户,其中政府部门对于食品安全快速

检测产品的采购通常遵循上半年制定计划、履行预算、审批、招标等程序,并于

下半年进行付款、采购和验收。政府收入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较大,导

致发行人在下半年的收入比重占比较高,季节性特征较为明显。

     同行业可比公司食安科技、中德生物、迪恩生物下半年确认收入均占全年收

入的 70%左右,由此可见,易瑞生物第四季度销售收入占比较高的特征与同行业

可比公司一致,符合行业特征。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重要销售合同确认周期不存在明显短于发行人可比

公司通常收入确认周期的情形,不存在对个别客户销售金额大幅增长的情形,不

存在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二十一)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第三方回款的核查

     保荐机构通过核对发行人银行流水回款对象与账面客户进行比对,经核查,

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存在第三方回款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境内第三方回款                 62.89              289.54            372.61             354.94
 境外第三方回款                 31.19               75.38             24.04                    -
       合计                     94.08              364.92            396.65             354.94
     营业收入               13,158.68            23,917.80         20,493.34          13,788.78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0.71%               1.53%             1.94%              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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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境外第三方回款已折算成人民币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同时存在境内和境外第三方回款的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境内第三方回款的合理性及真实性核查

     发行人境内第三方回款客户主要为牧场服务中心、地区性贸易商和小型零售

商。该类客户以服务周边奶农和消费者为主,主要提供客户所需的生产、检测产

品,具有工作人员少、采购金额小、所处位置分散、财务管理不规范的特点。客

户的股东或管理人为了方便通常会采用个人账户进行第三方回款。

     保荐机构针对境内第三方回款情况,核对了合同、出库单、发货单、款项支

付相关约定,同时访谈了财务人员、相关客户等,经核查,境内第三方回款对应

的交易均有相应的交易凭据,第三方回款对应销售的真实性可以确认。

     2、境外第三方回款的合理性及真实性核查

     报告期内,易瑞生物产品有少量销往巴基斯坦等国家,由于该国家受到美元

外汇管制或限制,需要通过第三方公司支付货款,具有商业合理性。且报告期内

公司境外客户第三方回款占营业收入比重极低,不会对公司运营产生重大影响。

     保荐机构针对境外第三方回款情况,核对了合同、出库单、发货单、款项支

付相关约定,同时访谈了财务人员、相关客户等,经核查,境外第三方回款对应

的交易均有相应的交易凭据,第三方回款对应销售的真实性可以确认。

     (二十二)保荐机构关于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核查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分别为 6.27 次/年、5.34 次/年、3.65 次/年和

1.89 次/年,对应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为 58.21 天、68.35 天、100.00 天和 193.12

天。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在 2017 年和 2018 年保持较为稳定。2019 年度,发

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上年下降较多,主要系 2019 年 12 月份发行人对厦门金龙

实现了 3,671.50 万元的销售额,该笔业务于 2019 年 12 月 13 日验收发行人全部

产品并出具验收单,年末尚未完成款项的结算,导致当年期末应收账款较高,进

而影响了当期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截止本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出具日,厦门金龙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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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大部分回款,尚余 200.00 万元质保金待产品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纠纷的

情况下进行支付。

     保荐机构通过检查合同条款、访谈客户等手段对报告期内对客户的结算政策

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报告期内信用政策及执行情况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放宽信

用政策来扩大销售的情形。

     (二十三)保荐机构关于存货库龄超过 1 年的核查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存货库龄基本在 1 年以内,发行人对于库龄较长已超过

使用期限的产品已计提跌价准备。

     保荐机构协同会计师对存货进行了跌价计提测试,同时对存货进行了盘点,

盘点时对库龄较长的存货进行了重点关注,通过盘点来进一步验证存货跌价计提

的充分性,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对库龄超过 1 年的存货已充分计提跌

价准备。

     (二十四)保荐机构关于机器设备与产能匹配的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中的机器设备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2020.06.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账面原值                 3,232.81           2,764.19       2,180.61           1,884.75
      累计折旧                 1,408.65           1,265.08         973.45            754.45
      账面价值                 1,824.15           1,499.11       1,207.17           1,130.30
     营业总收入               13,158.68          23,917.80      20,493.34         13,788.78


     报告期内,固定资产中的机器设备账面原值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与同行业

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勤邦生物                   未披露            未披露         15.26%             16.48%
      食安科技                   未披露             1.83%          1.90%              3.63%
      迪恩生物                   未披露            62.86%         54.38%             29.23%
      中德生物                   未披露            20.56%         17.03%              5.35%
易瑞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可比公司平均值                未披露          28.42%       22.14%           13.76%
      易瑞生物                  24.57%           11.56%       10.64%           13.67%
注:勤邦生物已经于 2019 年 10 月从新三板摘牌。

     2017 年度,易瑞生物的机器设备账面原值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和同行业可比

公司平均值接近,但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因为

2018 年度,迪恩生物的在建工程“迪恩生物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专用设备”,导致机器设备的账面原值较 2017 年末增

加 72.79%,但营业收入未出现大幅增长。若剔除迪恩生物,则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同行业可比公司固定资产中的机器设备账面原值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平均

值分别为 11.40%和 11.20%,和易瑞生物保持一致。

     保荐机构获取公司机器设备清单,对重要机器设备进行盘点,对生产负责人

进行访谈,通过公开资料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机器设备和产能的匹配情况。经核

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机器设备原值与产能的比值和同行业可比公司保持一致。

     (二十五)保荐机构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核查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财务情况、业务情况、相关制度建立等进行了了解,并

对募投项目相关数据进行了测算,针对募集资金运用的核查结论如下:

     1、募投项目于发行人现有的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条

件、管理能力、发展目标等匹配;

     2、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受到国家政策支持,行业需求快速增长,发行人现有

的产能存在瓶颈,募投项目具备必要性;通过多年发展,发行人已有了一定技术

积累,并且有较好的管理和销售能力,因此,发行人的募投项目具备了可行性和

合理性。

     3、发行人已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

的专项账户,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募投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新的同业竞争,不会对发行人独立

性产生不利影响。
易瑞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十六)保荐机构关于重大合同的核查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重大合同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发行人目前正在履行的合

同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不存在因不能履约、违约等事项对发行人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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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证券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意见的核查情况

     本保荐机构在尽职调查范围内,并在合理、必要、适当及可能的调查、验证

和复核的基础上,对发行人律师国浩(深圳)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业报告进行了必要的调查、验证和复核:

     (一)核查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及其签字人员的执业资格;

     (二)对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和内控鉴证报告等专

项审核意见,以及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与《招股说明书》和本

保荐机构出具的报告以及尽职调查工作底稿进行比较和分析;

     (三)与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项目主要经办人数次沟通以及通过召开例会、中介机构协调会等形式对相关问题

进行讨论分析;

     (四)就有关问题通过向有关部门、机构及其他第三方进行必要的查证和询

证。

     本保荐机构认为,对可能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实质性影响的重大事项,上述

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专业意见与本保荐机构的相关判断不存在重大差异。

     (以下无正文)
易瑞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项目组成员:
                  余前昌              张雪梅



项目协办人:
                   胡天一



保荐代表人:
                     刘鸿斌                        郭     哲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
                                          杨      志



内核负责人:
                                            马     乐



保荐业务负责人:
                                          张      军



保荐机构总经理:
                                          张     涛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魏庆华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