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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瑞生物: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2020年5月22日)2021-01-21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           于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31、41、42 楼        邮编:518034

31/F、41/F、42F, Tequbaoye Buliding, 6008 Shennan Avenue, Shenzhen, Guangdong Province 518034, China

                    电话/Tel: (+86)(755) 8351 5666   传真/Fax: (+86)(755) 8351 5333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〇年五月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编号: GLG/SZ/A3990/FY/2020-134



致: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特聘专项
法律顾问,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出具了《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易
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及《国浩律师(深圳)事务
所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根据
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下发的 191717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
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本所律师对相关法律
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对发行人于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期间的情
况进行了补充核查,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出具了《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因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并上市制作补充申请文件所使用的财务会计报告期间
调整为 2017 年度、2018 年度以及 2019 年度,且《证券法》已于 2019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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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日修订通过,并于 2020 年 3 月 1 日施行;故本所律师对发行人于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以下简称“加审期间”)是否存在影响本次
发行并上市的情形及在调整后的财务会计报告期间是否符合发行上市的实质条
件进行了核查与验证,同时,对《反馈意见》要求解释和说明的法律问题进行了
补充核查。现本所律师就相关事项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及《补充法律意
见书(一)》的补充,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准。本所律师在《法律
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中声明的事项适用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使用的简称含义,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其余均与《法
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使用的简称含义一
致。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
人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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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关于《反馈意见》回复的更新


     反馈问题 1:

     2013 年 6 月,尹珍春代朱海持有易瑞有限 15%的股份,次月,尹珍春将代
持股权转让给陈平、朱海解除代持。2017 年 4 月,易凯瑞、易达瑞向公司增资。
2017 年 11 月,钟杰慧向公司增资。2018 年 9 月,深创投等向公司增资。2018
年 10 月,王金玉、付辉、卢和华与深创投及南山红土投资进行股权转让。

     请发行人:(1)说明尹珍春代朱海持股的原因,代持形成过程,代持仅 1 个
月即解除代持的原因。尹珍春将代持股权转让给陈平是否取得朱海合法有效授
权,各方之间是否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2017 年 11 月以来历次股权变动的定价
依据、定价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检中心性质,与
公司业务相关性,朱海任职经历是否影响其持有公司股份。(2)说明易凯瑞、易
达瑞的历史沿革,其各出资人的资金来源,在公司任职情况,出资人是否存在代
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或他人持有出资的情形。(3)深创投及南山红土投资等
外部股东与发行人及相关主体之间是否存在对赌协议或类似安排,如存在,请说
明是否符合有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发行人是否存在股东人数超 200 人情形;请按
照监管政策说明并披露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情况。(4)在历次股权转让、转增股
本、利润分配、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过程中,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是否依法履行纳
税义务,是否存在因未及时缴纳税款被处罚的风险。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
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尹珍春代朱海持股的原因,代持形成过程,代持仅 1 个月即解除
代持的原因。尹珍春将代持股权转让给陈平是否取得朱海合法有效授权,各方
之间是否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2017 年 11 月以来历次股权变动的定价依据、定
价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检中心性质,与公司业
务相关性,朱海任职经历是否影响其持有公司股份

     1.说明尹珍春代朱海持股的原因,代持形成过程,代持仅 1 个月即解除代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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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因

     2013 年 6 月,尹珍春受让王豫生持有的易瑞有限 15.00%的股权即 150.00 万
元出资额。2013 年 7 月,尹珍春将其持有的易瑞有限 6.00%的股权即 60.00 万元
出资额转让给陈平、将其持有的易瑞有限 9.00%的股权即 90.00 万元出资额转让
给朱海。

     根据本所律师对朱海、尹珍春的访谈结果及前述人员分别出具的声明、朱海
与尹珍春签署的《股权代持协议书》及《股权代持协议书之解除协议》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尹珍春于 2013 年 6 月至 2013 年 7 月之间持有的易瑞有限的股权实际
系代朱海持有。

     (1)尹珍春代朱海持股的原因

     根据朱海、王豫生、尹珍春出具的书面声明,朱海与尹珍春签署的《股权代
持协议书》及本所律师对朱海、王豫生、尹珍春的访谈结果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王豫生拟转让其持有的易瑞有限的股权,但因朱海及其配偶王金玉资金紧张,因
此朱海向其商业合作伙伴尹珍春提出借款请求,尹珍春同意以其当时可调动的自
有资金先代朱海支付部分股权转让价款,但提出需将该部分拟受让的股权登记在
尹珍春名下,在朱海寻找其他的财务投资者并归还尹珍春提供的借款后才解除代
持关系,故此朱海与尹珍春签署了《股权代持协议书》,约定尹珍春代朱海受让
王豫生持有的易瑞有限 15.00%的股权即 150.00 万元出资额。

     (2)代持形成过程

     2013 年 5 月 28 日,易瑞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王豫生将其持有
的易瑞有限 15.00%的股权即 150.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尹珍春,其他股东放弃优
先购买权。

     2013 年 5 月 28 日,易瑞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变更后的《深圳市易瑞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章程》。

     2013 年 5 月 29 日,朱海与尹珍春签署《股权代持协议书》,约定朱海委托
尹珍春代朱海受让王豫生持有的易瑞有限 15.00%的股权即 150.00 万元出资额,
并以尹珍春名义与王豫生签署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公司章程等相应的法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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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2013 年 5 月 29 日,王豫生、尹珍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王豫生
将其持有的易瑞有限 15.00%的股权即 150.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尹珍春。该《股
权转让协议书》已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29 日出具
的编号为 JZ20130530024 的《股权转让见证书》见证。

     根据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3 年 6 月 8 日出具编号为[2013]
第 5263959 号《准予登记通知书》,易瑞有限前述股权转让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至此,尹珍春作为名义股东,代朱海持有易瑞有限 15.00%股权即 150.00
万元出资额。

     (3)代持仅 1 个月即解除代持的原因

     根据朱海与尹珍春签署的《股权代持协议书》及《股权代持协议书之解除协
议》,朱海及尹珍春出具的书面声明及本所律师对朱海、尹珍春的访谈结果并经
本所律师核查,尹珍春代朱海持有易瑞有限股权仅 1 个月即解除代持的原因系朱
海寻找到了新的财务投资者并可通过取得新的财务投资者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来归还尹珍春提供的借款,因此根据朱海与尹珍春签署的《股权代持协议书》的
约定,尹珍春按照朱海的要求,将代朱海持有的易瑞有限 6.00%的股权即 60.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陈平、将代朱海持有的易瑞有限 9.00%的股权即 90.00 万元出
资额转让给朱海,并与朱海签署了《股权代持协议书之解除协议》,从而解除代
持关系。

       2.尹珍春将代持股权转让给陈平是否取得朱海合法有效授权,各方之间是否
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2013 年 6 月 19 日,朱海与尹珍春签署《股权代持协议书之解除协议》,约
定尹珍春根据朱海要求,将尹珍春代朱海持有的易瑞有限 6.00%股权即 60.00 万
元出资额转让给陈平,将尹珍春代朱海持有的易瑞有限 9.00%股权即 90.00 万元
出资额转让给朱海。

     根据易瑞生物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朱海、陈平、尹珍春出具的书面声明,
朱海与尹珍春签署的《股权代持协议书》及《股权代持协议书之解除协议》,尹
珍春、陈平出具的收款确认及本所律师对朱海、尹珍春、陈平的访谈结果并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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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律师核查,尹珍春将代持股权转让给陈平已经取得朱海合法有效授权,朱海与
尹珍春之间以及陈平与尹珍春之间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3.2017 年 11 月以来历次股权变动的定价依据、定价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2017 年 11 月以来,易
瑞生物共进行了 3 次增资、1 次股权转让。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相
关增资协议书/股权转让协议书、相关股东出具的书面说明及本所律师对相关股
东的访谈结果,发行人 2017 年 11 月以来历次股权变动的基本情况、定价依据的
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基本情况                      定价依据               差异原因
                                                    双方按照预估的易
2017 年 12
               发行人以 505.051 万元价格向钟        瑞生物 2017 年净利
月:整体变
               杰慧增发 50.5051 万股股份,增        润为基础,按照投       /
更后的第一
               资价格为 10.00 元/股。               前估值 5 亿元为依
次增资
                                                    据并协商确定。
               发行人以 2,070.00 万元价格向深                              2017 年至 2018 年,
               创投增发 52.0670 万股股份、以        双方按照预估的易       发行人进入快速发展
2018 年 9 月:
               3,105.00 万元价格向南山红土增        瑞生物 2018 年的净     期,行业政策向好,
整体变更后
               发 78.1006 万股股份、以 1,035.00     利润为基础,以投       产品不断成熟,利润
的第二次增
               万元价格向福田红土增发               后估值 20.70 亿元      增速快,因此估值大
资
               26.0336 万股股份,增资价格约为       为依据确定。           幅提升。
               39.76 元/股。
               王金玉将其持有的易瑞生物
                                                    根据受让方深创
               52.0670 万股股份以 1,899.9978 万                            本次股权转让与同期
                                                    投、南山红土增资
2018 年 10     元价格转让给南山红土,付辉将                                增资系一揽子交易,
月:                                                易 瑞 生 物 的 20.70
               其持有的易瑞生物 18.2235 万股                               经各方协商,在同期
                                                    亿元投后估值并由
整体变更后     股份以 665.0011 万元的价格转让                              增资的基础上给予一
                                                    双方协商予以一定
的第一次股     给深创投,卢和华将其持有的易                                定的折扣,因此价格
                                                    转让折扣,按照转
权转让         瑞 生 物 18.2235 万 股 股 份 以                             较同期增资价格较
                                                    让估值 19 亿元为依
               665.0011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创                               低。
                                                    据确定。
               投,转让价格约为 36.49 元/股。
               红杉智盛以 17,500.00 万元价格
               认购发行人新增股本 419.2195 万
               股股份、宝安基金以 2,000.00 万
               元价格认购发行人新增股本             按照前次投资后         由于发行人进入快速
2019 年 1 月: 47.9108 万 股 股 份 、 深 创 投 以   20.7 亿元估值上浮      发展时期,且本次增
整体变更后 500.00 万元价格认购发行人新增            5%即 21.735 亿元       资时间略后于前次增
第三次增资 股本 11.9777 万股股份、南山红            投前估值为依据确       资,因此估值较前次
               土以 1,000.00 万元价格认购发行       定。                   略有增加。
               人新增股本 23.9554 万股股份、
               福田红土以 1,000.00 万元价格认
               购发行人新增股本 23.9554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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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增资价格约为 41.74 元/股。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相关增资协议书/股权转让协议书、钟杰
慧、深创投、南山红土、福田红土、红杉智盛、宝安基金、王金玉、卢和华、付
辉出具的书面说明及本所律师对前述股东的访谈结果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 2017
年 11 月以来,发行人新增股东钟杰慧、深创投、南山红土、福田红土、红杉智
盛、宝安基金均系外部投资者,相关增资及股权转让的定价均以对发行人的估值
为依据并经各方协商确定,且尽管前述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存在一定差异,但该
等差异具有合理性。

     4.说明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检中心性质,与公司业务相关性,朱海任职
经历是否影响其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朱海的个人简历、朱海填写的调查表、本所律师对朱海的访谈结果、发
行人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2004 年至 2010 年,朱海于深圳出
入境检验检疫局(现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工作。2011 年 11 月,朱
海通过股权受让方式成为易瑞有限的股东。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于 2004 年 11 月 1 日出具的中央编办复字
[2004]159 号《关于设立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等问题的
批复》、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分别于 2011 年 3 月及 2019 年 5 月出具的《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
中心系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于 2011 年 3 月及 2019 年 5 月出具的《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现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其目前的宗旨和经营范围为“为出入境食
品、化妆品、动植物提供检验检疫技术保障。食品、化妆品、动植物及其他应检
物检验检测、检疫、隔离检疫与检疫处理 检验检疫方法、标准拟定 公共卫生与
水质、土壤检验检测相关风险分析 相关技术研究开发与服务。”经查询原深圳出
入境检验检疫局官方网站,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是深圳
地区专业从事进出口食品、化妆品、供港食品和东江水等检测的专业检测机构。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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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内的主营业务为食品安全精准快速检测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相关服务。
因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主要是
提供技术保障、检验监测、拟定相应的检验方法和标准及进行相关的风险分析,
属于检测机构,应归类为检测服务业;发行人主要进行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及相关服务,属于制造业;二者行业属性不同。

       根据深圳海关人事处出具的《证明》,朱海于原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现
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责为食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体系
运行、科研标准化及技术管理工作;在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现深圳海关)食
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工作期间,朱海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
公务员,也不属于参公管理人员。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朱海于 2004 年至 2010
年的任职经历不影响其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二)说明易凯瑞、易达瑞的历史沿革,其各出资人的资金来源,在公司
任职情况,出资人是否存在代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或他人持有出资的情形

       1.易凯瑞

       (1)历史沿革

       根据易凯瑞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易凯瑞的历史沿革具体如下:

       ①设立

       2016 年 11 月 4 日,易凯瑞全体合伙人易瑞控股、耐氪咨询制定并签署了《深
圳易凯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根据该《合伙协议》,易凯瑞设立时的名
称为“深圳易凯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耐氪咨询、易瑞控股认缴财
产份额总额为 500.00 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耐氪咨询。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易凯
瑞的设立已经工商主管部门核准。

       易凯瑞设立时的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耐氪咨询             250.00               50.00       普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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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         易瑞控股              250.00                       50.0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500.00                       100.00                   -

       ②第一次财产份额转让

       2017 年 5 月 27 日,易凯瑞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耐氪咨询
将其持有的易凯瑞 109.166652 万元财产份额转让给袁克湖等 35 人,具体情况如
下:

                                           转让易凯瑞的财产            占易凯瑞财产份额的比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份额(万元)                    例(%)

      1                   袁克湖                   20.000000                 4.000000

      2                   颜文豪                   16.666666                 3.333333

      3                   李细清                   8.333333                  1.666666

      4                   全红花                   8.333333                  1.666666

      5                   王西丽                   5.000000                  1.000000

      6                   王炳志                   5.000000                  1.000000

      7                   严义勇                   3.333333                  0.666666

      8                   杨星星                   3.333333                  0.666666

      9                   钟茂春                   3.333333                  0.666666

      10                  杨年松                   3.333333                  0.666666

      11    耐氪咨询      邱复先                   3.333333                  0.666666

      12                  安国玉                   1.666666                  0.333333

      13                  杨家豪                   1.666666                  0.333333

      14                  蒋彩虹                   1.666666                  0.333333

      15                  万群雄                   1.666666                  0.333333

      16                   李城                    1.666666                  0.333333

      17                   马涛                    1.666666                  0.333333

      18                  李美霞                   1.666666                  0.333333

      19                  黎宏彬                   1.666666                  0.333333

      20                   何健                    1.666666                  0.333333

      21                  石锡莲                   1.666666                  0.33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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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转让易凯瑞的财产         占易凯瑞财产份额的比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份额(万元)                 例(%)

     22                     张美娟                 1.666666               0.333333

     23                     杨林林                 0.833333               0.166666

     24                     游腾飞                 0.833333               0.166666

     25                     许稳健                 0.833333               0.166666

     26                     刘超立                 0.833333               0.166666

     27                     周志云                 0.833333               0.166666

     28                     陈允玲                 0.833333               0.166666

     29                     左永姿                 0.833333               0.166666

     30                     刘亚西                 0.833333               0.166666

     31                      林妍                  0.833333               0.166666

     32                     曾玉苑                 0.833333               0.166666

     33                     马红圳                 0.833333               0.166666

     34                     赵昀祺                 0.833333               0.166666

     35                     王虹冰                 0.833333               0.166666

      2017 年 5 月 27 日,耐氪咨询分别与袁克湖等 35 人就上述转让事项签订《深
圳易凯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出资额转让协议》。

      2017 年 5 月 27 日,易凯瑞全体合伙人签署了变更后的《深圳易凯瑞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7 年 5 月 27 日出具的《变更(备案)通知
书》,易凯瑞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易凯瑞的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号
 1           耐氪咨询               140.833348                28.166684      普通合伙人
 2           易瑞控股               250.000000                50.000000      有限合伙人
 3            袁克湖                20.000000                 4.000000       有限合伙人
 4            颜文豪                16.666666                 3.333333       有限合伙人
 5            李细清                 8.333333                 1.666666       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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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号
 6           全红花            8.333333           1.666666     有限合伙人
 7           王西丽            5.000000           1.000000     有限合伙人
 8           王炳志            5.000000           1.000000     有限合伙人
 9           严义勇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0           杨星星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1           钟茂春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2           杨年松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3           邱复先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4           安国玉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5           杨家豪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6           蒋彩虹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7           万群雄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8            李城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9            马涛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0           李美霞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1           黎宏彬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2            何健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3           石锡莲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4           张美娟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5           杨林林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6           游腾飞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7           许稳健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8           刘超立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9           周志云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0           陈允玲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1           左永姿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2           刘亚西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3            林妍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4           曾玉苑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5           马红圳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6           赵昀祺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7           王虹冰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1-4-11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号
              合计                 500.000000            100.000000              -

         ③第二次财产份额转让

         2017 年 12 月 15 日,易凯瑞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耐氪咨
询将其持有的易凯瑞 30.833331 万元财产份额转让给颜文豪等 8 人,具体情况如
下:

                                               转让易凯瑞的财产      占易凯瑞财产份额的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份额(万元)            比例(%)

     1                       颜文豪               20.000000               4.000000

     2                       王西丽                3.333333               0.666666

     3                       严义勇                2.500000               0.500000

     4                       欧阳海桥              1.666666               0.333333
              耐氪咨询
     5                          贾露               0.833333               0.166666

     6                       高荣健                0.833333               0.166666

     7                       魏世塨                0.833333               0.166666

     8                       黄向阳                0.833333               0.166666

         2017 年 12 月 15 日,耐氪咨询分别与颜文豪等 8 人就上述转让事项签订《深
圳易凯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出资额转让协议》。

         2017 年 12 月 15 日,易凯瑞全体合伙人签署了变更后的《深圳易凯瑞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根据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易凯瑞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易凯瑞的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号
 1            耐氪咨询             110.000017            22.000021          普通合伙人
 2            易瑞控股             250.000000            50.000000          有限合伙人
 3             颜文豪              36.666666              7.333333          有限合伙人
 4             袁克湖              20.000000              4.000000          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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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号
 5           全红花            8.333333           1.666666     有限合伙人
 6           李细清            8.333333           1.666666     有限合伙人
 7           王西丽            8.333333           1.666666     有限合伙人
 8           严义勇            5.833333           1.166666     有限合伙人
 9           王炳志            5.000000           1.000000     有限合伙人
10           杨星星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1           钟茂春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2           杨年松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3           邱复先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4           安国玉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5           杨家豪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6           蒋彩虹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7           万群雄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8            李城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9            马涛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0           李美霞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1           黎宏彬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2            何健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3           石锡莲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4           张美娟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5          欧阳海桥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6           杨林林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7           游腾飞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8           许稳健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9           刘超立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0           周志云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1           陈允玲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2           左永姿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3           刘亚西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4            林妍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5           曾玉苑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6           马红圳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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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号
37           赵昀祺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8           王虹冰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9            贾露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40           高荣健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41           魏世塨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42           黄向阳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合计               500.000000         100.000000        -

     ④第三次财产份额转让

     2018 年 3 月 9 日,易凯瑞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贾露将其
持有易凯瑞 0.166666%财产份额即 0.833333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耐氪咨询。

     2018 年 3 月 9 日,耐氪咨询与贾露签署《深圳易凯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出
资额转让协议》,约定贾露将其持有易凯瑞 0.166666%的财产份额即 0.833333 万
元财产份额转让给耐氪咨询。

     2018 年 3 月 9 日,易凯瑞全体合伙人签署了变更后的《深圳易凯瑞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根据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易凯瑞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易凯瑞的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号
 1          耐氪咨询          110.833350         22.166687     普通合伙人
 2          易瑞控股          250.000000         50.000000     有限合伙人
 3           颜文豪           36.666666           7.333333     有限合伙人
 4           袁克湖           20.000000           4.000000     有限合伙人
 5           全红花            8.333333           1.666666     有限合伙人
 6           李细清            8.333333           1.666666     有限合伙人
 7           王西丽            8.333333           1.666666     有限合伙人
 8           严义勇            5.833333           1.166666     有限合伙人
 9           王炳志            5.000000           1.000000     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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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号
10           杨星星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1           钟茂春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2           杨年松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3           邱复先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4           安国玉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5           杨家豪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6           蒋彩虹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7           万群雄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8            李城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9            马涛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0           李美霞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1           黎宏彬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2            何健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3           石锡莲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4           张美娟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5          欧阳海桥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6           杨林林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7           游腾飞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8           许稳健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9           刘超立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0           周志云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1           陈允玲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2           左永姿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3           刘亚西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4            林妍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5           曾玉苑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6           马红圳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7           赵昀祺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8           王虹冰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9           高荣健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40           魏世塨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41           黄向阳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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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号
           合计                500.000000         100.000000        -

     ⑤第四次财产份额转让

     2018 年 7 月 16 日,易凯瑞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万群雄将
其持有易凯瑞 0.333333%财产份额即 1.666666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耐氪咨询;同意
钟茂春将其持有易凯瑞 0.666666%财产份额即 3.333333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耐氪
咨询。

     2018 年 7 月 16 日,易凯瑞全体合伙人签署了变更后的《深圳易凯瑞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2018 年 7 月 23 日,耐氪咨询分别与万群雄、钟茂春签署《深圳易凯瑞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出资额转让协议》,约定万群雄将其持有易凯瑞 0.333333%财产份
额即 1.666666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耐氪咨询,钟茂春将其持有易凯瑞 0.666666%
财产份额即 3.333333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耐氪咨询。

     根据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易凯瑞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易凯瑞的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号
 1          耐氪咨询           115.833349         23.166686     普通合伙人
 2          易瑞控股           250.000000         50.000000     有限合伙人
 3           颜文豪            36.666666           7.333333     有限合伙人
 4           袁克湖            20.000000           4.000000     有限合伙人
 5           全红花             8.333333           1.666666     有限合伙人
 6           李细清             8.333333           1.666666     有限合伙人
 7           王西丽             8.333333           1.666666     有限合伙人
 8           严义勇             5.833333           1.166666     有限合伙人
 9           王炳志             5.000000           1.000000     有限合伙人
10           杨星星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1           杨年松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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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号
12           邱复先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3           安国玉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4           杨家豪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5           蒋彩虹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6            李城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7            马涛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8           李美霞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9           黎宏彬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0            何健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1           石锡莲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2           张美娟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3          欧阳海桥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4           杨林林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5           游腾飞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6           许稳健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7           刘超立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8           周志云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9           陈允玲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0           左永姿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1           刘亚西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2            林妍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3           曾玉苑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4           马红圳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5           赵昀祺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6           王虹冰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7           高荣健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8           魏世塨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9           黄向阳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合计               500.000000         100.000000        -

     ⑥第五次财产份额转让

     2019 年 1 月 9 日,易凯瑞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游腾飞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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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持有易凯瑞 0.166666%的财产份额即 0.833333 出资额转让给耐氪咨询。

     2019 年 1 月 9 日,易凯瑞全体合伙人签署了变更后的《深圳易凯瑞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019 年 1 月 9 日,游腾飞和耐氪咨询签署《深圳易凯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出资额转让协议》,约定游腾飞将其持有易凯瑞 0.166666%财产份额即 0.833333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耐氪咨询。

     根据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 月
9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易凯瑞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易凯瑞的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号
 1          耐氪咨询          116.666682         23.333352     普通合伙人
 2          易瑞控股          250.000000         50.000000     有限合伙人
 3           颜文豪           36.666666           7.333333     有限合伙人
 4           袁克湖           20.000000           4.000000     有限合伙人
 5           全红花            8.333333           1.666666     有限合伙人
 6           李细清            8.333333           1.666666     有限合伙人
 7           王西丽            8.333333           1.666666     有限合伙人
 8           严义勇            5.833333           1.166666     有限合伙人
 9           王炳志            5.000000           1.000000     有限合伙人
10           杨星星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1           杨年松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2           邱复先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3           安国玉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4           杨家豪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5           蒋彩虹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6            李城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7            马涛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8           李美霞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9           黎宏彬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0            何健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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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号
21           石锡莲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2           张美娟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3          欧阳海桥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4           杨林林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5           许稳健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6           刘超立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7           周志云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8           陈允玲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9           左永姿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0           刘亚西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1            林妍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2           曾玉苑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3           马红圳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4           赵昀祺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5           王虹冰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6           高荣健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7           魏世塨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8           黄向阳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合计                500.000000         100.000000        -

     ⑦执行事务合伙人第一次变更

     2019 年 3 月 5 日,易凯瑞全体合伙人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并作出决议,同
意耐氪咨询由“普通合伙人”变更为“有限合伙人”,王炳志由“有限合伙人”
变更为“普通合伙人”;同意易凯瑞执行事务合伙人由“耐氪咨询”变更为“王
炳志”。

     2019 年 3 月 5 日,易凯瑞全体合伙人签署了变更后的《深圳易凯瑞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根据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易凯瑞本次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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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完成后,易凯瑞的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号
 1           王炳志            5.000000           1.000000     普通合伙人
 2          易瑞控股          250.000000         50.000000     有限合伙人
 3          耐氪咨询          116.666682         23.333352     有限合伙人
 4           颜文豪           36.666666           7.333333     有限合伙人
 5           袁克湖           20.000000           4.000000     有限合伙人
 6           全红花            8.333333           1.666666     有限合伙人
 7           李细清            8.333333           1.666666     有限合伙人
 8           王西丽            8.333333           1.666666     有限合伙人
 9           严义勇            5.833333           1.166666     有限合伙人
10           杨星星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1           杨年松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2           邱复先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3           安国玉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4           杨家豪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5           蒋彩虹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6            李城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7            马涛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8           李美霞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9           黎宏彬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0            何健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1           石锡莲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2           张美娟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3          欧阳海桥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4           杨林林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5           许稳健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6           刘超立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7           周志云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8           陈允玲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9           左永姿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0           刘亚西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1            林妍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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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号
32           曾玉苑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3           马红圳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4           赵昀祺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5           王虹冰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6           高荣健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7           魏世塨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8           黄向阳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合计                500.000000         100.000000        -

     ⑧第六次财产份额转让

     2019 年 7 月 31 日,易凯瑞全体合伙人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并作出决议,同
意赵昀祺将其持有易凯瑞 0.166666%财产份额即 0.833333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王
炳志。

     2019 年 10 月 28 日,赵昀祺和王炳志签署《深圳易凯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出资额转让协议》,约定赵昀祺将其持有易凯瑞 0.166666%财产份
额即 0.833333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王炳志。

     2019 年 10 月 28 日,易凯瑞全体合伙人签署了变更后的《深圳易凯瑞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出具的《变更(备案)通
知书》,易凯瑞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易凯瑞的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号
 1           王炳志             5.833333           1.166666     普通合伙人
 2          易瑞控股           250.000000         50.000000     有限合伙人
 3          耐氪咨询           116.666682         23.333352     有限合伙人
 4           颜文豪            36.666666           7.333333     有限合伙人
 5           袁克湖            20.000000           4.000000     有限合伙人
 6           全红花             8.333333           1.666666     有限合伙人
 7           李细清             8.333333           1.666666     有限合伙人




                                     1-4-21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号
 8           王西丽            8.333333           1.666666     有限合伙人
 9           严义勇            5.833333           1.166666     有限合伙人
10           杨星星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1           杨年松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2           邱复先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3           安国玉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4           杨家豪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5           蒋彩虹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6            李城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7            马涛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8           李美霞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9           黎宏彬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0            何健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1           石锡莲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2           张美娟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3          欧阳海桥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4           杨林林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5           许稳健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6           刘超立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7           周志云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8           陈允玲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9           左永姿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0           刘亚西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1            林妍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2           曾玉苑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3           马红圳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4           王虹冰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5           高荣健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6           魏世塨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7           黄向阳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合计               500.000000         100.000000        -

     ⑨第七次财产份额转让




                                    1-4-22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20 年,易凯瑞全体合伙人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杨年松
将其持有易凯瑞 0.666666%财产份额即 3.333333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王炳志。

     2020 年,杨年松和王炳志签署《深圳易凯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转让协议》,约定杨年松将其持有易凯瑞 0.666666%财产份额即 3.333333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王炳志。

     2020 年,易凯瑞全体合伙人签署了变更后的《深圳易凯瑞管理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出具的《变更(备案)通知
书》,易凯瑞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易凯瑞的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号
 1           王炳志            9.166666           1.833333     普通合伙人
 2          易瑞控股          250.000000         50.000000     有限合伙人
 3          耐氪咨询          116.666682         23.333352     有限合伙人
 4           颜文豪           36.666666           7.333333     有限合伙人
 5           袁克湖           20.000000           4.000000     有限合伙人
 6           全红花            8.333333           1.666666     有限合伙人
 7           李细清            8.333333           1.666666     有限合伙人
 8           王西丽            8.333333           1.666666     有限合伙人
 9           严义勇            5.833333           1.166666     有限合伙人
10           杨星星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1           邱复先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2           安国玉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3           杨家豪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4           蒋彩虹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5            李城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6            马涛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7           李美霞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8           黎宏彬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9            何健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4-23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号
20           石锡莲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1           张美娟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2          欧阳海桥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3           杨林林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4           许稳健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5           刘超立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6           周志云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7           陈允玲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8           左永姿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9           刘亚西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0            林妍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1           曾玉苑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2           马红圳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3           王虹冰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4           高荣健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5           魏世塨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6           黄向阳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合计                500.000000           100.000000               -

       (2)合伙人的资金来源及任职情况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易凯瑞合伙人出资凭证及其出具的声明及承诺
函,易凯瑞合伙人填写的调查表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易凯瑞合伙人出资的资金来源、任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合伙人         出资的资金来源                  任职情况
                                                       发行人研发项目主管兼招投
   1              王炳志       家庭积蓄、投资收益
                                                               标主管
   2           易瑞控股           股东实缴出资                      -
   3           耐氪咨询           股东实缴出资                      -
   4              颜文豪       家庭积蓄、投资收益        发行人副总经理、董事
                                                       发行人技术总监,曾担任发
   5              袁克湖            家庭积蓄
                                                             行人监事职务
   6              全红花            家庭积蓄             发行人抗体制备技术员




                                     1-4-2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合伙人         出资的资金来源            任职情况
   7            李细清            家庭积蓄          发行人研发项目主管
   8            王西丽            家庭积蓄         发行人生产部经理、监事
   9            严义勇            家庭积蓄           发行人研发副主管
  10            杨星星          家庭积蓄及借款      发行人研发项目主管
                                                   发行人原投融资总监,于
  11            邱复先            家庭积蓄
                                                       2018 年 4 月离职
  12           欧阳海桥           家庭积蓄          发行人研发项目主管
  13             何健             家庭积蓄            发行人后勤主管
  14            安国玉            家庭积蓄            发行人审计经理
  15            李美霞            家庭积蓄          发行人人事主管、监事
  16            张美娟            家庭积蓄            发行人研发组长
  17             马涛             家庭积蓄          发行人研发项目主管
  18            杨家豪            家庭积蓄            发行人财务主管
  19            蒋彩虹            家庭积蓄          发行人订单处理专员
  20            石锡莲            家庭积蓄            发行人质量主管
  21             李城             家庭积蓄          发行人技术服务部经理
  22            黎宏彬            家庭积蓄            发行人后勤主管
  23             林妍             家庭积蓄            发行人生产组长
  24            周志云            家庭积蓄          发行人仪器生产主管
  25            魏世塨            家庭积蓄          发行人研发项目主管
  26            黄向阳            家庭积蓄            发行人体系主管
  27            曾玉苑            家庭积蓄            发行人质检主管
  28            刘超立        家庭积蓄和投资收益     发行人招投标组长
  29            刘亚西            家庭积蓄           发行人仓库管理员
  30            马红圳            家庭积蓄          发行人有机合成工程师
  31            陈允玲            家庭积蓄          发行人试纸条生产主管
  32            王虹冰            家庭积蓄          发行人研发项目主管
  33            许稳健            家庭积蓄            发行人研发组长
  34            杨林林            家庭积蓄          发行人抗原制备技术员
  35            左永姿            家庭积蓄            发行人包装主管
  36            高荣健            家庭积蓄           发行人研发工程师

       (3)易凯瑞出资人是否存在代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或他人持有出资的
情形



                                   1-4-25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易凯瑞全体合伙人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全体合伙人填写的调查表,本
所律师对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的访谈结果,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出具的
书面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易凯瑞的出资人
不存在代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或他人持有易凯瑞出资的情形。

       2.易达瑞

       (1)历史沿革

       根据易达瑞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易达瑞的历史沿革具体如下:

       ①设立

       2016 年 11 月 3 日,易达瑞全体合伙人易瑞控股、耐氪咨询制定并签署了《深
圳易达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根据该《合伙协议》,易达瑞设立时的名
称为“深圳易达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耐氪咨询、易瑞控股认缴财
产份额总额为 500.00 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耐氪咨询。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易达
瑞的设立已经工商主管部门核准。

       易达瑞设立时的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耐氪咨询             250.00                       50.00          普通合伙人
  2          易瑞控股             250.00                       50.00          有限合伙人
           合计                   500.00                    100.00                 -

       ②第一次财产份额转让

       2017 年 6 月 22 日,易达瑞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耐氪咨询
将其持有的易达瑞 23.333331 万元财产份额转让给钟沐生等 6 人,其他合伙人放
弃优先购买权,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易凯瑞的财产份        占易凯瑞财产份额的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额(万元)                比例(%)

      1                       钟沐生                10.000000               2.000000
              耐氪咨询
      2                       王行众                3.333333                0.666666




                                           1-4-26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                       黄乐意             3.333333                0.666666

      4                       谢本华             3.333333                0.666666

      5                       蒋清文             1.666666                0.333333

      6                       曾祥翔             1.666666                0.333333

       2017 年 6 月 22 日,耐氪咨询分别与钟沐生等 6 人就上述转让事项签署了《深
圳易达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出资额转让协议》。

       2017 年 6 月 22 日,易达瑞全体合伙人签署了变更后的《深圳易达瑞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易达
瑞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易达瑞的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号
 1             耐氪咨询           226.666669            45.333336          普通合伙人
 2             易瑞控股           250.000000            50.000000          有限合伙人
 3              钟沐生            10.000000             2.000000           有限合伙人
 4              黄乐意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5              谢本华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6              王行众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7              曾祥翔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8              蒋清文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合计                500.000000           100.000000               -

       ③第二次财产份额转让

       2017 年 7 月 3 日,易达瑞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耐氪咨询
将其持有的易达瑞 31.666666 万元财产份额转让给高世涛等 5 人,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易凯瑞的财产份        占易凯瑞财产份额的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额(万元)                比例(%)

      1                       高世涛             10.000000               2.000000

      2        耐氪咨询       杨耐钦             10.000000               2.000000

      3                        沈晗              5.000000                1.000000




                                        1-4-27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4                      李松              3.333333           0.666666

     5                     秦会东             3.333333           0.666666

     2017 年 7 月 3 日,易达瑞全体合伙人签署了变更后的《深圳易达瑞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2017 年 7 月 3 日,耐氪咨询分别与高世涛等 5 人就上述转让事项签订《深
圳易达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出资额转让协议》。

     根据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7 年 7 月
3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易达瑞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易达瑞的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号
 1          耐氪咨询           195.000003           39.000004      普通合伙人
 2          易瑞控股           250.000000           50.000000      有限合伙人
 3           钟沐生            10.000000             2.000000      有限合伙人
 4           高世涛            10.000000             2.000000      有限合伙人
 5           杨耐钦            10.000000             2.000000      有限合伙人
 6            沈晗              5.000000             1.000000      有限合伙人
 7           黄乐意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8           谢本华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9           王行众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0            李松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1           秦会东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2           曾祥翔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3           蒋清文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合计                500.000000           100.000000          -

     ④第三次财产份额转让

     2017 年 12 月 15 日,易达瑞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耐氪咨
询将其持有易达瑞 2.00%的财产份额即 10.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杨耐钦。

     2017 年 12 月 15 日,易达瑞全体合伙人签署了变更后的《深圳易达瑞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1-4-28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17 年 12 月 15 日,耐氪咨询、杨耐钦签署了《深圳易达瑞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出资额转让协议》,约定耐氪咨询将其持有易达瑞 2.00%的财产份额即 10.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杨耐钦。

     根据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易达瑞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易达瑞的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号
 1          耐氪咨询           185.000003         37.000004     普通合伙人
 2          易瑞控股           250.000000         50.000000     有限合伙人
 3           杨耐钦            20.000000           4.000000     有限合伙人
 4           钟沐生            10.000000           2.000000     有限合伙人
 5           高世涛            10.000000           2.000000     有限合伙人
 6            沈晗              5.000000           1.000000     有限合伙人
 7           黄乐意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8           谢本华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9           王行众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0            李松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1           秦会东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2           曾祥翔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3           蒋清文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合计                500.000000         100.000000        -

     ⑤第四次财产份额转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易达瑞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高世涛
将其持有易达瑞 0.333334%的财产份额即 1.666667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耐氪咨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易达瑞全体合伙人签署了变更后的《深圳易达瑞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2017 年,耐氪咨询、高世涛签署了《深圳易达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出资额
转让协议》,约定高世涛将其持有易达瑞 0.333334%的财产份额即 1.666667 万元
出资额转让给耐氪咨询。




                                     1-4-29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易达瑞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易达瑞的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号
 1          耐氪咨询           186.666670         37.333338     普通合伙人
 2          易瑞控股           250.000000         50.000000     有限合伙人
 3           杨耐钦            20.000000           4.000000     有限合伙人
 4           钟沐生            10.000000           2.000000     有限合伙人
 5           高世涛             8.333333           1.666666     有限合伙人
 6            沈晗              5.000000           1.000000     有限合伙人
 7           黄乐意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8           谢本华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9           王行众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0            李松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1           秦会东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2           曾祥翔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3           蒋清文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合计                500.000000         100.000000        -

     ⑥执行事务合伙人第一次变更

     2019 年 3 月 5 日,易达瑞召开合伙人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钟沐生由“有
限合伙人”变更为“普通合伙人”、耐氪咨询由“普通合伙人”变更为“有限合
伙人”;同意执行事务合伙人由“耐氪咨询”变更为“钟沐生”。

     2019 年 3 月 5 日,易达瑞全体合伙人签署了变更后的《深圳易达瑞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根据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易达瑞本次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

     本次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完成后,易达瑞的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1-4-30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号
 1           钟沐生           10.000000           2.000000     普通合伙人
 2          易瑞控股          250.000000         50.000000     有限合伙人
 3          耐氪咨询          186.666670         37.333338     有限合伙人
 4           杨耐钦           20.000000           4.000000     有限合伙人
 5           高世涛            8.333333           1.666666     有限合伙人
 6            沈晗             5.000000           1.000000     有限合伙人
 7           黄乐意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8           谢本华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9           王行众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0            李松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1           秦会东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2           曾祥翔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3           蒋清文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合计               500.000000         100.000000        -

     ⑦第五次财产份额转让

     2020 年,易达瑞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王行众将其持有易
达瑞 0.333333%的财产份额即 1.666666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钟沐生。

     2020 年,易达瑞全体合伙人签署了变更后的《深圳易达瑞管理咨询合伙企
业合伙协议》。

     2020 年,钟沐生、王行众签署了《深圳易达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出资额转
让协议》,约定王行众将其持有易达瑞 0.333333%的财产份额即 1.666666 万元出
资额转让给钟沐生。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出具的《变更(备案)通知
书》,易达瑞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易达瑞的合伙人、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号
 1           钟沐生           11.666666           2.333333     普通合伙人
 2          耐氪咨询          186.666670         37.333338     有限合伙人




                                    1-4-31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号
 3            易瑞控股           250.000000           50.000000           有限合伙人
 4             杨耐钦            20.000000             4.000000           有限合伙人
 5             高世涛             8.333333             1.666666           有限合伙人
 6              沈晗              5.000000             1.000000           有限合伙人
 7             黄乐意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8             谢本华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9              李松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0             秦会东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1             王行众             1.666667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2             曾祥翔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3             蒋清文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合计                500.000000           100.000000               -

         (2)易达瑞合伙人的出资来源及任职情况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易达瑞合伙人出资凭证及其出具的声明及承诺
函,易达瑞合伙人填写的调查表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易达瑞合伙人的出资的资金来源、任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合伙人         出资的资金来源                  任职情况
     1              钟沐生            家庭积蓄           发行人国际业务部销售总监
     2          易瑞控股            股东实缴出资                      -
     3          耐氪咨询            股东实缴出资                      -
     4              杨耐钦       家庭积蓄和投资收益      发行人政府业务部销售总监
                                                         发行人副总经理、乳品销售
     5              高世涛            家庭积蓄
                                                         部销售总监
                                                         发行人企业及农业销售部销
     6               沈晗             家庭积蓄
                                                         售副总监
     7              秦会东            家庭积蓄           发行人销售经理
     8              黄乐意            家庭积蓄           发行人销售经理
     9               李松             家庭积蓄           发行人销售经理
  10                谢本华            家庭积蓄           发行人销售经理
  11                王行众            家庭积蓄           发行人销售经理
  12                曾祥翔            家庭积蓄           发行人销售经理




                                       1-4-32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13            蒋清文            家庭积蓄        发行人销售经理

       (3)易达瑞出资人是否存在代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或他人持有出资的
情形

       根据易达瑞全体合伙人出具的声明及承诺函,全体合伙人填写的调查表,本
所律师对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的访谈结果,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出具的
书面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易达瑞的出资人
不存在代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或他人持有易达瑞出资的情形。

       (三)深创投及南山红土投资等外部股东与发行人及相关主体之间是否存
在对赌协议或类似安排,如存在,请说明是否符合有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发行
人是否存在股东人数超 200 人情形;请按照监管政策说明并披露申报前一年新增
股东情况。

       1.深创投及南山红土投资等外部股东与发行人及相关主体之间是否存在对
赌协议或类似安排,如存在,请说明是否符合有关监管要求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签署的协议,历次增
资及股权转让的款项支付缴纳凭证,发行人股东出具的声明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
股东的访谈结果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深创投、南山红土、福田红土、红杉智盛、
宝安基金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存在对赌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1)与深创投、南山红土、福田红土曾存在的对赌协议

       2018 年,发行人、易瑞控股、朱海、王金玉、付辉、卢和华、林季敏、易
凯瑞、易达瑞、钟杰慧与深创投、南山红土、福田红土签署了《深圳市创新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福田
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深圳市易瑞控股有限公司 朱海 王金
玉 付辉 卢和华 林季敏 深圳易凯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深圳易达瑞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 钟杰慧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合同书》(以下简称
“《增资合同书》”),其中第 7.3 条、第 7.4 条、第 8 条就优先认购增资权、
优先受让权、引入新投资方的限制等进行了约定。




                                   1-4-33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18 年,发行人、易瑞控股、朱海、王金玉与深创投、南山红土、福田红
土签署了《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朱海 王
金玉 深圳市易瑞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合同
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深创投补充协议一》”),就股权回购、公司清
算与补偿等内容进行了约定。根据前述补充协议第 5.2 条约定:“各方确认,本
合同自公司向证券审核部门提交并受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材料之
日起自动终止并失效;无论任何原因,如出现公司上市申请被否决或公司自行撤
回上市申请材料等情况的,本合同将恢复效力。”

     2019 年,发行人、易瑞控股、朱海、王金玉、付辉、卢和华、林季敏、易
凯瑞、易达瑞、钟杰慧与深创投、南山红土、福田红土签署了《深圳市创新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南山
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朱海、王金玉、深圳市易瑞控股有限
公司、付辉、卢和华、林季敏 深圳易凯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深圳易达瑞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钟杰慧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合同书之补充
协议(二)》(以下简称“《深创投补充协议二》”),约定《增资合同书》第
7.3 条、第 7.4 条、第 8 条自发行人向证券审核部门提交并受理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申请材料之日起自动终止并失效;无论任何原因,如出现发行人上市
申请被否决或发行人自行撤回上市申请材料等情况的,本前述款项将恢复效力,
且恢复效力追溯至各方《增资合同书》签署之日。

     2019 年 1 月,发行人、易瑞控股、朱海、王金玉与深创投、南山红土、福
田红土签署了《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朱
海 王金玉 深圳市易瑞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合同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深创投补充协议三》”),就股权回购、
公司清算与补偿等内容进行了约定。根据前述补充协议第 4.3 条约定:“各方确
认,本合同自公司向证券审核部门提交并受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材
料之日起自动终止并失效;无论任何原因,如出现公司上市申请被否决或公司自
行撤回上市申请材料等情况的,本合同将恢复效力。”




                                 1-4-3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19 年 11 月,发行人、易瑞控股、朱海、王金玉与深创投、南山红土、福
田红土签署了《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朱
海 王金玉 深圳市易瑞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合同书之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确认《深创投补充协议一》、《深创投补充
协议三》自该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并终止履行,各方对于该协议的履行及终止事
项无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2019 年 11 月,发行人、易瑞控股、朱海、王金玉、付辉、卢和华、林季敏、
易凯瑞、易达瑞、钟杰慧与深创投、南山红土、福田红土签署了《深圳市创新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福
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深圳市易瑞控股有限公司 朱海 王
金玉 付辉 卢和华 林季敏 深圳市易凯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
市易达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钟杰慧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合同书之补充协议(三)》,确认《增资合同书》中第 7.3 条、第
7.4 条、第 8 条自该协议签署之日起终止并失效,各方不再继续履行前述条款之
约定,自该协议解除之日起各方权利义务终止,且各方对于前述条款的履行及其
终止并失效无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根据发行人、易瑞控股、朱海、王金玉、深创投、南山红土、福田红土、付
辉、卢和华、林季敏、易凯瑞、易达瑞、钟杰慧出具的声明,各方均确认,发行
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及深创投、南山红土、福田红土之
间的对赌协议已经有效解除,相关股东与深创投、南山红土、福田红土之间的股
东的特殊权利的条款已经有效终止,各方之间不存在其他有效的对赌协议或股东
特殊权利安排,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与红杉智盛、宝安基金曾存在的对赌协议

     2019 年 1 月,发行人、易瑞控股、朱海、王金玉、付辉、卢和华、林季敏、
易凯瑞、易达瑞、钟杰慧与深创投、南山红土、福田红土、红杉智盛、宝安基金
签署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智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宝
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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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与深圳市易瑞控股有限公司 朱海、王金玉、付辉、卢和华、林季
敏、钟杰慧 易凯瑞、易达瑞、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红土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
协议》”),其中第 8.3 条、8.4 条、第 9 条、第 12 条就优先认购增资权、优先
受让权、引入因投资者的限制、清算财产的分配等内容进行了约定。根据前述《投
资协议》第 20.3 条的约定:“本协议第八条’8.3 优先认购增资权’、’8.4 优先受
让权’,第九条’引进新投资者的限制’以及第十二条’清算财产的分配’自公司向证
券审核部门提交并受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材料之日起自动终止并
失效;无论因任何原因,如出现公司上市申请被否决或公司自行撤回上市申请材
料等情况的,该等条款将自动恢复效力。各方同意前述情形下,不影响本协议其
他条款的效力。”

     2019 年 1 月,发行人、易瑞控股、朱海、王金玉与红杉智盛、宝安基金签
署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智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宝安
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与朱海 王金玉 深圳市易瑞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深
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红杉补充
协议一》”),对股权回购、公司清算与补偿等内容进行了约定根据前述补充协
议第 4.4 条约定:“各方确认,本补充协议自公司向证券审核部门提交并受理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材料之日起自动终止并失效;无论因任何原因,如
出现公司上市申请被否决或公司自行撤回上市申请材料等情况的,本补充协议将
恢复效力。”

     2019 年 11 月,发行人、易瑞控股、朱海、王金玉、付辉、卢和华、林季敏、
易凯瑞、易达瑞、钟杰慧与深创投、南山红土、福田红土、红杉智盛、宝安基金
签署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智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宝
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红
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与深圳市易瑞控股有限公司 朱海、王金玉、付辉、卢和华、林季
敏、钟杰慧 深圳市易凯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易达瑞管理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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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确认《投
资协议》第 8.3 条、8.4 条、第 9 条、第 12 条自该协议签署之日起终止并失效,
各方不再继续履行前述条款之约定,且各方对于前述条款的履行及终止并失效无
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2019 年 11 月,发行人、易瑞控股、朱海、王金玉与红杉智盛、宝安基金签
署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智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宝安
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与朱海 王金玉 深圳市易瑞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深
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确认《红杉
补充协议一》自该协议签署之日起终止履行,且各方权利义务自该协议生效之日
起终止,各方对于该协议的履行及终止事项无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根据发行人、易瑞控股、朱海、王金玉、付辉、卢和华、林季敏、易凯瑞、
易达瑞、钟杰慧、深创投、南山红土、福田红土、红杉智盛、宝安基金出具的声
明,各方均确认,发行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及红杉智盛、
宝安基金之间的对赌协议已经有效终止,相关股东与红杉智盛、宝安基金、深创
投、福田红土、南山红土之间的股东的特殊权利的条款已经有效终止,各方不存
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综上,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与深创投、南山红土、福田红土、红杉智盛、宝安基金曾存在的对赌协议已经终
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深创投、南山红土、福田红土、红杉智
盛、宝安基金现不存在有效的对赌协议。

     2.发行人是否存在股东人数超 200 人情形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股东名册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发行人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易瑞控股       15,100.1310               41.9448

     2             朱海          6,278.6407               17.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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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3           红杉智盛                 2,632.1286             7.3115

     4            易凯瑞                  2,354.4903             6.5403

     5            易达瑞                  2,354.4903             6.5403

     6               付辉                 1,486.6346             4.1295

     7            王金玉                  1,242.7502             3.4521

     8            卢和华                  1,219.7923             3.3883

     9           南山红土                  967.6829              2.6880

     10           林季敏                   800.5267              2.2237

     11           深创投                   630.9513              1.7526

     12           钟杰慧                   317.1034              0.8808

     13          福田红土                  313.8630              0.8718

     14          宝安基金                  300.8147              0.8356

              合计                        36,000.0000           100.0000

     上述 14 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6 名,非自然人股东 8 名。发行人的非自然
人股东中的深创投、南山红土、福田红土、红杉智盛均系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私募基金备案登记的专业机构,均分别视为 1 名股东;易瑞控股、易凯瑞、
易达瑞、宝安基金的股东/合伙人需穿透计算。穿透后的股权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1)易瑞控股

     根据易瑞控股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企查查网站,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之日,易瑞控股出资人的穿透核
查的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人姓名                     出资人性质
     1                           朱海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2                          王金玉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3                          谢志团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2)易凯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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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易凯瑞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企查查网站,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之日,易凯瑞出资人的穿透核查的
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人姓名/名称             出资人性质
      1                      王炳志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2                     易瑞控股                      /
     2-1                      朱海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2-2                     王金玉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2-3                     谢志团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3                     耐氪咨询                      /
     3-1                      朱海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3-2                     王金玉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4                      颜文豪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5                      袁克湖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6                      全红花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7                      李细清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8                      王西丽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9                      严义勇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10                     杨星星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11                     邱复先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12                    欧阳海桥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13                      何健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14                     安国玉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15                     李美霞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16                     张美娟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17                      马涛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18                     杨家豪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19                     蒋彩虹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20                     石锡莲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21                      李城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22                     黎宏彬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23                      林妍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24                     周志云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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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出资人姓名/名称               出资人性质
      25                       魏世塨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26                       黄向阳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27                       曾玉苑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28                       刘超立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29                       刘亚西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30                       马红圳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31                       陈允玲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32                       王虹冰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33                       许稳健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34                       杨林林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35                       左永姿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36                       高荣健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3)易达瑞

     根据易达瑞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企查查网站,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之日,易达瑞出资人的穿透核查的
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人姓名/名称             出资人性质

       1                     钟沐生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2                    易瑞控股                      /

      2-1                     朱海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2-2                    王金玉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2-3                    谢志团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3                    耐氪咨询                      /

      3-1                     朱海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3-2                    王金玉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4                     杨耐钦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5                     高世涛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6                      沈晗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7                     秦会东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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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出资人姓名/名称            出资人性质

       8                     黄乐意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9                      李松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10                    谢本华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11                    王行众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12                    曾祥翔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13                    蒋清文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4)深创投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编号为 SD2401 号《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证明》并经本所律师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核查,深创投已根据《证券
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要求,于
2014 年 4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登记,基金编号
为 SD2401。深创投系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备案登记的专业投
资机构,无需继续穿透。

     (5)南山红土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编号为 SEE756 号《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证明》并经本所律师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核查,南山红土已根据《证
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要求,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登记,基金编号
为 SEE756。南山红土系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备案登记的专业
投资机构,无需继续穿透。

     (6)福田红土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编号为 ST6576 号《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证明》并经本所律师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核查,福田红土已根据《证
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要求,于
2017 年 6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登记,基金编号
为 ST6576。福田红土系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备案登记的专业
投资机构,无需继续穿透。



                                       1-4-41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7)红杉智盛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编号为 SEN719 号《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证明》并经本所律师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核查,红杉智盛已根据《证
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要求,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登记,基金编号
为 SEN719。红杉智盛系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备案登记的专业
投资机构,无需继续穿透。

     (8)宝安基金

     根据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网站,截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出之日,宝安基金出资人的穿透核查的情况如下:

        序号                出资人姓名/名称                     出资人性质

         1        深圳市宝安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市宝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1-1                                              政府部门,无需继续穿透
                  (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

     根据前述出资人穿透核查情况,发行人的股东穿透核查至最终出资方且剔除
重复主体后的人数如下:

                                                                            穿透至最终出资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穿透至最终出资人
                                                                                人数量
    1            易瑞控股               朱海、王金玉、谢志团                      3
    2              朱海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1
    3            红杉智盛          已备案的私募基金,无需继续穿透                 1
                                 王炳志、朱海、王金玉、谢志团、颜文
                                 豪、袁克湖、全红花、李细清、王西丽、
                                 严义勇、杨星星、邱复先、欧阳海桥、
                                 何健、安国玉、李美霞、张美娟、马涛、
    4             易凯瑞         杨家豪、蒋彩虹、石锡莲、李城、黎宏              37
                                 彬、林妍、周志云、魏世塨、黄向阳、
                                 曾玉苑、刘超立、刘亚西、马红圳、陈
                                 允玲、王虹冰、许稳健、杨林林、左永
                                             姿、高荣健
                                 钟沐生、朱海、王金玉、谢志团、杨耐
                                 钦、高世涛、沈晗、秦会东、黄乐意、
    5             易达瑞                                                         14
                                 李松、谢本华、王行众、曾祥翔、蒋清
                                                 文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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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透至最终出资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穿透至最终出资人
                                                                           人数量
    6              付辉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1
    7             王金玉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1
    8             卢和华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1
    9            南山红土         已备案的私募基金,无需继续穿透             1
   10             林季敏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1
   11             深创投          已备案的私募基金,无需继续穿透             1
   12             钟杰慧               自然人,无需继续穿透                  1
   13            福田红土         已备案的私募基金,无需继续穿透             1
                                深圳市宝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深
   14            宝安基金                                                    1
                                    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
                            合计(剔除重复)                                57

     注:上述最终出资人合计数为 65 名,剔除重复后为 57 名。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穿透后的发行人股
东人数未超过 200 人,发行人不存在股东人数超 200 人情形。

     3.请按照监管政策说明并披露申报前一年新增股东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出具的
191717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接收凭证》、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出具的
受理序号为 191717 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发行人申报前一年的新增股东为深创投、南山红土、福田红土、红杉智盛、宝安
基金。前述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1)深创投

     根据深创投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深创投成立于
1999 年 8 月 25 日,现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5 月 5 日核发的《营
业执照》。深创投现持有发行人 630.9513 万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7526%。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名称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11 层 B 区
  法定代表人         倪泽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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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        542,090.1882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
                      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
                      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投资股权投资基金;股
                      权投资基金管理、受托管理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
                      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
      经营范围
                      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
                      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
                      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
                      管理策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
                      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成立日期        1999 年 8 月 25 日
      经营期限        1999 年 8 月 25 日至 2049 年 8 月 25 日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深创投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1                                                     152,843.4070          28.1952
                        员会
  2         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8,418.6696          20.0001
  3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69,350.3415          12.793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4                                                      58,543.8000          10.7996
                         司
  5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7,269.5179           5.0305
  6               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                 26,520.1015           4.8922
  7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9,911.1101           3.6730
  8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                 19,352.6196           3.5700
  9               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                 17,953.0529           3.3118
 10          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3,253.1829           2.4448
 11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12,651.0909           2.3338
 12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7,590.6789            1.4003
 13          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167.4818            1.3222
 14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1,265.1335            0.2334
                      合计                              542,090.1882          100.0000

       (2)南山红土

       根据南山红土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南山红土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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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现持有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南山市场监督管
 理局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南山红土现持有发行人 967.6829
 万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6880%。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其基本
 情况如下表所示:

       名称         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红花园社区深南大道 12017 号劳动大厦 1101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50,0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投资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
                    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
     经营范围       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
                    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
                    资产管理等业务)。
     成立日期       2018 年 5 月 25 日
     经营期限       2018 年 5 月 25 日至 2026 年 5 月 25 日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南山红土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表所
 示: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         1.0000
 2        广东省粤科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                10,000.00         6.6667
         深创投鸿瑞(珠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3                                                            60,000.00        40.0000
                         伙)
 4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52,500.00        35.0000

 5            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21,000.00        14.0000

 6              深圳市前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000.00         2.0000
         霍尔果斯基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7                                                             2,000.00         1.3333
                         合伙)
                          合计                                150,000.00       100.0000

        (3)福田红土

       根据福田红土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福田红土成立
 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现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核发
 的《营业执照》。福田红土现持有发行人 313.8630 万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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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718%。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名称           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8 层西侧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0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投资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
                      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对未
                      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
     经营范围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
                      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成立日期         2016 年 12 月 29 日
     经营期限         2016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福田红土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表所
 示: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1       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2.00
 2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           40.00
 3              深圳市福田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12,500.00           25.00
 4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11,500.00           23.00
 5            共青城景鸿永昶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000.00            10.00
                          合计                                50,000.00          100.00

        (4)红杉智盛

       根据红杉智盛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红杉智盛成立
 于 2017 年 8 月 9 日,现持有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
 核发的《营业执照》。红杉智盛现持有发行人 2,632.1286 万股,占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 7.3115%。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智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G0172
执行事务合伙人       嘉兴红杉坤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        750,1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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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
     经营范围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7 年 8 月 9 日
     经营期限       2017 年 8 月 9 日至 2029 年 8 月 8 日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红杉智盛的合伙人及出资结构如下表所
 示: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1       嘉兴红杉坤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          0.0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铭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2                                                          450,000.00       59.99
                       (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嘉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3                                                          300,000.00       39.99
                       (有限合伙)
                          合计                              750,100.00      100.00

        根据红杉智盛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企查查网站,红杉智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红杉坤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桓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
 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桓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由周逵控股的公司。因此,红杉智
 盛的实际控制人系周逵。

        (5)宝安基金

        根据宝安基金提供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宝安基金成立
 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现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核发的
 《营业执照》。宝安基金现持有发行人 300.8147 万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0.8356%。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名称        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铁岗水库路 171 号桃花源科技创新园总园主楼 6
         住所
                     楼
     法定代表人      彭涤
       注册资本      300,0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1-4-47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受托管理产业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
                              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财务管理咨询;
               经营范围       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
                              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投资兴办实业。(法律、行政法规、国
                              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成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4 日
                 期限         永续经营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宝安基金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认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万元)
           1       深圳市宝安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            100.00
                             合计                               300,000.00            100.00

                根据宝安基金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宝安基金的唯一股东深圳市宝安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由深圳市宝安区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
        资公司。

                (四)在历次股权转让、转增股本、利润分配、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过程
        中,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是否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是否存在因未及时缴纳税款被
        处罚的风险

                1.在历次股权转让、转增股本、利润分配、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过程中,发
        行人实际控制人是否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在历次股权转让过程中的纳税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历次股权转让的协议、相关股权转让支付
        凭证、转让方的完税凭证、部分相关股东出具的书面声明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实
        际控制人的访谈结果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
        人历史上存在 14 次股权转让,其中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作为转让方的共 7 次,具
        体如下:

                                     转让出资      合同约定       实际转让总
 时间          转让方     受让方                                                   是否涉税           纳税情况
                                     额/股份       转让总价           价

2008 年                   王豫生     7.50 万元     56.50 万元     56.50 万元         涉税              已缴纳
               王金玉
9 月第一                   付辉      3.00 万元     2.26 万元        0.00 元    合同约定价格系折            /




                                                      1-4-48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次股权                  卢和华    2.50 万元    1.88 万元       0.00 元      价转让,实际未支付         /
  转让                                                                      股权转让价款,不产
                        冯俊明    1.50 万元    1.12 万元       0.00 元          生应税所得             /

                        辛向阳    6.00 万元    12.00 万元      0.00 元      虽然实际未支付股        已缴纳
2009 年                                                                     权转让价款,但鉴于
                        吉琼梅    4.00 万元    8.00 万元       0.00 元                              已缴纳
3 月第二                                                                    合同载明的转让价
             王金玉
 次股权                 郭宏春    2.00 万元    4.00 万元       0.00 元      款存在溢价,因此仍      已缴纳
   转让                                                                     按照合同价格缴纳
                         苟晨     1.00 万元    2.00 万元       0.00 元          个人所得税          已缴纳

2013 年                                                                     合同约定价格系折
5 月第五                                                                    价转让,实际未支付
             王金玉     张聪慧    10.00 万元    1.00 元        0.00 元                                 /
 次股权                                                                     股权转让价款,不产
   转让                                                                         生应税所得

2013 年                  陈平     60.00 万元   70.00 万元    70.00 万元            涉税             已缴纳
            尹珍春
7 月第七                                                                    股权代持还原,实际
            (代朱
 次股权                  朱海     90.00 万元    1.00 元        0.00 元      未支付股权转让价           /
            海持股)
   转让                                                                     款,不产生应税所得
2014 年                                                                     夫妻间股权转让,实
12 月第                           370.00 万                                 际未支付股权转让
             王金玉      朱海                   1.00 元        0.00 元                                 /
九次股                               元                                     价款,不产生应税所
权转让                                                                              得
2016 年
1 月第十                                       100.00 万
             王金玉     林国权    20.00 万元                 100.00 万元           涉税             已缴纳
 次股权                                           元
   转让
2018 年
10 月整
体变更                            52.0670 万   1,899.9978    1,899.9978
             王金玉    南山红土                                                    涉税             已缴纳
后第一                                股          万元          万元
次股权
  转让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在历次转增股本过程中的纳税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发行人历次的三会文件、立信会计师出具
         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 ZG11480 号《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
         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提供的完税凭证/纳税记录、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出具
         的书面说明、本所律师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访谈结果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历史上存在一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情况,具
         体如下:

                                                                          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会议届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内容
                                                          实际控制人        新增股本(万股)     纳税情况




                                                  1-4-49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以 2019 年 1 月 31 日总股本 57,337,251
               股为基数,将截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
                                                            朱海           5,278.6407           已缴纳
               因股票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
2019 年第二    279,813,259 元及净资产折股形成的资
次临时股东     本 公 积 中 的 22,849,490 元 共 计
大会           302,662,749 元,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易瑞            王金玉          1,044.8172           已缴纳
               生物股本总额由 57,337,251 股增加至
               360,000,000 股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在历次利润分配过程中的纳税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发行人历次的三会文
     件、发行人进行利润分配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及银行回单、发行人实际控制
     人的完税凭证/纳税记录、本所律师对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的访谈结果、发行人
     及其实际控制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发行人历史上存在 4 次利润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会议届次               具体利润分配内容
                                                         实际控制人    分红金额(万元)       纳税情况
                以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未分配利       朱海             560.00              已缴纳
 2016 年年度    润为基数,向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
 股东会         的全体在册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王金玉           140.00              已缴纳
                2,800.00 万元
                以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未分配利
                                                           朱海             554.40              已缴纳
 2017 年年度    润为基数,向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股东大会       的全体在册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2,800.00 万元。                            王金玉           138.60              已缴纳

                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未分配利
                                                           朱海             122.08              已缴纳
 2018 年年度    润为基数,向截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
 股东大会       的全体在册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700.00
                万元。                                     王金玉           24.16               已缴纳

                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未分配利
                                                           朱海             627.86              已缴纳
 2019 年年度    润为基数,向截至 2020 年 1 月 31 日
 股东大会       的全体在册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4,500.00 万元。                            王金玉           124.28              已缴纳

          (4)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在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的纳税情
     况

          2017 年 9 月 27 日,易瑞有限的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各发起人决定以经审计的易瑞有限截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的净资产值折合为整体
     变更后的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额 5,000.00 万人民币普通



                                                1-4-50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股(每股面值 1 元),差额部分作为资本公积金由全体发起人按出资比例共享。
2017 年 10 月 26 日,发行人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发
行人实际控制人在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的纳税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姓名或     整体变更前的出   整体变更后的持
 序号                                                             纳税情况
            名称         资额(万元)       股数(万股)
                                                           不涉及资本公积、盈余公积
   1         朱海           1,000.00          1,000.00     及未分配利润折股,无需缴
                                                                 纳个人所得税
                                                           不涉及资本公积、盈余公积
   2        王金玉           250.00            250.00      及未分配利润折股,无需缴
                                                                 纳个人所得税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已就其所涉的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转增股本、利润分配、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过程中履行了相应的纳税义务。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因未及时缴纳税款被处罚的风险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
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
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第十三条
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
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
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
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第十九条
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
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
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
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
下的罚款。”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发行人历次的三会文件、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提供的完税凭证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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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所涉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转增股本、利润分配、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过程
中,除第一次股权转让、第二次股权转让、第七次股权转让中所涉的个人所得税
系事后补缴外,其余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事项均系在《个人所得税法》要求的上
述时间期限内缴纳。

     鉴于第一次股权转让、第二次股权转让、第七次股权转让中所涉的个人所得
税未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期限进行缴纳,因此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存在
被处罚的风险。针对前述风险,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

     (1)针对第一次股权转让、第二次股权转让、第七次股权转让事项,发行
人实际控制人已经补缴了个人所得税(包括代持情况,亦以尹珍春名义缴纳了个
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已出具了完税证明。且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因前述事项受到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

     (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
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鉴于第一次股权转让、第二次
股权转让、第七股权转让中,发行人并非前述股权转让的扣缴义务人,无需承担
相应的扣缴义务。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如因其本人未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而
被主管部门处罚的,其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如发行人因其本人未及时缴纳
个人所得税而被主管部门处罚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其将全额补偿因前述事项导
致发行人承担的全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滞纳金、赔偿、费用)及损失,
并承担连带责任,以确保发行人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并保证日后不会就此事
向发行人追偿。

     因第一次股权转让、第二次股权转让、第七次股权转让中所涉的个人所得税
未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期限进行缴纳,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存在被处罚
的风险。但鉴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经补缴了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已出具了完
税证明;截至目前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因前述事项受到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发
行人并非前述股权转让的扣缴义务人,无需承担扣缴义务;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
承诺承担由此给发行人全部损失,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存在
的前述被处罚的风险,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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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馈问题 2: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朱海所持检易网络、海瑞鉴定股权;公司曾收购朱海
持有通量检测部分股权,后与朱海共同将所持通量检测股权转让给周守安后退
出;此外,发行人参股了深圳至秦仪器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1)说明公司收购朱海所持检易网络股权、海瑞鉴定股权,及收
购卢和华所持海瑞鉴定股权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履行程序是否合法有效;卢和
华、周守安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检易网络、海瑞鉴定目前经营情况;结
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检易网络与公司业务协同作用;报告期内,公司与通量检
测业务往来和资金往来。(2)说明深圳至秦仪器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主营业务及
经营情况、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公司参股的原因,参股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与公司的资金往来及业务往来。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问题
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公司收购朱海所持检易网络股权、海瑞鉴定股权,及收购卢和
华所持海瑞鉴定股权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履行程序是否合法有效;卢和华、
周守安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检易网络、海瑞鉴定目前经营情况;结合
公司主营业务,说明检易网络与公司业务协同作用;报告期内,公司与通量检
测业务往来和资金往来

     1.说明公司收购朱海所持检易网络股权、海瑞鉴定股权,及收购卢和华所持
海瑞鉴定股权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履行程序是否合法有效

     (1)发行人收购朱海持有的检易网络股权

     ①定价依据及合理性

     2017 年 5 月,发行人受让朱海持有的检易网络 97.00%的股权即 485.00 万元
出资额。

     根据检易网络的财务报表、工商登记档案资料、股东会决议,朱海与易瑞有
限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以及本所律师对朱海的访谈结果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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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发行人收购朱海持有的检易网络股权事项的合同中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为
1.00 元,实际并未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本所律师对朱海的访谈结果、朱海出具的确认函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因朱海拟转让的其持有的检易网络 97.00%的股权即 485.00 万
元出资额均未实缴,且转让时检易网络并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因此合同中载明
股权转让价款为 1.00 元,实际未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且就该股权转让价款无需
支付事宜,朱海与发行人对此均无异议,亦无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②履行的程序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检易网络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发行人收购朱海持有的检易网络股权所履行的程序具体如下:

     2017 年 5 月 19 日,检易网络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朱海将其持有的
检易网络 97.00%的股权即 485.00 万元出资额以 1.00 元的价格转让给易瑞有限,
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2017 年 5 月 19 日,易瑞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 1.00 元的价格
收购由股东朱海持有的检易网络 97.00%的股权即 485.00 万元出资额。

     2017 年 5 月 19 日,朱海与易瑞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朱海将
其持有的检易网络 97.00%的股权即 485.00 万元出资额以 1.00 元价格转让给易瑞
有限。

     2017 年 5 月 19 日,检易网络全体股东签署了修改后的《深圳检易网络技术
有限公司章程》。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该次
收购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因朱海转让的其持有的检易网络 97.00%的股权即
485.00 万元出资额均未实缴,且转让时检易网络并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因此发
行人收购朱海所持检易网络股权而实际未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具有合理性;且就发
行人收购朱海所持检易网络股权事项,发行人及检易网络履行的程序合法有效。

     (2)发行人收购朱海、卢和华持有的海瑞鉴定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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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定价依据及合理性

     2017 年 5 月,发行人受让朱海持有的海瑞鉴定 70.00%的股权即 350.00 万元
出资额、受让卢和华持有的海瑞鉴定 10.00%的股权即 50.00 万元出资额。

     根据海瑞鉴定的财务报表、工商登记档案资料、股东会决议,朱海、卢和华
和易瑞有限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本所律师对朱海、卢和华的访谈结果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前述发行人收购朱海、卢和华持有的海瑞鉴定股权事项的合同
中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均为 1.00 元,实际均未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本所律师对朱海、卢和华的访谈结果,朱海、卢和
华出具的确认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因朱海拟转让的其持有的海瑞鉴定 70.00%
的股权即 350.00 万元出资额、卢和华拟转让的其持有的海瑞鉴定 10.00%的股权
即 50.00 万元出资额均未实缴,且转让时海瑞鉴定并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因此
合同中载明的股权转让价款为 1.00 元,实际未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且就该股权
转让价款无需支付事宜,朱海、卢和华与发行人对此均无异议,亦无任何纠纷或
潜在纠纷。

     ②履行的程序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收购朱海、卢和华持有的
海瑞鉴定股权所履行的程序具体如下:

     2017 年 5 月 19 日,海瑞鉴定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朱海将其持有的
海瑞鉴定 70.00%的股权即 350.00 万元出资额以 1.00 元价格转让给易瑞有限;同
意卢和华将其持有的海瑞鉴定 10.00%的股权即 50.00 万元出资额以 1.00 元价格
转让给易瑞有限;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2017 年 5 月 19 日,易瑞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 1.00 元的价格
收购由股东朱海持有的海瑞鉴定 70.00%的股权即 350.00 万元出资额;以 1.00 元
的价格收购由股东卢和华持有的海瑞鉴定 10.00%的股权即 50.00 万元出资额。

     2017 年 5 月 19 日,朱海、卢和华与易瑞有限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约定朱海将其持有的海瑞鉴定 70.00%的股权即 350.00 万元出资额以 1.00 元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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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格转让给易瑞有限;卢和华将其持有的海瑞鉴定 10.00%的股权即 50.00 万元出资
额以 1.00 元的价格转让给易瑞有限。

     2017 年 5 月 19 日,海瑞鉴定全体股东签署了修改后的《深圳海瑞司法鉴定
技术有限公司章程》。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该次
收购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因朱海转让的其持有的海瑞鉴定 70.00%的股权即
350.00 万元出资额、卢和华转让的其持有的海瑞鉴定 10.00%的股权即 50.00 万元
出资额均未实缴,且转让时海瑞鉴定并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因此发行人收购朱
海、卢和华所持海瑞鉴定股权而实际未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具有合理性;且就发行
人收购朱海、卢和华所持海瑞鉴定股权事项,发行人及海瑞鉴定履行的程序合法
有效。

     2.卢和华、周守安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发行人的股东名册及员工花名册,本所律师对
卢和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访谈结果,卢和华出
具的确认函,卢和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个
人简历及填写的调查表,卢和华与发行人签署的劳动合同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卢和华系发行人员工并担任发行人董事职
务,持有发行人 1,219.7923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现有总股本的 3.39%。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发行人提供的员工花名册,本所律师对周守安、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访谈结果,周守安出具的确认
函,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个人简历及填写的调
查表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周守安与发行人不存
在关联关系。

     3.检易网络、海瑞鉴定目前经营情况

     (1)检易网络目前的经营情况

     根据检易网络出具的书面说明,检易网络提供的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并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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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检易网络的主营业务为计算机软、
硬件的设计和开发。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检易网络最近两年经审计的主要
财务数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总资产                    1,055.91                          18.11
 净资产                     -200.17                          -123.92
 净利润                     -76.25                           -68.14

     (2)海瑞鉴定目前的经营情况

     根据海瑞鉴定提供的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海瑞鉴定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并
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019 年 8 月 13 日,海瑞鉴定召开
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注销海瑞鉴定;2019 年 10 月 8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出具《企业注销通知书》,同意海瑞鉴定注销。因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出具之日,海瑞鉴定已经其股东会决议注销并完成注销的工商手续。

     4.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检易网络与公司业务协同作用

     根据发行人及检易网络的《营业执照》、发行人及检易网络出具的书面说明,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访谈结果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
的主营业务为食品安全精准快速检测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相关服务,检易
网络的主营业务为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和开发。鉴于发行人快检仪器的核心技
术体现在产品设计和系统集成,软件开发、配置及调试是系统集成的重要环节,
食品检测相关软件的设计开发是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发行人拟待检
易网络研发及产品成熟后,以检易网络为平台开展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业务,
为将来发行人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功能的优化打下基础。因此,检易网络的软件开
发业务与发行人业务具有协同作用。

     5.报告期内,发行人与通量检测业务往来和资金往来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本所律师对朱海、周守安
的访谈结果,发行人与通量检测之间的业务合同及资金往来凭证,发行人提供的
银行流水,本所律师对通量检测的函证结果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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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人与通量检测之间的业务往来系发行人向通量检测销售商品并采购服务,资金往
来系基于业务往来而产生,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类             交易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发行人向通量
                     销售商品     411.77         133.51         100.29
  检测销售
发行人向通量
                     检测服务        -              -            2.16
  检测采购

     (二)说明深圳至秦仪器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与公
司主营业务的关系、公司参股的原因,参股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报告期内与
公司的资金往来及业务往来

     1.历史沿革

     (1)设立

     2018 年 7 月 27 日,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深圳力合清创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深圳同富裕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秦至创业投资有限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唐飞、余泉、倪凯、钱翔、鲁信琼共同签署了《深圳至秦
仪器有限公司(暂定名)发起人协议》,约定共同设立深圳至秦仪器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至秦仪器”),注册资本 4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深圳力合清创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作为名义股东,代清华大学研究生院持有至秦仪器 9%的股权即 40.50
万元出资额。

     2018 年 7 月 27 日,清华大学研究生院与深圳力合清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
署《股权代持协议书》,约定深圳力合清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名义股东,代
清华大学研究生院持有至秦仪器 9%的股权即 40.50 万元出资额。

     2018 年 10 月 16 日,至秦仪器全体股东签署了《深圳至秦仪器有限公司章
程》。根据该《公司章程》的规定,至秦仪器的注册资本为 450.00 万元,其中:
深圳秦至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额 251.10 万
元,深圳同富裕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额 54.90
万元,深圳力合清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及知识产权方式认缴出资额 49.50
万元,唐飞以知识产权方式认缴出资额 30.159 万元,倪凯以知识产权方式认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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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出资额 22.959 万元,余泉以知识产权方式认缴出资额 18.891 万元,钱翔以知识
产权方式认缴出资额 16.506 万元,鲁信琼以知识产权方式认缴出资额 5.985 万元。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至秦
仪器的设立已经工商主管部门核准。

      至秦仪器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秦至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1                                               251.100             55.80
                  (有限合伙)
          深圳同富裕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
  2                                               54.900              12.20
                业(有限合伙)
  3       深圳力合清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9.500              11.00
  4                       唐飞                    30.159              6.70
  5                       倪凯                    22.959              5.10
  6                       余泉                    18.891              4.20
  7                       钱翔                    16.506              3.67
  8                      鲁信琼                    5.985              1.33
                   合计                           450.000            100.00

      注:深圳力合清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至秦仪器的股权中的 9.00%的股权即 40.50
万元出资额系代清华大学持有。

      (2)第一次增资

      2018 年 11 月 13 日,至秦仪器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由
450 万元增加至 49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40.00 万元由深圳市力合天使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形式认缴;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同意修改公
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2018 年 11 月 19 日,深圳市力合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深
圳秦至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同富裕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深圳力合清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唐飞、倪凯、余泉、钱翔、鲁
信琼以及至秦仪器签署了《关于深圳至秦仪器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书》、《关于深
圳至秦仪器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约定深圳市力合天使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491.00 万元的价格认缴至秦仪器新增注册资本 40.00 万元。




                                         1-4-59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18 年 12 月 29 日,至秦仪器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由
450 万元增加至 506.293 万元,深圳市力合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40.00 万元,江门启迪之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货币形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6.293 万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同意修
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2019 年 1 月 11 日,江门启迪之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深圳秦至创业投
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同富裕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力合清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力合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唐飞、倪凯、余泉、钱翔、鲁信琼以及至秦仪器签署了《关于深圳至秦仪
器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书》、《关于深圳至秦仪器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
议》,约定江门启迪之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 200.00 万元的价格认缴至秦仪
器新增注册资本 16.293 万元。

      2019 年 3 月 8 日,至秦仪器全体股东签署了修改后的《深圳至秦仪器有限
公司章程》。

      根据至秦仪器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查询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网站,至秦仪器本次增资已于 2019 年 4 月 1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至秦仪器工商登记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秦至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1                                              251.100            49.60
                 (有限合伙)
         深圳同富裕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
  2                                              54.900             10.84
               业(有限合伙)
  3      深圳力合清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9.500             9.78
         深圳市力合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
  4                                              40.000             7.90
               业(有限合伙)
  5                      唐飞                    30.159             5.96
  6                      倪凯                    22.959             4.53
  7                      余泉                    18.891             3.73
  8                      钱翔                    16.506             3.26
         江门启迪之星投资中心(有限合
  9                                              16.293             3.22
                     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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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0                     鲁信琼                5.985              1.18
                   合计                       506.293            100.00

       (3)第二次增资

       2019 年 5 月 20 日,至秦仪器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
506.2930 万元增加至 562.5478 万元,注册资本增加分两期进行,其中第一期由
506.2930 万元增加至 532.9400 万元,第二期由 532.9400 万元增加至 562.5478 万
元;两期共新增注册资本 56.2548 万元由易瑞生物以总额 875 万元认缴,且认缴
分两次进行,其中第一期由易瑞生物以 375.00 万元价格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26.6470 万元,第二期由易瑞生物以 500.00 万元价格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29.6078
万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

       2019 年 5 月 30 日,至秦仪器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26.6470 万元,易瑞生物以 375.00 万元价格认缴全部新增注册资本,并取得增资
完成后的 5%的股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

       2019 年 5 月 30 日,发行人与深圳秦至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同富裕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力合清创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唐飞、倪凯、余泉、钱翔、鲁信琼、深圳市力合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江门启迪之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至秦仪器签署《深圳市易瑞生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力合清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唐飞、倪凯、余泉、钱翔、
鲁信琼、深圳秦至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同富裕创业投资有
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力合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门
启迪之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深圳至秦仪器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约定
发行人合计以总额 875 万元认购至秦仪器增加的注册资本 56.2548 万元,投资分
两期进行,其中第一期发行人出资 375.00 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26.6470 万元,
增资完成后,发行人持有至秦仪器 5%的股权即 26.6470 万元出资额;第二期发
行人出资 500.00 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29.6078 万元,增资完成后,发行人持有
至秦仪器 10%的股权即 56.2548 万元出资额。

       2019 年 5 月 30 日,至秦仪器全体股东就上述第一期增资签署了修改后的《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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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至秦仪器有限公司章程》。根据该《公司章程》,发行人持有至秦仪器 5%的股
权即 26.6470 万元出资额。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出具的《变更(备案)通知
书》,至秦仪器本次第一期增资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一期增资完成后,至秦仪器工商登记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秦至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1                                               251.100            47.12
                  (有限合伙)
          深圳同富裕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
  2                                               54.900             10.30
                业(有限合伙)
  3       深圳力合清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9.500             9.29
          深圳市力合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
  4                                               40.000             7.51
                业(有限合伙)
  5                       唐飞                    30.159             5.66
  6                  易瑞生物                     26.647             5.00
  7                       倪凯                    22.959             4.31
  8                       余泉                    18.891             3.54
  9                       钱翔                    16.506             3.10
          江门启迪之星投资中心(有限合
  10                                              16.293             3.06
                      伙)
  11                     鲁信琼                    5.985             1.12
                   合计                           532.940           100.00

       2.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以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1)至秦仪器的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

       根据至秦仪器提供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本所律师对至秦仪器的函证结
果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至秦仪器系以自主研发
的快速检测用小型质谱仪为基础,向重点行业提供分析测试全方位解决方案的仪
器供应商。

       根据至秦仪器提供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本所律师对至秦仪器的函证结
果,至秦仪器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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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
 总资产                     894.64                           42.35
 净资产                     862.40                           -34.60
 净利润                     -227.18                          -85.41

     注:上述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至秦仪器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根据至秦仪器提供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本所律师对至秦仪器的函证结
果,至秦仪器是以自主研发的快速检测用小型质谱仪为基础,向重点行业提供分
析测试全方位解决方案的仪器供应商;其主要产品系食品快检小型质谱仪。

     根据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食品安全精准快速检测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
主要产品包括检测试剂和检测仪器。

     至秦仪器系快速检测仪器生产商,部分产品属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行业;发
行人主营业务为食品安全精准快速检测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主
要产品包括检测试剂和检测仪器,且未涉及小型质谱仪的研发和生产。

     因此,至秦仪器的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与发行人存在交叉,但产品不同且具
有互补性。

     3.发行人参股的原因,参股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

     根据本所律师对至秦仪器的函证结果、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访谈结果,鉴
于至秦仪器主要从事快速检测用小型质谱仪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发行人所属
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行业有交叉且具有互补性;质谱仪具有精准测定量、分析速
度快、高通量等优势,是食品安全检测仪器的未来发展方向之一,且国内需求亟
待开发,市场前景广阔;为牢牢把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的发展方向,充分利用前
沿技术资源,扩大发行人食品安全检测仪器的主营业务领域,形成优势互补,因
此,发行人决定参股至秦仪器。

     根据发行人与至秦仪器及其股东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签署的《深圳市易瑞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力合清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唐飞、倪凯、余泉、钱
翔、鲁信琼、深圳秦至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同富裕创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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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力合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江门启迪之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深圳至秦仪器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的
约定,发行人合计以总额 875 万元认购至秦仪器增加的注册资本 56.2548 万元。

       根据本所律师对至秦仪器的函证结果、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访谈结果,发
行人的前述参股价格系在参考其他投资者参股价格的基础上,根据至秦仪器的净
资产规模、产品研发情况及发展前景等因素协商确定,具有合理性。

       4.报告期内与发行人的资金往来及业务往来

       本所律师经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银行对账单、往来明细、业务合同,访谈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函证至秦仪器后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除向至秦仪器支
付了第一期投资款 375 万元外,发行人与至秦仪器之间不存在其他资金及业务往
来。



       反馈问题 4: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食品经营许
可证、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 GMP 证书等经营资质。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各项资质核定的经营范围,并结合公司业务模式涉及的
生产环节,说明公司取得资质是否与业务相匹配;公司在报告期内是否持续具备
从事各类业务所必要的业务资质,是否取得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必需的审批、各案、
认证等事项;公司是否持有与现有业务无关资质,请说明原因及业务发展规划。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各项资质核定的经营范围,并结合公司业务模式涉及的生
产环节,说明公司取得资质是否与业务相匹配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质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资质及各项资质核定
的经营范围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资质证书名称       编号                  核定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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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资质证书名称          编号                         核定的经营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
  1    海关报关单位注       4453067897                        进出口贸易
         册登记证书
       对外贸易经营者
  2                          04995674                         进出口贸易
         备案登记表
       出入境检验检疫
  3                         4700651967                        进出口贸易
       报检企业备案表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34403060842954           热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

       安全生产标准化          粤
  5                      AQB440306XW201                             /
           证书
                             8000189
                         (2019)兽药 GMP
  6     兽药 GMP 证书                                免疫学类诊断制品(B 类)生产线
                           证字 19010 号
                         (2019)兽药生产
  7    兽药生产许可证                                免疫学类诊断制品(B 类)生产线
                           证字 1914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       粤械注准
  8                                               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 EASY-01/EASY-02
       医疗器械注册证      20172401717
       医疗器械生产许    粤食药监械生产许     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Ⅱ类 6840 临床检验
  9
           可证            20183219 号                      分析仪器)
       第二类医疗器械    粤深食药监械经营         全部二类医疗器械(包括二类体外诊断试
 10
         经营备案凭证      备 20160092 号                         剂)
                                              Ⅲ类:6821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 医用
                                              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隐形眼镜及
                                              其护理用液类除外),6823 医用超声仪器及
                                              有关设备,6824 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25
       医疗器械经营许
 11                         粤 328566         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8 医用磁共振设备,
           可证
                                              6830 医用 X 射线设备,6831 医用 X 射线附
                                              属设备及部件,6832 医用高能射线设备,
                                              6840 临床检验分析仪器,6854 手术室、急
                                                       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快速检测试剂盒(胶
 12                        YSZ20180400        体金法)ONE STEP Anti-HIV(1/2)Rapid
                                                          Test 等 90 项产品
                                              乙醇唾液快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One
 13                        YSZ20190027        Step Alcohol Oral Fluid Rapid Test 等 37 项产
       医疗器械产品出                                              品
         口销售证明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快速检测试剂盒(胶
                           粤深市监械出
 14                                           体金法)ONE STEP Anti-HIV(1/2)Rapid
                             2019W053
                                                        Test 等 177 项产品
                           粤深市监械出       安非他明(AMP)半定量检测试剂盒 AMP
 15
                             2020W001         (dextro-Amphetamine)Semi-Quantita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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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资质证书名称         编号                        核定的经营范围
                                                         Test 等 161 项产品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快速检测试剂盒(胶
                          粤深市监械出
 16                                         体金法)ONE STEP Anti-HIV(1/2)Rapid
                            2020W015
                                                      Test 等 198 项产品
                         BE-CA01/1-16522-
                            00001-IVD
                         BE-CA01/1-16522-
                            00002-IVD
                         BE-CA01/1-16522-
                            00003-IVD
                         BE-CA01/1-16522-
                            00004-IVD
                         BE-CA01/1-16522-
                            00005-IVD
                         BE-CA01/1-16522-
                            00006-IVD
                         BE-CA01/1-16522-      BIOEASYImmunofluorescenceAnalyzer
 17
                            00007-IVD              (REF: YRLE01105)等 13 项产品
                         BE-CA01/1-16522-
                            00008-IVD
                         BE-CA01/1-16522-
                            00009-IVD
                         BE-CA01/1-16522-
                            00010-IVD
                         BE-CA01/1-16522-
            CE 认证         00011-IVD
                         BE-CA01/1-16522-
                            00012-IVD
                         BE-CA01/1-16522-
                            00013-IVD
                         BE-CA01/1-16522-
                            00014-IVD
                         BE-CA01/1-16522-
                            00017-IVD
                         BE-CA01/1-16522-
                            00018-IVD
                         BE-CA01/1-16522-      BIOEASYDiagnostic Kit for Luteinizing
                            00019-IVD                  Hormone (LH) - REF:
 18
                         BE-CA01/1-16522-          YRLF03501025, YRLF03501050,
                            00020-IVD               YRLF03501100 等 8 项产品
                         BE-CA01/1-16522-
                            00022-IVD
                         BE-CA01/1-16522-
                            00023-IVD
                         BE-CA01/1-16522-
                            00024-IVD




                                      1-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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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资质证书名称        编号                           核定的经营范围
                         BE-CA01/1-16522-
                            00015-IVD            BIOEASYDiagnosticKitforFreeT4–
 19                                               REF: YRLF02901025, YRLF02901050,
                         BE-CA01/1-16522-             YRLF02901100 等 2 项产品
                            00016-IVD
                                                      BIOEASYDiagnosticKitfor
                         BE-CA01/1-16522-            Procalcitonin/Interleukin-6 REF:
 20
                            00021-IVD                YRLF00501025, YRLF00501050,
                                                             YRLF00501100
                         BE-CA01/1-16522-
                            00025-IVD
                         BE-CA01/1-16522-
                            00026-IVD
                         BE-CA01/1-16522-      BIOEASYDiagnosticKitforNovel
                            00027-IVD         Coronavirus (2019-nCoV) Nucleic Acid
 21
                         BE-CA01/1-16522-   (RT-PCR) - REF: YRLP00101050 等 6 项
                            00028-IVD                         产品
                         BE-CA01/1-16522-
                            00029-IVD
                         BE-CA01/1-16522-
                            00030-IVD
 22                          K182530                  BIOEASY Multi-Drug Test Cup

                                                   BIOEASY Marijuana Test Dip Card,
 23                          K192301
                                                     BIOEASY Marijuana Test Strip

           FDA 认证                         Bioeasy Marijuana Test Dip Card 40, Bioeasy
                                                Marijuana Test Dip Card 20, Bioeasy
 24                          K192515
                                             Marijuana Test Strip 40, Bioeasy Marijuana
                                                            Test Strip 20
 25                          K193480                   Bioeasy Multi-Drug Test Cup

                                                 Design and Development,Production and
                         Q51020380001Rev.
 26      TV SD 认证                             Distribution of IVD Reagent and Analyzer of
                                00
                                                      Immunochromatographic method
    注: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第 15 项、16 项《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
明》原件已被主管部门收回。
       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
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本所律师对发行人生产场所的现场查看、本所律师对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访谈结果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经营范围
为“一般经营项目是:生物制品的技术开发;实验室仪器设备、一类医疗器械的
销售;机动车的销售;快速检测车的销售;洁净工程、实验室工程、建筑装修装
饰工程、机电工程的设计及施工;软件的技术开发、批发与零售;食品安全咨询;
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
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试剂、仪器设备的技



                                       1-4-67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术开发、生产与销售(不含医药产品及其它限制项目);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
 生产与销售;动物诊断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兽药生产、销售(凭
 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实验分析仪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食品安全检测。
 餐饮服务(职工内部食堂)。”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食品安全精准快速检测产品的
 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主要产品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试剂、快速检测仪
 器和相关检测服务。

      经查询食品快速安全检测行业所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食品快
 速安全检测行业所涉主要法律法规对于食品快速安全检测产品的研发、生产、销
 售并无特殊的准入性资质要求;发行人取得上述资质 1-3 系针对进出口贸易而取
 得,资质 4 系针对发行人的职工内部食堂而取得,资质 6-7 系针对发行人未来拟
 进行的兽药生产及销售而取得,资质 8-26 系针对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经营
 而取得。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取得的资质与其目前的主营业务相
 匹配。

      (二)公司在报告期内是否持续具备从事各类业务所必要的业务资质,是
 否取得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必需的审批、各案、认证等事项

      根据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发行人的收入成本表、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
 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业务收入来源及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收
              具体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入类型
              检测试剂       15,977.15        11,998.86       10,420.08
主营业
              检测仪器       4,501.63         7,245.41         3,040.20
务收入
          检测服务(注 1)   1,543.81          267.16             -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22,022.59        19,511.42       13,460.28
             技术服务费       154.49           147.90           65.43
          易瑞食品安全检测
其他业                         50.86           159.53           29.29
          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务收入
          体外诊断胶体金试
                             1,146.65          190.22             -
          纸条(产成品)




                                   1-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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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收
                 具体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入类型
             体外诊断胶体金试
                                     309.08                  270.32              71.38
             纸条(半成品)
                 其他仪器             45.27                  151.14              36.35
                   其他              188.86                  62.81              126.05
       其他业务收入合计              1,895.21                981.92             328.50
           业务收入合计             23,917.80            20,493.34             13,788.78

       注 1:上述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检测服务”,系因部分客户未配置专业检测人员或配置
   人员不足,发行人根据客户的委托提供的快速检测服务。

       注 2:上述其他业务收入中的“技术服务费”,系发行人为客户提供快速检测的技术指
   导服务而产生的收入;“易瑞食品安全检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系发行人的软件产品,应用
   于发行人的食品快速检测领域;“体外诊断胶体金试纸条”属于体外诊断领域产品;“其他仪
   器”主要系与食品快速检测无关的仪器。

        根据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业务收入类型,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质证书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所涉的食品快速安全检测行业的主要
   法律法规对于食品快速安全检测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并无特殊的准入性资质
   要求;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中,体外诊断试剂所涉的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对其有准
   入性资质要求。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相关
   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械监函[2015]646 号)规定,除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
   试剂和采用放射性核素标记的体外诊断试剂按照药品进行管理,其他体外诊断试
   剂均按照医疗器械进行管理。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就体外诊断
   试剂部分,发行人已取得的资质具体如下表所示:

资质证书名
                   编号          发证机构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核定事项/产品名称
    称
中华人民共                                                                  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
                 粤械注准       广东省食品药
和国医疗器                                      2017.10.16     2022.10.15     EASY-01/EASY-02
               20172401717      品监督管理局
  械注册证
                                                                            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
医疗器械生    粤食药监械生产    广东省食品药
  产许可证    许 20183219 号    品监督管理局
                                                2018.08.27     2023.08.26   (Ⅱ类 6840 临床检
                                                                              验分析仪器)

第二类医疗    粤深食药监械经    深圳市市场和    2016.01.12           长期    全部二类医疗器械




                                            1-4-69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资质证书名
                   编号          发证机构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核定事项/产品名称
    称
器械经营备   营备 20160092 号   质量监督管理                              (包括二类体外诊断
  案凭证                          委员会                                        试剂)
                                                                          Ⅲ类:6821 医用电子
                                                                          仪器设备,6822 医用
                                                                          光学器具、仪器及内
                                                                          窥镜设备(隐形眼镜
                                                                            及其护理用液类除
                                                                          外),6823 医用超声
                                                                            仪器及有关设备,
                                深圳市市场和
                                                                          6824 医用激光仪器设
                                质量监督管理
医疗器械经                                                                备,6825 医用高频仪
                粤 328566       委员会宝安食    2018.11.20   2023.11.19
  营许可证                                                                器设备,6828 医用磁
                                品药品监督管
                                                                          共振设备,6830 医用
                                    理局
                                                                          X 射线设备,6831 医
                                                                          用 X 射线附属设备及
                                                                          部件,6832 医用高能
                                                                          射线设备,6840 临床
                                                                          检验分析仪器,6854
                                                                          手术室、急救室、诊
                                                                              疗室设备及器具
                                                                          生产企业易瑞生物生
                                                                          产的产品未在中国注
                                                                          册,该产品出口不受
                                深圳市食品药                              限制,且《医疗器械
              YSZ20180400                       2018.08.30   2020.08.29
                                品监督管理局                              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书
                                                                          附页》所列示的产品
                                                                          清单中包括第三类医
                                                                              疗器械。
                                                                          生产企业易瑞生物生
                                                                          产的产品未在中国注
                                                                          册,该产品出口不受
医疗器械产                      深圳市食品药                              限制,且《医疗器械
              YSZ20190027                       2019.02.19   2021.02.18
品出口销售                      品监督管理局                              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书
  证明                                                                    附页》所列示的产品
                                                                          清单中包括第三类医
                                                                              疗器械。
                                                                          生产企业易瑞生物生
                                                                          产的产品未在中国注
                                                                          册,该产品出口不受
              粤深市监械出      深圳市市场监                              限制,且《医疗器械
                                                2019.10.28   2021.10.27
                2019W053          督管理局                                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书
                                                                          附页》所列示的产品
                                                                          清单中包括第三类医
                                                                              疗器械。

              粤深市监械出      深圳市市场监    2020.01.07   2020.01.06   生产企业易瑞生物生




                                            1-4-70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资质证书名
                   编号         发证机构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核定事项/产品名称
    称
                2020W001         督管理局                                 产的产品未在中国注
                                                                          册,该产品出口不受
                                                                          限制,且《医疗器械
                                                                          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书
                                                                          附页》所列示的产品
                                                                          清单中包括第三类医
                                                                              疗器械。
                                                                          生产企业易瑞生物生
                                                                          产的产品未在中国注
                                                                          册,该产品出口不受
              粤深市监械出     深圳市市场监                               限制,且《医疗器械
                                                2020.02.29   2020.02.28
                2020W015         督管理局                                 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书
                                                                          附页》所列示的产品
                                                                          清单中包括第三类医
                                                                              疗器械。
             NO.0O180810.SB
                                    /           2018.08.10   2023.08.09    Clinical Rapid Test
                 BBJ05
             BE-CA01/1-16522
               -00001-IVD
             BE-CA01/1-16522
               -00002-IVD
             BE-CA01/1-16522
               -00003-IVD
             BE-CA01/1-16522
               -00004-IVD
             BE-CA01/1-16522
               -00005-IVD
             BE-CA01/1-16522
                                                                             BIOEASY
               -00006-IVD
                                                                          Immunofluorescence
             BE-CA01/1-16522                                                   Analyzer
                                    /           2019.09.17       /
 CE 认证       -00007-IVD
                                                                          (REF: YRLE01105)等
             BE-CA01/1-16522
                                                                               13 项产品
               -00008-IVD
             BE-CA01/1-16522
               -00009-IVD
             BE-CA01/1-16522
               -00010-IVD
             BE-CA01/1-16522
               -00011-IVD
             BE-CA01/1-16522
               -00012-IVD
             BE-CA01/1-16522
               -00013-IVD
             BE-CA01/1-16522                                                 BIOEASY
               -00014-IVD           /           2020.01.15       /         Diagnostic Kit for
             BE-CA01/1-16522                                              Luteinizing Hormone




                                            1-4-71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资质证书名
                   编号        发证机构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核定事项/产品名称
    称
               -00017-IVD                                                (LH) - REF:
             BE-CA01/1-16522                                           YRLF03501025,
               -00018-IVD                                              YRLF03501050,
             BE-CA01/1-16522                                          YRLF03501100 等 8
               -00019-IVD                                                  项产品
             BE-CA01/1-16522
               -00020-IVD
             BE-CA01/1-16522
               -00022-IVD
             BE-CA01/1-16522
               -00023-IVD
             BE-CA01/1-16522
               -00024-IVD
                                                                         BIOEASY
                                                                       Diagnostic Kit for
             BE-CA01/1-16522                                            Free T4 – REF:
               -00015-IVD
                                  /           2020.02.06      /        YRLF02901025,
             BE-CA01/1-16522                                           YRLF02901050,
               -00016-IVD
                                                                      YRLF02901100 等 2
                                                                            项产品
                                                                         BIOEASY
                                                                       Diagnostic Kit for
                                                                      Procalcitonin/Interleu
             BE-CA01/1-16522
                                  /           2020.02.06      /            kin-6 REF:
               -00021-IVD
                                                                        YRLF00501025,
                                                                        YRLF00501050,
                                                                        YRLF00501100
             BE-CA01/1-16522
               -00025-IVD
             BE-CA01/1-16522
               -00026-IVD                                                 BIOEASY
                                                                        Diagnostic Kit for
             BE-CA01/1-16522
                                                                       Novel Coronavirus
               -00027-IVD
                                  /           2020.04.02      /       (2019-nCoV) Nucleic
             BE-CA01/1-16522                                           Acid(RT-PCR) -
               -00028-IVD                                             REF: YRLP00101050
             BE-CA01/1-16522                                              等 6 项产品
               -00029-IVD
             BE-CA01/1-16522
               -00030-IVD
                                                                      BIOEASY Multi-Drug
                 K182530          /           2018.11.09      -
                                                                           Test Cup
                                                                      BIOEASY Marijuana
FDA 认证                                                                 Test Dip Card,
                 K192301          /           2019.09.20      -
                                                                      BIOEASY Marijuana
                                                                           Test Strip

                 K192515          /           2019.10.11      -        Bioeasy Marijuana
                                                                       Test Dip Card 40,




                                          1-4-72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资质证书名
                   编号        发证机构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核定事项/产品名称
    称
                                                                         Bioeasy Marijuana
                                                                          Test Dip Card 20,
                                                                         Bioeasy Marijuana
                                                                        Test Strip 40, Bioeasy
                                                                         Marijuana Test Strip
                                                                                  20
                                                                         Bioeasy Multi-Drug
                 K193480          /           2020.01.31       -
                                                                              Test Cup
                                                                             Design and
                                                                        Development,Producti
                                                                        on and Distribution of
                                                                          IVD Reagent and
                                                                             Analyzer of
TV SD        Q51020380001Re                                             Immunochromatograp
                                  /           2019.07.12   2022.07.11
 认证             v.00                                                       hic method
                                                                        (设计和开发、生产
                                                                        和分销;免疫层析法
                                                                        的体外诊断试剂和分
                                                                              析仪)

       注: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粤深市监械出 2020W001、粤深市监械出
   2020W015 的《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原件已被主管部门收回。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取得的资质情况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
   发行人存在在中国境内生产仅用于出口的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体外诊断试剂
   产品事项(以下简称“生产出口医疗器械”)。针对前述事项,本所律师经核查后
   确认如下:

        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
   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注册或者办理备案。”根据前述规
   定,仅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才需要进行注册或备案,而对在
   中国境内生产并在境外销售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并不强制要求必须取得注册
   证。

        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生产出口医疗器械的,
   应当保证其生产的医疗器械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要求,并将产品相关信息向所
   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生产企业接受境外企业委托生产在
   境外上市销售的医疗器械的,应当取得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或者同
   类产品境内生产许可或者备案。”




                                          1-4-73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18 年 8 月 30 日之后,发行人陆续取得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核准发行人部分未在中国注册的产品出口销售,
其中包括了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体外诊断试剂。2018 年 8 月 10 日之后,发行
人陆续取得了境外的 CE、FDA、TV SD 认证。根据本所律师对发行人实际控
制人、资质部分的负责人的访谈结果,发行人的业务合同、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发行人的收入成本表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取得了《医
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并取得境外的认证后,发行人生产出口医疗器械产品。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深市监信证〔2019〕001866 号、深市监
信证〔2020〕000412 号、深市监信证〔2020〕002051 号《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发行人于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之间没有违反市场(包括工商、
质量监督、知识产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价格检查等)监督管理有
关法律法规的记录。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前述生产出口医疗器械事项符合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及《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公司是否持有与现有业务无关资质,请说明原因及业务发展规划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持有
的与现有业务无关的资质具体如下:

序号     资质证书名称        编号/编码                   核定的经营范围
                          (2019)兽药 GMP
  1      兽药 GMP 证书                            免疫学类诊断制品(B 类)生产线
                            证字 19010 号
                          (2019)兽药生产
  2      兽药生产许可证                           免疫学类诊断制品(B 类)生产线
                            证字 19140 号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本所律师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访谈结果并经
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未来拟开展兽药生产及销售的业务,因此取得了前述兽药
部分的资质证书并拟在相关资质齐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结合市场情
况,在未来 1-5 年内,开展相应的兽药生产及销售业务。



       反馈问题 5: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包括陕西瑞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德丰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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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维德维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及深圳市公安局治
安巡警支队等政府部门。

     请发行人:(1)结合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名称、设立时间、住所、注册资本、
股权结构,说明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说明陕西瑞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德丰伟业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维德维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前述企业及深圳
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采购公司产品用途。(2)说明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仅 2016 年在公司采购检测产品,之后未大规模采购公司产品的原因,是
否存在被其他竞争对手替代的情况;SudmilkS.A.LuisDiegoFreireNavarrete 的基本
情况、主营业务、采购公司产品类型、是否为最终用户、与公司建立采购意向的
方式和过程;报告期内,公司获取政府部门等单位订单是否履行了招投标程序。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名称、设立时间、住所、注册资本、股权
结构,说明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说明陕西瑞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德丰伟业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维德维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前述企业及深
圳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采购公司产品用途

     1.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名称、设立时间、住所、注册资本、股权结构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业务合
同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为:
                                                                    单位:万元
  时间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3,671.50           15.35%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276.82            5.34%
2019 年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74.98            4.08%
  度
           Sudmilk S.A.                                736.56            3.08%
           陕西瑞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536.65            2.24%

2018 年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客车专用车分      1,962.52            9.58%




                                        1-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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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度       公司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364.77            6.66%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43.19            5.09%
            无锡申联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506.01            2.47%
            陕西瑞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394.47            1.92%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06.24            8.75%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101.20            7.99%
2017 年
            陕西瑞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416.07            3.02%
  度
            深圳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                                375.53            2.72%
            天津市德丰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25.36            2.36%
    注:上述客户系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的销售额合并计算,且按照报告期
内为认定时间时点认定同一控制关系而确定的客户。
       根据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走访及部分客户询证结果,本
所律师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巨潮资讯网及相关客户网站的查
询结果,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前五大客户基本情况如下:

       (1)2019 年度前五大客户

       ①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名称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2 年 8 月 14 日
住所                     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 69 号(办公楼)
注册资本                 64,000.00 万元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
                                                                 38,400.00             60.00
股权结构                 份有限公司
                         嘉隆(集团)有限公
                                                                 25,600.00             40.00
                         司

       ②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本所律师于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查询结果,绍兴市越城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系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的直属部门,主管绍兴市越城区食品药
品监管等相关工作。

       ③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76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名称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9 年 8 月 18 日
住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盛乐经济园区
注册资本                 150,429.0870 万元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中国乳业(毛里求斯)
                                                              136,897.0500              91.0044
                         有限公司
                         中国蒙牛乳业有限公
股权结构                                                       13,531.5830                8.9953
                         司
                         孙玉斌                                       0.1505              0.0001
                         老牛基金会                                   0.1500              0.0001
                         白瑛                                         0.1500              0.0001

       ④Sudmilk S.A.

名称                     Sudmilk S.A.
成立日期                 2016 年
                         Provincia: PICHINCHA;Cantón:QUITO;Parroquia: La Concepción;
住所                     Calle:G; Numero:N49-57; Intersection:MANUEL (皮钦查省基多州康
                         塞普西翁教区 G 街区 N49-57 号曼纽尔路口)
注册资本                 2,000.00 美元
股权结构                 DIEGO FREIRE 51%;JUANJOSE QUIROLA 49%

       ⑤陕西瑞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                     陕西瑞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3 年 2 月 21 日
住所                     西安市文景北路 50 号菁华名门 5 幢 1 单元 102 室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认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股东姓名
                                                          (万元)                (%)
股权结构
                         李军                                        30.00                 50.00
                         杨联树                                      30.00                 50.00

       (2)2018 年度前五大客户

       ①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客车专用车分公司

名称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客车专用车分公司
成立日期                 2010 年 9 月 6 日




                                              1-4-77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住所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第二十二大街 128 号
母公司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7 年 1 月 8 日
注册资本           221,393.92 万元
住所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宇通路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                   82,331.40              37.1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2,970.61              10.38
                   猛狮客车有限公司                        8,742.83               3.95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6,619.74               2.9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
股权结构(截至
                   方达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                6,500.00               2.94
2019 年 12 月 31
                   基金
日的前十大股
东)               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                4,088.52               1.85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49.35               1.33
                   社保基金 1104 组合
                   GIC PRIVATE LIMITED                     2,677.61               1.21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2,139.37               0.97
                   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1,599.99               0.72
    注:鉴于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因此上表中披露的总股本以巨潮资讯
网公示的总股本为准。
       ②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本所律师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西藏自
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的查询结果,原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自治
区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主管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根据中共中央《深
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原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已划入西藏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③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见本回复“(1)2019 年度前五大供应商”之“③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




                                          1-4-78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股份有限公司”。

       ④无锡申联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名称                     无锡申联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88 年 6 月 29 日
住所                     无锡市惠山区惠际路 86 号
注册资本                 6,640.00 万元
                                                       认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万元)             (%)
股权结构
                         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
                                                             6,640.00                100.00
                         司

       ⑤陕西瑞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详见本回复“(1)2019 年度前五大供应商”之“⑤陕西瑞尔化工科技有限
公司”。

       (3)2017 年度前五大客户

       ①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见本回复“(1)2019 年度前五大供应商”之“③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②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本所律师于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官网的查询结果,原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自治区卫生厅管理的
部门管理机构,主管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根据中共中央《深化党和
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原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已划入内蒙古自
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③陕西瑞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详见本回复“(1)2019 年度前五大供应商”之“⑤陕西瑞尔化工科技有限
公司”。

       ④深圳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

       根据本所律师于深圳市公安局官方网站、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查询结



                                              1-4-79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果,深圳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是深圳市公安局的直属机构,负责组织、指导、
协调和检查全市巡逻防范和治安管理工作,执行各类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

       ⑤天津市德丰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名称                     天津市德丰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6 月 5 日
住所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与琼州道交口东南侧恒华大厦 2-1-1406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认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股东姓名
                                                       (万元)                (%)

股权结构                 李清伟                                   45.00                45.00
                         何辉                                     45.00                45.00
                         任伟东                                   10.00                10.00

       2.说明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出具的无关联关系声明,发行人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关于关联关系的调查表,本所律师对上
述主要客户的实地走访及部分客户的函证结果及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部分客户官网的查询结果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前五大客户与
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说明陕西瑞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德丰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
京维德维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前述企业及深圳市公安局治安巡警
支队采购公司产品用途

       根据本所律师对陕西瑞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德丰伟业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北京维德维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实地走访及函证结果,本所律师于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深圳市公安局官网的查询结果,发行人与深圳市公安局
治安巡警支队签订的合同、政府采购标书、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陕西瑞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德丰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维
德维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以及前述企业及深圳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
队采购发行人产品的用途具体如下表所示:




                                             1-4-80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营业务                  采购用途
        陕西瑞尔化工科技有限公   食品安全检测产品的
 1                                                    销售,终端客户主要为当地乳企
        司                       销售
        天津市德丰伟业科技发展   食品安全检测产品的   销售,终端客户为完达山等知名
 2
        有限公司                 销售                 乳企
                                                      采购公司的β内酰胺酶试纸,用
        北京维德维康生物技术有   食品安全检测产品的
 3                                                    于销售。自 2018 年 7 月起,不
        限公司                   研发、生产、销售
                                                      再与该客户进行此类交易
                                                      采购用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能
        深圳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                        力建设项目的快检产品,系基于
 4                               -
        队                                            加强食品安全执法、打击食药犯
                                                      罪的需要
注:深圳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采购项目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能力建设项目(项目编号:
SZCG2017156456)。经查询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官方网站相关信息,近年来,
深圳市公安局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创建办的工作部署,围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工
作主线,积极开展打击食药犯罪专项行动。2015 年,深圳市公安局在治安巡警支队正式成
立了深圳市首个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专业机构——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因此,深圳市公安
局治安巡警支队的前述采购系基于加强食品安全执法、打击食药犯罪的需要。
       (二)说明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仅 2016 年在公司采购检测产
品,之后未大规模采购公司产品的原因,是否存在被其他竞争对手替代的情况;
SudmilkS.A.LuisDiegoFreireNavarrete 的基本情况、主营业务、采购公司产品类
型、是否为最终用户、与公司建立采购意向的方式和过程;报告期内,公司获
取政府部门等单位订单是否履行了招投标程序

       1.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利集团”)2016 年之后
未大规模采购公司产品的原因,是否存在被其他竞争对手替代的情况

       根据本所律师对发行人销售部门负责人的访谈结果,对伊利集团走访及函证
结果,发行人与伊利集团之间的交易主要通过招投标形式来确定;因竞争对手报
价大大低于发行人价格,且若发行人降价销售,则发行人其他客户也存在会获取
到相应产品销售价格信息的现实可能,从而影响发行人的定价能力,故发行人并
未采取降价方式来获取订单,因此伊利集团 2016 年之后未大规模采购发行人产
品。且 2016 年之后伊利集团未大规模采购公司产品属于个别事件,不会影响到
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

       2.SudmilkS.A.LuisDiegoFreireNavarrete 的基本情况、主营业务、采购公司
产品类型、是否为最终用户、与公司建立采购意向的方式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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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 Sudmilk S.A.提供的相关文件、对 Sudmilk S.A.的函证结果,其基本情
况及主营业务具体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Sudmilk S.A.
成立日期                 2016 年
注册资本                 2,000.00 美元
                         Provincia: PICHINCHA;Cantón:QUITO;Parroquia: La Concepción;
住所                     Calle:G; Numero:N49-57; Intersection:MANUEL (皮钦查省基多
                         州康塞普西翁教区 G 街区 N49-57 号曼纽尔路口)
                         venta al por mayor de productos lacteos(乳制品批发);
主营业务
                         venta al por mayor de equipo medico (医疗设备批发)

       根据发行人与 Sudmilk S.A.的业务合同,本所律师对发行人销售人员的访谈
结果、对 Sudmilk S.A.的函证结果,Sudmilk S.A.采购发行人产品的类型为食品
安全快速检测试纸、检测仪器及少量体外诊断产品;Sudmilk S.A.属于贸易商,
非产品最终用户;发行人与 Sudmilk S.A.的合作开始于 2017 年,双方建立采购
意向系 Sudmilk S.A.通过发行人在南美地区的乳品展会上展示发行人的优质产
品从而了解,且因厄瓜多尔地区检测需求多,发行人产品性价比高于欧美产品,
因此双方遂开展了合作。

       (三)报告期内,公司获取政府部门等单位订单是否履行了招投标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
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
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第二十七条规定:“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
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
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
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根据发行人报告期内政府客户的销售明细,发行人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的政
府客户相关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发行人未履行公开招
投标程序的政府客户的采购合同及相应文件,对发行人销售部门相关人员的访谈
结果,查询及检索政府客户所在地区对报告期各期应采取招投标等政府采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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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最低限额标准的相关法规及文件,查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公示信息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政府客户主
要包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客户的获取主要采用公开招
投标方式,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分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公开招投标      3,519.63      69.59     6,171.08    88.62      5,008.60    87.12
  非公开招投
                  1,538.28      30.41      792.35     11.38      740.35      12.88
      标
      合计        5,057.91      100.00    6,963.43    100.00     5,748.95    100.00
注:上述表格中的“占比”系指该项占发行人该年度/该期政府客户收入的比例。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获取政府部门等单位的订单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应当进行招投标的,均履行了招投标程序;发行人未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取得政
府订单的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各期政府客户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且单个订单金额
均未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履行招投标程序的标准。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获取政府部门等单位的订单按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应当进行招投标的,均履行了招投标程序。



     反馈问题 6:

     报告期内,公司向广州迪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采购包装材料、硝酸纤
维素膜、样品垫、离心管等辅料,及化学试剂、抗原、抗体等原材料。

     请发行人:(1)结合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名称、设立时间、住所、注册资
本、股权结构,说明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前五大供应商提供原材料类型,是否具备生产资
质。(2)说明外购抗原、抗体的类型,未自主研发并生产该项抗原、抗体的原因,
是否存在技术壁垒,外购抗原、抗体占比。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问
题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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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结合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名称、设立时间、住所、注册资本、股
权结构,说明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前五大供应商提供原材料类型,是否具备生产资质

       1.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名称、设立时间、住所、注册资本、股权结构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采购合
同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为:
                                                                    单位:万元
                                                                    占整体采购金
  时间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额比例
              广州合尔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75.63          6.82%
              默克化工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297.63          5.40%
2019 年度     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                         258.50          4.69%
              广州双螺旋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225.37          4.09%
              广州市澳漪进出口有限公司                     214.01          3.89%
              江西江铃汽车集团改装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526.47          8.98%
              广州迪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03.91          6.89%
2018 年度     睿科仪器(厦门)有限公司                     356.48          6.08%
              广东达元绿洲食品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4.36          5.19%
              厦门开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40.08          4.09%
              厦门开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27.02          7.08%

              东莞市智邦电子有限公司                       196.58          6.13%

2017 年度     普拉瑞思科学仪器(苏州)有限公司             193.68          6.04%

              上海睿纵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171.08          5.34%

              广州迪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57.95          4.93%

       根据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的走访及询证结果,本所律师
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相关客户网站的查询结果,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前
五大供应商基本情况如下:

       (1)2019 年度前五大供应商

       ①广州合尔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               广州合尔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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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合三路 9 号二号厂房 201 房
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
                                           认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股东姓名
                                           (万元)             (%)
股权结构
                   李栋                    540.00               90.00
                   李瑞婉                  60.00                10.00

       ②默克化工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名称               默克化工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7 年 5 月 28 日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 1 号汤臣国贸大楼 908 室
注册资本           460.00 万美元
                                           认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万元)             (%)
股权结构
                   默克投资(中国)有限
                                           460.00 万美元        100.00
                   公司

       ③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               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7 年 4 月 10 日
住所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朱宏路 389 号
注册资本           6,202.00 万元
                                           认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股东姓名/名称
                                           (万元)             (%)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
                                           3,845.2400           62.00
                   份有限公司
                   彭年才                  1,212.2347           19.55
股权结构
                   李明                    543.4156             8.76
                   苗保刚                  334.4096             5.39
                   西安昱景同益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266.7000             4.30
                   伙)

       ④广州双螺旋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名称               广州双螺旋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4 月 5 日
住所               广州国际生物岛螺旋四路 1 号办公区第二层 214-36 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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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认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股东姓名
                                         (万元)              (%)
                   石磊                  344.9450              34.49
股权结构
                   孙亮                  253.6550              25.37
                   袁瑛娜                251.4000              25.14
                   常文哲                150.0000              15.00

       ⑤广州市澳漪进出口有限公司

名称               广州市澳漪进出口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5 年 6 月 15 日
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 81 号之三 601-607(部位:自编 6J、6K、6L)
注册资本           1,001.00 万元
                                         认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股东姓名
                                         (万元)              (%)
股权结构
                   陈晓南                700.07                70.00
                   陈潮发                300.03                30.00

       (2)2018 年度前五大供应商

       ①江西江铃汽车集团改装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名称               江西江铃汽车集团改装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3 月 23 日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振铃东路 509 号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认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股东姓名/名称
                                         (万元)              (%)
股权结构
                   江西江铃汽车集团改
                                         3,000.00              100.00
                   装车股份有限公司

       ②广州迪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               广州迪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 年 6 月 23 日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 31 号华南新材料创新园 G7 栋
住所
                   401 号
注册资本           2,865.1417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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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认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股东姓名/名称
                                         (万元)        (%)
                   李和清                969.290         33.83
                   广东迪联投资合伙企
                                         469.600         16.39
                   业(有限合伙)
                   郭潇                  233.110         8.14
                   黄曦                  206.000         7.19
                   肖艳文                196.89          6.87
                   广州科学城创业投资
                                         159.17454       5.56
                   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迪宏投资合伙企
                                         100.000         3.49
                   业(有限合伙)
股权结构
                   陆伟飞                99.405          3.47
                   湖南三泽生物医药创
                   业投资企业(有限合    90.909          3.17
                   伙)
                   喻佳文                77.205          2.69
                   王征                  65.000          2.27
                   朱旭鹏                57.000          1.99
                   广州迪康投资合伙企
                                         53.05818        1.85
                   业(有限合伙)
                   徐志雄                50.000          1.75
                   乐荣军                20.000          0.70
                   邓建新                18.500          0.65

       ③睿科仪器(厦门)有限公司

名称               睿科仪器(厦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 年 3 月 30 日
住所               厦门火炬高新区新丰路 176 号五层 101
注册资本           720.00 万元
                                         认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股东姓名/名称
                                         (万元)        (%)
股权结构           厦门睿科检测股份有
                                         570.00          79.17
                   限公司
                   江立                  150.00          20.83

       ④广东达元绿洲食品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87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名称               广东达元绿洲食品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6 年 4 月 26 日
住所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开源大道 11 号 A2 栋第三层
注册资本           7,024.2640 万元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石松                  1,327.8273            18.90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
                                         933.4619              13.29
                   份有限公司
                   卢新                  734.5000              10.46
股权结构(截至     广州挚发投资合伙企
                                         614.6000              8.75
2019 年 9 月 30    业(有限合伙)
日的前十大股
                   潘华                  425.0100              6.05
东)
                   黎建均                342.3000              4.87
                   谢文剑                329.7000              4.69
                   许为群                301.4600              4.29
                   曾静                  233.3654              3.32
                   石安奇                228.9200              3.26

    注:鉴于广东达元绿洲食品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且广东达元绿洲食品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延迟至
2020 年 5 月 28 日披露《2019 年年度报告》的公告,因此上表中披露的股权结构是以该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示的前十大股东的信息为准。

       ⑤厦门开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               厦门开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 年 8 月 26 日
住所               厦门市思明区洪文工业区 2 号厂房二楼北侧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认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股东姓名
                                         (万元)              (%)
股权结构
                   许开聪                27.00                 90.00
                   林淑珍                3.00                  10.00

       (3)2017 年度前五大供应商

       ①厦门开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4-88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详见本回复“(2)2018 年度前五大供应商”之“⑤厦门开聪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

       ②东莞市智邦电子有限公司

名称               东莞市智邦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9 月 26 日
住所               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社区中富街东一巷 15 号裕昌商务大厦 15 楼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认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股东姓名
                                           (万元)            (%)
股权结构
                   肖继                    70.00               70.00
                   刘莲                    30.00               30.00

       ③普拉瑞思科学仪器(苏州)有限公司

名称               普拉瑞思科学仪器(苏州)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 年 6 月 9 日
住所               苏州高新区科灵路 8 号 1 楼 3 层北侧
注册资本           521.739 万元
                                           认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股东姓名/名称
                                           (万元)            (%)
                   苏州星辰垣创新科技
                                        300.00                 57.5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常化仿                  145.00              27.79

股权结构           北京顺祺健康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    50.00               9.58
                   合伙)
                   苏州高创天使二号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1.739              4.17
                   伙)
                   倪天瑞                  5.00                0.96

       ④上海睿纵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名称               上海睿纵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1 月 25 日
住所               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 328 号 7 幢 J144 室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1-4-89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万元)                  (%)
                   湖北新纵科病毒疾病
                                             200.00                    100.00
                   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⑤广州迪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详见本回复“(2)2018 年度前五大供应商”之“②广州迪澳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

       2.说明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出具的无关联关系声明,发行人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关于关联关系的调查表,本所律师对
上述主要供应商的实地走访及函证结果及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
结果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前五大供应商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前五大供应商提供原材料类型,是否具备生产资质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采购合同,本所律师对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的走访及函证
结果,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
人前五大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类型及提供该原材料的生产资质具体如下:

                                                               作为生产商       作为生产商的
                                                      供应商   的供应商所       供应商是否已
时间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提供原材料类型
                                                      类型     需的生产资       取得对应的生
                                                                   质             产资质
         广州合尔拓                                            无特殊的准
         生物科技有            检测试纸               生产商   入性资质要            /
           限公司                                                  求
        默克化工技
        术(上海)有         硝酸纤维素膜             贸易商       /                 /
          限公司
2019
                                                               无特殊的准
年度     西安天隆科
                               检测仪器               生产商   入性资质要            /
         技有限公司
                                                                   求
         广州双螺旋                                            无特殊的准
         基因技术有      检测试剂盒、检测仪器         生产商   入性资质要            /
           限公司                                                  求

         广州市澳漪            实验仪器               贸易商       /                 /




                                            1-4-90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作为生产商   作为生产商的
                                                   供应商   的供应商所   供应商是否已
时间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提供原材料类型
                                                   类型     需的生产资   取得对应的生
                                                                质         产资质
         进出口有限
           公司
         江西江铃汽
         车集团改装
                            食品安全检测车         贸易商       /             /
         车销售服务
           有限公司
         广州迪澳生                                         无特殊的准
         物科技有限      检测试剂盒、检测仪器      生产商   入性资质要        /
           公司                                                 求
                                                            无特殊的准
2018    睿科仪器(厦
                               实验仪器            生产商   入性资质要        /
年度    门)有限公司
                                                                求
         广东达元绿
                                                            无特殊的准
         洲食品安全
                         检测试剂盒、检测仪器      生产商   入性资质要        /
         科技股份有
                                                                求
           限公司
         厦门开聪电
         子科技有限         打印机及零部件         生产商    3C 认证        已取得
           公司
         厦门开聪电
         子科技有限         打印机及零部件         生产商    3C 认证        已取得
           公司
         东莞市智邦
         电子有限公            实验仪器            贸易商       /             /
             司
        普拉瑞思科                                          无特殊的准
2017
        学仪器(苏             实验仪器            生产商   入性资质要        /
年度
        州)有限公司                                            求
         上海睿纵仪                                         无特殊的准
                         扫描仪及零部件(非与
         器设备有限                                生产商   入性资质要        /
                           计算机配套使用)
           公司                                                 求
         广州迪澳生                                         无特殊的准
         物科技有限            检测仪器            生产商   入性资质要        /
           公司                                                 求
    注:上表中,“供应商类型”,仅是按照供应商向易瑞生物提供的该原材料是否系供应商
自行生产而进行的分类,并非指该供应商本身是否系生产商或贸易商;且“作为生产商的供
应商所需的生产资质”系作为生产商的供应商向发行人提供的该原材料所需的生产资质,并
非指该供应商经营全部业务所需的资质。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中,作为向发行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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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该原材料系自行生产的生产商已具备其向发行人提供的该类原材料的生产资
质。

       (二)说明外购抗原、抗体的类型,未自主研发并生产该项抗原、抗体的
原因,是否存在技术壁垒,外购抗原、抗体占比

       1.外购抗原、抗体的类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报告期内关于抗原抗体的采购明细、发行人报告期内用于
生产的抗原抗体清单、本所律师对发行人研发负责人的访谈结果以及对发行人抗
原抗体制备实验室的实地查看情况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外
购抗原、抗体的情况;发行人外购抗原、抗体的主要类型包括用于食品安全检测
产品研发与生产的兽药残留类、真菌毒素类、农药残留类,以及体外诊断类。

       2.外购抗原、抗体的原因,是否存在技术壁垒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报告期内关于抗原抗体的采购明细、发行人报告期内用于
生产的抗原抗体清单、对发行人研发负责人的访谈结果、发行人抗原抗体相关产
品的研究立项报告、结题报告等研发过程性资料,发行人报告期内外购抗原或抗
体主要原因如下:

     (1)部分抗原或抗体制备技术成熟,批量外购价格低,外购成本低于自制
成本,因此选择了外购,如山羊抗小鼠二抗等。

     (2)由于少数种类的抗原抗体自主研发的时间长、成本高,但生产用量很
少,因此发行人未进行研发而选择外购,如玉米赤霉烯酮抗体(WXDTM);同
时,发行人体外诊断类抗原抗体研发体系尚未成熟,生产用量少,因此目前体外
诊断类抗原抗体亦为外购。

     (3)发行人进行部分抗原、抗体的研发需要以外购抗原抗体为基础。如采
用小分子改性抗原技术制备抗原时,首先需要通过结构设计与有机合成技术,生
成与目标检测物质化学结构类似的半抗原,这一过程需要参考外购抗原的化学结
构。因此,发行人外购了部分抗原抗体。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报告期内关于抗原抗体的采购明细、发行人报告期内用于
生产的抗原抗体清单、对发行人研发负责人的访谈结果、发行人抗原抗体相关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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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的研究立项报告、结题报告等研发过程性资料,发行人用于生产的外购抗原、
抗体种类很少,外购抗原或抗体的主要原因在于外购价格低于自制成本,或用量
少而研发成本高,或研发需求驱动;对于发行人而言,外购系比较自制和外购成
本而进行的理性选择,发行人已形成了主营业务的抗原抗体研发的体系,发行人
的主营业务抗原抗体的研发不存在技术壁垒。

     3.外购抗原、抗体占比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报告期内关于抗原抗体的采购明细、发行人报告期内用于
生产的抗原抗体清单、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发行人相关技术人员的访谈结果,
报告期内,发行人抗原、抗体外购金额占试剂类原材料采购总金额的比例较低,
具体采购金额及外购抗原抗体占试剂类原材料采购总金额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抗体          281.05          8.20%     84.99        2.70%     74.81        3.39%
  抗原           66.86          1.95%    134.52        4.28%     41.02        1.86%
  合计          347.92         10.15%    219.51        6.98%    115.83        5.25%

    注:上述占比系该项占试剂类原材料采购总金额的比例。



     反馈问题 7:

     《食品安全法》规定,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查
检测,被抽查人如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

     请发行人:结合快速检测产品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销售情况,说明被抽查人
对公司产品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的比率,复检结果与公司产品检测结果差异比率,
存在差异的原因。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关于复检的法律规定及发行人检测产品政府类客户的销售情况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
法对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查检测,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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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
   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
   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测。对抽查检测结果表明可能不
   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检验。抽查检测
   结果确定有关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政府类客户主要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发行人在广东、
   广西、西藏、内蒙古、河北、山东、山西等多个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标采
   购项目中中标。

         (二)复检比率及差异原因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前述规定,复检情况系在被抽查人对快检结果有异议
   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复检。因此,被抽查人对发行人产品检验结果
   提出异议的比率,以及复检结果与发行人产品检测结果差异比率仅作为监管机构
   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知晓,作为生产企业的发行人不会因此获取相应的数
   据。且经查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官网信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未按
   照采购对象的不同而公示相应的数据,因此难以单独获取发行人产品的相关复检
   信息。

         基于此,鉴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期内每年均向发行人采购食
   品安全快速检测试剂和检测仪器,因此,现以广东省为例统计食品监督抽检中申
   请复检的相关信息。

         1.食品监督复检比例、复检结果与初始检测结果差异比例的统计

         自 2018 年 10 月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始公布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
   的通告。2018 年共公布抽检结果 11 期;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2019 年共公布
   35 期。本所律师将前述公示的抽检结果按照一定间隔规律抽样统计,复检比例、
   复检结果与初始检测结果差异比例具体如下:

                                                                       单位:批次

                                                                              复检结果与
                                                                 复检不合格
抽检期       总抽检样品     不合格样品   申请复检样品   复检率                快检结果差
                                                                     率
                                                                                异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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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检结果与
                                                                         复检不合格
     抽检期        总抽检样品    不合格样品   申请复检样品    复检率                      快检结果差
                                                                             率
                                                                                            异比率
2018 年第 1 期             571           18               0      0.00%                /                /

2018 年第 4 期             330           22               1      4.55%      100.00%            0.00%

2018 年第 7 期             356           20               4     20.00%      100.00%            0.00%

2018 年第 10 期            392           19               5     26.32%      100.00%            0.00%

2019 年第 2 期             503           17               0      0.00%                /                /

2019 年第 5 期             800            1               0      0.00%                /                /

2019 年第 8 期             497            3               1     33.33%      100.00%            0.00%

2019 年第 11 期        未公布             2               0      0.00%                /                /

2019 年第 14 期            184            4               1     25.00%      100.00%            0.00%

2019 年第 17 期            100            0               0      0.00%                /                /

2019 年第 20 期            647            2               0      0.00%                /                /

2019 年第 23 期            677           10               0      0.00%                /                /

2019 年第 26 期            657            9               0      0.00%                /                /

2019 年第 29 期            941           11               1      9.09%      100.00%            0.00%

2019 年第 32 期            823           14               2     14.29%      100.00%            0.00%

2019 年第 35 期            897           16               2     12.50%      100.00%            0.00%

2019 年第 38 期            792           12               0      0.00%                /                /
2019 年第 41 期            628           17               9     52.94%      100.00%            0.00%
2019 年第 44 期            744           22               2      9.09%      100.00%            0.00%
2019 年第 47 期            617           28               5     17.86%      100.00%            0.00%
2019 年第 50 期            330           19               3     15.79%      100.00%            0.00%
      合计              11,486          266              36     11.46%      100.00%            0.00%

              由上表可知,食品监督抽检中申请复检的比例较低,且抽检中复检后确认产
        品仍为不合格产品的比率约为 100%,复检结果与初始检测的结果存在差异的比
        例较小。

              2.存在差异的原因

              根据对发行人技术部门及销售部门人员的访谈结果,如出现复检结果与初始
        快速检测结果存在差异的,则存在差异的原因可能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由于复检采取的是传统检测方式,与初始快速检测采取的快检方式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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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流程、耗时、检测仪器等更为复杂,因此其精准度比初始快速检测高;

       (2)快速检测方式对于检测操作有一定的要求,如操作人员未严格按照检
测流程操作,则可能导致检测结果出现异常。



       反馈问题 9: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多处房产尚未取得房产权属证书,部分无证房产为研
发场所、试验品及样品存储场所。

       请发行人:说明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产品的研发场所、实验室、试验品及样
品存储场所是否有特殊要求,变更场所是否需要重新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及所需时
间;说明上述无证房产面积占发行人全部房产的比例,使用上述房产产生收入、
毛利、利润情况,评估其对发行人重要性,有无下一步解决措施。请保荐机构、
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产品的研发场所、实验室、试验品及样品
存储场所是否有特殊要求,变更场所是否需要重新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及所需时
间

       1.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产品的研发场所、实验室、试验品及样品存储场所是
否有特殊要求

       根据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食品安全精准快速检测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及相关服务。

       经查阅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行业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以下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对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的研发场所、实验室、试验品及样品储存场所的要求具
体如下:

序号             文件名称                             具体要求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   无对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的研发场所、实验室、
  1
         理办法》                   试验品及样品储存场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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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称                            具体要求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   无对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的研发场所、实验室、
  2
       测方法认定管理办法》       试验品及样品储存场所的规定
       《保健食品化妆品快速检测   无对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的研发场所、实验室、
  3
       方法认定指南》             试验品及样品储存场所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规定:“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的样品由承检
                                  机构保存。
                                  承检机构接收样品时,应当查验、记录样品的外观、
                                  状态、封条有无破损以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论产生影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   响的情况,并核对样品与抽样文书信息,将检验样品
  4
       法》(注 1)               和复检备份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按照要求入库
                                  存放。
                                  对抽样不规范的样品,承检机构应当拒绝接收并书面
                                  说明理由,及时向组织或者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的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无对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的研发场所、实验室、
  5
       法实施条例》               试验品及样品储存场所的规定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   无对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的研发场所、实验室、
  6
       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试验品及样品储存场所的规定
                                  第十三条规定:“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标准、技术
                                  规范或委托方的要求进行样品采集、运输、流转、处
                                  置等,并保存相关记录。抽(采)样过程应当确保样
                                  品的完整性、安全性和稳定性。样品数量应当满足检
                                  验工作的需要。网络食品的抽取还应当按照国家相关
                                  规定做好电子版样品信息和有关凭证的保存以及样
                                  品查验工作。
                                  风险监测、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中
                                  的抽(采)样,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规定:“检验机构应当有样品的标识系统,
                                  并规范样品的接收、储存、流转、制备、处置等工作,
                                  确保样品在整个检验期间处于受控状态,避免混淆、
       《食品检验工作规范》(注   污染、损坏、丢失、退化等影响检验工作的情况出现。
  7
       2)                        样品的保存期限应当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第十五条规定:“检验机构应当建立超过保存期限的
                                  样品无害化处置程序并保存相关审批、处置记录。”
                                  第二十七条规定:“检验机构应当确保其环境条件不
                                  会使检验结果无效,或不会对检验质量产生不良影
                                  响。对相互影响的检验区域应当有效隔离,防止干扰
                                  或者交叉污染。微生物实验室和毒理学实验室生物安
                                  全等级管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开展动物实验的
                                  实验室空间布局、环境设施还应当满足国家关于相应
                                  级别动物实验室管理的要求。”
                                  第三十条规定:“检验机构应当规范对影响检验结果
                                  的标准物质、标准菌(毒)种、血清、试剂和消耗材
                                  料等供应品的购买、验收、储存等工作,并定期对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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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文件名称                              具体要求
                                    应商进行评价,列出合格供应商名单。实验动物和动
                                    物饲料的购买、验收、使用还应当满足国家相关规定
                                    的要求。”
        《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工作规    无对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的研发场所、实验室、
  8
        定》                        试验品及样品储存场所的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
                                    无对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的研发场所、实验室、
  9     局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方
                                    试验品及样品储存场所的规定
        法使用管理的意见》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无对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的研发场所、实验室、
 10     局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产
                                    试验品及样品储存场所的规定
        品使用管理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无对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的研发场所、实验室、
 11
        法》                        试验品及样品储存场所的规定

      注 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
双方权利和义务。承检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检验活动。
承检机构进行检验,应当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
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注 2:《食品检验工作规范》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适用本规范的检验机构主要包括
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检验机构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第三方等单位所属的检验机构等
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机构。”

       因此,由上表可知,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行业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中存在部分
法律法规对承检机构及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样品的储存规定;截至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出具之日,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行业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快速检
测产品的研发场所、实验室、试验品的储存场所并无特殊的限制性规定。

       2.变更场所是否需要重新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及所需时间

       鉴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行业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
的研发场所、实验室、试验品的储存场所并无特殊的限制性规定,且由于发行人
系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企业,其提供的检测服务系因部分客户未
配置专业检测人员或配置人员不足,发行人根据客户的委托提供的快速检测服
务,发行人并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承检机构或检验机构。

       因此,除需重新进行设计、装修装饰、现场施工、编制环评报告等程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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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发行人变更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的试验品及样品的储存场所,无需单独履行其
他的外部审批/备案的法律程序;发行人变更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的研发场所、
实验室,则需重新履行社会投资项目的备案(如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消防
审计审核及验收、环境影响评价以及部分所涉资质载明的住所变更(如有)的外
部审批/备案程序,具体需履行的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及所需时间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具体程序         所需时间                      法律法规依据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企业拟变更已核准项目的建设地点,或者拟对建设规
       社会投资项                      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的,应当向核准机关提出变
       目的备案(如 不 超 过 20        更申请。核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1
       涉 及 固 定 资 个工作日         内,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产投资项目)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已备案项目信息发生较大变更的,企业应当及时告知
                                       备案机关。”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公安
                                       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二
                                       十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但是依照本规定需要组织专
                                       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对具
                                       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
                                       机构应当在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申
                                       请材料报送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专家
                                       评审。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
                                       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
                         消防设计审    管部门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特殊消防设
                         核不超过 40   计文件进行评审。参加评审的专家应当具有相关专业高
                         日;消防验    级技术职称,总数不应少于七人,并应当出具专家评审
                         收不超过 20   意见。评审专家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省级人民政
       消防设计审                      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专家评审会后五日内将专
                         日;同时,
 2     核及消防验                      家评审意见书面通知报送申请材料的公安机关消防机
                         建设单位应
       收                              构,同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对三分之二以上评审专
                         当在设计审
                         核及验收合    家同意的特殊消防设计文件,可以作为消防设计审核的
                         格后 7 日内   依据。
                         备案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公
                                       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二十
                                       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对
                                       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建设
                                       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
                                       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进行消防设计、
                                       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或者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业务受理
                                       场所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公
                                       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




                                            1-4-99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具体程序         所需时间                        法律法规依据
                                        后,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备案凭证;备案材料
                                        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
                                        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环
                                        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
                                        告表,应当重点审查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环境影响
                                        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环境
        环境影响评       不 超 过 60    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等,并分别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
 3
        价批复/备案      日             书之日起 60 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 30 日内,
                                        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依法应当填报
                                        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将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建
                                        设项目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以具体资质
        资质载明事
                         所涉法律法
 4      项变更手续                      具体需以该项资质所涉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规规定不同
        (如有)
                         而有所不同

     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述外部审批/备案程序系指需政府部门进行审批或备案的程序,
时间系指政府部门进行审批或备案的时间;且上表所列示的外部审批/备案程序不包括变更
场所需进行的设计、装修装饰、现场施工、编制环评报告等无需外部政府部门进行审批/备
案的程序。

       (二)说明上述无证房产面积占发行人全部房产的比例,使用上述房产产
生收入、毛利、利润情况,评估其对发行人重要性,有无下一步解决措施

       1.上述无证房产面积占发行人全部房产的比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租赁合同、权利人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以及相关产权情况
的说明、出租方取得的授权委托书等文件以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
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发行人美国子公司拥有一处面积为
11,872 平方英尺(约合 1,102.94 平方米)的自有房产外,发行人现使用的其他房
产均系租赁房产,且发行人目前的房屋租赁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租赁面积   是否取得产权证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房屋坐落
                                                              (平方米)         书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铁岗
                    深圳市宝安
                                       水库桃花源科技创新园
 1       发行人     区科技创业                                 4,926.00        未取得
                                       第四分园 1 栋厂房、1
                      服务中心
                                             栋宿舍楼




                                             1-4-100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租赁面积   是否取得产权证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房屋坐落
                                                           (平方米)         书




                    深圳市桃花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
 2      发行人      源物业运营    桃花源科技创新园 11        592.95         未取得
                      有限公司        号研发中心




                   承兴发服装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铁岗
 3      发行人     (深圳)有限   水库路 149 号三至五楼     1,300.00        未取得
                       公司             宿舍 30 间
                    深圳市华臻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铁岗
 4      发行人      工业工程有    水库路 149 号(原承兴     1,500.00        未取得
                      限公司      发制衣厂)三楼厂房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铁岗
                    深圳众联达
                                  水库路 149 号四楼厂房
 5      发行人      贸易有限公                              1,344.80        未取得
                                  分租南侧三格及北侧三
                        司
                                           格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深圳市新安
                                  67 区留仙一路甲岸科
 6      发行人      甲岸股份合                               47.00          未取得
                                  技工业园 2 号宿舍 6 楼
                      作公司
                                          604 房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
                    深圳市桃花    桃花源科技创新园北鹭
 7      发行人      源物业运营    分园 202、204、301、         -            未取得
                      有限公司    302、303、304、502、
                                          504

                    深圳市资安    深圳市宝安区宝城 67                   已取得:深房地
 8      发行人      实业有限公    区安顺达车辆维护中心      8,693.86    字第 5000685649
                        司              综合楼                                 号
                                                                        已取得:厦国土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9      发行人           周牡丹                              95.10      房证第 01117692
                                      90 号 810B 单元
                                                                              号
                    北京福宸物                                          已取得:X 京房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 8
 10     发行人      业管理有限                               49.53        权证朝字第
                                    号 11 层 2 单元 1107
                      公司                                                984799 号

                    嵊州市优森    嵊州市欣农路 1999 号                    已取得:浙
                    浙东电商产    浙东农副产品物流中心                  (2019)嵊州市
 11     发行人                                               300.00       不动产权第
                    业园发展有    水果区 S12 号商铺(摊
                      限公司      位)419、423、427 号                  0018988 号、第
                                                                        0019092 号、第




                                         1-4-101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租赁面积   是否取得产权证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房屋坐落
                                                            (平方米)         书
                                                                           0019099 号


                                                                           已取得:浙
                                                                         (2019)嵊州市
                                                                           不动产权第
                    嵊州市浙东    嵊州市浙东农副产品物
                                                                         0019635 号、第
 12     发行人      农贸发展股    流中心水果区 187-191        348.70
                                                                         0019637 号、第
                    份有限公司      号商铺(摊位)
                                                                         0019638 号、第
                                                                         0019646 号、第
                                                                           0019649 号
                                                                         已取得:东房权
                                  东营市黄河路 433 号鸿
 13     发行人           商向英                               88.49        证黄河路字第
                                      基大厦 B 座 521
                                                                             004611 号
                    深圳市新政                                           已取得:深房地
                                  深圳市宝安区新政工业
 14     发行人      房地产开发                               10,057.80   字第 5000068905
                                      园厂房 B 栋
                      有限公司                                                  号
                    中粮地产集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已取得:深房地
                    团深圳工业    中粮科技工业园宿舍 A
 15     发行人                                                244.62     字第 5000546630
                    发展有限公    栋 411、412、414、415、
                                                                                号
                        司              511、514
                    中粮地产集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已取得:深房地
                    团深圳工业    中粮科技工业园宿舍 A
 16     发行人                                                244.62     字第 5000546630
                    发展有限公    栋 519、606、607、610、
                                                                                号
                        司              611、615


                                  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
                    北京华卫天                                           已取得:X 京房
                                  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
 17    北京易准     和生物科技                                156.00       权证兴字第
                                  业基地庆丰西路 29 号 1
                      有限公司                                             204978 号
                                  号楼一层 E 区 1102 室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南
                    佛山蚁米价                                           已取得:粤房地
                                  平西路广东夏西国际橡
 18    检易网络     值孵化器有                                11.00          证字第 C
                                  塑城一期 5 号楼 20032
                      限公司                                               5973248 号
                                           房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赣
                    江西企服通                                           已取得:洪房权
       江西分公                   抚西堤龙韵大厦(龙韵
 19                 科技有限公                                18.00        证西湖区字第
         司                       花园)A 座一层东区 859
                        司                                               1000774589 号
                                            室
                    黑龙江创孵    哈尔滨市南岗区银行街                   已取得:哈房权
       黑龙江分
 20                 云企业管理    2 号 1 号楼 1 层 E08-36        -          证南字第
         公司
                      有限公司               号                            00015014 号




                                         1-4-102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租赁面积     是否取得产权证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房屋坐落
                                                              (平方米)           书
                                                                             已取得:绍房权
        绍兴分公                    绍兴市越城区国贸大厦
 21                      王永梅                                 20.00          证绍市字第
          司                              1501 室-15
                                                                             F0000245435 号

       因此,上述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 1-7 的面积占发行人全部房产(包括自有房
产及租赁房产)的总面积比例具体如下:

            发行人全部房产的面积(㎡)                               31,141.41
          租赁的无房产证房产的面积(㎡)                                9,800.75
  租赁无房产证房产占全部租赁房产总面积(%)                              31.47

       2.使用上述房产产生收入、毛利、利润情况,评估其对发行人重要性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租赁合同、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目前租赁及实际使用
的无房产证的房产的用途具体如下:

序      承租                                                                     目前所涉生产
                    出租方                房屋坐落                用途
号        方                                                                     经营用途

                   深圳市宝安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铁岗水                         ELISA (酶 联
        发行                                                  办公、研发、
 1                 区科技创业     库桃花源科技创新园第四                         免疫)产品研
          人                                                  生产;宿舍
                     服务中心     分园 1 栋厂房、1 栋宿舍楼                      发及生产线

                                                                                 报告期内曾进
                   深圳市桃花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桃                         行少量食品快
        发行
 2                 源物业运营     花源科技创新园 11 号研发     办公、研发        速检测试剂的
          人
                     有限公司               中心                                 研发活动;目
                                                                                 前暂时空置
                  承兴发服装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铁岗水
        发行
 3                (深圳)有限    库路 149 号三至五楼宿舍         宿舍           /
          人
                      公司                 30 间
                   深圳市华臻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铁岗水
        发行                                                                     成品及原材料
 4                 工业工程有     库路 149 号(原承兴发制衣       仓库
          人                                                                     仓库
                     限公司             厂)三楼厂房
                   深圳众联达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铁岗水
        发行                                                  实验品及样品       实验品及样品
 5                 贸易有限公     库路 149 号四楼厂房分租
          人                                                      存储           仓库
                       司           南侧三格及北侧三格


                   深圳市新安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67
        发行
 6                 甲岸股份合     区留仙一路甲岸科技工业          宿舍           /
          人
                     作公司         园 2 号宿舍 6 楼 604 房




                                           1-4-103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承租                                                             目前所涉生产
                   出租方                房屋坐落               用途
号       方                                                             经营用途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桃
                深圳市桃花
       发行                     花源科技创新园北鹭分园
 7              源物业运营                                      宿舍    /
         人                    202、204、301、302、303、
                  有限公司
                                    304、502、504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本所律师对上述租赁房产
的实地勘察情况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房产中,仅有房产 1 用于了实际的生产
活动,其余房产均用于研发、宿舍、仓库用途。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使用上
述房产 1 用于生产而产生的收入及毛利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发行人                23,917.80              20,493.34          13,788.78
收
       无房产证房产          1,002.25                656.57             364.46
入
       占比(%)               4.19                   3.20                  2.64
       发行人                17,389.15              14,014.31          10,409.09
毛
       无房产证房产           599.73                 344.82             119.59
利
       占比(%)               3.45                   2.46                  1.15

     注 1:上述项目中的“发行人”系指发行人在报告期内的全部收入、毛利润情况;“无
房产证房产”系指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使用上述房产 1 而产生的收入、毛利润的情况;“占比”
系指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使用上述房产 1 而产生的收入、毛利润占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全部收
入、毛利润的比率。

     注 2:鉴于单一房产无法进行期间费用分配等准确数据,因此,无法准确确定单一房产
的利润数据。

     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使用上述无房产证房产而进行生产的收入、毛利的
情况占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全部收入、毛利的比例均未超过 5.00%,占比较小。因
此,发行人租赁的前述无房产证房产不能续租的风险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本次发行并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3.有无下一步解决措施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律师工作报告》及《法
律意见书》披露的相关解决措施外,发行人还在积极获取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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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用于建设自有房产,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其进展如下:

     (1)根据本所律师于宝安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的查阅结果,深圳市宝安区
工业和信息化局已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进行了《关于<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
园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的公示》。根据附件《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重点
产业项目遴选方案》载明,宝安区拟建设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项目,项目
选址地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西乡固戍西]法定图则 01-27 地块内,发行
人为意向用地单位,项目用地将通过挂牌方式供应。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前述公示期已届满。

     (2)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为妥善解决发行人目前租赁的无房产证
房产的情况,发行人已积极协调相关的出租方,确保相关租赁合同不会因租赁房
产未取得房产证而提前解决;同时,发行人亦已进行了积极申请并将积极关注相
关的土地供应或项目公告,将在合适的时机且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后,积
极参与相应的项目遴选及土地的招拍挂程序,以取得自有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
设自有房产。



     反馈问题 10: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部分企业对外转让或注销。董事付辉关联方
持有中食检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内蒙古安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副
总经理高世涛持有沈阳安永商贸有限公司股权并任总经理。

     请发行人:(1)说明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的历史沿革,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及
具体产品,在资产、业务、人员、技术等方面与发行人之间的关系,是否存在经
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该等企业报告期内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是否存
在交易或资金往来,如存在,请说明具体情况;该等企业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
据,是否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2)说明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注销
的原因,注销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涉及的资产、人员、债权债务处理情况,是否
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3)中食检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内蒙古安瑞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沈阳安永商贸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及具体产品,该
等企业报告期内与发行人或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是否存在交易或资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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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如存在,请说明具体情况。(4)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关联方认定,
充分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注销或对外转让的关联方。请保
荐机构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意见,请发行人律师就成本费用以外的问题进行核查
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说明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的历史沿革,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及具体产
品,在资产、业务、人员、技术等方面与发行人之间的关系,是否存在经营相
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该等企业报告期内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是否存在
交易或资金往来,如存在,请说明具体情况;该等企业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
据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海、王金玉夫妇控制
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为深圳市易瑞控股有限公司、深圳耐氪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曾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
外的其他企业为深圳市中科赛瑞技术创新管理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衡瑞功能性
饮料有限公司、深圳市方予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澳易瑞贸易有限公司、易
凯瑞、易达瑞。

       1.易瑞控股

       (1)基本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易瑞控股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名称        深圳市易瑞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凤凰岗社区宝安桃花源科技创新园蚝业分园 401
     法定代表人     朱海
      注册资本      5,050.5051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及咨询。
      成立日期      2016 年 10 月 13 日
      经营期限      永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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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持有发行人 41.9448%的股份、发行人股东易凯瑞 50.00%的财产份额、
主要业务及具体产
                      发行人股东易达瑞 50.00%的财产份额、持有一套房产外,未从事其他经
      品
                      营活动
                      朱海持有 49.50%的股权,王金玉持有 49.50%的股权,谢志团持有 1.00%
       股东
                      的股权

     (2)历史沿革

     ①设立

     2016 年 10 月 12 日,易瑞控股全体股东制定并签署了《深圳市易瑞控股有
限公司章程》。根据该《公司章程》,易瑞控股的注册资本为 5,000.00 万元,其中:
朱海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2,500.00 万元,王金玉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2,500.00 万
元。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440300MA5DMLJ06X 的《营业执照》,易瑞控股的设立已经工商主管部门
的核准。

     易瑞控股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朱海              2,500.00                   50.00
     2                王金玉               2,500.00                   50.00
               合计                        5,000.00                  100.00

     ②第一次增资

     2018 年 12 月 31 日,易瑞控股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易瑞控股增加
注册资本 50.5051 万元,即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00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5,050.5051 万元,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50.5051 万元全部由谢志团以货币方式
认缴,王金玉、朱海放弃优先认购权;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2018 年 12 月 31 日,易瑞控股、朱海、王金玉与谢志团签署《增资合同书》,
约定谢志团以人民币 923.80 万元的价格认缴易瑞控股新增注册资本 50.5051 万
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易瑞控股的全体股东签署了修改后的《深圳市易瑞控
股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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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易瑞控股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易瑞控股本次增资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易瑞控股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朱海        2,500.00               49.50
     2                王金玉         2,500.00               49.50
     3                谢志团         50.5051                 1.00
               合计                 5050.5051               100.00

     (3)易瑞控股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及具体产品,在资产、业务、人员、技术
等方面与发行人之间的关系,是否存在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①易瑞控股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及具体产品,是否存在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
情形

     本所律师通过查阅易瑞控股提供的财务报表、易瑞控股的工商登记档案资
料,访谈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朱海后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易
瑞控股除持有发行人 41.9448%的股份、发行人股东易凯瑞 50.00%的财产份额、
发行人股东易达瑞 50.00%的财产份额、持有一套房产[不动产权编号:粤(2018)
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0059218 号]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不存在与发行人从事
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②在资产、业务、人员、技术等方面与发行人之间的关系

     A、资产

     根据易瑞控股提供的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易瑞控股的资产明细表、发行人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发行人的资产明细表、资产权属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
告期内,易瑞控股的资产与发行人的资产相互独立。

     B、业务

     根据易瑞控股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本所律师对易瑞控股
实际控制人朱海、王金玉的访谈结果及对易瑞控股的函证情况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报告期内,易瑞控股除持有发行人 41.9448%的股份、发行人股东易凯瑞
50.00%的财产份额、发行人股东易达瑞 50.00%的财产份额、持有一套房产[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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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编号:粤(2018)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0059218 号]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
务为食品安全精准快速检测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相关服务。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易瑞控股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发行人股东
易凯瑞及易达瑞的财产份额,以及持有一套房产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易瑞
控股与发行人的业务相互独立。

     C、人员

     根据易瑞控股及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组织结构图,易瑞控股及发行
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调查表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发行人与易瑞控股人员之间的关系如下:

     a、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朱海在报告期内担任易瑞控股的法定代表人、执行
董事职务,并于 2016 年 1 月 1 月至 2019 年 3 月 21 日担任易瑞控股的总经理职
务;实际控制人王金玉在报告期内担任易瑞控股的监事职务;

     b、发行人的股东、董事林季敏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担任易瑞控股的总经理职务。

     本所律师认为,除上述关系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易瑞控股人员之间不存
在其他关系。

     D、技术

     根据发行人、易瑞控股出具的书面说明,本所律师对易瑞控股的询证结果、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海的访谈结果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易
瑞控股除持有发行人 41.9448%的股份、发行人股东易凯瑞 50.00%的财产份额、
发行人股东易达瑞 50.00%的财产份额以及持有一套房产[不动产权编号:粤
(2018)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0059218 号]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易瑞控股与
发行人在技术方面相互独立。

     (4)报告期内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是否存在交易或资金往来

     本所律师通过查阅易瑞控股提供的财务报表、易瑞控股的工商登记档案资
料,函证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供应商及易瑞控股,访谈发行人的实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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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人朱海,走访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供应商后确认:报告期内,易瑞控
股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或供应商不存在交易情况或资金往来。

     (5)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报表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资产总额                           7,128.99              6,355.48               4,126.80

负债总额                            753.45                 753.45                   0.10

净资产                             6,375.54              5,602.04               4,126.70

营业收入                                  -                     -                      -

营业成本                                  -                     -                      -

期间费用                            243.91                  58.00                  -1.00

营业利润                             49.70               1,275.34               1,346.70

净利润                               49.70               1,275.34               1,346.70

    注:以上 2017 年数据未经审计。

     2.耐氪咨询

     (1)基本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耐氪咨询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名称          深圳耐氪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凤凰岗社区宝安桃花源科技创新园蚝业分园综合
      住所
                    楼 402
  法定代表人        王金玉
   注册资本         375.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管理及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
   经营范围
                    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成立日期         2016 年 10 月 13 日
   经营期限         永续经营
主要业务及具体产    除持有发行人股东易凯瑞 23.333336%的财产份额、发行人股东易达瑞
      品            37.333334%的财产份额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股东          朱海持有 50.00%的股权,王金玉持有 50.0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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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历史沿革

     ①设立

     2016 年 10 月 12 日,耐氪咨询全体股东制定并签署了《深圳耐氪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章程》。根据该《公司章程》,耐氪咨询的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其
中:朱海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50.00 万元,王金玉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50.00 万
元。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440300MA5DMKN25C《营业执照》,耐氪咨询的设立已经工商主管部门的
核准。

     耐氪咨询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朱海          50.00                50.00
     2                王金玉           50.00                50.00
               合计                   100.00                100.00

     ②第一次增资

     2018 年 11 月 30 日,耐氪咨询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耐氪咨询增加
注册资本 275.00 万元,其中:朱海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37.50 万元,王金玉认缴
新增注册资本 137.50 万元;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2018 年 11 月 30 日,耐氪咨询的法定代表人签署了《深圳耐氪咨询有限公
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耐氪咨询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耐氪咨询本次增资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耐氪咨询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朱海         187.50                50.00
     2                王金玉          187.50                50.00
               合计                   375.00                100.00

     (3)耐氪咨询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及具体产品,在资产、业务、人员、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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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等方面与发行人之间的关系,是否存在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①耐氪咨询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及具体产品,是否存在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
情形

     本所律师通过查阅耐氪咨询提供的财务报表、耐氪咨询的工商登记档案资
料,访谈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朱海后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耐
氪咨询除持有发行人股东易凯瑞 23.333336%的财产份额、发行人股东易达瑞
37.333334%的财产份额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不存在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
似业务的情形。

     ②在资产、业务、人员、技术等方面与发行人之间的关系

     A、资产

     根据耐氪咨询提供的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耐氪咨询的资产明细表、发行人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发行人的资产明细表、资产权属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
告期内,耐氪咨询的资产与发行人的资产相互独立。

     B、业务

     根据耐氪咨询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本所律师对耐氪咨询
实际控制人朱海、王金玉的访谈结果及对耐氪咨询的函证情况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报告期内,耐氪咨询除持有发行人股东易凯瑞 23.333336%的财产份额、发
行人股东易达瑞 37.333334%的财产份额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
务为食品安全精准快速检测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相关服务。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耐氪咨询除持有发行人股东易凯瑞、易达
瑞的财产份额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耐氪咨询与发行人的业务相互独立。

     C、人员

     根据耐氪咨询及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组织结构图,耐氪咨询及发行
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员工花名册,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提供的调查表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与耐氪咨询人员之间的关系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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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a、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朱海曾在 2016 年 1 月 1 月至 2019 年 3 月 20 日担任
耐氪咨询的监事职务;实际控制人王金玉在报告期内担任耐氪咨询的执行董事及
总经理职务;

     b、发行人的监事王西丽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担任耐氪咨询的监事职务。

     本所律师认为,除上述关系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耐氪咨询人员之间不存
在其他关系。

     D、技术

     根据发行人、耐氪咨询出具的书面说明、本所律师对耐氪咨询的询证结果、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海的访谈结果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耐
氪咨询除持有发行人股东易凯瑞 23.333336%的财产份额、发行人股东易达瑞
37.333334%的财产份额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耐氪咨询与发行人在技术方面
相互独立。

     (4)报告期内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是否存在交易或资金往来

     本所律师通过查阅耐氪咨询提供的财务报表、耐氪咨询的工商登记档案资
料,函证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供应商及耐氪咨询,访谈发行人的实际控
制人朱海,走访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供应商后确认:报告期内,耐氪咨
询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或供应商不存在交易情况或资金往来。

     (5)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报表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资产总额                            1,210.00              1,184.95               1,439.17

负债总额                              217.53                187.53                187.53

净资产                                992.47                997.42               1,251.65

营业收入                                   -                     -                      -

营业成本                                   -                     -                      -

期间费用                               -0.05                  0.06                18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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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                                 -4.95          -35.06                876.65

净利润                                   -4.95          -35.06                876.65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深圳市中科赛瑞技术创新管理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赛瑞”,
已注销)

     (1)基本情况

     中科赛瑞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注销,注销前,中科赛瑞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所示:

      名称          深圳市中科赛瑞技术创新管理研究院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一路 2-1 易瑞生物大厦
  法定代表人        邱荣华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企业登记代理;医疗器械的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检测;专利代理;企业形象策划;投资咨询(不含证券、
   经营范围         期货、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市场调查;会议与展览策划;经济信息咨
                    询(不含限制项目);个人素质培训。(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
                    定在经营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认证服务。
   成立日期         2015 年 7 月 21 日
   注销日期         2017 年 12 月 19 日
注销前的主要业务
                    未开展实际经营
  及具体产品
      股东          朱海持股 67.00%,李春光持股 28.00%,邱荣华持股 5.00%

     (2)历史沿革

     ①设立

     2015 年 7 月 16 日,中科赛瑞全体股东制定并签署了《深圳市中科赛瑞技术
创新管理研究院有限公司章程》。根据该《公司章程》,中科赛瑞的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其中:朱海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67.00 万元,李春光以货币方式认
缴出资 28.00 万元,邱荣华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5.00 万元。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5 年 7 月 21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349686359B 的《营业执照》,中科赛瑞的设立已经工商主管部门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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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科赛瑞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朱海          67.00                 67.00
     2                李春光           28.00                 28.00
     3                邱荣华           5.00                  5.00
               合计                   100.00                100.00

     ②注销

     2017 年 10 月 24 日,中科赛瑞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注销中科赛瑞
并成立清算组,同意将相关决定登报公告注销情况并告知债权债务人。

     2017 年 11 月 1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变更(备案)通知书》,
对中科赛瑞的清算组成员予以备案。

     2017 年 11 月 3 日,中科赛瑞在深圳特区报刊登《清算公告》。

     2017 年 12 月 19 日,中科赛瑞清算组编制了《深圳市中科赛瑞技术创新管
理研究院有限公司清算报告》,并取得了股东确认。

     2017 年 12 月 19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企业注销通知书》,同意
中科赛瑞注销。

     (3)中科赛瑞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及具体产品,在资产、业务、人员、技术
等方面与发行人之间的关系,是否存在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①中科赛瑞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及具体产品,是否存在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
情形

     本所律师通过查阅中科赛瑞提供的财务报表、中科赛瑞的工商登记档案资
料,访谈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朱海后确认:中科赛瑞注销前未开展实际的经营活
动,不存在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②在资产、业务、人员、技术等方面与发行人之间的关系

     A、资产

     根据中科赛瑞提供的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发行
人的资产明细表、资产权属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中科赛瑞使用发




                                   1-4-115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行人租赁的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一路 2-1 号作为注册地址。除前述关系外,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中科赛瑞资产之间不存在其他关系。

     B、业务

     根据中科赛瑞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本所律师对中科赛瑞实际控制人朱海的
访谈结果、中科赛瑞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中科赛
瑞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
务为食品安全精准快速检测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相关服务。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中科赛瑞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中科赛瑞
与发行人的业务相互独立。

     C、人员

     根据中科赛瑞及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发行人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调查表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
人与中科赛瑞人员之间的关系如下:

     a、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朱海在中科赛瑞注销前担任中科赛瑞的董事长职务;

     b、发行人的监事李美霞在中科赛瑞注销前担任中科赛瑞的监事职务;

     c、发行人原员工邱荣华在中科赛瑞注销前担任中科赛瑞的董事、总经理职
务;

     d、发行人原员工李春光在中科赛瑞注销前担任中科赛瑞的董事职务。

     本所律师认为,除上述关系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中科赛瑞人员之间不存
在其他关系。

     D、技术

     根据中科赛瑞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本所律师对中科赛瑞实际控制人朱海的
访谈结果、中科赛瑞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中科赛
瑞未开展实际的经营活动,中科赛瑞与发行人在技术方面相互独立。

     (4)报告期内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是否存在交易或资金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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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所律师通过查阅中科赛瑞提供的财务报表、中科赛瑞的工商登记档案资
料,函证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供应商,访谈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朱海,
走访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供应商后确认:报告期内,中科赛瑞与发行人
的主要客户或供应商不存在交易情况或资金往来。

     (5)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2017 年 12 月 19 日/2017 年度

资产总额                                                                        -1.11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1.11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期间费用                                                                         0.14

营业利润                                                                        -0.14

净利润                                                                          -0.14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深圳衡瑞功能性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衡瑞”,已注销)

     (1)基本情况

     深圳衡瑞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注销,注销前,深圳衡瑞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所示:

      名称          深圳衡瑞功能性饮料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西乡铁钢水库桃花源科技创新园 4 号研发中心 4F
  法定代表人        何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食品、功能性食品、保健食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法律、行政法规、
   经营范围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食品、
                    功能性食品、保健食品的批发与零售。
   成立日期         2015 年 5 月 26 日
   注销日期         2017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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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前的主要业务
                      未开展实际经营
  及具体产品
      股东            朱海持股 65.00%,臧林泉持股 30.00%,何健持股 5.00%

     (2)历史沿革

     ①设立

     2015 年 5 月 5 日,深圳衡瑞全体股东制定并签署了《深圳衡瑞功能性饮料
有限公司章程》。根据该《公司章程》,深圳衡瑞的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其
中:朱海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65.00 万元,臧林泉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30.00 万
元,何健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5.00 万元。

     根据深圳衡瑞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查询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网站的公示信息,深圳衡瑞的设立已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取得工商主管部门的
核准。

     深圳衡瑞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朱海                 65.00                  65.00
     2                臧林泉                  30.00                  30.00
     3                   何健                 5.00                    5.00
               合计                          100.00                  100.00

     ②注销

     2017 年 10 月 25 日,深圳衡瑞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注销深圳衡瑞
并成立清算组,同意将相关决定登报公告注销情况并告知债权债务人。

     2017 年 11 月 1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变更(备案)通知书》,
对深圳衡瑞的清算组成员予以备案。

     2017 年 11 月 3 日,深圳衡瑞在深圳特区报刊登《清算公告》。

     2017 年 12 月 20 日,深圳衡瑞清算组编制了《深圳衡瑞功能性饮料有限公
司清算报告》,并取得了股东确认。

     2017 年 12 月 20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企业注销通知书》,同意
深圳衡瑞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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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深圳衡瑞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及具体产品,在资产、业务、人员、技术
等方面与发行人之间的关系,是否存在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①深圳衡瑞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及具体产品,是否存在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
情形

     本所律师通过查阅深圳衡瑞提供的纳税申报表、深圳衡瑞的工商登记档案资
料,访谈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朱海后确认:深圳衡瑞注销前未开展实际的经营活
动,不存在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②在资产、业务、人员、技术等方面与发行人之间的关系

     A、资产

     根据深圳衡瑞提供的纳税申报表、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发行人的资产
明细表、资产权属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深圳衡瑞资产之
间相互独立。

     B、业务

     根据深圳衡瑞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本所律师对深圳衡瑞实际控制人朱海的
访谈结果、深圳衡瑞报告期内的纳税申报表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深圳
衡瑞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
务为食品安全精准快速检测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相关服务。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深圳衡瑞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深圳衡瑞
与发行人的业务相互独立。

     C、人员

     根据深圳衡瑞及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发行人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调查表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
人与深圳衡瑞人员之间的关系如下:

     a、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朱海在深圳衡瑞注销前担任深圳衡瑞的执行董事职
务;




                                 1-4-119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b、发行人员工何健在深圳衡瑞注销前担任深圳衡瑞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职
务。

     本所律师认为,除上述关系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深圳衡瑞人员之间不存
在其他关系。

     D、技术

     根据深圳衡瑞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本所律师对深圳衡瑞实际控制人朱海的
访谈结果、深圳衡瑞报告期内的纳税申报表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深圳
衡瑞未开展实际的经营活动,深圳衡瑞与发行人在技术方面相互独立。

     (4)报告期内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是否存在交易或资金往来

     本所律师通过查阅深圳衡瑞提供的纳税申报表、深圳衡瑞的工商登记档案资
料,函证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供应商,访谈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朱海,
走访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供应商后确认:报告期内,深圳衡瑞与发行人
的主要客户或供应商不存在交易情况或资金往来。

     (5)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2017 年 12 月 20 日/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期间费用                                                                   3.60

营业利润                                                                  -3.60

净利润                                                                    -3.60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深圳市方予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予生态”,已注销)

     (1)基本情况

     方予生态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注销,注销前,方予生态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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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名称            深圳市方予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桃花源科技创新园 B 栋孵化楼 512
  法定代表人          李美霞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服装、化妆品、饰品、工艺礼品的研发与批发;商务信息咨询;货物及
   经营范围           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
                      项目)预包装食品、饮料的研发与批发。
   成立日期           2015 年 1 月 7 日
   注销日期           2017 年 12 月 19 日
注销前的主要业务
                      未开展实际经营
  及具体产品
      股东            王金玉持股 60.00%,李美霞持股 40.00%

     (2)历史沿革

     ①设立

     2015 年 1 月 6 日,方予生态全体股东制定并签署了《深圳市方予生态科技
有限公司章程》。根据该《公司章程》,方予生态的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其
中:王金玉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60.00 万元,李美霞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40.00
万元。

     根据方予生态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查询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网站的公示信息,方予生态的设立已于 2015 年 7 月 7 日取得工商主管部门的
核准。

     方予生态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金玉                     60.00                60.00
     2                李美霞                     40.00                40.00
               合计                             100.00               100.00

     ②注销

     2017 年 10 月 24 日,方予生态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注销方予生态
并成立清算组,同意将相关决定登报公告注销情况并告知债权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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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17 年 11 月 1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变更(备案)通知书》,
对方予生态的清算组成员予以备案。

     2017 年 11 月 3 日,方予生态在深圳特区报刊登《清算公告》。

     2017 年 12 月 19 日,方予生态清算组编制了《深圳市方予生态科技有限公
司清算报告》,并取得了股东确认。

     2017 年 12 月 19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企业注销通知书》,同意
方予生态注销。

     (3)方予生态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及具体产品,在资产、业务、人员、技术
等方面与发行人之间的关系,是否存在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①方予生态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及具体产品,是否存在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
情形

     本所律师通过查阅方予生态提供的纳税申报表、方予生态的工商登记档案资
料,访谈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王金玉后确认:方予生态注销前未开展实际的经营
活动,不存在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②在资产、业务、人员、技术等方面与发行人之间的关系

     A、资产

     根据方予生态提供的报告期内的纳税申报表、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发
行人的资产明细表、资产权属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方予
生态资产之间相互独立。

     B、业务

     根据方予生态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本所律师对方予生态实际控制人王金玉
的访谈结果、方予生态报告期内的纳税申报表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方
予生态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
务为食品安全精准快速检测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相关服务。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方予生态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方予生态




                                   1-4-122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与发行人的业务相互独立。

     C、人员

     根据方予生态及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发行人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调查表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
人与方予生态人员之间的关系如下:

     a、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王金玉在方予生态注销前担任方予生态的监事职务;

     b、发行人的监事李美霞在方予生态注销前担任方予生态的法定代表人、执
行董事、总经理职务。

     本所律师认为,除上述关系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方予生态人员之间不存
在其他关系。

     D、技术

     根据方予生态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本所律师对方予生态实际控制人王金玉
的访谈结果、方予生态报告期内的纳税申报表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方
予生态未开展实际的经营活动,方予生态与发行人在技术方面相互独立。

     (4)报告期内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是否存在交易或资金往来

     本所律师通过查阅方予生态提供的纳税申报表、方予生态的工商登记档案资
料,函证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供应商,访谈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王金玉,
走访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供应商后确认:报告期内,方予生态与发行人
的主要客户或供应商不存在交易情况或资金往来。

     (5)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2017 年 12 月 19 日/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期间费用                                                                 3.60

营业利润                                                                -3.60




                                   1-4-123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净利润                                                                        -3.60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深圳市澳易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易瑞”,已注销)

     (1)基本情况

     澳易瑞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注销,注销前,澳易瑞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名称          深圳市澳易瑞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桃花源科技创新园 B 栋孵化楼 5A
  法定代表人        王孝臣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初
                    级农产品的购销;禽畜生肉、水产品的批发与销售。(法律、行政法规、
   经营范围         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奶粉及其制品、粮油食
                    品的购销;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的批发;澳大利亚葡萄
                    酒批发;蜂蜜的销售;果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的国内外贸易。
   成立日期         2014 年 9 月 5 日
   注销日期         2017 年 12 月 19 日
注销前的主要业务
                    未开展实际经营
  及具体产品
      股东          王金玉持股 51.00%,史云龙持股 34.00%,刘红雷持股 15.00%

     (2)历史沿革

     ①设立

     2014 年 5 月 19 日,澳易瑞全体股东制定并签署了《深圳市澳易瑞贸易有限
公司章程》。根据该《公司章程》,澳易瑞的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其中:王
金玉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51.00 万元,史云龙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34.00 万元,
刘红雷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15.00 万元。

     根据澳易瑞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查询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站的公示信息,澳易瑞的设立已于 2014 年 9 月 5 日取得工商主管部门的核准。

     澳易瑞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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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王金玉          51.00                     51.00
     2                史云龙          34.00                     34.00
     3                刘红雷          15.00                     15.00
               合计                  100.00                 100.00

     ②注销

     2017 年 10 月 24 日,澳易瑞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注销澳易瑞并成
立清算组,同意将相关决定登报公告注销情况并告知债权债务人。

     2017 年 11 月 1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变更(备案)通知书》,
对澳易瑞的清算组成员予以备案。

     2017 年 11 月 3 日,澳易瑞在深圳特区报刊登《清算公告》。

     2017 年 12 月 19 日,澳易瑞清算组编制了《深圳市澳易瑞贸易有限公司清
算报告》,并取得了股东确认。

     2017 年 12 月 19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企业注销通知书》,同意
澳易瑞注销。

     (3)澳易瑞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及具体产品,在资产、业务、人员、技术等
方面与发行人之间的关系,是否存在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①澳易瑞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及具体产品,是否存在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
形

     本所律师通过查阅澳易瑞提供的财务报表及纳税申报表、澳易瑞的工商登记
档案资料,访谈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王金玉后确认:澳易瑞注销前未开展实际的
经营活动,不存在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②在资产、业务、人员、技术等方面与发行人之间的关系

     A、资产

     根据澳易瑞提供的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及纳税申报表、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及发行人的资产明细表、资产权属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
人与澳易瑞资产之间相互独立。

     B、业务



                                  1-4-125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澳易瑞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本所律师对澳易瑞实际控制人王金玉的访
谈结果、澳易瑞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及纳税申报表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
澳易瑞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
务为食品安全精准快速检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相关服务。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澳易瑞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澳易瑞与发
行人的业务相互独立。

     C、人员

     根据澳易瑞及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发行人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调查表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
与澳易瑞人员之间的关系如下:

     a、发行人原员工王俊杰在澳易瑞注销前担任澳易瑞的总经理职务。

     本所律师认为,除上述关系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澳易瑞人员之间不存在
其他关系。

     D、技术

     根据澳易瑞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本所律师对澳易瑞实际控制人王金玉的访
谈结果、澳易瑞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及纳税申报表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
澳易瑞未开展实际的经营活动,澳易瑞与发行人在技术方面相互独立。

     (4)报告期内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是否存在交易或资金往来

     本所律师通过查阅澳易瑞提供的财务报表及纳税申报表、澳易瑞的工商登记
档案资料,函证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供应商,访谈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王金玉,走访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供应商后确认:报告期内,澳易瑞与
发行人的主要客户或供应商不存在交易情况或资金往来。

     (5)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2017 年 12 月 19 日/2017 年度




                                   1-4-126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期间费用                                                                      13.45

营业利润                                                                     -13.45

净利润                                                                       -13.45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易凯瑞

      (1)基本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易凯瑞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名称         深圳易凯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凤凰岗社区宝安桃花源科技创新园蚝业分园综合
       住所
                    楼 408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炳志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及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
     成立日期       2016 年 11 月 15 日
     经营期限       永续经营
主要业务及具体产
                    除持有发行人 6.5403%的股份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品
      合伙人        王炳志、易瑞控股、耐氪咨询、颜文豪、袁克湖等 36 位合伙人。

      (2)历史沿革

      易凯瑞的历史沿革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反馈问题 1 之“(二)说明易凯瑞、
易达瑞的历史沿革,其各出资人的资金来源,在公司任职情况,出资人是否存在
代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或他人持有出资的情形”。

      (3)易凯瑞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及具体产品,在资产、业务、人员、技术等
方面与发行人之间的关系,是否存在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①易凯瑞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及具体产品,是否存在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
形




                                          1-4-127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通过查阅易凯瑞提供的财务报表、易凯瑞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访
谈易凯瑞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王炳志后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易
凯瑞除持有发行人 6.5403%的股份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不存在与发行人从
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②在资产、业务、人员、技术等方面与发行人之间的关系

     A、资产

     根据易凯瑞提供的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易凯瑞的资产明细表、发行人经审
计的财务报告及发行人的资产明细表、资产权属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
内,易凯瑞的资产与发行人的资产相互独立。

     B、业务

     根据易凯瑞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合伙协议》、本所律师对易凯瑞的执
行事务合伙人王炳志的访谈结果及对易凯瑞的函证情况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
期内,易凯瑞除持有发行人 6.5403%的股份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
务为食品安全精准快速检测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相关服务。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易凯瑞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未从事其他
经营活动,易凯瑞与发行人的业务相互独立。

     C、人员

     根据易凯瑞及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组织结构图,易凯瑞及发行人出
具的书面说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调查表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易凯瑞人员之间的关系如下:

     a、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朱海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9 年 3 月 12 日系易
凯瑞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耐氪咨询的委派代表;

     b、发行人的员工王炳志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担任易凯瑞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职务。

     本所律师认为,除上述关系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易凯瑞人员之间不存在




                                   1-4-128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其他关系。

     D、技术

     根据发行人、易凯瑞出具的书面说明、本所律师对易凯瑞的询证结果、本所
律师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海的访谈结果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易凯瑞
除持有发行人 6.5403%的股份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易凯瑞与发行人在技术
方面相互独立。

     (4)报告期内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是否存在交易或资金往来

     本所律师通过查阅易凯瑞提供的财务报表、易凯瑞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函
证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供应商及易凯瑞,访谈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朱海,
走访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供应商后确认:报告期内,易凯瑞与发行人的
主要客户或供应商不存在交易情况或资金往来。

     (5)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报表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资产总额                              826.96                792.91                585.02

负债总额                              -11.70                  0.05                   0.05

净资产                                838.66                792.86                584.97

营业收入                                   -                     -                      -

营业成本                                   -                     -                      -

期间费用                               -0.01                  0.01                   0.03

营业利润                               45.80                207.90                209.97

净利润                                 45.80                207.90                209.97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易达瑞

     (1)基本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易达瑞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1-4-129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名称         深圳易达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凤凰岗社区宝安桃花源科技创新园蚝业分园综合
       住所
                    楼 409
 执行事务合伙人     钟沐生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及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
     成立日期       2016 年 11 月 15 日
     经营期限       永续经营
主要业务及具体产
                    除持有发行人 6.5403%的股份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品
      合伙人        钟沐生、易瑞控股、耐氪咨询、杨耐钦、高世涛等 13 位合伙人。

      (2)历史沿革

      易达瑞的历史沿革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反馈问题 1 之“(二)说明易凯瑞、
易达瑞的历史沿革,其各出资人的资金来源,在公司任职情况,出资人是否存在
代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或他人持有出资的情形”。

      (3)易达瑞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及具体产品,在资产、业务、人员、技术等
方面与发行人之间的关系,是否存在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①易达瑞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及具体产品,是否存在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
形

      本所律师通过查阅易达瑞提供的财务报表、易达瑞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访
谈易达瑞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钟沐生后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易
达瑞除持有发行人 6.5403%的股份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不存在与发行人从
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②在资产、业务、人员、技术等方面与发行人之间的关系

      A、资产

      根据易达瑞提供的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易达瑞的资产明细表、发行人经审
计的财务报告及发行人的资产明细表、资产权属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
内,易达瑞的资产与发行人的资产相互独立。




                                          1-4-130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B、业务

     根据易达瑞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合伙协议》、本所律师对易达瑞的执
行事务合伙人钟沐生的访谈结果及对易达瑞的函证情况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
期内,易达瑞除持有发行人 6.5403%的股份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
务为食品安全精准快速检测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相关服务。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易达瑞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未从事其他
经营活动,易达瑞与发行人的业务相互独立。

     C、人员

     根据易达瑞及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组织结构图,易达瑞及发行人出
具的书面说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的调查表并经本所律师
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易达瑞人员之间的关系如下:

     a、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朱海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9 年 3 月 28 日系易
凯瑞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耐氪咨询的委派代表;

     b、发行人的员工钟沐生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担任易达瑞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职务。

     本所律师认为,除上述关系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易达瑞人员之间不存在
其他关系。

     D、技术

     根据发行人、易达瑞出具的书面说明、本所律师对易达瑞的询证结果、本所
律师对易达瑞执行事务合伙人钟沐生的访谈结果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
易达瑞除持有发行人 6.5403%的股份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易达瑞与发行人
在技术方面相互独立。

     (4)报告期内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是否存在交易或资金往来

     本所律师通过查阅易达瑞提供的财务报表、易达瑞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函
证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供应商及易达瑞,访谈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朱海,




                                   1-4-131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走访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供应商后确认:报告期内,易达瑞与发行人的
主要客户或供应商不存在交易情况或资金往来。

     (5)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报表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资产总额                              838.72                792.91                585.02

负债总额                                0.05                  0.05                   0.05

净资产                                838.67                792.86                584.97

营业收入                                   -                     -                      -

营业成本                                   -                     -                      -

期间费用                               -0.03                  0.01                   0.03

营业利润                               45.81                207.90                209.97

净利润                                 45.81                207.90                209.97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说明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注销的原因,注销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涉
及的资产、人员、债权债务处理情况,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且已注销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
他企业为深圳市中科赛瑞技术创新管理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衡瑞功能性饮料有
限公司、深圳市方予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澳易瑞贸易有限公司。

     1.深圳市中科赛瑞技术创新管理研究院有限公司

     (1)注销的原因

     根据中科赛瑞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中科赛瑞的财务报表、本所律师对朱海
的访谈结果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因中科赛瑞存续期间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且朱
海亦无意于继续向中科赛瑞的经营方向实际投入且考虑到易瑞生物 IPO 的整体
规划,经中科赛瑞全部股东一致同意,因此决定注销中科赛瑞。

     (2)注销程序的合规性,涉及的资产、人员、债权债务处理情况,是否存
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1-4-132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科赛瑞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中科赛瑞系经全体股
东决议注销,已经履行了成立清算组、公告、编制清算报告等程序,并取得了深
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注销核准,具体详见本回复“(一)说明实际控制人控制
企业的历史沿革,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及具体产品,在资产、业务、人员、技术等
方面与发行人之间的关系,是否存在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该等企业报告
期内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是否存在交易或资金往来,如存在,请说明具体
情况;该等企业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注销程序合法合规。

     根据中科赛瑞的财务报表、中科赛瑞清算组编制的清算报告、中科赛瑞的工
商登记档案资料、本所律师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海的访谈结果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中科赛瑞注销前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其注销不涉及资产、人员、债权债务
的处理情况,中科赛瑞的注销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深圳衡瑞功能性饮料有限公司

     (1)注销的原因

     根据深圳衡瑞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深圳衡瑞的纳税申报表、本所律师对朱
海的访谈结果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因深圳衡瑞存续期间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且
朱海亦无意于继续向深圳衡瑞的经营方向实际投入且考虑到易瑞生物 IPO 的整
体规划,经深圳衡瑞全部股东一致同意,因此决定注销深圳衡瑞。

     (2)注销程序的合规性,涉及的资产、人员、债权债务处理情况,是否存
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根据深圳衡瑞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深圳衡瑞系经全体股
东决议注销,已经履行了成立清算组、公告、编制清算报告等程序,并取得了深
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注销核准,具体详见本回复“(一)说明实际控制人控制
企业的历史沿革,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及具体产品,在资产、业务、人员、技术等
方面与发行人之间的关系,是否存在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该等企业报告
期内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是否存在交易或资金往来,如存在,请说明具体
情况;该等企业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注销程序合法合规。

     根据深圳衡瑞的纳税申报表、深圳衡瑞清算组编制的清算报告、深圳衡瑞的
工商登记档案资料、本所律师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海的访谈结果并经本所律师



                                    1-4-133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核查,深圳衡瑞注销前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其注销不涉及资产、人员、债权债
务的处理情况,深圳衡瑞的注销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深圳市方予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1)注销的原因

     根据方予生态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方予生态的纳税申报表、本所律师对王
金玉的访谈结果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因方予生态存续期间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且王金玉亦无意于继续向方予生态的经营方向实际投入且考虑到易瑞生物 IPO
的整体规划,经方予生态全部股东一致同意,因此决定注销方予生态。

     (2)注销程序的合规性,涉及的资产、人员、债权债务处理情况,是否存
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根据方予生态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方予生态系经全体股
东决议注销,已经履行了成立清算组、公告、编制清算报告等程序,并取得了深
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注销核准,具体详见本回复“(一)说明实际控制人控制
企业的历史沿革,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及具体产品,在资产、业务、人员、技术等
方面与发行人之间的关系,是否存在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该等企业报告
期内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是否存在交易或资金往来,如存在,请说明具体
情况;该等企业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注销程序合法合规。

     根据方予生态的纳税申报表、方予生态清算组编制的清算报告、方予生态的
工商登记档案资料、本所律师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金玉的访谈结果并经本所律
师核查,方予生态注销前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其注销不涉及资产、人员、债权
债务的处理情况,方予生态的注销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4.深圳市澳易瑞贸易有限公司

     (1)注销的原因

     根据澳易瑞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澳易瑞的财务报表及纳税申报表、本所律
师对王金玉的访谈结果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因澳易瑞存续期间未开展实际经营业
务,且王金玉亦无意于继续向澳易瑞的经营方向实际投入且考虑到易瑞生物 IPO
的整体规划,经澳易瑞全部股东一致同意,因此决定注销澳易瑞。




                                    1-4-13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注销程序的合规性,涉及的资产、人员、债权债务处理情况,是否存
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根据澳易瑞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澳易瑞系经全体股东决
议注销,已经履行了成立清算组、公告、编制清算报告等程序,并取得了深圳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注销核准,具体详见本回复“(一)说明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的历史沿革,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及具体产品,在资产、业务、人员、技术等方面
与发行人之间的关系,是否存在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该等企业报告期内
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是否存在交易或资金往来,如存在,请说明具体情况;
该等企业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注销程序合法合规。

     根据澳易瑞的财务报表及纳税申报表、澳易瑞清算组编制的清算报告、澳易
瑞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本所律师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金玉的访谈结果并经本
所律师核查,澳易瑞注销前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其注销不涉及资产、人员、债
权债务的处理情况,澳易瑞的注销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三)中食检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内蒙古安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沈
阳安永商贸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及具体产品,该等企业报告
期内与发行人或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是否存在交易或资金往来,如存在,
请说明具体情况

     1.中食检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食检”)

     (1)基本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中食检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名称          中食检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 18 号 3 层 3-1096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孙正义
    经营期限         2012 年 03 月 27 日至 2032 年 03 月 26 日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行开
                     发后的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
    经营范围         开发;软件咨询;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包装装潢设计;教育咨询(中
                     介服务除外);经济贸易咨询;文化咨询;体育咨询;公共关系服务;
                     会议服务;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企业策划、设计;设计、




                                         1-4-135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
                       流活动;文艺创作;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影视策划;翻译
                       服务;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农业
                       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
                       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主要产
                       主营业务为信息技术开发、数据平台建设;暂无具体产品。
      品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白丹                    40.00                    40.00
         股东          甘娟                    40.00                    40.00
                       孙正义                  12.00                    12.00
                       温家欣                  8.00                     8.00

     (2)历史沿革

     ①设立

     2012 年,北京弘毅博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股东张学博制定并签署了《北京
弘毅博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章程》。根据该《公司章程》,北京弘毅博瑞文化传播
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张学博以货币方式认缴全部出资 10.00 万元。

     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于 2012 年 3 月 27 日核发的注册号为
1010801476094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北京弘毅博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设
立已取得工商主管部门的核准。

     北京弘毅博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学博                   10.00                          100.00
                合计                            10.00                          100.00

     ②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7 月 22 日,弘毅永明(北京)贸易有限公司股东张学博作出决定,
同意张学博将其持有的弘毅永明(北京)贸易有限公司 100.00%股权即 10.00 万
元出资额转让给孙晓丹。

1
  北京弘毅博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于 2013 年 4 月 28 日变更为“弘毅永明(北京)贸易有限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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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16 年 7 月 22 日,张学博、孙晓丹签署《转让协议》,约定张学博将其持
有的弘毅永明(北京)贸易有限公司 100.00%股权即 10.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孙
晓丹。

     2016 年 7 月 22 日,弘毅永明(北京)贸易有限公司股东孙晓丹作出决定,
同意弘毅永明(北京)贸易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中食检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11 日,中食检法定代表人孙晓丹签署了《中食检科技(北京)
有限公司章程》。

     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核发的《营业执
照》,中食检本次股权转让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食检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孙晓丹           10.00               100.00
               合计                    10.00               100.00

     ③第一次增资

     2016 年 11 月 28 日,中食检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中食检注册资本
由 10.00 万元变更为 100.00 万元,其中,甘娟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70.00 万元,孙
晓丹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5.00 万元,温家欣认缴出资额新增注册资本 15.00 万元。

     2016 年 11 月 28 日,中食检法定代表人孙晓丹签署了变更后的《中食检科
技(北京)有限公司章程》。

     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核发的《营业执
照》,中食检本次增资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中食检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甘娟          70.00                70.00
     2                孙晓丹           15.00                15.00
     3                温家欣           15.00                15.00
               合计                   100.00               100.00

     ④第二次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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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 4 月 25 日,中食检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甘娟将其持有的中
食检 21.00%的股权即 21.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孙正义;同意孙晓丹将其持有的中
食检 15.00%的股权即 15.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孙正义。

     2017 年 4 月 25 日,甘娟、孙正义签署《转让协议》,约定甘娟将其持有的
中食检 21.00%的股权即 21.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孙正义。

     2017 年 4 月 25 日,孙晓丹、孙正义签署《转让协议》,约定孙晓丹将其持
有的中食检 15.00%的股权即 15.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孙正义。

     2017 年 4 月 25 日,中食检法定代表人孙正义签署了变更后的《中食检科技
(北京)有限公司章程》。

     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核发的《营业执
照》,中食检本次股权转让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食检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甘娟          49.00               49.00
     2                孙正义           36.00               36.00
     3                温家欣           15.00               15.00
               合计                   100.00               100.00

     ⑤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11 月 4 日,中食检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甘娟将其持有的中
食检 9.00%的股权即 9.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白丹;同意孙正义将其持有的中食检
24.00%的股权即 24.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白丹;同意温家欣将其持有的中食检
7.00%的股权即 7.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白丹。

     2017 年 11 月 4 日,甘娟、白丹签署《转让协议》,约定甘娟将其持有的中
食检 9.00%的股权即 9.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白丹。

     2017 年 11 月 4 日,孙正义、白丹签署《转让协议》,约定孙正义将其持有
的中食检 24.00%的股权即 24.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白丹。

     2017 年 11 月 4 日,温家欣、白丹签署《转让协议》,约定温家欣将其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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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中食检 7.00%的股权即 7.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白丹。

     2017 年 11 月 4 日,中食检法定代表人孙正义签署了变更后的《中食检科技
(北京)有限公司章程》。

     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核发的《营业执
照》,中食检本次股权转让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食检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白丹                   40.00                  40.00
     2                   甘娟                   40.00                  40.00
     3                 孙正义                   12.00                  12.00
     4                 温家欣                   8.00                    8.00
                合计                           100.00                  100.00

     (3)中食检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及具体产品,报告期内是否与发行人或发行
人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存在交易情况或资金往来

     本所律师通过查阅中食检提供的财务报表、科目余额表、纳税申报记录、中
食检的工商档案登记资料,函证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供应商及中食检,
访谈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朱海、王金玉,走访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供应
商后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中食检主要从事信息技术开发、数
据平台建设。报告期内,中食检与发行人或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不存在交
易情况或资金往来。

     2.内蒙古安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安瑞”,已注销)

     (1)基本情况

     内蒙古安瑞注销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名称          内蒙古安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园南路 39 号银都大厦 B 座 8 层 809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穆凯强
    经营期限           2017 年 2 月 10 日至 2047 年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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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销日期           2019 年 11 月 1 日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农业科技研究和试验发展;食品科学技术研究服务;
                       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
    经营范围           技术服务;教学设备的研究开发;农业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生物技
                       术转让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仪器仪表、汽车及配件的销售;电
                       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化工产品检测服务(凭资质证
                       书经营);食品检测服务(凭资质证书经营);贸易代理服务。
主营业务及主要产       主营业务为仪器仪表的销售;主要产品为菌落计数器,但无实际产品
      品               销售。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甘娟                    120.00               40.00
         股东
                       巴特尔                  90.00                30.00
                       穆凯强                  90.00                30.00

     (2)历史沿革

     ①设立

     2017 年 2 月 8 日,内蒙古安瑞全体股东制定并签署了《内蒙古安瑞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章程》。根据该《公司章程》,内蒙古安瑞的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
其中:甘娟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120.00 万元,穆凯强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90.00
万元,巴特尔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90.00 万元。

     根据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回民区分局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核发的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50103MA0N4C23X9《营业执照》,内蒙古安瑞的设立已经
工商主管部门的核准。

     内蒙古安瑞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甘娟                  120.00                   40.00
     2                 穆凯强                   90.00                   30.00
     3                 巴特尔                   90.00                   30.00
                合计                           100.00                   100.00

     ②注销

     2019 年 8 月 1 日,内蒙古安瑞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注销内蒙古安
瑞并成立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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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19 年 8 月 19 日,内蒙古安瑞在北京新报刊登《清算公告》。

     2019 年 10 月 4 日,内蒙古安瑞清算组编制了《内蒙古安瑞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清算报告》,并取得了股东确认。

     2019 年 10 月 4 日,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回民区分局出具《备案通知
书》,对内蒙古安瑞的清算组成员予以备案。

     2019 年 11 月 1 日,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回民区分局出具《企业注销
通知书》,同意内蒙古安瑞注销。

     (3)内蒙古安瑞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及具体产品,报告期内是否与发行人或
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存在交易情况或资金往来

     本所律师通过查阅内蒙古安瑞提供的纳税申报表、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清单、
内蒙古安瑞的工商档案登记资料,函证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供应商及内
蒙古安瑞,访谈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朱海、王金玉,走访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
客户、供应商后确认:内蒙古安瑞主要从事仪器仪表的销售,其具体产品为菌落
计数器,但无实际产品销售;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内蒙古安瑞已完
成注销登记手续。

     报告期内,内蒙古安瑞并无实际产品销售,供应商主要为二连市蒙客隆商贸
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二连浩特市昊昇果蔬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二连浩特市西北红
畜牧业有限公司等,其与发行人或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不存在交易情况或
资金往来。

     3.沈阳安永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安永”,吊销未注销)

     (1)基本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沈阳安永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名称          沈阳安永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          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西二街 41 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李学军
    经营期限         2000 年 3 月 23 日至 2005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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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吊销日期         2004 年 10 月 15 日
                     饮料、乳制品、食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建筑材料、计算机及辅
    经营范围         助设备、劳保用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股东          李学军                   40.00                80.00
                     高世涛                   10.00                20.00

     (2)历史沿革

     根据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出具的《企业机
读档案登记资料》,本所律师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网站的查
询结果,本所律师对高世涛的访谈结果,鉴于沈阳安永已于 2004 年 10 月吊销,
高世涛并非沈阳安永的法定代表人,且高世涛已无法联络沈阳安永的法定代表人
李学军,因此,高世涛无法至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沈阳安永的工商登记档
案资料,故本所律师无法对沈阳安永的历史沿革进行披露。

     (3)沈阳安永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及具体产品,报告期内是否与发行人或发
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存在交易情况或资金往来

     根据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出具的《企业机
读档案登记资料》,本所律师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网站的查
询结果,本所律师对高世涛的访谈结果,沈阳安永已于 2004 年 10 月吊销,报告
期内未开展经营行为,报告期内与发行人或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不存在交
易情况或资金往来。

     (四)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证券
交易所颁布的相关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关联方认定,充分披露关联方及关
联交易。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注销或对外转让的关联方

     1.关联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
相关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填写的调查表,本所律师对前述人员的访谈结果并经
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关联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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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1)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序号           关联方姓名/名称                             关联关系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发行人的董事长、总
       1                  朱海
                                                                经理
       2                 王金玉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发行人的董事
       3                 易瑞控股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4                 红杉智盛                          持股 5%以上的股东
       5                 易凯瑞                            持股 5%以上的股东
       6                 易达瑞                            持股 5%以上的股东

       (2)发行人的控股、参股公司

    序号              公司姓名/名称                            关联关系
       1                 北京易准                          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2                 检易网络                          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3           Bioeasy USA, Inc                        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4                 至秦仪器                           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3)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序号              公司姓名/名称                            关联关系
       1                 易瑞控股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海、王金玉控制的企业
       2                 耐氪咨询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海、王金玉控制的企业

       (4)发行人/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之一,发行人董事长、高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1           朱海                                     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易瑞控
                                   总经理
                                                                  股的执行董事
                                                        实际控制人之一,发行人董事,发行
   2          王金玉                   董事
                                                            人控股股东易瑞控股的监事
   3          卢和华                   董事                        发行人董事
   4           付辉                    董事                        发行人董事
   5          颜文豪              董事、副总经理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董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易瑞控
   6          林季敏                   董事
                                                                    股的总经理
            ZHANG
   7                                  独立董事                   发行人独立董事
           HUA-TANG
   8          何祚文                  独立董事                   发行人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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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向军俭                  独立董事                   发行人独立董事
  10          王西丽                   监事                        发行人监事
  11          李美霞                   监事                        发行人监事
  12          张双文                   监事                        发行人监事
  13          高世涛                  副总经理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XIE
  14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MINGYUAN
  15          王广生                  财务总监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自然人股东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
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均为发行人的关联自然人。

       (5)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
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披
露的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同时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除外]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1        上海拓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长朱海持有该企业 20%的股权
          安阳市帕帕亚教育咨询服务有          发行人董事王金玉妹妹王忠玉持有该企业 100%
  2
                    限公司                    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职务
          安阳市文峰区益智培训学校有          发行人董事王金玉妹妹王忠玉持有该企业 40%股
  3
                    限公司                      权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职务
                                              发行人董事付辉的弟媳甘娟持有该企业 40%的股
  4       中食检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权,系该企业第一大股东
                                              发行人独立董事何祚文持有该企业 70%的股权,
          深圳市天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          并担任该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职务;
  5
                    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何祚文的配偶罗又专担任该企
                                                              业董事职务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          发行人独立董事何祚文担任该企业独立董事职
  6
                    公司                                          务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          发行人独立董事何祚文担任该企业独立董事职
  7
                      司                                          务
                                              发行人独立董事何祚文担任该企业独立董事职
  8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务
          深圳市华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发行人独立董事何祚文持有该企业 7%的股权并
  9
          责任公司(吊销,未注销)                        担任该企业董事职务
  10         大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何祚文的配偶罗又专担任该企




                                           1-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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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业董事、总经理职务
                                       发行人独立董事何祚文的配偶罗又专持有该企
          深圳市华诚信企业管理咨询有
  11                                   业 80%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
                    限公司
                                                           务
          沈阳安永商贸有限公司(吊销, 发行人的副总经理高世涛持有该企业 20%的股
  12
                    未注销)                 权,并担任该企业的总经理职务
                                       发行人的副总经理高世涛的哥哥高世海持有该
                                       企业 55%的股权,并担任该企业执行董事、总经
  13       陕西兴庆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理、法定代表人职务;发行人的副总经理高世涛
                                         的哥哥的配偶杨瑞持有该企业 45%股权。
                                       发行人的副总经理高世涛的哥哥高世海持有该
                                       企业 95.43%的股权,并担任该企业执行董事、总
  14      甘肃隆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理、法定代表人职务;发行人的副总经理高世
                                         涛的哥哥的配偶杨瑞持有该企业 4.57%股权
                                       发行人的副总经理高世涛的哥哥高世海持有该
          海南海和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15                                   企业 63%的股权,并担任该企业执行董事、总经
              司(吊销,未注销)
                                                   理、法定代表人职务
                                       发行人的副总经理高世涛的哥哥高世海持有该
          甘肃广成子故里旅游开发有限
  16                                   企业 59%的股权,并担任该企业执行董事、法定
                    公司
                                                       代表人职务
                                        发行人的副总经理高世涛的哥哥高世海及其配
                                        偶控制的企业甘肃隆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
  17      庆阳大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有该企业 100%的股权,高世海担任该企业执行
                                                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职务
                                        发行人的副总经理高世涛的哥哥高世海持有该
  18      甘肃庆阳大世界商贸有限公司
                                                    企业 99%的股权
                                        发行人的副总经理高世涛的哥哥高世海持有该
  19      敦煌市阳关果品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 66.67%的股权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凯特衣柜建    发行人的监事李美霞的姐姐李美娥开办的个体
  20
                    材商行                              工商户
          易视智瞳科技(深圳)有限公
  21                                       发行人的监事张双文担任该企业董事职务
                      司
  22       厦门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的监事张双文担任该企业董事职务
          厦门绿洲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
  23                                       发行人的监事张双文担任该企业董事职务
                      司
  24       深圳一电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发行人的监事张双文担任该企业董事职务
  25       深圳瑞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的监事张双文担任该企业董事职务

       (6)报告期内转让或注销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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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转让或注销时间
号
                                发行人曾持有该企业 15.00%的股权;
     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
1                               发 行 人 董 事 长 朱 海 曾 持 有 该 企 业 2016 年 12 月转让
               司
                                21.50%的股权
     深圳乐康环保有害生物管理
2                               发行人曾持有该企业 75.00%的股权         2017 年 12 月注销
             有限公司
     深圳检易医学检验中心有限
3                               发行人曾持有该企业 67.50%的股权         2017 年 12 月注销
               公司
     深圳市汇康瑞生物医药科技
4                               发行人曾持有该企业 50.00%的股权         2017 年 12 月注销
           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易瑞生物医学技术研
5                               发行人出资设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2018 年 9 月注销
               究院
6             海瑞鉴定          发行人曾持有该企业 80.00%的股权         2019 年 10 月注销
     深圳普瑞发洁净工程有限公   发行人的董事长朱海曾持有其
7                                                                        2016 年 4 月转让
               司               45.00%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
     珠海易瑞生物医学检测科技   发行人的董事长朱海曾持有该企业
8                                                                       2016 年 10 月注销
             有限公司           31.00%的股权
     深圳市中科赛瑞技术创新管   发行人的董事长朱海曾持有该企业
9                                                                       2017 年 12 月注销
         理研究院有限公司       67.00%的股权并担任董事长职务
     深圳衡瑞功能性饮料有限公   发行人的董事长朱海曾持有该企业
10                                                                      2017 年 12 月注销
               司               65.00%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职务
     深圳市派德生物医学工程有   发行人的董事长朱海曾持有该企业
11                                                                      2017 年 12 月注销
             限公司             44.00%的股权
                                发行人的董事王金玉曾持有该企业
     深圳市方予生态科技有限公   60.00%的股权,监事李美霞曾持有该
12                                                                      2017 年 12 月注销
               司               企业 40%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
                                经理、法定代表人职务
                                发行人的董事王金玉曾持有该企业
13   深圳市澳易瑞贸易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注销
                                51.00%的股权
                                发行人的董事王金玉曾持有该企业
14   深圳市瑞比达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注销
                                30.00%的股权
                                发行人的副总经理高世涛的哥哥高
                                世海曾持有该企业 85.00%股权;发行
15     甘肃兴庆实业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注销
                                人的副总经理高世涛哥哥的配偶杨
                                瑞曾持有该企业 15.00%的股权
                                发行人的副总经理高世涛的哥哥高
                                世海及其配偶控制的企业陕西兴庆
16   甘肃兴庆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曾持有该企业             2018 年 6 月注销
                                66%的股权,高世海曾担任该企业执
                                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职务
17   陕西兴庆进出口贸易有限公   发行人的副总经理高世涛的哥哥高           2018 年 9 月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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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转让或注销时间
号
                     司           世海曾持有该企业 100%的股权并担
                                  任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职
                                  务。
                                  发行人的独立董事何祚文的儿子何
                                  伟桑曾持有该企业 40%的股权,并担
18       成都树莓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注销
                                  任该企业担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
                                  务
                                  发行人的独立董事何祚文的儿子何
       台州市智塾信息科技有限公                                            2019 年 3 月转让并
19                                伟桑曾持有该企业股权并担该企业
                 司                                                               退出
                                  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职务
                                  发行人董事付辉的弟媳甘娟曾持有
       内蒙古安瑞生物科技有限公
20                                该企业 40%的股权,系该企业第一大         2019 年 11 月注销
                 司
                                  股东

        2.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①关联销售和关联采购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分类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联销售        销售商品                     -              -        100.29
 通量检测
                关联采购        检测服务                     -              -          2.16

        ②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385.55                     375.81              210.60

        (2)偶发性关联交易

        ①关联担保

        2015 年 5 月 9 日,易瑞有限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编号
 为平银(深圳)贷字第 C210201604270001(保 001)号保证担保合同,约定易
 瑞有限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通量检测签署的编号为平银(深圳)
 贷字第 C210201604270001 号贷款合同项下通量检测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
 或有债务)本金、利息、复利及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提供保证担保,所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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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权最高额为 30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后两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两年。截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述保证担保已解除。

     ②关联方股权转让

     2017 年 5 月 19 日,朱海、卢和华与易瑞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
定朱海将其持有的海瑞鉴定 70%的股权即 350.00 万元出资额以 1 元价格转让给
易瑞有限,卢和华将其持有的海瑞鉴定 10%的股权即 50.00 万元出资额以 1 元价
格转让给易瑞有限。根据海瑞鉴定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查询深圳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信息,本次变更已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

     2017 年 5 月 19 日,朱海与易瑞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朱海将
其持有的检易网络 97%的股权即 485.00 万元出资额以 1 元的价格转让给易瑞有
限。根据检易网络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查询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站公示信息,本次变更已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③关联
方应收应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关联方应收应付款余额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其他应收款            王金玉       -             -             -

                         卢和华      0.06          0.5            -
   其他应付款
                          朱海        -             -           60.00



     反馈问题 13:

     请发行人按照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准则要求,补充披露公司核心技
术人员及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说明公司核心技术是否存在来自核心技术人员前
单位职务发明的情况。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发行人按照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准则要求,补充披露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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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核心技术人员及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核心技术人员的个人简
历、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核心技术人员填写的调查表,发行人的核心技术
人员为朱海、付辉、林季敏、严义勇。其具体情况如下:

     1.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1)朱海: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
4326231973********,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1973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高级工程师。2002 年至 2004 年在第一军医大学基础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
博士后研究工作,并获得副研究员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2004 年 9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原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现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职员、
微生物实验室副主任;2010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0 月,在易瑞有限任职;2017 年
10 月至今,任易瑞生物董事长兼总经理。朱海先生系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标记免
疫分析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全国连锁经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439)委员、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现场快速检测(POCT)装备技术专业
委员会委员、广东省轻工业协会行业法规与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曾获得“2014
年‘广东省特支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深圳市地方领军人才”、“深圳市宝
安区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科技兴检奖”、“广东省
科学技术奖”、“2016 年深圳市优秀共产党员”、“2016 年宝安区十佳共产党员”
等荣誉和称号。

     (2)付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出生,南昌大学生
物工程专业本科学历,医疗器械工程师。2006 年 9 月至 2007 年 9 月,任职于海
规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研发部;2007 年 10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深圳市
普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主管;2008 年 3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易瑞有限研
发主管;2017 年 10 月至今,任易瑞生物董事、研发主管。付辉先生系中国分析
测试协会标记免疫分析专业委员会委员,曾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深
圳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3)林季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出生,厦门大学
生物技术专业本科学历。2007 年 6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深圳市普安生物技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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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实验技术员;2008 年 6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易瑞有限生产部项目主管;
2016 年 12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易瑞有限质量部主管;2017 年 10 月至今,任
易瑞生物董事、质量部主管。林季敏先生曾获得深圳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4)严义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出生,中山大学
药物化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食品科学技术高级工程
师。2013 年 8 月至 2015 年 7 月,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广东省纳米微米材料
研究重点实验室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15 年 8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易瑞生
物研发部研发经理;2017 年 1 月至今,任易瑞生物研发副主管。严义勇先生系
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标记免疫分析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
专家委员会委员,曾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深圳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取得深圳市 2017 年度“技能菁英”荣誉称号。

       2.持股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
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任职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朱海           董事长、总经理                 6,278.64           17.44
  2         付辉           董事、研发主管                 1,486.63           4.13
  3        林季敏         董事、质量部主管                 800.53            2.22

       (2)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情况如下:

                                                         间接持股数量    间接持股比例
序号      姓名             间接持股情况
                                                           (万股)          (%)

                     通过易瑞控股间接持有                  7,474.56          20.76
                         通过易凯瑞间接持有                 857.43           2.38
  1       朱海
                         通过易达瑞间接持有                1,022.24          2.84
                               合计                        9,354.23          25.98
  2      严义勇          通过易凯瑞间接持有                  27.47           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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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持有易瑞生物股份外,发行人的核心技术
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              公司职务                   公司名称               持股/出资比例(%)
                                                易瑞控股                      49.50
      朱海     董事长、总经理                   耐氪咨询                      50.00
                                       上海拓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00
  严义勇         研发副主管                      易凯瑞                        1.17

       (4)最近一年领取薪酬情况

       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 2019 年度在发行人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任职情况                 领薪情况(万元)
      1                朱海                董事长、总经理                   50.00
      2                付辉                董事、研发主管                   34.99
      3               林季敏               董事、质量部主管                 34.03
      4               严义勇                 研发副主管                     28.70

       (5)兼职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任职外,发
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在发行人以外的兼职情况如下:

                                                                           兼职单位与发行
序号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情况
                                                                               人的关系
  1           朱海              易瑞控股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控股股东
  2          林季敏             易瑞控股                  总经理              控股股东

       (6)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除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
核心技术人员朱海与发行人董事王金玉系配偶外,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之间、核
心技术人员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其他亲属关系。

       (7)发行人与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签订的协议及协议的履行情况

       发行人与前述核心技术人员均签订了《劳动合同》、《知识产权、保密及竞业
禁止协议》,对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保密义务和同业竞争避免义务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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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约定。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合同或协议履行正常,不存在违约
情况。

     (8)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对发行人的发展战略和生
产经营未产生不利影响。

     (二)说明公司核心技术是否存在来自核心技术人员前单位职务发明的情
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专利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并经本
所律师查阅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拥有
专利权 59 项。经核对发行人主要产品、核心技术和专利的对应关系并经本所律
师访谈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上述专利基本覆盖发行人目前产品所用的核心技
术,且均为发行人(及共有人)原始取得。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专利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本所
律师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的查询结果、发行人与核心技术人员签署的劳动合同
等协议、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现有专
利技术均在 2011 年后申请,2011 年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朱海、付辉和林季敏
已在公司任职,严义勇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后即入职易瑞生物,易瑞生物的核心
技术均系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及相关员工在本职工作中利用发行人物质条件
完成的职务发明,实际权属均归发行人所有。

     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均已出具如下承诺:“1、易瑞生物以本人为发明人申请
或注册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如果有)不属于本人入职易瑞生物前原任职单位的职
务发明,该等技术来源合法,未侵犯任何其他方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任何第三方
可就该等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亦不存在任何第三方关于该等知识产权权属等
方面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如因前述知识产权产生纠纷给易瑞生物造成任何损失
的,本人将无条件全额赔偿。2、本人入职易瑞生物未违反任何与本人有关的竞
业限制及/或保密义务的协议、约定或规定;本人与任何第三方不存在竞业限制
及/或保密义务等方面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如因前述事项产生纠纷,由本人承担
全部责任;给易瑞生物造成任何损失的,本人将无条件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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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核心发明专利均为原始取得,不存在来自核
心技术人员前单位职务发明的情况。



       反馈问题 14:

       请发行人说明深圳市宝安中医药发展基金会的基本情况,报告期内与深圳市
宝安中医药发展基金会、江南大学发展教育基金会资金往来及业务往来。请保荐
机构、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深圳市宝安中医药发展基金会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宝安中医药发展基金会提供的深圳市民政局核发的《基金会法人
登记证书(慈善组织)》、本所律师对深圳市宝安中医药发展基金会的函证结果,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深圳市宝安中医药发展基
金会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深圳市宝安中医药发展基金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3440300MJL195108N
成立日期                 2019 年 3 月 15 日
注册资金                 500.00 万元
住所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桃花源科技创新园主楼 410
法定代表人               陈广源
                         1.资助中医药制度改革创新与发展理论研究;2.资助民间药方、
                         技艺、疗法的开发、弘扬和传承;3.资助国医大师、名中医秘方
                         和经方的研发和传承;4.资助中医药古籍整理、修缮、专著出版;
业务范围                 5.资助中医药标准化、国际化,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6.资助中
                         医药专业人才培养和志愿者服务团队建设;7.资助中医药科技开
                         发、健康管理与养老产业;8.资助中医药互联网教学、大数据建
                         设、科普活动;9.其他中医药公益发展项目。

       (二)报告期内与深圳市宝安中医药发展基金会、江南大学发展教育基金
会资金往来及业务往来

       本所律师经查阅发行人提供的银行对账单及往来明细、银行回单,取得发行
人出具的书面说明,核查捐赠协议,函证深圳市宝安中医药发展基金会、江南大
学发展教育基金会后确认:2019 年 3 月 18 日,发行人向深圳市宝安中医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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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捐赠 50 万元;2019 年 1 月 23 日,发行人向江南大学发展教育基金会捐
赠 20 万元;除前述捐赠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深圳市宝安中医药发展基金会、
江南大学发展教育基金会不存在其他资金和业务往来。



     反馈问题 15:

     请发行人结合高管人员变化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其薪酬总额变动原因。请保
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高管人员的变化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发行人的三会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
行人关键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关键
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具体如下:

      时间           项目                        任职情况                        人数
                     董事   王金玉(执行董事)
   2016 年末         监事   朱海                                                  3
                     高管   卢和华(总经理)
                            朱海(董事长)、王金玉、付辉、卢和华、颜文豪、林
                     董事   季敏、向军俭(独立董事)、ZHANG HUA-TANG(独
                            立董事)、何祚文(独立董事)
   2017 年末                                                                     14
                     监事   王西丽(监事会主席)、李美霞、袁克湖
                            朱海(总经理)、XIE MINGYUAN(副总经理、董事会
                     高管
                            秘书)、颜文豪(副总经理)、高世涛(副总经理)
                            朱海(董事长)、王金玉、付辉、卢和华、颜文豪、林
                     董事   季敏、向军俭(独立董事)、ZHANG HUA-TANG(独
                            立董事)、何祚文(独立董事)
   2018 年末         监事   王西丽(监事会主席)、李美霞、张双文                 15
                            朱海(董事长)、XIE MINGYUAN(副总经理、董秘)、
                     高管   颜文豪(副总经理)、高世涛(副总经理)、王广生(财
                            务总监)
                            朱海(董事长)、王金玉、付辉、卢和华、颜文豪、林
                     董事   季敏、向军俭(独立董事)、ZHANG HUA-TANG(独
   2019 年末                立董事)、何祚文(独立董事)                         15

                     监事   王西丽(监事会主席)、李美霞、张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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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项目                        任职情况                          人数
                            朱海(总经理)、XIE MINGYUAN(副总经理、董事会
                     高管   秘书)、颜文豪(副总经理)、高世涛(副总经理)、王
                            广生(财务总监)

     (二)发行人高管人员薪酬总额的变更原因

     根据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发行人与关键管理人员签署的劳动合同、发
行人提供的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明细表、员工工资明细表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
告期内,发行人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385.55               375.81               210.60

     根据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发行人与关键管理人员签署的劳动合同、发
行人提供的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清单、员工工资明细表、本所律师对发行人人力
资源部负责人的访谈结果,报告期内,发行人关键管理人员总额变更的主要原因
如下:

     (1)报告期内,因发行人治理结构逐步完善,因此关键管理人员人数逐渐
增加,因此,发行人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出现增长。

     (2)随着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增长,发行人于 2018 年提高了关键管理人员的
薪酬。



     反馈问题 16:

     请发行人结合行业竞争格局、市场化程度、行业主要企业情况,补充披露发
行人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
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分析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食品安全精准快速检测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
务。所属行业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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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行业竞争格局、市场化程度及行业主要企业

     (1)国际市场

     国外食品安全检测起步较早,19 世纪欧美工业国家已经开始揭露和研究食
品安全问题,逐步建立了较为成熟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近年来全球食品安全快
速检测市场持续快速增长,根据 MarketsandMarkets 发布的报告,2016 年全球食
品快速检测行业市场规模达到 101.4 亿美元,预计到 2022 年,全球食品快速检
测行业市场规模将达到 157.1 亿美元。

     国际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市场化程度较高,但部分欧美国际巨头历史悠久,规
模庞大,营销渠道成熟,由于亚太地区等新兴市场尚未崛起,市场呈现出发达地
区相对集中的局面。目前,国外食品安全快速检测领域的主要代表企业有美国
IDEXX(爱德士)、CHARM、Neogen 和比利时的 Unisensor 等,其中美国 IDEXX
(爱德士)和美国 Neogen 为美股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分别超过 20 亿美元、4 亿
美元。

     (2)国内市场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行业在我国属于朝阳行业,1982 年《食品卫生法(试行)》
颁布后,我国食品安全检测行业开始起步,2001 年中国加入 WTO 后,简便灵活
的快速检测才开始发展起来。与欧美国家相比,我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行业起步
晚,产业化发展相对滞后,行业集中度较低、市场化程度高,行业厂商规模小,
年销售额超过 1 亿元人民币的食品安全快检企业较少。但近年来,随着食品安全
法等法规的颁布,行业进入者增多,市场竞争加剧。

     近几年我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行业已从导入期步入发展期,市场需求快速增
长,国内快速检测技术在近 10 年内迅速发展,部分领先企业的经营规模逐步壮
大。根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食品安全委员会数据,2016 年、2017 年国内食品快
速检测市场规模分别为 19.68 亿元、29.77 亿元,预计 2017 年至 2022 年的年度
复合增长率为 25.24%,到 2022 年国内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市场规模为 91.75 亿元。

     国内食品安全快速检验领域的主要代表企业,即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勤
邦生物、食安科技、迪恩生物、中德生物等,上述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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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勤邦生物:成立于 2011 年,2015 年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勤邦生物是一家专业
提供食品安全解决的方案的供应商,主要产品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生物试剂、智
能化和信息化仪器、理化试剂等,产品与服务广泛应用于畜禽、乳业、水产、粮
油等农业领域,以及质监、工商、检验检疫、食药、医疗、环保及科研等领域。

    食安科技(430437):成立于 2006 年,前身为广州绿洲生化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14 年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其主要从事食品安全快速检
验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拥有农药残留快检系列、保化快速检测
系列、微生物快检系列、现场便携综合解决方案、“劣质油”快筛系列、重金属
快检系列、兽残与疫病快检系列等多条产品线及相关的配套软件系统。

    迪恩生物(832711):成立于 2003 年,2015 年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主要从事食品、饲料、动物疫病、禁毒检测等快速检测试剂与仪器的研
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为食品经营企业、农业系统、畜牧系统、渔业系统、
卫生系统、质检系统、商业系统和公安系统等用户提供专业的技术平台。

    中德生物(839805):成立于 2002 年,2016 年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中德生物目前已成为集食品安全检测试剂、食品安全检测仪器、检测数
据管理软件平台、检测外包服务于一体的产业化集团,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供
强而有力的技术支撑。

     以上资料均来源于上述公司的网站或公司年报。

     2.发行人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

     经过多年的发展,发行人收入规模持续增长,已逐步成为国内食品安全快速
检测领域的少数领先企业之一。2016 年至 2019 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8,704.68 万元、13,788.78 万元、20,493.34 万元和 23,917.80 万元,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同比分别增长 58.41%、48.62%和 16.71%。此外,发行人拥有完
善的研发生产体系和多样化的自主创新产品,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
行人参与制定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共 20 项,标准制定数量业内领先。

     根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食品安全委员会数据,预计 2018 年国内食品快速检
测市场规模可达 37.29 亿元,发行人 2018 年度营业收入为 2.05 亿元,国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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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率约为 5.5%。按营业收入计算,发行人已成为国内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行业
的龙头企业。

       2016 年至 2018 年,国内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行业主要企业的营业收入情况,
以及按照 2018 年营业收入计算的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市场占有率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勤邦生物                4.34%       16,180.51        14,439.59        11,217.71
   食安科技                4.61%       17,195.69         9,428.47         7,641.40
   迪恩生物                1.04%         3,875.91        4,173.74         3,375.68
   中德生物                2.80%       10,427.47         9,294.92         6,512.41
   易瑞生物                5.50%       20,493.34        13,788.78         8,704.68

    注:鉴于仅迪恩生物和中德生物披露了 2019 年年报数据,故此处计算未采用 2019 年数
据。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随着收入规模的持续增长,发行人逐步发展为国内食
品安全快速检测领域的少数领先企业之一。发行人 2018 年度营业收入为 2.05 亿
元,国内市场占有率约为 5.5%,按营业收入计算,发行人已成为国内食品安全
快速检测行业的龙头企业。



       反馈问题 17:

       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请保荐机构、发行
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员工花名册、社保公积金缴纳清单,发行人签署的劳务派
遣合同、项目外包服务协议及支付凭证,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相应资质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况,具体如下:

       1.2017 年 5 月 1 日,易瑞有限与深圳纳才人才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署《项
目外包服务协议》,约定深圳纳才人才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向易瑞有限提供普
工岗位的人员,工作内容包括包装产品等,劳务派遣期限为 2017 年 5 月 3 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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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5 月 12 日。根据易瑞生物与深圳纳才人才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
确认函,在前述期间内,深圳纳才人才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共向易瑞生物派遣
了 20 人。

     2.根据易瑞生物与深圳纳才人才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确认函,2017
年 5 月 23 日至 2017 年 5 月 25 人,深圳纳才人才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向易瑞
生物派遣了普工岗位的劳务派遣人员 3 人,工作内容包括包装产品等。

     3.2017 年 11 月 15 日,易瑞生物与深圳纳才人才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署
《项目外包服务协议》,约定深圳纳才人才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向易瑞生物提
供普工岗位的人员,工作内容包括包装、组装、打包等,劳务派遣期限为 2017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9 日。根据易瑞生物与深圳纳才人才信息咨询服
务有限公司出具的确认函,在前述期间内,深圳纳才人才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共向易瑞生物派遣了 27 人。

     4.2017 年 12 月 1 日,易瑞生物与深圳纳才人才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署
《项目外包服务协议》,约定深圳纳才人才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向易瑞生物提
供普工岗位的人员 9 名,工作内容包括包装、组装、打包等,劳务派遣期限为
2017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6 日。

     5.2018 年 6 月 1 日,易瑞生物与深圳纳才人才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署《项
目外包服务协议》,约定深圳纳才人才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向易瑞生物提供普
工岗位的人员,工作内容包括产品包装、装配等,劳务派遣期限为 2018 年 6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根据易瑞生物与深圳纳才人才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出具的确认函,在前述期间内,深圳纳才人才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向易瑞生物派遣 27 人。

     6.2018 年 8 月 1 日,易瑞生物与深圳纳才人才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劳
务派遣合同》,约定深圳纳才人才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向易瑞生物提供相应人
员,劳务派遣期限为 2018 年 8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根据易瑞生物与深
圳纳才人才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确认函,在前述期间内,深圳纳才人才
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8 月 8 日至 2018 年 8 月 9 日、2018 年 8
月 14 日至 2018 年 8 月 17 日、2018 年 10 月 2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6 日、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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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2 月 12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5 日向易瑞生物派遣 31 人、23 人、31 人、38 人;
工作内容包括包装、组装、打包、装配。

       7.2019 年 4 月 16 日,易瑞生物与深圳纳才人才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署
《劳务派遣合同》,约定深圳纳才人才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向易瑞生物提供相
应人员,劳务派遣期限为 2019 年 4 月 16 日至 2020 年 4 月 16 日。根据易瑞生物
与深圳纳才人才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确认函,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深圳纳才人才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9 月 7
日至 2019 年 9 月 10 日、2019 年 9 月 20 日至 2019 年 9 月 27 日向易瑞生物派遣
24 人、31 人,2019 年 11 月 26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每日向易瑞生物派遣
不超过 25 人,工作内容包括包装、组装、打包。

       8.2019 年 9 月 29 日,易瑞生物与深圳市汇丰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署《临时
工合作协议书》,约定深圳市汇丰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向易瑞生物提供相应人员,
合同期限为 2019 年 10 月 8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根据易瑞生物与深圳市汇
丰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确认函,深圳市汇丰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5 日、2019 年 11 月 26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向易瑞生物派遣 9 人、5 人,工作内容包括包装、组装、打包。



       反馈问题 18:

       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各期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工作内容。请保荐机构、发行
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发行人签署的劳务派遣合同、项目外包服务协
议及支付凭证。报告期内各期,发行人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工作内容如下表所
示:

年度        劳务派遣用工时间            用工人数            工作内容
            2017.05.03-2017.05.12       20
2017 年度   2017.05.23-2017.05.25       3                   包装、组装、打包
            2017.11.15-2017.11.19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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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17.12.11-2017.12.16               9
             2018.06-21-2018.06.30               27
             2018.08.08-2018.08.09               31
                                                                   包装、组装、打包、
2018 年度    2018.08.14-2018.08.17               23
                                                                   装配
             2018.10.25-2018.10.26               31
             2018.12.12-2018.12.15               38
             2019.09.07-2019.09.10               24
             2019.09.20-2019.09.27               31
2019 年度                                                          包装、组装、打包
             2019.10.11-2019.11.25               9
             2019.11.26-2019.12.31               30

    注:上述表格中 2019 年 11 月 26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用工人数,为日用工的最大人
数,即公司在此期间内每天用工人数不超过 30 人。



     反馈问题 19: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的明细情况,是否存在受到行政处
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就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
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的明细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
发行人营业外支出的明细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对外捐赠                    76.50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1.28                18.54            44.60
            其他                     0.20                1.51             0.73
            合计                     77.99               20.05            45.33

     (二)是否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昌平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的《涉税信息查询结
果告知书》等相关文件,报告期内,北京易准存在一项行政处罚。该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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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如下:

     2018 年 12 月 17 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昌平区税务局出具京昌城南税简
罚[2018]233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因北京易准未按照规定期限办
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逾期 820 天,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
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北京易准处以 1,000.00 元的行政
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
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
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
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的罚款。

     鉴于北京易准受到的前述 1,000.00 元的行政处罚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
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严重的情形,罚款金额较小,且北京易准
已足额缴纳 1,000.00 元罚款,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北京易准受到的上述行政处
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所属的工商、
税务等主管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企查查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最高人民法院网
站、发行人所属的工商、税务等主管机关官方网站的公示信息,除上述北京易准
受到的行政处罚外,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反馈问题 20:

     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增值税、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
内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的经
营业绩对税收优惠是否存在重大依赖。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
意见。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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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内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及《纳税审核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在报
告期内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情况如下:

     1.增值税税收优惠

     (1)简易征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
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 号)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
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 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4.
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
品;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4]57 号)第二条的规定,财税[2009]9 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和第三条“依
照 6%征收率”调整为“依照 3%征收率”。

     2013 年 4 月 18 日,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西乡税务分局下发编号为深国
税宝西简征[2013]0049 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通
知书》,易瑞有限生物制品生产在政策不改变的情况下,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
税,所属时期从 2013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2016 年 2 月 16 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下发编号为深国税宝西简征[2016]0015 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通知书》,易瑞有限生物制品生产在政策不改变
的情况下,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所属时期从 2016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发行人的检测试剂属于以抗原抗体为主要原材料的产品,根据国民经济分类
(2017 版)的 2761 分类生物医药制造,其细分项目诊断用生物制品包括:诊断
用菌素、菌液、菌体,诊断血球,诊断用抗原,诊断用血凝素,诊断用血清,试
验用毒素,诊断用生物试剂盒;发行人的检测试剂符合国民经济分类中生物制品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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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对检测试剂类产品按照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进行了备案,并取得
了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西乡税务分局及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的备案通知书,检
测类试剂产品享受 3%的增值税税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根据《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1]100 号)第一条第一
款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7%税率(新税
法下为 13%)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政策。

     2017 年 7 月 19 日,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下发编号为深国税宝西税通〔2017〕
73980 号《税务事项通知书》(增值税即征即退备案通知书),易瑞有限软件产品
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要求,准予备案。

     发行人已取得了《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并取得了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增值税即征即退备案通知书),
发行人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符合法规要求。

     2.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国家需要
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5 年 10 月 19 日,发行人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
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核发的编号为 GF201544200360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2018 年 11 月 9 日,发行人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核发的编号为 GR201844203820 的《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发行人已取得了相关部门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行人按照 15%的
所得税税率享受税收优惠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二)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对税收优惠是否存在重大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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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发行人增值税税收优惠和所得税税收优惠对当年净利润影响具体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增值税影响净利润                1,092.24          820.28             712.35
所得税优惠影响净利润            903.38            717.77             323.29
净利润影响合计                  1,995.62          1,538.04           1,035.64
当年净利润                      9,247.65          7,391.28           3,926.54
税收优惠对净利润的影响占
                                21.58%            20.81%             26.38%
      净利润的比例

       鉴于发行人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和增值税简易
征收,两项政策历史一致性与连贯性较强,且与发行人日常经营活动有关,2017
年度、2018 年度随着收入的增长,税收优惠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占比呈下降趋势,
2019 年度占比略有上升,2017 至 2019 年均税收优惠对净利润影响的比例低于
30%,因此,发行人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反馈问题 21:

       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保、公积金,补充披露应缴未缴金额及
占同期发行人营业利润的比例,请说明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对本次发行构成
法律障碍。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保、公积金,补充披露应缴未
缴金额及占同期发行人营业利润的比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员工花名册、社保公积金缴纳清单及凭证、自愿放弃缴纳
社保、公积金声明、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等资料、本所律师对发行人人力资源
部门负责人的访谈结果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为员工缴纳社
保、公积金的实际实缴人数及应缴人数具体如下表所示:

时间            项目     员工   已缴       未缴              未缴纳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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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数   员工      员工    退休返聘
                                                                     新员工下   自愿       美国子
                                    人数      人数    等劳务关
                                                                     月缴纳     放弃         公司
                                                          系
                 社会保险           461        25       10              7         5          3
2019.12.31                    486
                住房公积金          459        27       10              7         7          3
                 社会保险           343         9        4              3         2          0
2018.12.31                    352
                住房公积金          341        11        4              3         4          0
                 社会保险           266         7        3              2         2          0
2017.12.31                    273
                住房公积金          264         9        3              2         4          0

       注:上述表格人数均系合并报表人数。其中,发行人 2019 年 12 月 31 日员工总数包括
  发行人美国子公司 3 名员工,该等员工不涉及境内缴纳社保、公积金事项。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未为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原因主要为:①员工已达
  退休年龄等劳务关系无需缴纳;②新员工入职当月暂时未能办理缴费手续;③员
  工个人不愿意缴纳、自愿放弃缴纳;④为美国子公司员工不涉及境内缴纳社保、
  公积金缴存事项。其中:前述①至②项原因系相关员工不满足发行人为其缴纳社
  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故发行人无法为其缴纳,第④项系美国子公司员工,不
  涉及境内社保、公积金的缴纳事项;前述第③项原因系相关员工满足发行人为其
  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但因员工个人自愿放弃导致未予以缴纳。因此,
  前述第③属于发行人应当缴纳的情形,前述第③项的人数系应缴而未缴纳的人
  数。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而未缴纳的金额以及对发行人净
  利润的影响如下: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社会保险应缴未缴的金额(万元)            5.50             4.66               8.68

  住房公积金应缴未缴的金额(万元)           1.35             1.78               2.63

       应缴未缴金额合计(万元)              6.85             6.43               11.32

             当期净利润(万元)            9,247.65          7,391.28           3,926.54

     未缴纳金额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           0.07%             0.09%              0.29%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发行人应缴未缴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金额较小,对
  发行人当期净利润影响轻微,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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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请说明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对本次发行构成法律障碍

     根据发行人所在地社保、公积金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本所律师至发行人所
在地社保、公积金主管部门网站的查询结果,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社
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的法律法规而被社保及公积金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出具书面承诺:如因发行人或发行人的子公司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日前未及时、足额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
金事项而使得发行人受到任何追缴、处罚或损失的,本人将无条件全额补偿因公
司及子公司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导致发行人承担的全部支出(包括但不限
于罚款、滞纳金、赔偿、费用)及损失,并承担连带责任,以确保发行人不会因
此遭受任何损失,并保证日后不会就此事向发行人追偿。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存在的应缴未缴社保和住房公
积金的原因系发行人少数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公司账户
设立不及时导致未予以缴纳,发行人所在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已认
定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因此,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存在的应缴
未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同时,鉴于发行人报告期内
存在的应缴未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对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的净利润影响较
小,发行人所在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已出具了无违规证明,发行人
实际控制人已承诺承担由此可能对发行人造成的损失,因此,发行人在报告期内
存在的应缴未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构成实
质性的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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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关于加审期间的补充法律意见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系由易瑞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现持有深圳市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 核 发 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4403006641998843 的《营业执照》,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名称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留仙一路易瑞生物大厦 101(整栋)
    法定代表人              朱海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
                            生物制品的技术开发;实验室仪器设备、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机动
                            车的销售;快速检测车的销售;洁净工程、实验室工程、建筑装修装
                            饰工程、机电工程的设计及施工;软件的技术开发、批发与零售;食
                            品安全咨询;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试剂、
        经营范围
                            仪器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不含医药产品及其它限制项目);
                            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动物诊断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及技术服务;兽药生产、销售(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实验分
                            析仪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食品安全检测。餐饮服务(职工内部食
                            堂)。
        成立日期            2007 年 7 月 24 日
        经营期限            永续经营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易瑞控股                 15,100.1310               41.9448

    2                朱海                   6,278.6407                17.4407

    3              红杉智盛                 2,632.1286                7.3115

    4               易凯瑞                  2,354.4903                6.5403

    5               易达瑞                  2,354.4903                6.5403

    6                付辉                   1,486.6346                4.1295

    7               王金玉                  1,242.7502                3.4521

    8               卢和华                  1,219.7923                3.3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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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9           南山红土                  967.6829                         2.6880

     10           林季敏                   800.5267                         2.2237

     11           深创投                   630.9513                         1.7526

     12           钟杰慧                   317.1034                         0.8808

     13          福田红土                  313.8630                         0.8718

     14          宝安基金                  300.8147                         0.8356

              合计                       36,000.0000                       100.0000




      二、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已经依照法定程序获得发行
人内部权力机构的批准且相关决议仍在有效期内,发行人就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
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



      三、发行人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系依法设
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发行人不存在根
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质条件

      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系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一)《证券法》2第十二条规定的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1.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选举了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聘请了总经理、

2
  2019 年 12 月 28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修订后的证券法于 2020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证券法》”均指本次修订后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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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设立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设置了研发部、采购部、生产部、销售部、质量部、财务部、行政部、内审部、
证券部等部门;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
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根据立信会计师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 ZL10044
号《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以下简称“《审
计报告》”)审计的发行人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财务报告(以下
简称“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
行人的流动比率(倍)为 8.37、速动比率(倍)为 7.91、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为 13.91%;2019 年度,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次)为 3.65、存货周转率(次)
为 2.43;发行人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净利润分别为 39,265,448.64
元、73,912,776.53 元以及 92,288,299.82 元;发行人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602,808.80 元、57,930,984.18 元以
及 67,243,603.60 元。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
款第(二)项的规定。

     3.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 ZL10044 号《审计报告》,发
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不存在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符合《证
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4.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
规定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二)《管理办法》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1.根据发行人及其前身易瑞有限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
行人成立于 2007 年 7 月 24 日,设立时为易瑞有限,2017 年 10 月 26 日,易瑞
有限依法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设立及整体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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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规定,目前合法存续。自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至今,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已超过三年,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
项的规定。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两年即 2018 年度、
2019 年度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符合《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
人净资产为 528,319,503.69 元,即不少于 20,000,000.00 元,且未分配利润为
142,631,100.41 元,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
的规定。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号[2019]第 ZG11480 号《验资报告》并经本
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股本总额为 360,000,000 元,即发
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 30,000,000 元,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
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设立时及此后历次增资的验资报告、验资复核报告并经本所律
师核查,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
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详见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发行人的主要财产”一节),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现持有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其出具的书面说明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主要从事食品安全精准快速检测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
售及相关服务。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发行人的业务”
一节以及“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一节),符合《管理办
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4.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
有发生重大变化(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发行人的业务”一节以及“发行人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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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一节),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详见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发起人和股东”一节以及“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一节),符
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5.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发行人控股股东易瑞控股及实际控制人
朱海、王金玉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
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一节),符合《管理办法》第
十五条的规定。

     6.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
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建立健全了股东投票计票制度,建立了发行
人与股东之间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切实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收益权、知情权、
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等股东权利(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发行人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一节),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
定。

     7.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立信会计师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
字[2020]第 ZL10046 号《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以下简称“《内控鉴证报告》”)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发行人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财务报告的
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
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会计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报
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8.根据《内控鉴证报告》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
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
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立信会计师已就本次发行并上市出具了无保留结
论的《内控鉴证报告》,该报告认为:发行人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
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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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书面说明及其户籍所在地或
经常居住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本所律师对前述人员的访谈结果及在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查询结果,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
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2)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10.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海、王金玉出具的书面说明以
及发行人所在地的工商、税务、安监、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外汇、劳动、社
保、公积金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
大违法行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
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
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三)其他发行上市的条件

     1.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议案已获发行人 2019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关于发行新股的规定
(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批准和授权”一节)。

     2.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聘请东兴证券担任其保荐人并委托东兴证券承
销本次发行的股票,双方签订了《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辅导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合作框架协议》,符合《证
券法》第十条和第二十六条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除需取得相关监管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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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外,已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



     五、发行人的设立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设立的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发行人设立的
资格、条件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六、发行人的独立性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加审期间内,发行人不存在
导致其丧失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独立性以及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能
力的情形。



     七、发起人和股东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发起人和股东基本情况存在如下
变化:

     (一)易凯瑞

     易凯瑞合伙人杨年松于 2020 年 5 月将其持有的易凯瑞的 0.666666%财产份
额即 3.333333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王炳志,且前述变更已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办
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易凯瑞的合伙人、
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号
 1           王炳志             9.166666           1.833333     普通合伙人
 2          易瑞控股           250.000000         50.000000     有限合伙人
 3          耐氪咨询           116.666682         23.333352     有限合伙人
 4           颜文豪            36.666666           7.333333     有限合伙人
 5           袁克湖            20.000000           4.000000     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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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号
 6           全红花            8.333333           1.666666     有限合伙人
 7           李细清            8.333333           1.666666     有限合伙人
 8           王西丽            8.333333           1.666666     有限合伙人
 9           严义勇            5.833333           1.166666     有限合伙人
10           杨星星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1           邱复先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2           安国玉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3           杨家豪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4           蒋彩虹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5            李城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6            马涛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7           李美霞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8           黎宏彬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9            何健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0           石锡莲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1           张美娟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2          欧阳海桥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23           杨林林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4           许稳健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5           刘超立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6           周志云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7           陈允玲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8           左永姿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29           刘亚西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0            林妍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1           曾玉苑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2           马红圳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3           王虹冰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4           高荣健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5           魏世塨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36           黄向阳            0.833333           0.166666     有限合伙人
           合计               500.000000         1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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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易达瑞

       易达瑞合伙人王行众于 2020 年 5 月将其持有的易达瑞的 0.333333%的财产
份额即 1.666666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钟沐生,且前述变更已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
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易达瑞的合伙人、
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
          合伙人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号
 1               钟沐生                 11.666666           2.333333       普通合伙人
 2             耐氪咨询                 186.666670          37.333338      有限合伙人
 3             易瑞控股                 250.000000          50.000000      有限合伙人
 4               杨耐钦                 20.000000           4.000000       有限合伙人
 5               高世涛                  8.333333           1.666666       有限合伙人
 6                沈晗                   5.000000           1.000000       有限合伙人
 7               黄乐意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8               谢本华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9                李松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0               秦会东                  3.333333           0.666666       有限合伙人
11               王行众                  1.666667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2               曾祥翔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13               蒋清文                  1.666666           0.333333       有限合伙人
               合计                     500.000000         100.000000          -

       (三)深创投

       因股东及出资情况变更事宜,深创投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其基本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名称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11 层 B 区
     法定代表人          倪泽望
      注册资本           542,090.1882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
                         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
      经营范围
                         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投资股权投资基金;股
                         权投资基金管理、受托管理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




                                             1-4-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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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
                      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
                      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
                      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
                      管理策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
                      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成立日期        1999 年 8 月 25 日
      经营期限        1999 年 8 月 25 日至 2049 年 8 月 25 日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深创投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1                                                      152,843.4070          28.1952
                        员会
  2         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8,418.6696          20.0001
  3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69,350.3415          12.793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4                                                       58,543.8000          10.7996
                         司
  5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7,269.5179           5.0305
  6               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                  26,520.1015           4.8922
  7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9,911.1101           3.6730
  8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                  19,352.6196           3.5700
  9               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                  17,953.0529           3.3118
 10          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3,253.1829           2.4448
 11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                 12,651.0909           2.3338
 12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7,590.6789            1.4003
 13          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167.4818            1.3222
 14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1,265.1335            0.2334
                      合计                               542,090.1882          100.0000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除上述变化情形以外,发行
人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在加审期间内未发生其他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发行人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设定其他第三者权益的情
况。



       八、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1-4-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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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加审期间内,发行人的股本总额
  未发生变化,发行人的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九、发行人的业务

       (一)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资质如下表所示:

                                证书编号/产品编
序号   公司名称       名称                          发证机构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号
                   中华人民共
                   和国海关报                      中华人民共和
 1      发行人                    4453067897                      2017.11.23        长期
                   关单位注册                        国深圳海关
                   登记证书
                   对外贸易经                      对外贸易经营
 2      发行人     营者备案登      04995674        者备案登记机   2017.11.13          -
                     记表                              关
                   出入境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
 3      发行人     检疫报检企     4700651967       国深圳出入境   2017.11.15          -
                   业备案表                          检验检疫局
                   食品经营许   JY3440306084295    深圳食品药品
 4      发行人                                                    2018.12.06     2023.12.05
                     可证              4             监督管理局

                                     粤            深圳市产品质
                   安全生产标
 5      发行人                  AQB440306XW2       量安全技术学   2018.10.15      2021.10
                   准化证书
                                  018000189            会
                                 (2019)兽药
                    兽药 GMP                       广东省农业农
 6      发行人                  GMP 证字 19010                    2019.04.19     2024.04.18
                      证书                             村厅
                                      号
                   兽药生产许   (2019)兽药生产   广东省农业农
 7      发行人                                                    2019.04.19     2024.04.18
                     可证         证字 19140 号        村厅
                   中华人民共
                                    粤械注准       广东省食品药
 8      发行人     和国医疗器                                     2017.10.16     2022.10.15
                                  20172401717      品监督管理局
                   械注册证
                   医疗器械生   粤食药监械生产     广东省食品药
 9      发行人                                                    2018.08.27     2023.08.26
                   产许可证     许 20183219 号     品监督管理局
                   第二类医疗                      深圳市市场和
                                粤深食药监械经
 10     发行人     器械经营备                      质量监督管理   2016.01.12          -
                                营备 20160092 号
                     案凭证                          委员会
 11     发行人     医疗器械经      粤 328566       深圳市市场和   2018.11.20     202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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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编号/产品编
序号   公司名称       名称                          发证机构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号
                    营许可证                       质量监督管理
                                                   委员会宝安食
                                                   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
                                                   深圳市市场监
 12     发行人                   YSZ20180400                      2018.08.30     2020.08.29
                                                     督管理局
                                                   深圳市市场监
 13     发行人                   YSZ20190027                      2019.02.19     2021.02.18
                                                     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产
                                 粤深市监械出      深圳市市场监
 14     发行人     品出口销售                                     2019.10.28     2021.10.27
                                   2019W053          督管理局
                     证明
                                 粤深市监械出      深圳市市场监
 15     发行人                                                    2020.01.07     2020.01.06
                                   2020W001          督管理局

                                 粤深市监械出      深圳市市场监
 16     发行人                                                    2020.02.29     2020.02.28
                                   2020W015          督管理局
                                BE-CA01/1-16522
                                  -00001-IVD
                                BE-CA01/1-16522
                                  -00002-IVD
                                BE-CA01/1-16522
                                  -00003-IVD
                                BE-CA01/1-16522
                                  -00004-IVD
                                BE-CA01/1-16522
                                  -00005-IVD
                                BE-CA01/1-16522
                                  -00006-IVD
                                BE-CA01/1-16522
 17     发行人                                          /         2019.09.17          -
                                  -00007-IVD
                                BE-CA01/1-16522
                     CE 认证      -00008-IVD
                                BE-CA01/1-16522
                                  -00009-IVD
                                BE-CA01/1-16522
                                  -00010-IVD
                                BE-CA01/1-16522
                                  -00011-IVD
                                BE-CA01/1-16522
                                  -00012-IVD
                                BE-CA01/1-16522
                                  -00013-IVD
                                BE-CA01/1-16522
                                  -00014-IVD
 18     发行人                  BE-CA01/1-16522         /         2020.01.15          -
                                  -00017-IVD
                                BE-CA01/1-16522



                                         1-4-179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证书编号/产品编
序号   公司名称       名称                        发证机构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号
                                 -00018-IVD
                               BE-CA01/1-16522
                                 -00019-IVD
                               BE-CA01/1-16522
                                 -00020-IVD
                               BE-CA01/1-16522
                                 -00022-IVD
                               BE-CA01/1-16522
                                 -00023-IVD
                               BE-CA01/1-16522
                                 -00024-IVD
                               BE-CA01/1-16522
                                 -00015-IVD
 19     发行人                                       /         2020.02.06          -
                               BE-CA01/1-16522
                                 -00016-IVD
                               BE-CA01/1-16522
 20     发行人                                       /         2020.02.06          -
                                 -00021-IVD
                               BE-CA01/1-16522
                                 -00025-IVD
                               BE-CA01/1-16522
                                 -00026-IVD
                               BE-CA01/1-16522
                                 -00027-IVD
 21     发行人                                       /         2020.04.02          -
                               BE-CA01/1-16522
                                 -00028-IVD
                               BE-CA01/1-16522
                                 -00029-IVD
                               BE-CA01/1-16522
                                 -00030-IVD
 22     发行人                    K182530            /         2018.11.09          -

 23     发行人                    K192301            /         2019.09.20          -
                    FDA 认证
 24     发行人                    K192515            /         2019.10.11          -

 25     发行人                    K193480            /         2020.01.31          -
                    TV SD      Q51020380001Re
 26     发行人                                       /         2019.07.12     2022.07.11
                     认证           v.00
      注: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第 15 项、16 项《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
  明》原件已被主管部门收回。
       (二)发行人在中国大陆以外的经营活动

       根据 SHEA LAW FIRM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
  在中国大陆以外的经营活动未发生变化。



                                        1-4-180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三)发行人的业务变更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加审期间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未发生变更。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发行人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主营业
务收入分别为 85,030,365.89 元、134,602,806.48 元、195,114,214.22 元以及
220,225,925.28 元,发行人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97.62%、95.21%以及 92.08%。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主要经营一种业务。

     (五)发行人持续经营的能力

     根据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发行人订立的有关重大合同、《公司章程》
及其他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未
出现《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终止事由,其主要资产不存在被实施查封、
扣押、拍卖等司法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发行人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十、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的关联方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
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主要关联方
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1.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序号           关联方姓名/名称                    关联关系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发行人的董事长、总
     1                    朱海
                                                        经理
     2                   王金玉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发行人的董事




                                     1-4-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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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易瑞控股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4                 红杉智盛                          持股 5%以上的股东
       5                 易凯瑞                            持股 5%以上的股东
       6                 易达瑞                            持股 5%以上的股东

       2.发行人的控股、参股公司

    序号              公司姓名/名称                            关联关系
       1                 北京易准                          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2                 检易网络                          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3           Bioeasy USA, Inc                        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4                 至秦仪器                           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3.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序号              公司姓名/名称                            关联关系
       1                 易瑞控股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海、王金玉控制的企业
       2                 耐氪咨询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海、王金玉控制的企业

       4.发行人/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之一,发行人董事长、高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1           朱海                                     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易瑞控
                                   总经理
                                                                  股的执行董事
                                                        实际控制人之一,发行人董事,发行
   2          王金玉                   董事
                                                            人控股股东易瑞控股的监事
   3          卢和华                   董事                        发行人董事
   4           付辉                    董事                        发行人董事
   5          颜文豪              董事、副总经理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董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易瑞控
   6          林季敏                   董事
                                                                  股的总经理
            ZHANG
   7                                  独立董事                   发行人独立董事
           HUA-TANG
   8          何祚文                  独立董事                   发行人独立董事
   9          向军俭                  独立董事                   发行人独立董事
  10          王西丽                   监事                        发行人监事
  11          李美霞                   监事                        发行人监事
  12          张双文                   监事                        发行人监事
  13          高世涛                  副总经理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1-4-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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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IE
     14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MINGYUAN
     15          王广生                财务总监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5.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
 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除本小节“3、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披露的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同时作为发
 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生物(转基因生物、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除
                          外)、医药、化工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有设备租
                          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生物仪器的维修,
          上海拓澳生
                          生物仪器、医疗器械(一类)、实验室设备、 发行人董事长朱海持有该
 1        物科技有限
                          化学试剂、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     企业 20%的股权
              公司
                          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
                          制毒化学品)、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从事货
                          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阳市帕帕                                                   发行人董事王金玉妹妹王
                          教育咨询服务,文化艺术咨询服务,体育咨
          亚教育咨询                                                   忠玉持有该企业 100%股
 2                        询,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品百货、办公用
          服务有限公                                                   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
                          品、玩具零售。
              司                                                         理、法定代表人职务
          安阳市文峰                                                   发行人董事王金玉妹妹王
          区益智培训                                                   忠玉持有该企业 40%股权
 3                        美术培训(有效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学校有限公                                                   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
              司                                                           法定代表人职务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
                          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
          中食检科技      软件开发;软件咨询;产品设计;模型设计; 发行人董事付辉的弟媳甘
 4        (北京)有限    包装装潢设计;教育咨询(中介服务除外); 娟持有该企业 40%的股
              公司        经济贸易咨询;文化咨询;体育咨询;公共 权,系该企业第一大股东
                          关系服务;会议服务;工艺美术设计;电脑
                          动画设计;企业策划、设计;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承办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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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影视策划;翻译服
                      务;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
                      研究与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数据处理(数据处理
                      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
                      算数据中心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代办税务登记、纳税和退税、减免税申报、
                      建帐记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
                      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为制作涉税文书,
                      以及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涉税
                                                                 发行人独立董事何祚文持
                      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承办涉税鉴证业务。
                                                                 有该企业 70%的股权,并
                      (凭深注税[2006]18 号、深注税[2007]12 号
       深圳市天业                                                担任该企业董事长、总经
                      深圳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文件经营)。代办
 5     税务师事务                                                理、法定代表人职务;发
                      税务登记、纳税和退税、减免税申报、建帐
       所有限公司                                                行人独立董事何祚文的配
                      记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利
                                                                 偶罗又专担任该企业董事
                      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
                                                                          职务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为制作涉税文书,以
                      及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
                      训等涉税服务业务;承办涉税鉴证业务。(凭
                      深注税[2006]18 号、深注税[2007]12 号深圳
                      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文件经营)。
                      生产、经营偏光片等光学膜产品;酒店、物
                      业租赁与经营管理;生产、加工纺织品、针
                      织品、服装、装饰布、带、商标带、工艺品
       深圳市纺织
                      (不含限制项目);百货、纺织工业专用设备、 发行人独立董事何祚文担
 6     (集团)股份
                      纺织器材及配件、仪表、标准件、纺织原材       任该企业独立董事职务
         有限公司
                      料、染料、电子产品、化工产品、机电设备、
                      轻纺产品、办公用品及国内贸易(不含专营、
                      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
                      光电子元器件、激光器、测量设备、激光加
                      工设备、自动化装备的技术开发和销售;普
       深圳市杰普
                      通货运;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   发行人独立董事何祚文担
 7     特光电股份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前       任该企业独立董事职务
         有限公司
                      置审批项目)光电子元器件、激光器、测量
                      设备、激光加工设备、自动化装备的生产。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审批);塑胶制品的
                      销售;机械设备的销售;电子元器件,组件
       深圳市同益     及制品的销售;金属制品的销售;导热导电 发行人独立董事何祚文担
 8     实业股份有     材料的销售;软件产品的销售;国内商业、
                                                               任该企业独立董事职务
         限公司       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出口(不含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及决需前置审批
                      的项目)。技术服务(材料性能测试,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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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塑胶、无机非金属的物理、化学性能的测试
                      服务;产品及半成品模流分析、制作模具、
                      成型验证、表面处理、检测、失效问题定位
                      分析服务;硬件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整机
                      设计服务;软件设计服务);普通货运;油漆
                      销售(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
       深圳市华鹏
       会计师事务                                            发行人独立董事何祚文持
                    审计(查帐、验证);会计咨询、会计服务;
 9     所有限责任                                            有该企业 7%的股权并担
                    证券、期货审计业务。
       公司(吊销,                                            任该企业董事职务
         未注销)
                      (一)直接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和其他技术创
                      新产业;(二)受托管理和经营其他创业投资 发行人独立董事何祚文的
       大象创业投
 10                   公司的创业资本;(三)投资咨询业务;(四) 配偶罗又专担任该企业董
       资有限公司
                      直接投资或参与企业孵化器的建设;(五)法       事、总经理职务
                      律和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业务。
       深圳市华诚                                                发行人独立董事何祚文的
       信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不     配偶罗又专持有该企业
 11
       咨询有限公     含限制项目)。                             80%的股权,并担任执行
           司                                                      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
       沈阳安永商                                              发行人的副总经理高世涛
                      饮料、乳制品、食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
       贸有限公司                                              持有该企业 20%的股权,
 12                   建筑材料、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劳保用品批
       (吊销,未注                                            并担任该企业的总经理职
                      发、零售。
           销)                                                          务
                      彩钢制品加工销售;机械设备维修;石油及     发行人的副总经理高世涛
                      天然气开采辅助活动;化工材料(有毒有害,   的哥哥高世海持有该企业
                      易燃易爆,危险品除外)、机电产品、五金交   55%的股权,并担任该企
       陕西兴庆集
                      电、工程机械销售;车床加工;室内外装饰     业执行董事、总经理、法
 13    团实业有限
                      装修及装饰设计(限分支机构经营);旅游管   定代表人职务;发行人的
           公司
                      理及项目开发;农业综合开发;机械设备租     副总经理高世涛的哥哥的
                      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配偶杨瑞持有该企业 45%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
                                                                 发行人的副总经理高世涛
                                                                 的哥哥高世海持有该企业
                                                                 95.43%的股权,并担任该
       甘肃隆源房
                                                                 企业执行董事、总经理、
 14    地产开发有     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经营)。
                                                                 法定代表人职务;发行人
         限公司
                                                                 的副总经理高世涛的哥哥
                                                                   的配偶杨瑞持有该企业
                                                                         4.57%股权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营销策划,物业管     发行人的副总经理高世涛
       海南海和丰
                      理,楼盘代理服务,房产过户租赁托管及信     的哥哥高世海持有该企业
       房地产开发
 15                   息技术咨询,文化及旅游产业开发,酒店开     63%的股权,并担任该企
       有限公司(吊
                      发管理,商务服务,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     业执行董事、总经理、法
       销,未注销)
                      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机械设备、装饰材料、        定代表人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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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
                      旅游景区资源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旅游
                      商品开发销售、旅游景区配套设施建设、景
                      区游览服务、旅游项目投资、文化传播;环
                      境生态系统与人居环境建设、园林景观规划、
                      设计、施工;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
                      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培育、生     发行人的副总经理高世涛
       甘肃广成子     产和销售;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     的哥哥高世海持有该企业
 16    故里旅游开     服务;园林绿化工程中的项目配套工程;园     59%的股权,并担任该企
       发有限公司     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土石方工程;生态农     业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业开发建设、蔬菜、瓜果、花草、苗木种植、            职务
                      销售;瓶(桶)装天然矿泉水生产、加工、
                      销售、研发;其他饮用水、饮料生产、销售。
                      畜、禽养殖、畜牧业产品加工、畜禽相关产
                      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的副总经理高世涛
                                                                 的哥哥高世海及其配偶控
       庆阳大世界     物业管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制的企业甘肃隆源房地产
 17    物业管理有     水费、电费代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开发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
         限公司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0%的股权,高世海担任
                                                                 该企业执行董事、经理、
                                                                     法定代表人职务
                      日用百货、五金建材批发、零售;房屋租赁;
       甘肃庆阳大                                              发行人的副总经理高世涛
                      物业管理服务;代收水费、电费、暖气费。
 18    世界商贸有                                              的哥哥高世海持有该企业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限公司                                                      99%的股权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干鲜果的收购、加工、销售;葡萄及其产品
       敦煌市阳关     的加工与销售;蜜饯制品的生产、加工、销     发行人的副总经理高世涛
 19    果品有限责     售;种殖、养殖。锁阳及其产品的销售(依     的哥哥高世海持有该企业
         任公司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         66.67%的股权
                      可开展经营活动)
       深圳市宝安
                                                                 发行人的监事李美霞的姐
       区西乡凯特
 20                   家具的零售。                               姐李美娥开办的个体工商
       衣柜建材商
                                                                           户
           行
                      计算机软硬件、智能视觉产品、机器人、电
       易视智瞳科     子产品的销售、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
                                                               发行人的监事张双文担任
 21    技(深圳)有   转让与技术服务(不含限制性和禁止性项目,
                                                                   该企业董事职务
         限公司       涉及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取
                      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厦门东江环     水、二氧化碳等矿产地质勘查;自来水生产
 22    保科技有限     和供应;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运输); 发行人的监事张双文担任
                      生态监测;固体矿产地质勘查;室内环境治       该企业董事职务
           公司
                      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工程和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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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
                      险货物运输);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再生
                      物资回收与批发(不含危险废弃物和废旧电
                      子电器);其他水的处理、利用与分配;固体
                      废物治理(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自然
                      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大气污染治理;其他
                      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地质勘查技
                      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其他未列明污染治
                      理;水污染治理;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
                      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基础地质勘查;
                      能源矿产地质勘查。
                      危险废物治理;水、二氧化碳等矿产地质勘
                      查;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能源矿产地质勘查;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
                      物运输(含危险货物运输);废弃电器电子产
                      品的回收与处理;自来水生产和供应;非金
                      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
                      利用;其他水的处理、利用与分配;其他化
       厦门绿洲环
                      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 发行人的监事张双文担任
 23    保产业股份
                      品);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不含危险废弃物 该企业董事职务
         有限公司
                      和废旧电子电器);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
                      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生态监测;
                      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合同能
                      源管理;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
                      (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室内环境治
                      理;其他未列明污染治理;报废汽车回收。
                      执法记录仪产品、警用拍摄装备及器材、无
                      线影音传输产品、电子产品、拍摄装备、摄
                      像机产品、安防产品、无人飞行器系统及设
                      备、飞行器、飞行汽车、有人驾驶飞机、有
                      人驾驶飞行器、卫星、直升机、自转旋翼飞
                      机、航空电子设备、手机、计算机软件的研
                      发与销售;航空拍摄、空中拍照、表演飞行、
                      无人机教育培训、无人机通讯指挥车及控制
                      指挥平台、民用航空器设计;芯片设计、销
       深圳一电航
                      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 发行人的监事张双文担任
 24    空技术有限
                      济信息咨询(不含信托、证券、期货、保险       该企业董事职务
           公司
                      及其它金融业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
                      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民用航空器、执法记录
                      仪产品、警用拍摄装备及器材、无线影音传
                      输产品、电子产品、拍摄装备、摄像机产品、
                      安防产品、无人飞行器系统及设备、飞行器、
                      有人驾驶飞机、卫星、直升机、自转旋翼飞
                      机、航空电子设备、民用航空器、手机、计
                      算机软件的生产。芯片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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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传感器、光电芯片、半导体激光器、光电集
       深圳瑞识智     成器件、LED、IR 光源、生物识别模组、机
                                                               发行人的监事张双文担任
 25    能科技有限     器视觉、人工智能模块、电子元器件的研发、
                                                                   该企业董事职务
           公司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报告期内转让或注销的关联方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发行人报告期内转让或注销的关联方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转让或注销时间
                                  发行人曾持有该企业 15.00%的股权;
       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
 1                                发 行 人 董 事 长 朱 海 曾 持 有 该 企 业 2016 年 12 月转让
               公司
                                  21.50%的股权
       深圳乐康环保有害生物管
 2                                发行人曾持有该企业 75.00%的股权         2017 年 12 月注销
             理有限公司
       深圳检易医学检验中心有
 3                                发行人曾持有该企业 67.50%的股权         2017 年 12 月注销
               限公司
       深圳市汇康瑞生物医药科
 4                                发行人曾持有该企业 50.00%的股权         2017 年 12 月注销
           技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易瑞生物医学技术
 5                                发行人出资设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2018 年 9 月注销
               研究院
       深圳普瑞发洁净工程有限     发行人的董事长朱海曾持有其
 6                                                                         2016 年 4 月转让
               公司               45.00%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
       珠海易瑞生物医学检测科     发行人的董事长朱海曾持有该企业
 7                                                                        2016 年 10 月注销
             技有限公司           31.00%的股权
       深圳市中科赛瑞技术创新     发行人的董事长朱海曾持有该企业
 8                                                                        2017 年 12 月注销
         管理研究院有限公司       67.00%的股权并担任董事长职务
       深圳衡瑞功能性饮料有限     发行人的董事长朱海曾持有该企业
 9                                                                        2017 年 12 月注销
               公司               65.00%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职务
       深圳市派德生物医学工程     发行人的董事长朱海曾持有该企业
 10                                                                       2017 年 12 月注销
             有限公司             44.00%的股权
                                  发行人的董事王金玉曾持有该企业
       深圳市方予生态科技有限     60.00%的股权,监事李美霞曾持有该
 11                                                                       2017 年 12 月注销
               公司               企业 40%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
                                  经理、法定代表人职务
       深圳市澳易瑞贸易有限公     发行人的董事王金玉曾持有该企业
 12                                                                       2017 年 12 月注销
                 司               51.00%的股权
       深圳市瑞比达科技有限公     发行人的董事王金玉曾持有该企业
 13                                                                        2019 年 5 月注销
                 司               30.0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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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转让或注销时间
                                发行人的副总经理高世涛的哥哥高
                                世海曾持有该企业 85.00%股权;发行
 14     甘肃兴庆实业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注销
                                人的副总经理高世涛哥哥的配偶杨
                                瑞曾持有该企业 15.00%的股权
                                发行人的副总经理高世涛的哥哥高
                                世海及其配偶控制的企业陕西兴庆
       甘肃兴庆矿业投资有限公
 15                             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曾持有该企业         2018 年 6 月注销
                 司
                                66%的股权,高世海曾担任该企业执
                                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职务
                                发行人的副总经理高世涛的哥哥高
       陕西兴庆进出口贸易有限   世海曾持有该企业 100%的股权并担
 16                                                                  2018 年 9 月注销
               公司             任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职
                                务。
                                发行人的独立董事何祚文的儿子何
 17     成都树莓科技有限公司    伟桑曾持有该企业 40%的股权,并担     2019 年 1 月注销
                                任该企业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
                                发行人的独立董事何祚文的儿子何
       台州市智塾信息科技有限                                       2019 年 3 月转让并
 18                             伟桑曾持有该企业股权并担任该企
               公司                                                        退出
                                业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职务
 19            海瑞鉴定         发行人曾持有该企业 80.00%的股权     2019 年 10 月注销
                                发行人董事付辉的弟媳甘娟曾持有
       内蒙古安瑞生物科技有限
 20                             该企业 40%的股权,系该企业第一大    2019 年 11 月注销
               公司
                                股东

       (二)关联交易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审期间内,发行人新增的重
 大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385.55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1-4-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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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9.12.31
                         卢和华                        0.06
   其他应付款
                          朱海                          -

     (三)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发行人已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认公司 2017-2019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对发行人在加审期间发生的
关联交易的公允性进行了确认。关联董事及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根据独立董事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出具的《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发行人在
加审期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行人发生的关
联交易均为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按照
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前述关
联交易不会导致发行人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发行人发生
的关联交易业已经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合法有效,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在加审期间内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遵
循平等、自愿原则,关联交易是合理的,且均已得到了独立董事确认并经股东大
会审核确认通过,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在其《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明确规定
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事项,该等规定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根据发行人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现行有效的营业
执照、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等文件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之间不存在经营同种或类似业务的同业竞争情况。

     (六)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采取有效措




                                  1-4-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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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避免潜在同业竞争。

       (七)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对关联交
 易的情况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进行了充分披露,不存在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



       十一、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发行人的控股、参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加审期间内,发行人的控股、参
 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房产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SHEA LAW FIRM 的 Henry F. Hsieh 律师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发行人拥有的房产及其抵押情况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的情况

       1.商标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 18 项境内注册商标,13 项境外
 /国际注册商标。

       (1)境内注册商标

                                                  核定使用
序号    权利人            注册号   注册商标                    有效期限
                                                  商品类别


                                                              2011.01.21-
 1      发行人        7869869                     第1类
                                                              2021.01.20



                                                              2011.01.21-
 2      发行人        7869836                     第1类
                                                              2021.01.20




                                   1-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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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定使用
序号    权利人            注册号   注册商标              有效期限
                                              商品类别


                                                         2015.11.21-
 3      发行人        15463787                第5类
                                                         2025.11.20



                                                         2015.11.21-
 4      发行人        15463332                第 10 类
                                                         2025.11.20



                                                         2017.02.07-
 5      发行人        18789670                第1类
                                                         2027.02.06



                                                         2017.05.21-
 6      发行人        18789805                第5类
                                                         2027.05.20




                                                         2018.07.07-
 7      发行人        25124665                第9类
                                                         2028.07.06




                                                         2018.07.07-
 8      发行人        25125825                第9类
                                                         2028.07.06



                                                         2018.07.21-
 9      发行人        25114065                第9类
                                                         2028.07.20



                                                         2018.08.07-
 10     发行人        25129128                第9类
                                                         2028.08.06



                                                         2018.08.21-
 11     发行人        24414694                第9类
                                                         2028.08.20



                                                         2018.09.28-
 12     发行人        26406364                第1类
                                                         2028.09.27




                                   1-4-192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核定使用
序号    权利人            注册号              注册商标                      有效期限
                                                             商品类别


                                                                            2018.09.28-
 13     发行人        26406408                               第9类
                                                                            2028.09.27



                                                                            2018.10.07-
 14     发行人        26417447                               第1类
                                                                            2028.10.06



                                                                            2018.10.07-
 15     发行人        26417988                               第1类
                                                                            2028.10.06



                                                                            2019.02.14-
 16     发行人        24433194                               第9类
                                                                            2029.02.13



                                                                            2019.12.21-
 17     发行人        36189827                               第5类
                                                                            2029.12.20



                                                                            2017.04.14-
 18    检易网络       19245792                               第 35 类
                                                                            2027.04.13


       (2)境外/国际注册商标

                                                               核定使用
序号   权利人      注册号          注册地         商标名称                    有效期限
                                                               商品类别


                                                                             2016.06.07-
 1     发行人      1705565         澳大利亚                     第1类
                                                                             2025.07.08



                                                                             2017.01.10-
 2     发行人      1046213         新西兰                       第1类
                                                                             2026.07.07


                                   马德里国
                                                              第 1、5、10    2017.02.23-
 3     发行人      1358420         际注册商
                                                                  类         2027.02.23
                                     标




                                              1-4-193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核定使用
序号   权利人      注册号     注册地         商标名称                 有效期限
                                                         商品类别


                                                                      2018.02.23-
 4     发行人      2927311    阿根廷                      第1类
                                                                      2028.02.23



                 IDM0006053   印度尼西                                2018.03.13-
 5     发行人                                            第 10 类
                     62         亚                                    2026.11.29



                                                                      2018.03.28-
 6     发行人      2931546    阿根廷                     第 10 类
                                                                      2028.03.28



                 IDM0006102   印度尼西                                2018.04.03-
 7     发行人                                             第5类
                     87         亚                                    2026.11.29



                 IDM0006102   印度尼西                                2018.04.03-
 8     发行人                                             第1类
                     88         亚                                    2026.11.29



                                                                      2018.07.17-
 9     发行人     911958649    巴西                       第1类
                                                                      2028.07.17



                                                                      2018.07.17-
 10    发行人     911958690    巴西                      第 10 类
                                                                      2028.07.17



                                                                      2019.01.01-
 11    发行人      5644747     美国                     第 5、10 类
                                                                      2029.01.01



                                                                      2019.02.22-
 12    发行人     017979820    欧盟          BioQuick     第9类
                                                                      2028.11.02



                                                                      2019.05.25-
 13    发行人     018015562    欧盟                     第 5、10 类
                                                                      2029.01.28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上述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内,合法




                                         1-4-19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拥有上述 18 项境内注册商标和 13 项境外/国际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2.专利权

         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专利证书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拥有 59 项专利,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专利                授权公告     取得
        权利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号                                                       类型                    日       方式
                                       具有壳核结构的
                                       磁性荧光纳米颗                                     原始
1       发行人      ZL201110295605.4                     发明   2011.09.30   2015.04.08
                                       粒的制备方法及                                     取得
                                       应用
                                       一种提高竞争免
                                                                                          原始
2       发行人      ZL201210233377.2   疫分析灵敏性的    发明   2012.07.06   2014.11.26
                                                                                          取得
                                       方法
       中国科
       学院深                          一种荧光素酶互
       圳先进                          补量子点生物传                                     原始
3                   ZL201410854006.5                     发明   2014.12.31   2017.07.28
       技术研                          感器及其构建方                                     取得
       究院、发                        法及其应用
         行人
                                       一种用于检测
                                       MERS 的 荧 光
                                                                                          原始
4       发行人      ZL201510328748.9   RT-PCR 引物、探   发明   2015.06.15   2017.10.20
                                                                                          取得
                                       针和试剂盒及检
                                       测方法
                                       一种联苯菊酯半
                                       抗原及其快速检                                     原始
5       发行人      ZL201511019055.8                     发明   2015.12.29   2018.01.09
                                       验装置及其制备                                     取得
                                       方法
                                       一种甲氧苄啶半
                                       抗原及其胶体金                                     原始
6       发行人      ZL201511020191.9                     发明   2015.12.29   2018.02.06
                                       检测装置及其制                                     取得
                                       备方法
                                       一种头孢噻呋半
                                       抗原及其胶体金                                     原始
7       发行人      ZL201511016840.8                     发明   2015.12.29   2018.04.17
                                       检测装置及其制                                     取得
                                       备方法
                                       一种安乃近代谢
                                       物检测用半抗原                                     原始
8       发行人      ZL201511019269.5                     发明   2015.12.29   2018.11.23
                                       及其快速检验装                                     取得
                                       置及其制备方法
        深圳市                         一种克百威和异    发明
9                   ZL201710638925.2                            2017.07.31   2018.10.02   原始
        药品检                         丙威双联检免疫




                                           1-4-195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专利                授权公告     取得
     权利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号                                                  类型                    日       方式
     验研究                        荧光试纸条和试                                    取得
     院(深圳                      剂盒及其应用
     市医疗
     器械检
       测中
     心)、发
       行人
                                   一种过滤装置及
                                   其在食品安全检                                    原始
10   发行人     ZL201710126547.X                    发明   2017.03.06   2019.03.26
                                   测固体样品前处                                    取得
                                   理中的应用
                                   一种生物材料玻
                                                    实用                             原始
11   发行人     ZL201120564772.X   璃化冷冻保存承          2011.12.29   2012.11.07
                                                    新型                             取得
                                   载工具
                                   光学件载体、光
                                                    实用                             原始
12   发行人     ZL201420395185.6   学模块及光学测          2014.07.17   2014.11.26
                                                    新型                             取得
                                   量仪
     福建出
     入境检
     验检疫
                                   布鲁氏菌免疫层   实用                             原始
13   局检验     ZL201520026357.7                           2015.01.15   2015.05.13
                                   析检测试纸条     新型                             取得
     检疫技
     术中心、
     发行人
                                   一种手持试纸条   实用                             原始
14   发行人     ZL201621402059.4                           2016.12.20   2017.06.13
                                   检测装置         新型                             取得
                                   用于处理固体样   实用                             原始
15   发行人     ZL201720215271.8                           2017.03.07   2018.01.02
                                   本的均质杯       新型                             取得
                                   用于处理固体样   实用                             原始
16   发行人     ZL201720215943.5                           2017.03.07   2018.01.02
                                   本的均质管       新型                             取得
                                   一体化食品药品
                                                    实用                             原始
17   发行人     ZL201720880091.1   安全快速检测系          2017.07.20   2018.04.17
                                                    新型                             取得
                                   统
                                   便携式食品安全   实用                             原始
18   发行人     ZL201720880163.2                           2017.07.20   2018.03.30
                                   快速检测仪       新型                             取得
                                   生物能量转移发   实用                             原始
19   发行人     ZL201721017575.X                           2017.08.15   2018.03.30
                                   光分析仪         新型                             取得
                                   模块化八连管
                                   架、模块化支撑   实用                             原始
20   发行人     ZL201721333922.X                           2017.10.17   2018.06.05
                                   底座及模块化八   新型                             取得
                                   连管磁力架




                                       1-4-196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专利                授权公告     取得
     权利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号                                                     类型                    日       方式
                                    一种 96 孔板用磁   实用                             原始
21   发行人     ZL201721349881.3                              2017.10.17   2018.05.11
                                    力底座             新型                             取得
                                    一种高通量农兽
                                                       实用                             原始
22   发行人     ZL201721680447.3    药残留的免疫层            2017.12.06   2018.05.08
                                                       新型                             取得
                                    析检测装置
                                    一种便携式农兽
                                                       实用                             原始
23   发行人     ZL201721681169.3    药残留的免疫层            2017.12.06   2018.06.15
                                                       新型                             取得
                                    析检测装置
                                    免疫层析检测装     实用                             原始
24   发行人     ZL201820114729.5                              2018.01.23   2018.09.25
                                    置                 新型                             取得
     广东省
     药品检
     验所(广
     东省药
     品质量                         一种凉茶中吡唑
                                                       实用                             原始
25   研究所、   ZL 201820163834.8   酮类解热镇痛药            2018.01.30   2018.09.25
                                                       新型                             取得
     广东省                         物的快筛试剂盒
     口岸药
     品检验
     所)、发
       行人
                                                       外观                             原始
26   发行人     ZL201430133058.4    试纸条托架                2014.05.15   2014.09.10
                                                       设计                             取得
                                                       外观                             原始
27   发行人     ZL201430132522.8    试纸条扫描仪              2014.05.15   2014.11.05
                                                       设计                             取得
                                    食品药品安全快     外观                             原始
28   发行人     ZL201730071512.1                              2017.03.13   2017.08.04
                                    速检测系统         设计                             取得
                                    便携式食品安全     外观                             原始
29   发行人     ZL201730179011.5                              2017.05.16   2018.05.11
                                    快速检测仪         设计                             取得
                                    生物能量转移发     外观                             原始
30   发行人     ZL201730373743.8                              2017.08.15   2018.05.01
                                    光分析仪           设计                             取得
                                    用于检测亚洲型
                                    寨卡病毒的荧光
                                                                                        原始
31   发行人     ZL 201610099248.7   RT-PCR 引 物 和    发明   2016.02.23   2019.09.20
                                                                                        取得
                                    荧光探针、试剂
                                    盒及检测方法
                                    生物能量转移发                                      原始
32   发行人     ZL 201710695840.8                      发明   2017.08.15   2019.11.15
                                    光分析仪                                            取得
                                    便携式激光拉曼     实用                             原始
33   发行人     ZL 201821923042.2                             2018.11.21   2019.11.05
                                    光谱仪             新型                             取得
34   发行人     ZL 201822082053.9   一种用于两步法     实用   2018.12.12   2019.08.16   原始




                                        1-4-197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专利                授权公告     取得
     权利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号                                                    类型                    日       方式
                                    免疫层析的高通    新型                             取得
                                    量检测装置
                                    一种分离式多通    实用                             原始
35   发行人     ZL 201920255035.8                            2019.02.28   2019.10.25
                                    道层析装置        新型                             取得
                                    一种多通道定量    实用                             原始
36   发行人     ZL 201920255024.X                            2019.02.28   2019.11.01
                                    虹吸装置          新型                             取得
                                    一种用于定量吸
                                                      实用                             原始
37   发行人     ZL 201920256071.6   取和混匀液体的           2019.02.28   2019.11.15
                                                      新型                             取得
                                    多通道虹吸装置
                                    一种按压式多通    实用                             原始
38   发行人     ZL 201920255051.7                            2019.02.28   2019.11.19
                                    道层析装置        新型                             取得
                                    一种便携式多通    实用                             原始
39   发行人     ZL 201920255028.8                            2019.02.28   2019.11.19
                                    道层析装置        新型                             取得
                                    一种检前处理设    实用                             原始
40   发行人     ZL 201920331852.7                            2019.03.15   2019.11.06
                                    备                新型                             取得

                                    检测新变异型高
                                    致病性猪蓝耳病
                                    病 毒 的 荧 光                                     原始
41   发行人     ZL 201610100093.4                     发明   2016.02.22   2020.04.10
                                    RT-PCR 引物、探                                    取得
                                    针和试剂盒及检
                                    测方法

     四川省
                                    噻菌灵半抗原、
     食品药
                                    偶联抗原、抗体                                     原始
42   品检验     ZL 201711397605.9                     发明   2017.12.21   2020.04.10
                                    及胶体金快速检                                     取得
     检测院、
                                    测装置及其用途
     发行人

     四川省                         苏丹红 III 半抗
     食品药                         原、偶联抗原、
                                                                                       原始
43   品检验     ZL 201711394876.9   抗体及胶体金快    发明   2017.12.21   2020.04.14
                                                                                       取得
     检测院、                       速检测装置及其
     发行人                         用途

                                    一种高通量自动    实用                             原始
44   发行人     ZL 201920559877.2                            2019.04.23   2020.02.07
                                    化层析检测设备    新型                             取得

                                                      外观                             原始
45   发行人     ZL 201930322709.7   茶叶农残分析仪           2019.06.20   2019.12.10
                                                      设计                             取得

                                    单孔检测卡(单    外观                             原始
46   发行人     ZL 201930430225.4                            2019.08.08   2020.02.04
                                    通道)            设计                             取得

                                    毒 品 检 测 仪    外观                             原始
47   发行人     ZL 201930430223.5                            2019.08.08   2020.02.04
                                    (EASY31)        设计                             取得
48   发行人     ZL 201930430201.9   毒品尿液检测杯    外观   2019.08.08   2020.02.04   原始




                                        1-4-198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专利                 授权公告     取得
     权利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号                                                      类型                     日       方式
                                     (XR)             设计                              取得
                                                        外观                              原始
49   发行人     ZL 201930430190.4    毒品唾液检测杯            2019.08.08    2020.02.04
                                                        设计                              取得

                                     毒品唾液检测杯     外观                              原始
50   发行人     ZL 201930430188.7                              2019.08.08    2020.02.04
                                     (YR)             设计                              取得
                                     毒 品 检 测 仪     外观                              原始
51   发行人     ZL 201930429737.9                              2019.08.08    2020.02.04
                                     (EASY33)         设计                              取得

                                     毒 品 检 测 仪     外观                              原始
52   发行人     ZL 201930429726.0                              2019.08.08    2020.02.04
                                     (EASY32)         设计                              取得
                                     免疫荧光检测仪     外观                              原始
53   发行人     ZL 201930429720.3                              2019.08.08    2020.02.14
                                     (EASY11)          设计                              取得

                                     毒品尿液检测杯     外观                              原始
54   发行人     ZL 201930429713.3                              2019.08.08    2020.03.06
                                     (PLUS)           设计                              取得

                                     双孔检测卡(单     外观                              原始
55   发行人     ZL 201930429712.9                              2019.08.08    2020.01.10
                                     通道)             设计                              取得

                                     一种毒品检测尿     实用                              原始
56   发行人     ZL 201921279395.8                              2019.08.08    2020.04.07
                                     杯                 新型                              取得
                                                        实用                              原始
57   发行人     ZL 201921279393.9    一种新型检测卡            2019.08.08    2020.04.07
                                                        新型                              取得

                                     一种新型尿液检     实用                              原始
58   发行人     ZL 201921279358.7                              2019.08.08    2020.04.07
                                     测杯               新型                              取得

                                     一种双孔检测卡     实用                              原始
59   发行人     ZL 201921279357.2                              2019.08.08    2020.04.07
                                     及试剂盒           新型                              取得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合法拥有上述 59
 项专利权。

      3.软件著作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软件著作权证书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拥有 15 项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著作权                                                       首次发表日     登记批准日
                  证书号          登记号              名称
号     人                                                             期             期
                                                时间分辨荧光定
                软著登字第
 1   发行人                    2013SR069006     量检测系统软件      未发表       2013.07.19
                0574768 号
                                                V1.0
                软著登字第                      易瑞食品安全快
 2   发行人                    2016SR044338                         未发表       2016.03.04
                1222955 号                      速检测监管信息




                                           1-4-199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著作权                                                     首次发表日   登记批准日
                  证书号        登记号             名称
号     人                                                           期           期
                                             系统[简称:食品
                                             快 检 监 管 系
                                             统]V1.0
                                             易瑞农产品检测
                软著登字第                   实验室信息管理
3    发行人                  2016SR071105                         未发表     2016.04.07
                1249722 号                   系统[简称:实验
                                             室管理系统]V1.0
                                             易瑞食品安全检
                软著登字第                   测工作站软件[简
4    发行人                  2016SR071042                         未发表     2016.04.07
                1249659 号                   称:检测工作
                                             站]V1.0
                                             易瑞农药残留果
                                             蔬对比数据库软
                软著登字第
5    发行人                  2016SR243119    件[简称:农残果      未发表     2016.08.31
                1421736 号
                                             蔬对比数据库软
                                             件]V1.0
                                             易瑞食品安全检
                                             测监督管理信息
                软著登字第
6    发行人                  2017SR162541    系统[简称:食品    2017.01.24   2017.05.05
                1747825 号
                                             安全检测监管系
                                             统]V1.0
                                             生物能量转移发
                软著登字第                   光分析仪软件[简
7    发行人                  2017SR313124                         未发表     2017.06.27
                1898408 号                   称:生物能量发光
                                             控制软件]V1.0.0
                                             易瑞车载食品安
                                             全检测监督管理
                软著登字第
8    发行人                  2018SR249228    信息系统[简称:      未发表     2018.04.12
                2578323 号
                                             车载食品安全检
                                             测监管系统]V1.0
                                             易瑞拉曼光谱智
                软著登字第                   能分析软件[简
9    发行人                  2018SR283537                         未发表     2018.04.26
                2612632 号                   称:拉曼光谱智能
                                             分析软件]V1.0
                                             易瑞恒温扩增荧
                软著登字第                   光检测仪软件[简
10   发行人                  2018SR780763                       2017.11.15   2018.09.26
                3109858 号                   称:恒温荧光检测
                                             仪软件]V1.0
                                             易瑞食品安全应
                软著登字第   2019SR080069    急指挥信息平台
11   发行人                                                       未发表     2019.08.01
                4221455 号        8          [简称:食安应急
                                             指挥平台]V1.0




                                         1-4-200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著作权                                                           首次发表日     登记批准日
                       证书号           登记号             名称
号       人                                                                 期             期
                     软著登字第      2019SR108967    易瑞 ATP 荧光检
12     发行人                                                           2018.08.10     2019.10.28
                     4510436 号           9          测分析软件 V1.0
                                                     易瑞食用油品质
                     软著登字第      2019SR109183    检测分析软件[简
13     发行人                                                           2018.10.19     2019.10.28
                     4512595 号           8          称:油品检测分析
                                                     软件]V1.0
                                                     易瑞明厨亮灶 AI
                     软著登字第      2019SR109183
14     发行人                                        识别监管平台软     2019.05.17     2019.10.28
                     4512590 号           3
                                                     件 V1.0
                     软著登字第      2019SR116230    易瑞酶标仪测量
15     发行人                                                           2018.12.14     2019.11.18
                     4583057 号           0          软件 V1.0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合法拥有上述软件
 著作权。

          4.域名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 7 项域名,具
 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域名/网站域名        注册所有人/主板单位       注册日期           到期日期
      1            易瑞生物.com                  发行人           2018.08.23     2023.08.23
      2            易瑞生物.net                  发行人           2018.08.23     2023.08.23
      3            易瑞生物.vip                  发行人           2018.08.23     2023.08.23
      4            易瑞生物.中国                 发行人           2018.08.23     2023.08.23
      5             易瑞生物.cn                  发行人           2018.08.23     2023.08.23
                   bioeasy.com.cn
      6            bioeasy.net.cn                发行人           2018.01.03            -
                    bioeasy.com
      7            testeasy.com.cn           检易网络             2019.08.02            -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对上述域名具有合
 法权利。

          5.非专利技术

          2019 年 1 月 2 日,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
 所与发行人签署《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约定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




                                                 1-4-201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医研究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将其拥有的布鲁氏菌 cELISA 检测试剂盒生产技
术项目的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给发行人,技术秘密使用费为八十万元,实施期限
为 10 年。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已支付完毕全部的技术秘密
使用费。

     2019 年 11 月 7 日,发行人与让与方签署《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
约定让与方将其拥有的一项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权(全球独家、排他的,唯一
的)转让给发行人,实施期限为永久。

     (四)发行人拥有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情况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拥有的主要生产
经营设备账面价值共计 36,688,978.64 元,包括:(1)机器设备,账面价值为
27,641,912.00 元;(2)运输设备,账面价值为 6,077,028.89 元;(3)办公设备,
账面价值为 2,970,037.75 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及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设备均处于正常使用中,且不存在产权纠纷或
潜在纠纷。

     (五)在建工程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的主要在建工程
账面余额为 113,501.99 元,主要系四分园 4 楼兽药 GMP 分子线洁净厂房。

     (六)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及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上述财产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七)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及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对其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无限制,
不存在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1-4-202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八)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房屋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补充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租赁房屋
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租赁面积                                   产权证书编                租赁备案登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期限       房屋坐落                            租金(元/月)                           用途
 号                                                       (平方米)                                       号                        记
                                                                        2014.05.15-2017
                                                                                          339,060.54
                                                                        .05.31
                                                                        2017.06.01-2019
                                                                                          359,404.17
                                         深圳市宝安区                   .05.31
                深圳市资                                                                               深房地字第
                           2014.05.15-   宝城 67 区安顺                 2019.06.01-2021                                          宝 AH017684
 1     发行人   安实业有                                  8,693.86                        380,968.42   5000685649   综合
                           2024.05.14    达车辆维护中                   .05.31                                                   (备)
                限公司                                                                                 号
                                         心综合楼                       2021.06.01-2023
                                                                                          403,826.53
                                                                        .05.31
                                                                        2023.06.01-2024
                                                                                          428,056.12
                                                                        .05.14
                                         深圳市宝安区                   2016.01.15-2016
                深圳市宝                 西乡铁岗水库                                     137,928.00                             深房租宝安
                                                                        .12.14
                安区科技   2016.01.15-   桃花源科技创                                                               办公、研发、 2017085283;
 2     发行人                                             4,926.00                                     无
                创业服务   2021.12.15    新园第四分园                                                               生产         深房租宝安
                                                                        2016.12.15-2021
                中心                     1 栋厂房、1 栋                                   147,790.00                             2017085274
                                                                        .12.15
                                         宿舍楼

                深圳市桃                 深圳市宝安区                   2019.04.01-2020
                           2019.04.01-                                                    53,366.00
       发行人                                                           .03.31                         无           办公、研发   无
 3              花源物业                 西乡街道桃花     592.95
                           2024.03.31
                运营有限                 源科技创新园                   2020.04.01-2021   56,034.00




                                                                     1-4-203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租赁面积                                  产权证书编                租赁备案登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期限      房屋坐落                              租金(元/月)                        用途
 号                                                       (平方米)                                      号                        记
                公司                     11 号研发中心                  .03.31

                                                                        2021.04.01-2022
                                                                                          58,838.00
                                                                        .03.31
                                                                        2022.04.01-2023
                                                                                          61,779.00
                                                                        .03.31
                                                                        2023.04.01-2024
                                                                                          64,869.00
                                                                        .03.31
                                         深圳市宝安区
                承兴发服
                           2018.04.01-   西乡铁岗水库
 4    发行人    装(深圳)                                1,300.00      32,500.00                     无           宿舍         无
                           2020.08.31    路 149 号三至
                有限公司
                                         五楼宿舍 30 间
                                         深圳市宝安区
                深圳市华
                                         西乡铁岗水库
                臻工业工   2017.03.01-                                  49,500.00;第三年开始总费用
 5    发行人                             路 149 号(原    1,500.00                                   无            仓库         无
                程有限公   2020.08.30                                   递增 10%(视当时的情况而定)
                                         承兴发制衣
                司
                                         厂)三楼厂房
                                         深圳市宝安区
                                         西乡铁岗水库
                深圳众联
                           2019.03.15-   路 149 号四楼                                                             实验品及样
 6    发行人    达贸易有                                  1,344.80      38,,615.00                    无                        无
                           2020.08.31    厂房分租南侧                                                              品存储
                限公司
                                         三格及北侧三
                                         格

                深圳市新   2018.01.20-   深圳市宝安区                   2018.01.20-2020
 7    发行人                                              47.00                           1,645.00    无           宿舍         无
                安甲岸股   2021.01.19    新安街道 67 区                 .01.19




                                                                     1-4-204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租赁面积                                产权证书编                  租赁备案登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期限        房屋坐落                            租金(元/月)                           用途
 号                                                         (平方米)                                    号                          记
                份合作公                  留仙一路甲岸
                司                        科技工业园 2                   2020.01.20-2020
                                                                                           1,809.50
                                          号宿舍 6 楼 604                1.01.19
                                          房
                                          厦门市思明区                                                厦国土房证
                           2018.11.26-
 8    发行人    周牡丹                    湖滨南路 90 号    95.10        7,410.00                     第 01117692    办公         无
                           2020.11.25
                                          810B 单元                                                   号
                北京福宸                  北京市朝阳区                                                X 京 房权 证
                           2019.07.01-2
 9    发行人    物业管理                  朝阳路 8 号 11    49.53        4,200.00                     朝 字 第       宿舍         无
                           020.06.30
                有限公司                  层 2 单元 1107                                              984799 号
                                          深圳市宝安区
                                          西乡街道桃花
                深圳市桃
                                          源科技创新园
                花源物业   2019.07.15-2
 10   发行人                              北鹭分园 202、 -               9,600.00                     无             宿舍         无
                运营有限   021.12.15
                                          204、301、302、
                公司
                                          303、304、502、
                                          504
                                          嵊州市欣农路                                                浙(2019)嵊
                嵊州市优                  1999 号浙东农                                               州市不动产
                森浙东电                  副产品物流中                                                权第 0018988
                           2019.07.05-2                                                                            实验室及办
 11   发行人    商产业园                  心水果区 S12 300.00            5,400.00                     号 、 第                    无
                           020.07.04                                                                               公室
                发展有限                  号商铺(摊位)                                              0019092 号、
                公司                      419、423、427                                               第 0019099
                                          号房间                                                      号
                嵊州市浙   2019.10.15-2   嵊州市浙东农                                                浙(2019)嵊   实验室及办
 12   发行人                                                348.70       13,518.08                                                无
                东农贸发   020.10.15      副产品物流中                                                州市不动产     公室




                                                                     1-4-205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租赁面积                              产权证书编               租赁备案登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期限        房屋坐落                              租金(元/月)                     用途
 号                                                       (平方米)                                  号                       记
                展股份有                  心 水 果 区                                             权第 0019635
                限公司                    187-191 号 商                                           号 、 第
                                          铺(摊位)                                              0019637 号、
                                                                                                  第 0019638
                                                                                                  号 、 第
                                                                                                  0019646 号、
                                                                                                  第 0019649
                                                                                                  号
                                          东营市黄河路                                            东房权证黄
                           2019.08.15-2
 13   发行人    商向英                    433 号鸿 基大   88.49          250.00                   河 路 字 第    办公      无
                           020.08.14
                                          厦 B 座 521                                             004611 号
                深圳市新
                                          深圳市宝安区                                            深房地字第
                政房地产   2020.01.01-2
 14   发行人                              新政工业园厂    10,057.80      523,006.00               5000068905     厂房      无
                开发有限   024.12.31
                                          房B栋                                                   号
                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
                中粮地产                  新安街道中粮
                                                                                                  深房地字第
                集团深圳   2020.03.10-2   科技工业园宿
 15   发行人                                              244.62         13,800.00                5000546630     宿舍      无
                工业发展   021.03.09      舍 A 栋 411、
                                                                                                  号
                有限公司                  412、414、415、
                                          511、514
                                          深圳市宝安区
                中粮地产
                                          新安街道中粮                                            深房地字第
                集团深圳   2020.03.10-2
 16   发行人                              科技工业园宿 244.62            13,800.00                5000546630     宿舍      无
                工业发展   021.03.09
                                          舍 A 栋 519、                                           号
                有限公司
                                          606、607、610、




                                                                      1-4-206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租赁面积                                 产权证书编                  租赁备案登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期限        房屋坐落                            租金(元/月)                            用途
 号                                                         (平方米)                                     号                          记
                                          611、615


                                          北京市大兴区
                                                                         2019.06.01-2019
                                          中关村科技园                   .12.31
                                                                                           15,579.20
                北京华卫
                                          区大兴生物医                                                 X 京 房权 证
      北京 易   天和生物   2019.06.01-2
 17                                       药产业基地庆      156.00                                     兴 字 第       研发及办公   无
      准        科技有限   022.05.31
                                          丰西路 29 号 1                 2020.01.01-2022               204978 号
                公司                                                                       13,286.00
                                          号楼一层 E 区                  .05.31
                                          1102 室
                                          佛山市南海区
                佛山蚁米
                                          桂城街南平西                                                 粤房地证字
      检易 网   价值孵化   2019.02.15-2
 18                                       路广东夏西国      11           0                             第 C 5973248   办公         无
      络        器有限公   023.07.31
                                          际橡塑城一期                                                 号
                司
                                          5 号楼 20032 房
                                          江西省南昌市
                                          西湖区赣抚西                                                 洪房权证西
                江西企服
      江西 分              2018.06.13-    堤龙韵大厦                                                   湖 区 字 第
 19             通科技有                                    18.00        0                                            办公         无
      公司                 2023.06.12     (龙韵花园)A                                                1000774589
                限公司
                                          座一层东区                                                   号
                                          859 室
                黑龙江创                  哈尔滨市南岗
                                                                                                       哈房权证南
      黑龙 江   孵云企业   2019.03.12-    区银行街 2 号 1
 20                                                         -            1,000.00(年租金)            字       第    办公         无
      分公司    管理有限   2020.03.11     号 楼 1 层
                                                                                                       00015014 号
                公司                      E08-36 号




                                                                     1-4-207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租赁面积                          产权证书编              租赁备案登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期限       房屋坐落                          租金(元/月)                    用途
 号                                                      (平方米)                              号                      记
                                                                                             绍房权证绍
                                         绍兴市越城区
       绍兴 分             2019.07.05-                                                       市 字 第
 21              王永梅                  国贸大厦 1501   20.00        3,000.00(年租金)                   办公      无
       公司                2020.07.04                                                        F0000245435
                                         室-15
                                                                                             号

      注:合同 8、9、19 所涉的所有权人分别系均已委托出租方租赁房产;合同 11 所涉的所有权人同意出租人进行转租;合同 18 系
所有权人委托的管理方同意而由出租方进行转租;合同 20 系承租方授权出租方管理并由出租方进行出租。




                                                                  1-4-208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合同 3-21 未办理房屋租赁
登记备案手续,本所律师认为,前述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不是租赁合同生
效的前提条件,前述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相关房屋登记备案手续不影响租赁合同
的效力。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合同 2-7、10 的租赁房产未
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发行人租赁无产权证书的房产的行为存在法律瑕疵;合同 9
所涉租赁房产的规划用途为办公但实际用途为宿舍,上述合同 11、12 所涉房产
的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水果区市场)/商业但实际用途为实验室及办公室,发
行人租赁的前述房产存在实际用途不符合规划用途的情况。前述租赁合同存在被
认定无效以及不存在持续租用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

     1.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根据宝安区西乡街道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信息普查工作办公室提
供的《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发行人承租的
上述合同 2、4、5、6 所涉房产已经深圳市铁岗股份合作公司申报了深圳市历史
遗留违法建筑,该单位对此予以确认。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相关证明,发行人租赁的上述合同
2、4、5、6 所涉房产的规划功能为工业用地及居住用地、居住用地、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深圳市铁岗股份合作公司已对前述房产申报了深圳市历史遗留违法建
筑;租赁的上述合同 3 所涉房产所在的地块规划功能分别为工业用地、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该房产系深圳市宝安区政府物业。未来五年内,前述无产权证房屋所
在地的坐标范围内的房产未被纳入政府建设项目计划实施的拆迁范围,办事处也
尚未收到上述合同 2、4、5、6 的权利人以拆除重建方式实施城市更新的申请,
且前述无产权证房屋未申报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和计划,不涉及深圳市及宝安
区已批准的城市更新项目,不会影响易瑞生物在租赁期限内对相关租赁房产的使
用。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出具的《证
明》,发行人租赁的上述合同 2-6 所涉房产,尚未经该局纳入城市更新拆除重建
范围。




                                  1-4-209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产权方及出租方出具的相关声明

     (1)关于上述合同 2:

     ①根据深圳市铁岗股份合作公司出具的《声明函》,上述合同 2 系深圳市铁
岗股份合作公司所有,尚未取得房产证,租赁房产系用于生产经营和宿舍之用,
该等房产的建设未经国土部门的批准,手续不完备,且此类情况在深圳市其他原
农村地区属于普遍现象,系形成深圳市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建的重要原因,租
赁房产属于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深圳市铁岗股份合作公司已向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信息普查工作办公室进行
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申报,并已于 2010 年 3 月 22 日取得了该单位
分别出具的编号为 0312658、031265 的《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
查申报收件回执》,深圳市铁岗股份合作公司已经履行了产权确认的初步申报手
续。深圳市铁岗股份合作公司已将前述房产租赁给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业服务中
心,并对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转租给易瑞生物的事宜予以同意并认
可;2016 年 9 月 1 日,深圳市铁岗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业服务
中心及深圳市桃花源科技创新园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合同主体变更三方协议》,
约定深圳市桃花源科技创新园服务有限公司(后名称变更为“深圳市桃花源物业
运营有限公司”)承接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在租赁上述房产的租赁合
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深圳市铁岗股份合作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
会无故解除相关租赁合同或提前收回房产;如租赁房产在租赁期内被强制拆迁或
无法使用,深圳市铁岗股份合作公司在收到拆除或无法续租的通知后,立刻通知
深圳市桃花源物业运营有限公司及易瑞生物,并给予易瑞生物一个月的搬迁时
间。

     ②根据深圳市桃花源物业运营有限公司出具的《声明函》,该公司出租的上
述租赁房产深圳市铁岗股份合作公司所有的房产,深圳市铁岗股份合作公司已将
前述房产租赁给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并对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业服
务中心转租给易瑞生物的事宜予以同意并认可;2016 年 9 月 1 日,深圳市铁岗
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及深圳市桃花源科技创新园服务
有限公司签署《合同主体变更三方协议》,约定深圳市桃花源科技创新园服务有
限公司(后名称变更为“深圳市桃花源物业运营有限公司”)承接深圳市宝安区



                                 1-4-210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在租赁上述房产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因此深圳市
桃花源物业运营有限公司对前述房产享有出租权,有权向易瑞生物转租该租赁房
产,且转租行为已经取得了深圳市铁岗股份合作公司的同意,转租行为合法有效;
且在与易瑞生物签署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之前,深圳市桃花源物业
运营有限公司没有对租赁房产改变用途或者拆除的计划,其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
履行义务,不会无故解除与易瑞生物签署的租赁合同或提前收回房产;如因其自
身过错导致租赁房屋被强制拆迁或无法租用(不包括政府按规定和计划的拆除),
深圳市桃花源物业运营有限公司在收到拆除或无法续租的通知后,立即通知易瑞
生物并给予易瑞生物合理的搬迁时间;除因政府产业调整外,租赁期届满后,易
瑞生物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2)关于上述合同 3:

     ①根据深圳市宝安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声明函》,上述合同 3 所
涉房产系深圳市宝安区财政投资建设的物业,且根据深圳市宝安区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印发<深圳市桃花源科技创新园物业注入区产服公司工
作方案>的通知》(深宝国资委「2016」72 号),该房产已划转注入深圳市宝安
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且所有权人系深圳市宝安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前述
房产系分别用于生产经营、宿舍、宿舍使用,产权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深圳
市宝安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委托深圳市桃花源物业运营有限公司对前述租
赁房产进行管理,并认可深圳市桃花源物业运营有限公司将租赁房产出租为易瑞
生物使用之事项。在易瑞生物租赁房产的租赁期限届满前,深圳市宝安产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没有租赁房产改变用途或拆除的计划。如租赁房产被强制拆迁或无
法租用,深圳市宝安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收到拆除或无法续租的通知后,将
立刻通知深圳市桃花源物业运营有限公司及易瑞生物,并给予易瑞生物合理的搬
迁时间。

     ②根据深圳市桃花源物业运营有限公司出具的《声明函》,该公司出租的上
述租赁房产系深圳市宝安区财政投资建设的物业,所有权人系深圳市宝安区产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桃花源物业运营有限公司已经取得深圳市宝安区产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授权委托,对上述租赁房产进行管理,深圳市桃花源物业运
营有限公司对租赁房产享有出租权,有权出租该租赁房产,出租行为合法有效;



                                 1-4-211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且在与易瑞生物签署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之前,深圳市桃花源物业
运营有限公司没有对租赁房产改变用途或者拆除的计划,其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
履行义务,不会无故解除与易瑞生物签署的租赁合同或提前收回房产;如租赁房
屋被强制拆迁或无法租用,深圳市桃花源物业运营有限公司在收到拆除或无法续
租的通知后,立即通知易瑞生物并给予易瑞生物合理的搬迁时间;租赁期届满后,
易瑞生物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3)关于上述合同 4、5、6

     ①根据深圳市铁岗股份合作公司出具的《声明函》,上述合同 4、5、6 所涉
租赁房产系深圳市铁岗股份合作公司集资股东所有,尚未取得房产证,集资股东
委托深圳市铁岗股份合作公司管理,该等房产的建设未经国土部门的批准,手续
不完备,且此类情形在深圳市其他原农村地区属于普遍现象,系形成深圳市历史
遗留生产经营性违建的重要原因,该等租赁房产属于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
违法建筑。深圳市铁岗股份合作公司受集资股东委托,已向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
道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信息普查工作办公室进行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
留违法建筑的申报,并已于 2010 年 3 月 22 日取得了该单位分别出具的编号为
0312741、0312742 的《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
深圳市铁岗股份合作公司已经履行了产权确认的初步申报手续。上述合同 4、5、
6 所涉房产,已由深圳市铁岗股份合作公司租赁给承兴发服装(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铁岗股份合作公司对于承兴发服装(深圳)有限公司将房产转租给易瑞生
物使用之事项予以同意并认可。深圳市铁岗股份合作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
务,不会无故解除相关房屋租赁合同或提前还收回房产;如租赁房产在租赁期内
被强制拆迁或无法使用,深圳市铁岗股份合作公司在收到拆除或无法续租的通知
后,立刻通知承兴发服装(深圳)有限公司及易瑞生物,并给予易瑞生物一个月
的搬迁时间。

     ②根据承兴发服装(深圳)有限公司出具的《声明函》,上述合同 4 所涉房
产系承兴发服装(深圳)有限公司出租给易瑞生物使用;上述合同 5 所涉房产系
承兴发服装(深圳)有限公司出租给深圳市华臻工业工程有限公司后,由深圳市
华臻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转租给易瑞生物使用;上述合同 6 所涉房产系承兴发服装
(深圳)有限公司出租给深圳市华臻工业工程有限公司且深圳市华臻工业工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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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转租给深圳众联达贸易有限公司后,由深圳众联达贸易有限公司转租给易
瑞生物使用。上述合同 4、5、6 所涉租赁房产系深圳市铁岗股份合作公司所有的
房产,且承兴发服装(深圳)有限公司将前述房产转租给易瑞生物及深圳市华臻
工业工程有限公司的事宜,不会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已不存在房产被收回的
风险,承租方有权在相关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使用上述租赁房产。同时对于深
圳市华臻工业工程有限公司、深圳众联达贸易有限公司的前述转租行为,承兴发
服装(深圳)有限公司均予以同意并无任何异议;在其签署的相关租赁合同期限
届满前,其没有对租赁房产改变用途或者拆除的计划,且其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
履行义务,不会无故解除相关租赁合同或提前收回房产。如租赁房产被强制拆迁
或无法租用,承兴发服装(深圳)有限公司在收到拆除或者无法续租的通知后,
立即通知易瑞生物,并给予易瑞生物合理搬迁时间。

     根据深圳市华臻工业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声明函》,上述合同 4 所涉房产
系承兴发服装(深圳)有限公司出租给深圳市华臻工业工程有限公司后,由深圳
市华臻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转租给易瑞生物使用;上述合同 6 所涉房产系承兴发服
装(深圳)有限公司出租给深圳市华臻工业工程有限公司且深圳市华臻工业工程
有限公司转租给深圳众联达贸易有限公司后,由深圳众联达贸易有限公司转租给
易瑞生物使用。深圳市华臻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转租上述合同 5、6 所涉租赁房产
事宜已经取得了承兴发服装(深圳)有限公司的同意,承租方有权在相关租赁合
同约定的期限内使用上述租赁房产。同时对于深圳众联达贸易有限公司的前述转
租行为,深圳市华臻工业工程有限公司予以同意并无任何异议;在其签署的相关
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其暂未收到承兴发服装(深圳)有限公司对租赁房产改变
用途或者拆除的计划,且其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会无故解除相关租
赁合同或提前收回房产。如租赁房产被强制拆迁或无法租用,深圳市华臻工业工
程有限公司在收到拆除或者无法续租的通知后,提前三个月通知易瑞生物,并给
予易瑞生物合理搬迁时间。

     根据深圳众联达贸易有限公司出具的《声明函》,上述合同 6 所涉房产系承
兴发服装(深圳)有限公司出租给深圳市华臻工业工程有限公司且深圳市华臻工
业工程有限公司转租给深圳众联达贸易有限公司后,由深圳众联达贸易有限公司
转租给易瑞生物使用。深圳市华臻工业工程有限公司转租上述合同 6 所涉租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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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事宜已经取得了承兴发服装(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臻工业工程有限公司
的同意,承租方有权在相关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使用上述租赁房产。同时对于
深圳众联达贸易有限公司在其签署的相关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没有对租赁房产
改变用途或者拆除的计划,且其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会无故解除相
关租赁合同或提前收回房产。如租赁房产被强制拆迁或无法租用,深圳市华臻工
业工程有限公司在收到拆除或者无法续租的通知后,立即通知易瑞生物,并给予
易瑞生物合理搬迁时间。

     (4)关于上述合同 7

     根据深圳市新安甲岸股份合作公司出具的《声明函》,上述合同 7 所涉房产
系深圳市新安甲岸股份合作公司所有,尚未取得产权证明,用途系居住用途,产
权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在前述租赁合同所约定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其没
有对租赁房产改变用途或者拆除的计划,且其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
会无故解除相关租赁合同或提前收回房产。如因深圳市新安甲岸股份合作公司自
身过错导致租赁房屋被强制拆迁或无法租用(不包括政府按规定和计划的拆除),
其在收到拆除或者无法续租的通知后,立即通知易瑞生物,并给予易瑞生物合理
的搬迁时间;租赁期届满后,易瑞生物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5)关于上述合同 10:

     根据深圳市桃花源物业运营有限公司出具的《声明函》,上述合同 10 所涉
房产系深圳市铁岗股份合作公司所有,深圳市铁岗股份合作公司已将前述房产租
赁给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2016 年 9 月 2 日,深圳市铁岗股份合作
公司、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及深圳市桃花源科技创新园服务有限公司
签署《合同主体变更三方协议》,约定深圳市桃花源科技创新园服务有限公司(后
名称变更为“深圳市桃花源物业运营有限公司”)承接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业服
务中心在租赁上述房产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且转租行为已经取得了
深圳市铁岗股份合作公司的同意,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由于目前政府产业政策调
整,前述房产存在可能改变用途而导致发行人无法继续租用的情形,如因前述原
因导致本公司须提前收回房产,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在同等条件下安排其他房产
以供发行人继续使用,且确保新提供的房产不低于前述房产的基本条件,租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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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不少于前述租赁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

     3.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海、王金玉承诺:若发行人所租赁的房产根据相关主管
部门的要求被拆除或拆迁,或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或者出现任何纠纷,给发行人
造成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搬迁的成本与费用等直接损失,拆除、搬
迁期间因此造成的经营损失,被有权部门罚款或者被有关当事人追索而支付的赔
偿等),实际控制人承诺将在毋需发行人支付任何对价的情况下承担上述损失,
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或支出的费用予以全额补偿并对此承
担连带责任,以保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免于遭受损失。

     4.发行人出具的说明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租赁房产中,存在的实际用途不符合规划用
途的情况所涉房产系实验室,面积较小,寻找替代地址较为方便;且若发行人目
前租赁的生产场所在租赁合同期内被要求拆迁,发行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寻找适应
发行人发展需求的生产经营场所,并组织实施拆迁工作,上述存在不能续租风险
的厂房及宿舍整体搬迁,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及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发行人存在不能持续租用无产权证房屋的风险,但鉴于相关政府
部门出具了相关无产权证房屋未列入拆迁范围的证明,租赁房产的所有权人和转
租方亦出具了相应声明;发行人存在实际用途不符合规划用途的情况,但相关房
产均系实验室,面积较小,寻找替代地址较为方便;同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承
诺承担发行人因租赁无产权证房屋及实际用途不符合规划用途可能遭受的损失,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租赁无权属证书的房产及租赁房产的实际用途不符合规划
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本次发行
并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重大合同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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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日,发行人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合同如下:

       1.销售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分
为框架合同和订单合同,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主
要框架合同和订单合同如下表所示:

       (1)框架合同

序
                  客户名称                销售商品                     签署日期
号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
1                                      快检试剂           2018.05.20
       限公司
       陕西红星美羚乳业股份有限公
2                                      快检试剂           2019.04.01
       司
3      南京卫岗乳业有限公司            快检试剂           2019.05.24
4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快检试剂           2019.01.01
       陕西优利士乳业集团有限责任
5                                      快检试剂           2019.03.28
       公司
6      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快检试剂           2019.01.01
7      陕西瑞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快检试剂           2019.03.28
       天津市德丰伟业科技发展有限      快检试剂、快检仪
8                                                         2019.01.04
       公司                            器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
9                                      快检试剂           2020.03.01
       公司
10     Trastimport Ltd.                快检试剂           2019.01.31

       (2)主要订单合同

                                                                          销售金额(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商品
                                                                          /数量
          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无锡申联专
1                                            快检仪器、快检试剂           727.45
          用汽车有限公司
2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快检仪器、快检试剂           534.44
3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快检仪器、快检试剂           2,144.47
4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快检服务                     不超过 73 万批次
5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快检仪器                     248.00
6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快检仪器、快检试剂           3,617.50

       2.重大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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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产品             签订时间     合同性质
         大龙兴创试验仪器(北
  1                               枪头、移液管         2020.01.01   框架合同
         京)有限公司
         默克化工技术(上海)有
  2                               硝酸纤维素膜         2020.02.11   订单合同
         限公司
         赛多利斯斯泰帝(上海)
  3                               硝酸纤维素膜         2020.03.24   订单合同
         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
  4                               真空冷冻干燥剂       2020.03.04   订单合同
         限公司
         东莞市创宏医疗科技有     单通道免疫荧光分析
  5                                                    2020.03.13   订单合同
         限公司                   仪
         深圳市精适自动化有限
  6                               标签裁切组装自动线   2020.03.11   订单合同
         公司

       3.技术转让合同

       2019 年 1 月 2 日,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
所与发行人签署《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约定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
医研究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将其拥有的布鲁氏菌 cELISA 检测试剂盒生产技
术项目的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给发行人,技术秘密使用费为八十万元,实施期限
为 10 年。

       2019 年 11 月 7 日,发行人与让与方签署《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
约定让与方将其拥有的一项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权(全球独家、排他的,唯一
的)转让给发行人,实施期限为永久。

       4.其他合同

       2019 年 5 月 30 日,发行人与深圳秦至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同富裕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力合清创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唐飞、倪凯、余泉、钱翔、鲁信琼、深圳市力合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江门启迪之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至秦仪器签署《深圳市易瑞生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力合清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唐飞、倪凯、余泉、钱翔、
鲁信琼、深圳秦至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同富裕创业投资有
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力合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门
启迪之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深圳至秦仪器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约定
发行人合计以总额 875 万元认购至秦仪器增加的注册资本 562,548 元,投资分两
期进行,其中第一期发行人出资 375.00 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266,470 元,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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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后,发行人持有至秦仪器 5%的股权即 266,470 元出资额;第二期发行人出
资 500.00 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296,078 元,增资完成后,发行人持有至秦仪器
10%的股权即 562,548 元出资额。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正在履行或
将要履行的重大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均合法、有效,不存在潜在风险;发行人不存
在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

     (二)重大侵权之债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
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而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三)发行人与关联方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及担保的情况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法律意见书》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十、关联
交易及同业竞争”部分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尚未
履行完毕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应付款的合法性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涉及的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系因正
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合法有效。



     十三、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一)合并、分立、增资扩股、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合并、分立、增资扩股、减少注册资本等行为。

     (二)重大资产变化、收购或者出售资产的行为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1-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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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日,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变化、收购或者出售资产的行为。

     (三)发行人拟进行的重大资产变化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法律意
见书》已披露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对至秦仪器的第二期投资外,发行人不
存在拟进行资产置换、资产剥离、资产出售或收购的计划或安排。



     十四、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加审期间,发行人的《公司
章程》进行了 1 次变更,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2020 年 2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相关工商变更手续的议案》等议案,对《公司章程》第五
条进行了修订。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核发的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 914403006641998843 的《营业执照》,发行人本次《公司章程》变更
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除上述变化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及
《公司章程(草案)》未发生其他变化。



     十五、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发行人新召开 3 次股东大会、4 次董事会、3 次监事会。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决
议内容及签署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二)发行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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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日,发行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新召开 1 次会议,发行人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新召开 1 次会议,发行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新召开 1 次会议。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上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
签署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十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加审期间内,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最近两
年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十七、发行人的税务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加审期间内,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执行的税种及税率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财政补贴政策及其合法
性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加审期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未发生变化。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加审期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享受的财政补贴政策的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加审期间内享受的财政补贴政策

     (1)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规范资助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示 2019 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核准制及评
审制项目拟资助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发行人提供的中国建设银行电子回单等
文件,发行人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收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拨付的企业知识
产权管理规范资助资金 2.3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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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返还软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
100 号),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出具的深宝税通〔2019〕294802 号、
深宝税通〔2019〕348791 号、深宝税通〔2019〕389367 号、深宝税通〔2019〕
391298 号《税务事项通知书》,发行人提供的中国建设银行电子回单等文件,
发行人分别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2019 年 11 月 13 日、2019 年 12 月 19 日、2019
年 12 月 20 日收到国家金库深圳分库拨付的返还软件增值税 3,282.84 元、4,540.07
元、2,144.89 元、3,395.07 元,合计 3,362.87元。

     (3)重点专项项目经费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
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中央财政资金拨付的通知》(国科交
函字〔2019〕127-030 号)、发行人提供的中国建设银行电子回单等文件,发行
人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收到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拨付的重点专项项目经费
86.94万元。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享受的财政补贴政策,合法、合规、
真实、有效。

     (三)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加审期间的纳税情况

     1.发行人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出具的深税违证
〔2020〕2828 号《税务违法记录证明》,发行人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暂未发现有重大税务违法记录。

     2.海瑞鉴定

     根据深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出具的深税
违证[2019]44278 号《税务违法记录证明》,发行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5 日期间,暂未发现有重大税务违法记录。

     3.检易网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南海区税务局出具的南海税电征信〔2020〕197 号《涉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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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情况》,检易网络在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未发现存
在税收违法违章行为。

     4.北京易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昌平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于 2020
年 1 月 19 日出具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北京易准于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此期间未接受过行政处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加审期间内未受到重大税务
处罚。



     十八、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发行人的环境保护情况

     2020 年 4 月 1 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局于出具了编号为深环宝批
[2020]223 号的《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
复》,同意发行人在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政工业园厂房 B 栋 1-4 层建设“食
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
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发行人加审期间内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而被处罚的情形。

     (二)发行人的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情况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2020 年 5 月 9 日出具的
深市监信证〔2020〕000412 号、深市监信证〔2020〕002051 号《违法违规记录
证明》,发行人从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04 月 30 日没有违反市场(包括
工商、质量监督、知识产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价格检查等)监督
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记录。

     根据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2 月 3 日出具的兴市监出证字
(2020)第 21 号《证明》,北京易准于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无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该局行政处罚的案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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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出具的《证明》,检
易网络 2017 年 1 月 16 日至 2020 年 1 月 15 日未发现因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
律法规而被该局处罚的记录。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出具的深市监信证
[2019]004995 号《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海瑞鉴定(注销日期 2019 年 10 月 8 日)
从 2019 年 4 月 1 日至注销之日没有违反市场(包括工商、质量监督、知识产权、
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价格检查等)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记录。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发行
人加审期间内不存在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
罚的情形。



     十九、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发行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实施地址发生了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发行人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地址的议案》,发行人将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实施地址由“深圳市
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 1301 号银星科技园银星智谷 4 号楼”变更至“深圳市宝
安区新政工业园厂房 B 栋”。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核发的编号为深龙华发
改备案﹝2020﹞0088 号《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所
募集资金投资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地址变更已向项目
投资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除上述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实施地址变更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未发生其他变化。



     二十、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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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未发生变化。



     二十一、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案件。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报告期末,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
罚案件。

     (三)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的董事
长、总经理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案件。



     二十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法律风险的评价

     本所律师未参与《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编制和讨论,但对其进行了总
括性的审阅,对《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及其摘要中引用《律师工作报告》、
《法律意见书》和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相关内容作了审查。本所律师认为,《招股
说明书(申报稿)》及其摘要不会因引用《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和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十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在加审期间,发行人未发生影响本次发行上市的
重大事项。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股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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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有关条件,其本次发行并上市不存在法律障碍。发行人本
次发行尚需取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核准。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盖章并经单位负责人及经办律
师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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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补充法律意
见书(二)》之签署页]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于        年   月    日出具,正本一式肆份,无副本。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负责人: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马卓檀                                 王彩章




                                                      _______________
                                                          张韵雯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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